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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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83億,功到雄奇即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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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9-10-24 18: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共和國年間,福建出了一位鉅賈,陳發樹。他捐出身價的45%,計人民幣83億元,用於成立基金會,回饋當世。新聞中說他「2009年胡潤百富榜,位列第15位」,「出身貧寒,只讀過四年書,非常希望使更多的人獲得平等教育的機會。」…



他這一舉動,令世人震驚,時人都不相信一個巨富能有如此心地。說他避稅者有之,說他借慈善之名搞投資者有之,總之跟錢,有說不清、道不明的聯繫。

對此,陳發樹自己說:「我在捐贈財產的過程中,又可以同時享受做企業的樂趣,我覺得這種感覺非常好」……


陳發樹捐九成個人股份 80億設中國版蓋茨基金
陳發樹智慧絕倫
[他用心良苦,盡最大可能將錢留給百姓]

其實,能避稅最好。因為避稅得到的收益是屬於「新華都慈善基金」,是屬於廣大需要援助的人們的,跟陳發樹沒有關係。相對於被徵稅進入國庫,這比讓對這筆財富沒有任何感情的公務員們掌控要穩妥得多。

能生錢,則更好。假如第一年只用其中的3億做了慈善支付,而用幾十億做了投資,結果大賺特賺,那是管理的人眼光准,會經營!慈善基金會越會賺錢,人們就越有福

[正因為如此,稅能否避上,還成了懸案]

馬光遠說,對於民間的私募慈善基金會是否能夠享受公募慈善基金會的稅收優惠政策,目前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這也就是說,這個慈善基金會能否用來避稅還是一個難說

[不過,不管最後成功捐出了多少億,都是善果啊]

一個人說了要捐83億,後來因為各種原因沒捐到這個數,就算到最後是因為陳發樹自己捨不得捐了,只拿出了8億。我也恨不得把弄個廟去膜拜陳發樹(只怕他不肯)。只要他拿出了8億,就算後來都不拿了,我都願意為了他辯護。多好的人啊,拿出了8億!


陳發樹無比堅韌
[要知道成立一個民間基金會,有多難]

民政部門對於民間組織的管束,非常嚴格——因為會擔心有人打著慈善的名義,搞一些別的活動,所以要求必須掛靠單位,要有主管單位,否則不會給予註冊。很多人就因為找不到親愛的婆婆,只能將基金會登記為企業。陳發樹便去找體制內的合作夥伴宋慶齡基金會,這才拿到准生證

[並且政府規定,只有向幾家指定機構捐贈,才准獲退稅]

慈善捐助行為退稅範圍被嚴格限定,只有向中華慈善總會等幾個全國大型慈善機構捐贈,才能得到稅前捐贈全額扣除的優惠。

[真到了退稅環節,更是步步卡殼]

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司長王振耀以親歷說明了這一問題。王振耀捐了500元並獲得捐贈收據后,將收據送交單位財務,財務先修改他的工資扣稅額,再向稅務部門提交修改後的「稅務明細申報表」。之後王振耀還需填寫多達5份的「保稅收繳書」送至銀行,財務處再根據銀行單據重新做賬,最後恢復王振耀的工資明細。其5月份捐助款項,一直拖到10月份才享受到了50元的個稅減免

擔當生前事,何計身後評
[可是,世人仍不能理解他的作為]

隨之而來的是網民洶湧的口水。東方財富網博主「木匠」以頗為肯定的語氣寫道:「捐80億元就當是贖逃稅的罪,實屬被動之舉。這事其實也不新鮮,史書上也有記載。乾隆時期,和珅就曾提出花錢抵罪之說,正所謂古有和珅模式,今有陳發樹模式。」

甚至有人以上市公司大小非減持中存在的嚴重逃稅問題詰問陳發樹,市面上傳言陳發樹逃稅可能超10億遭國稅總局調查
[為此,幾位與陳發樹素不相識的網友,為陳大聲疾呼]

獨木成舟說:「我真是想不明白。或許是我無知,跪求哪位達人向我解釋解釋,這稅到底是怎麼避的,捐款的人會因為避稅讓自己口袋裡的錢多起來嗎?」另一位叫太陽的網友道:「有沒有可能一個人把財產的45%都捐出來,就為了避稅?他有多少稅要避呀?難道比45%還多?」他最後說:「如果你學陳發樹捐45%財產,我支持你避稅!」

也有支持陳發樹的人不解:「如果是自己得利的事,那麼多富豪為嘛不拷貝他呢?」是啊,為什麼富豪千千萬,只有他一人肯做這種事?

