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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細耳人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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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1-17 07: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拿細耳人的條例>
讀經【民6: 1-27】【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下同),要離俗歸耶和華……。】在民數記第六章中記載了,神定下作拿細耳人之願的條例;神要祭司為以色列人祝福。首先【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下同),要離俗歸耶和華。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什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什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干葡萄。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下同),要離俗歸耶和華」。「拿細耳」就是分別歸主的意思,就是「要離俗歸耶和華」。「拿細耳人」是自願過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人,表示一生徹底奉獻給神,完全為祂而活的人。拿細耳人的願是自發的,所以以色列人「無論男女」,可自願把一段特定的時間歸給神,如保羅所許的願(徒21:23-24)。拿細耳人也可以是終身的,如撒母耳(撒上1:11)和施洗約翰(路1:15)。「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什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什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干葡萄」。拿細耳人在許願期間,要滴酒不沾,也不可喝什麼清酒濃酒做的醋,甚至於「不吃鮮葡萄和干葡萄」,表示寧願在神面前蒙喜悅,而遠離一切屬地的享樂。這也是一種舍己奉獻、刻苦己心的表現,是為討神喜悅甘願放棄自己應有的某種權利。今天同樣一切合情、合理與合法的事物,如果妨礙我們「得著基督」,我們就應當將它們【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而「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成為神心意中的拿細耳人。這正預表新約信徒都應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12:1),分別為聖事奉神。【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發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發綹長長了」。神在這裡刻意要求拿細耳人不可剃髮須留長發,一方面成為拿細耳人離俗歸神的憑據,也是聖潔標記,讓人可以輕易辨認,另一方面也可以自我警惕,謹慎言行。因為拿細耳人的生活原則,不是根據人自己的習慣或喜好來生活,而是根據神的原則,他們是順服神的權柄的人。今天,我們的屬神的人,也要讓人知道我們是神的子民。

【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凈,因為那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是歸耶和華為聖。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離俗的頭,他要在第七日,得潔凈的時候,剃頭。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並要當日使他的頭成為聖潔。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一切的日子」是指每一個時刻,拿細耳人不可挨近死屍。因為死亡是罪的結果,也是轄制人的權勢,因此神最憎惡死亡。拿細耳人的生活要讓神居首位,就要與死亡有絕對的分別,甚至「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凈」。拿細耳人頭上的「離俗歸神的憑據」,不住地提醒他是活在神的權柄之下,要重視屬天的感情過於屬地的感情。因此奉獻給神的人,不能愛父母、愛弟兄超過愛神,一切以神為先!但並不是讓人斷絕與父母弟兄之間的親情。「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離俗的頭,他要在第七日,得潔凈的時候,剃頭」。拿細耳因在無法避免的情況下挨近了死人,就要在第七日得潔凈的時候剃頭。「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並要當日使他的頭成為聖潔」。獻上贖罪祭和燔祭,為無意犯的罪求神赦免,並重新恢復聖潔。「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獻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贖愆祭,以彌補對神的虧欠,因為他的過失使神暫時失去了一位分別為聖的拿細耳人。「但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是指之前做拿細耳人的時間無效了,必須重新開始。雖然拿細耳人並不是故意「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但推脫責任並不是真正求神悅納的態度。因此我們只要犯了錯誤,就不必在人前辯解自己是無意的,而應當承認錯誤的事實、承擔錯誤的後果,重新尋求神的悅納。

【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這裡講到拿細耳人在他滿了離俗的日子,還要履行的條例。拿細耳人在「滿了離俗的日子」,他要來到會幕的門口,為的是在神面前和百姓面前,告知許願的日子滿了。這時要獻上燔祭、贖罪祭、平安祭和素祭等祭祀,以此省察自己在「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中,在不知不覺中可能犯的罪,並感謝神使自己能完全還願的恩典,也表示今後一生過順服神的生活。【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也要把那隻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發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他剃了以後,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條前腿,又從筐子里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他手上。祭司要拿這些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與所搖的胸、所舉的腿同為聖物,歸給祭司。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當「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也要把那隻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之後,拿細耳人要剃頭,而拿細耳人的長發是神特殊的賞賜,還願時必須「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歸還給神。這些儀式要在會幕門口舉行,是公開的,要讓其他的人都看見,他曾經作過拿細耳人。這也是提醒自己,是曾經分別為聖的。雖然自己已不再是拿細耳人,但不要因此而忘記神,也不要因此而放縱。歸給祭司的祭物,除了一般平安祭「所搖的胸、所舉的腿」之外(利7:34),還有額外的「一條前腿」和兩個餅,表明拿細耳人的分別為聖,使神得著了更多的享用,「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許願的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就有這條例。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許願的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是指本章所規定的供物,乃是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當獻的。「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就有這條例」,除了所規定必須獻的供物之外,可以照許願的人能力追加奉獻,因為有此條例。「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是指他應當按照自己所許的願,遵行離俗的條例。今天雖然我們不必效仿舊約時代的拿細耳人的外在行為,但都應活出「拿細耳人」的生活,將自己分別為聖,完全獻給神,一生事奉祂。

最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和他兒子說: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說:『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神要祭司為以色列人祝福的話,是聖經中最著名和最受愛戴的一段祝福語。「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表明神必賜福以色列人,因為他們是神的選民。今日基督徒也因信成為神的兒女,因此神同樣要賜福我們。大祭司的每一句祝福都以「願耶和華 …」開始,就是要突出唯有耶和華神才是一切福氣之源,一切祝福都只能來自於神,除此再無其他!「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神的賜福是無限量的,祂將一切福分和好處向祂的子民傾倒。對神的「保謢」詩人說:【耶和華要保護你,免受一切的災害。祂要保護你的性命,你出,你入,耶和華要保護你,從今時直到永遠。】(詩121:7-8)我們既知神會保護,我們就不要再憂慮了,而是要將一切憂慮交給神,祂必看顧,保護,我們就要為神的保護而感謝祂。「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神的臉光照你」,這表明神接納我們,祂的慈愛使我們感到歡愉和溫馨。既然神以臉光照我們,神一定會賜恩我們,祂必將我們從一切患難,困苦中拯救出來。神又必聽我們向祂的祈求,將我們從仇敵手中,病患中,甚至罪惡中救拔出來。因為祂要賜恩給我們。「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神向你仰,表明神注目於我們,祂的眼目時常看顧我們,也表示祂愛我們和關懷我們。當神注目我們時,祂必看顧我們的需要,供給我們,補足我們的缺乏,【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祂的人,和仰望祂慈愛的人。】(詩33:18)既然神注視我們,向我們仰臉,祂必樂意將平安賜給我們。「平安」不但指國泰民安,也是指健康、富足、以及得蒙拯救等等,故此「平安」包括神給予祂的兒女最好的禮物之總和。由此可知,神對我們的恩典多麼豐厚無量!主耶穌對門徒說:【我留下平安給你,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14:27)今天神依然將平安賜給我們,在這個動蕩不安的世代里,人類最大的需要是平安。最後神再次強調:「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代表在百姓身上彰顯神的主權,也表明人身上有了神的名,就有了神的賜福,因為福氣的來源就是神自己。「我也要賜福給他們」。這是神親口的應許,只要祭司如此為以色列人祝福,神就必「賜福給他們」。今天我們也都是【君尊的祭司】,所以我們只是為人代求還不夠,也要為人祝福,而奉主名的祝福絕不落空。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多為人祝福,因為這是神對人的心意。當我們奉神的名為人祝福時,自己也能從神得到賜福,這是神親口的應許!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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