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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論語十七陽貨1貨仕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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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2-6 20: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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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貨仕說【二】
解析:《論語》第十七篇:陽貨之——
(一)、貨仕說——(續)
商人又說:貪容易且圖省事,讓他人代其行事卻又不能因時因地因人而制宜其把握住機會,那麼如此作官會怎樣?下屬能代替你生孩子養孩子吃飯上廁所嗎?讓下面人做事,
如果下面做不好,上面人便把權力往上一收了事,那麼損失算於誰而責任誰擔當?過錯都屬於下面人嗎?貪官之上級就沒有責任嗎?所謂修身齊家興業治國之管理者,就是權力下放而推託責任嗎?就是聽憑下屬放縱胡為及違背原則嗎?如此屢次長期養成習慣,還能管得了嗎?
先生講:這麼說也不合適。
商人接著說:日子一天天過,一月又一月,轉眼就是一年,你聽說過誰家借來種子種地而把年成收穫分給人家之傻事?總之,這小豬原本歸屬於你家,這一點沒錯,但是多次接洽錯過而你沒有領回去,那麼我養了這麼久,投入人力財力養肥很多,故此豬已非彼豬,不可能再還給你了。
先生講:按照閣下之邏輯,為官者上溯其幾代皆平民百姓,那麼便是百姓生養了官員;而從適才高論當中可得知:百姓皆牲畜,都自己管不了自己,權貴、社會上層和官員不必對下面施以仁愛;即畜牲百姓生養繁殖出畜牲官員而再回頭管理父母及祖宗,你這是在罵官呀!好吧,閑言少敘,我們經官報案吧!
奸小惡賴無天理,禽畜野獸不公道。
陽間人世有鬼魅,巧取豪奪霸旅生。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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