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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資訊] 移民法改革大綱出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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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3-4-17 09: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lawbw 於 2013-7-2 08:23 編輯

美國參議院8位負責起草移民法改革的參議員今天公布了移民法的大綱。其中有關解決非法移民和改革現行移民法的大綱如下:

非法移民合法化

某些符合條件的非法移民將有兩條合法化的途徑,一條是為符合「夢想法案」資格的青少年非法移民;另一條則是提供給一般非法移民合法化。某些符合條件的非法移民將來可以申請一個合法的 「臨時登記移民身份」(Registered Provisional Immigrant Status, RPI)。提案大綱內容顯示,需要符合的條件有
1.         2011年12月31日前居住在美國,而且從2011年12月31日開始一直身在美國;
2.         每個成年申請人交$500罰款加稅,罰款並不包括申請費。「夢想法案「合資格的除外;
3.       沒有資格申請的非法移民
          a.  有加重罪犯罪記錄
          b.  有重罪犯罪記錄
          c.  有三個或以上的的輕罪犯罪記錄
          d.  非法投票
          e.  因犯罪記錄,國家安全,公共衛生或因其他道德準則而不得入境的
4.       RPI的配偶及其子女也可一同申請 (必須人在美國);
5.       RPI可以工作,也可以出入境;
6.       因非犯罪的原因被遞解出境的人,2011年12月31日前居住在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可以申請RPI身份重新入境。符合「夢想法案」資格的青少年也可申請重新入境;
7.       RPI身份有效期為一年。一年後可申請延期一年;
8.       那些有遞解令或在法院遞解程序的非法移民允許申請RPI;
9.       RPI身份期間,沒有從事任何會被遞解的活動,RPI可以持續6年。6年後,再交一次$500的罰款;
10.   移民局有權向RPI申請收取申請費用,能足夠覆蓋執行此項目的成本;
11.   RPI身份不能申請聯邦受個人收入調查(means-tested)的公共福利;
12.    RPI 被視為合法的居留身份;
13.    10年後,RPI身份的外國人若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綠卡;
         a. 身在美國,持續地居住
         b. 交稅
         c. 在美國正常工作
         d. 有英語和美國歷史的知識
         e. 正在等待親屬或職業移民排期的人,本提案實施當天算起,所有優先日期在實施日期之前的合法等待申請人,他們的優先日期等到了,RPI才能申請調整身份。
         f. 交$1,000罰款
14.   符合「夢想法案」資格的申請人可以在5年內申請綠卡,得到綠卡后,可以馬上申請公民。


對現行移民法的改革

15.   移民改革是為了縮短親屬移民和職業類移民的排期時間;
16.   親屬移民由原來四種類變成三類,包括未婚成年子女,已婚但少於31歲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子女。改革提案中建議擴大V簽證的使用範圍,允許親屬移民通過正在等排期的個人居住在美國,也允許某些家庭成員每年至多60天探親居留;
17.   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移民被提議取消;
18.   「直系親屬」提議包括永久居民的配偶和子女;
19.   原本第三類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將被限定年齡,只允許申請時未到31歲的子女;
20.   改革也建議取消抽籤移民;
21.   在職業移民方面,以下類別的派生申請人(如配偶,子女)不算在簽證名額之內,包括職業移民類,在科技,藝術,教育,商業及體育的特殊人才類,傑出的教授及研究人員類,跨國行政人員及經理類, 和某些類別的醫生;
22.   增加大約四成的配額給從事科技,藝術,專業領域及商業的高學歷(碩士或以上)人士;從合資格的高等學府獲得科技,技術,工程或數學系的碩士或以上學位的人,找到相關的工作,移民申請在學位得到后5年內遞交。
23.   改革亦提到開放移民簽證給在美國開新公司(Start-up)的外國人。

積分制籤證體系

積分制籤證體系會在本提案實施后的第5年開始,依據每個人的教育,工作,在美居住長短和其他因素給予不同的積分。得到多積分的人可以獲得簽證。通過積分制籤證的申請人通常是知識分子,有經驗的職業人才或有家庭的人。每年有120,000個簽證配給積分制籤證。如果每年需求超過配額,失業率也低於8.5%,則配額逐年遞增5%。積分制籤證不能多於250,000個。

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行積分制,已等排期三年的職業類移民;在本案實施前遞交,已等排期五年的親屬移民,長期的外國工作者,或其他積分制籤證的移民工作者可以參加。

請注意:以上是改革提案的大綱,並不是最終的法律。暫時不需要行動,請等待相關部門發布更多信息。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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