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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后無處遷出戶口 北京公安稱只能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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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買房的急著給孩子上學落戶 賣房的還沒購買新房 遷出的戶口往哪兒落?
  本報訊(記者王瓊)在向各級公安部門以及居委會諮詢完戶籍政策后,本市居民汪霧(化名)有些絕望了。他向本報打來求助說:「我賣完房子后,買房的大哥急著把孩子的戶口落進來上學,可我家還沒來得及買新房,戶口遷出去卻沒地兒可落!」
  汪霧稱,他的父母離異了,此前他和母親、姥姥、姥爺居住在西城區北師大附近一幢建於1973年的老居民樓里。

今年6月,他們將這套樓房賣給了一位外地男子,對方沖的就是這一帶是學區房,將來孩子可以上西城區重點小學和中學,後來雙方過了戶,問題隨之也來了:  「要想去那所重點小學上學,戶口必須落3年以上,人家孩子今年3歲了,實在是耽擱不起,可是我家還沒來得及買新房,戶口沒地兒落,根本就遷不出去。」汪霧一臉沮喪地說,為此他不止一次諮詢過轄區派出所和居委會,得到的答覆是,在他家沒有購買新房前,要想遷出戶口,必須遷到直系親屬處。
  汪霧稱,儘管他本人的戶口可以暫時落到父親名下,可是母親、姥姥、姥爺在北京卻沒有直系親屬了,不可能跟著他落到父親那裡,畢竟雙方已經離婚了。這讓他全家不知道如何才好,「挑套新房需要時間不說,就算現在立馬買了,要是期房還得等,就算是現房,要想辦下房產證怎麼著也得一年半以上,沒有房產證,戶口就沒有地方可落」。
  汪霧說,他上網查詢后發現,不少北京房主賣房后都遇到了同樣的難題,尤其是像他這樣的學區房,由此引發的糾紛比比皆是,甚至對簿公堂。對此,他希望有關部門能出台相應的措施,幫助他這種「主觀上想遷出戶口,客觀上卻遷不出去的」房主,也減少二手房交易中不必要的糾紛。
  今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有關工作人員表示,現行法律規定落戶必須有住房證或者屬於直系親屬,公安機關作為執法部門,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因此像汪霧家這樣賣了舊房沒買新房,既沒有新址,也沒有直系親屬的情況,並不符合戶口遷出后的落戶條件,此外法律還規定戶口不能遷出后沒處可落「空掛」成「口袋戶口」,因此汪霧一家只能維持現狀,等待符合落戶條件后,公安部門才能為其辦理戶口遷出后的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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