[陳發樹對後人的激勵意義,比83億元大!]

陳發樹這次捐贈的83億,假如讓政府來使用,用在廣州治理河涌,只夠維持83天,用在上海,只夠安裝20萬塊路牌。就是把陳發樹全部250億財產充公也只夠建一座北京西客站。中國不缺一座西客站,中國的火車站比百億富豪多多了。火車站奢華一點簡樸一點都一樣使用,百億富豪和萬元戶對國民的激勵作用卻大不相同的。他身上系著一代人的「中國夢」…


結語:
明朝民族英雄袁崇煥,在他的《哭熊經略》中寫道:「才兼文武無餘子,功到雄奇即罪名。」陳發樹一人獨捐出80多億,仍不免遭人疑忌,此中意,應了那歷史。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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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冰 發表於 2009-10-24 20:28 | 只看該作者
看來一個人想做善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謝謝Hanxin老斑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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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三度XVI 發表於 2009-10-25 02:02 | 只看該作者
袁崇煥為何殺毛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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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09-10-25 10:48 | 只看該作者
還真不太好說。

詳情可參閱《金融界》的相關報道「中國巴菲特」陳發樹陷「逃稅門」。各位就自己判斷了!

http://finance.jrj.com.cn/focus/cfstsm/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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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09-10-25 11:00 | 只看該作者
所謂「罪名」,說到底本身也是給發表議論網民的一個「罪名」。

網民都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質疑他有沒有「逃稅」各人都可以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表述自己的看法。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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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冰 發表於 2009-10-25 12:00 | 只看該作者
所謂「罪名」,說到底本身也是給發表議論網民的一個「罪名」。

網民都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質疑他有沒有「逃稅」各人都可以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表述自己的看法。
laodai 發表於 2009-10-25 11:00
laodai說得在理,網民都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只所以眾多網友質疑「他」有沒有「逃稅」,主要是因為「他」的做法在一些人眼裡有點不可思議!
美國《金錢》雜誌網站5月21日文章,原題:我為了償還5萬美元的債務來到中國,這是我有生以來作出的最佳決定之一,全文如下: 名校學歷以及多次出國旅遊經歷,讓我看起來過得不錯,但5萬美元負債讓我惴惴不安。 2016年2月,已當上兼職英語教師的我決定邁出更大一步,開始學習英語教師職業培訓課程,因為我得知在中國教英語收入頗豐。隨後,我接受了中國的一份工作,登上了飛往中國南方的飛機。 儘管離家萬里之遙,告別了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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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nni127 發表於 2009-10-28 12:2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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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牆等紅杏 發表於 2009-11-2 15:15 | 只看該作者
中國的富人為富不仁的太多了,這個富翁這麼有錢,又能捐這麼多錢,真是不簡單啊
中國的體制應該好好改革一下,簡化程序,減少門檻,鼓勵更多的人能夠參與到慈善事業中來
雄獅聞驚雷不驚
清風遇羅網不滯
青蓮出淤泥不染
笑罵由人 我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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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侃 發表於 2009-11-4 01:44 | 只看該作者
共和國年間,福建出了一位鉅賈,陳發樹。他捐出身價的45%,計人民幣83億元,用於成立基金會,回饋當世。新聞中說他「2009年胡潤百富榜,位列第15位」,「出身貧寒,只讀過四年書,非常希望使更多的人獲得平等教育的機 ...
Hanxin 發表於 2009-10-24 18:10


救人掉水裡淹死,屍體讓人用根繩吊在水裡討價還價。捐錢先被懷疑是不是逃稅,這年頭做好人很難。我就不明白了,此人如果真是逃稅,冒犯法坐牢的風險積攢的那點銀子捐出來是何必?誰不知道捐了那麼多錢就一定會有人查你的錢是哪裡來的?他傻啊?看來他是真的傻,傻到居然要做好事。中國需要這樣的傻人。

如果都把別人想的好一些,也許人真的會變得善良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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