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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聖人《辯證兵論》韜晦演繹之 辯證篇( 集中與分散之形式與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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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0-4 07: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集中與分散之形式與實質

形式即動作,被圍而處於劣勢之敵乃集中之敵,而我則為分散;實質即兵術,我因集中優勢才得以施圍,此為前提條件;而相對地,敵處於劣勢乃因其分散而成為弱敵。
圍而割之,眾暴寡;圍而割之,寡機眾。
同一兵力,可優可劣。於總體呈劣勢者,於局部可呈優勢;於總體呈優勢者,於局部可呈劣勢。總體與局部,分合之間,內外之觀。全於速,不可兼也。大殲必互合而成巨力,大殲必自分以施圍割。略之一而為十,術之十而為一。
優勢,礙於兵力之對比,礙於術之深淺與運作。
兵力,略之為合,術之或分或合,實之則為分。
用兵之理眾欺寡,用兵之術少勝眾。排兵布陣,莫過於心向。集中與分散並無明顯分界,看似集中者而實則分散;看似分散者而實則集中。集中與分散是相對的,我方集中是為著使敵方分散。而我方分散又是為著促成敵方分散之條件——集中。
集中與分散是可以互相轉變的。
另外,集中與分散又是指戰役戰鬥的某一方面而言的(對於這一方面是集中,而對於另一方面是分散,反之亦然),即它們是可以相兼的。
兵力的集中與分散,是戰爭中最為重要的問題,一切兵家的作戰水平都將在這方面完全體現。
應當承認關於集中與分散的運用與執行是有距離的。
對於兵法之理論,上智下愚;對於兵法之實踐,下智上愚。




作者主頁:https://www.youtube.com/@user-vx9ru2zf3j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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