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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懼怕房產稅的可不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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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shiyu 發表於 2015-12-4 08: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汪華斌
最近在各地房地產市場新政下,不少城市鼓勵老百姓買二套房;昨天吃飯時有朋友說有的樓房價格還可以,問我是不是考慮買商品房。我說我雖然是住房條件並不好,但也是有幾套住房的人呀;如農村的住房雖然倒塌了,但那也是我的房產呀。如果真的全面開展房產稅,難道這些就不是額外負擔嗎?這時在座的一位工商學院的老師說話了,他說為什麼我們社會遲遲沒有開展房產稅;倒不是因為考慮到老百姓的支出,而是因為我們今天的社會實際固定資產百分之九十掌握在體制內;所以全面納稅主要的稅款就來源於體制內了。他說如果我們社會真的按照千分之三納房產月稅,我們社會即使取消其它稅收也能是全世界最富的社會;因為我們今天的社會房產應該是全社會最多的社會。
是啊!房產稅可不僅僅是老百姓商品房的稅呀,而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地上任何房產都應該納稅;也就是說政府機關的辦公大樓應該納稅,事業單位的任何建築都應該納稅。如果按照這個原則,我們社會還需要城管嗎?恐怕到處都是動員老百姓修建自己的住房。正因為這樣免稅,所以才全社會建築實際也是權力的結果;如我的老家鄂州市,竟然連我自己當年修建的住房都不允許維修;可當官的卻能回到農村在農田上修建別墅。也正因為如此,所以到處是政府機關圈地修建起來的特權小區;至於政府機關的辦公大樓更是日新月異,因為當今最豪華的肯定是體制內的辦公大樓。因為體制內的建設不受控制,而建設成功后更是沒有成本;所以中國大地上如果真的統計固定資產,絕對是體制內占絕大多數;因為我們現在不少開發區的大專院校與企業也都是房產不納稅的產物,所以才會出現房產如同雨後春筍般的快速發展。
我們知道一個開明的社會,政府最強有力的管制約束行政行為莫過於用稅收法治原則去管理它的基本運行;如果說我們社會過渡建設,那不是通過城管來實現建設平衡而應該是通過依法納稅來體現社會控制房產的平衡。更重要的是如果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與大專院校的房產全部納稅,則同樣也是通過納稅來實現清正廉潔與社會公平的途徑。正因為我們社會的體制內的房產不納稅,所以體制內的建築才能如此瘋狂;如果不是這樣,我們社會的一個鄉鎮辦公大樓能比白宮還大嗎?
的確如此,任何情況下的稅收都不可能獲得各個階層的認可;因為一方面保障了某個階層的利益,就必定會觸動或損害到另一階層的利益;這是社會公平的原則。正因為如此,即使是合法的稅收原則也並不意味著能夠獲得100%的民意的認同;更何況我們社會擁有房產的主體剛好是擁有社會話語權的主體,這就是我們社會房產稅遲遲不能獲得通過的原因。因為我們社會的絕大多數老百姓實際是沒有住房的人,所以房產納稅實際與絕大多數老百姓沒有關係;相反我們社會擁有多套住房的官員不樂意了,因為他們成為了交納房產稅的主體。如當年劉志軍擁有334套住房,這應該交納多少房產稅呀;而當年一位富二代眩富說自己擁有667套住房,這應該交納多少房產稅呀。更有我們開發商相互之間的假買賣,所以不少開發商同時也是擁有無數套住房的人;如果按照房產稅而統一納稅,這開發商還能這麼中國特色地買賣房產嗎?所以說我們社會如果真的按照千分之三進行房產納稅,估計一個月之間所有沒有住房的老百姓都有住房了;這就是稅收制度帶來社會公平的好處。
我們同樣知道房產可不僅僅是住房,因為其它任何建築都是房產;這也是我們社會改革開放后多年垢病的辦公大樓問題,而這剛好是我們社會永遠無法解決的問題。可如果我們對任何房產統一納稅,這個問題應該是迎刃而解了。因為政府機關在財政撥款一定的情況下,結果納稅高於撥款;你說這樣的政府還能存在下去嗎?即使老百姓不趕它們下台,它們自己也要自己下台;因為沒有財政撥款,這些人連收入都沒有了;它們還養這麼好的辦公大樓幹啥。所以說通過稅收政策,我們社會根本不需要控制辦公大樓就能實現全社會的自我控制;估計不少政府機關會如同國外政府機關一樣,寧願在破舊不堪的辦公大樓辦公也不會搬到比白宮還豪華的辦公大樓去辦公;這就是社會公平的原則。
也就是說我們今天的社會不公平並不是稅收政策造成的,而是沒有實施稅收政策帶來的;如果真的這麼實現稅收政策,我們社會就能真的把方方面面的利益關係進行控制好;因為這樣公開透明的公共財政形式,實際使所有的房產公開;再加上財政撥款的公開,我們社會還能有腐敗嗎?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們社會的稅收不僅是取之於民與用之於民;而且還是使社會公平的控制台。因為通過這樣的稅收政策,最後是老百姓感到高興而使腐敗分子感到鬱悶;一個老百姓普遍感到幸福感的社會,你能說它不和諧嗎?再加上稅收不僅僅是財政來源的途徑,因為它的首要任務就是要維護社會的基本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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