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加爾文註釋羅馬書(90)第三章26. 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

[複製鏈接]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4 00: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6. 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註釋:

  26.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 保羅屢次提到這個意思,明顯是非常重要的。勸勉人剝奪自己的一切榮耀而歸榮耀給神,這是一件最困難的事。同時保羅兩次故意提到此公義的彰顯,好使猶太人得以看見。
  今時 從前不易為人所知的,如今神公然在祂兒子里顯明出來。所以基督的降世乃是神所喜悅的時辰,也是蒙拯救的日子。神在歷代中雖然顯示祂公義的證據,但當公義的日頭出現的時候,就越發光明。所以我們當注意舊約與新約之間的比較,因為神的義只有當基督出現的時候,才彰顯得更為清楚。
  祂自己為義 這就是保羅所說當基督降世時所顯明之義的定義,這義在福音中得以彰顯,就是在第一章所教導的。他說這可以分為兩部分。第一,神是公義的,惟獨在祂裡面有這豐滿的義。只有當得到公義之名與尊榮時,祂才得到適宜的完全讚美,然而全人類卻因不義而定罪。第二,是說到義的傳遞給人,因為神決不限制祂的豐富留為己用,乃是澆灌給人類。何時神因我們信基督稱我們為義,祂的義就在我們身上得以彰顯;假如因信享受不到義的果實,基督就算徒然來世了。所以,若不是從神那裡找到救法,世人都因不義而喪失了。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16 20:4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