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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面對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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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3-2 10: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拒絕面對的真相

~佛教徒不應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




Slake於台中

2011/2/18(法寶節)紀念

梁皇破僧壞法1500週年




一、前言:素食主義的蛻變

公元前約507年,耆那教主摩訶毘羅(大雄)於四十二歲成道後,開始提倡以「非暴力」為核心思想的素食主義。從古迄今,雖然耆那教都不是一個龐大的宗教團體,即使今天在整個印度,大約也只有260萬個教徒,但他們所堅持的非暴力教義和素食主義,卻始終對東、西方的宗教、社會、哲學思想都有著顯著、深遠而且無法磨滅的影響或交互作用。茲摘錄幾則提倡素食主義者所津津樂道的名人軼事(正史未詳載),或可作為粗略的參考:

1.      古 代希臘的哲學家、天文學家、數學家,也就是三角函數畢氏定理的發現者—畢達歌拉斯就說:「大地供給人類無罪的豐盛食物,不用殺戮即可獲得大餐,只有畜牲才 用肉來滿足胃口。」他畢生致力於禁止殺生、禁止動物祭祀的法律,並提倡永遠不要吃肉。他可以說是西方素食主義的祖師。因此,一直到十九世紀晚期,西方人士 還是稱呼不吃肉的人士為「畢達哥拉斯的信徒」。

2.      古希臘哲學家、教育家—蘇格拉底也說:「理想國的人會吃素,人民生活過得平和而健康,大家都很長壽,世代子孫也就延續類似的生活方式。」據說為了淨化靈魂,他採行了嚴格的素食主義,而他的思想和學問也都影響著日後數千年的西方文化。

3.      一直到公元第19世紀,印度聖雄甘地,雖然生長在印度教的家庭,仍然受到耆那教哲學家—世利瑪毘‧羅伽強德羅強烈的精神感召,把他看做是一代宗師,更是自己的精神導師。因此堅定他日後以非暴力與慈悲,作為處事的基本態度,進而以「不合作運動」帶領國家擺脫殖民地的枷鎖,成為現代印度之父。

即使是今日華人乃至日、韓的大乘信仰中,不論是寺廟的建築、圖騰、吉祥標誌或飲食習慣等,也都流露著耆那教的風格。這些類似的蹤跡在日本佛教權威學者—水野弘元的著作裡也曾被提及,例如: 大雄寶殿、蓮花圖案、卍字標記、素食習慣…等。然而承襲中國大乘信仰的台灣素食主義在近代則產生了一些蛻變,茲簡述如下:

(1)   公元1949年之前(日據時代),「吃菜」和「吃齋」就是素食主義在台灣的代名詞。

(2)   公元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後,大乘寺廟、民間齋教和一貫道則基於慈悲不殺和業報輪迴的宗教觀而奉行素食主義。

(3)   公元1981年起,雷久南著《身心靈整體健康》,Robin Williams著《新世紀的飲食觀》 和姜淑惠 醫師的《健康之道》等錄音系列相繼出版,從西方引進以健康為訴求的新素食主義,逐漸改變了台灣人原先採取素食主義的宗教動機。

(4)   公元1985年,一份相關的社會調查報告初次顯示台灣全素食的人口約佔1.3%,定期素食的人口則有4.3%左右。

(5)   公元1990年和1999年兩次的「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報告,則顯示了90年代台灣全素食和定期素食的人口,相較於80年代,已經有了倍數成長的盛況。此外,從變遷資料中亦可看出「宗教信仰」和「健康訴求」是台灣民眾素食的兩個主要原因,兩者都有顯著成長。尤其是以健康為訴求而堅持吃素的人口比率已多於宗教因素,這與過去大家對素食者的認知有很大的差距。

(6)   公元1982年,根據《素食革命》一書,美國大約有900萬的素食人口,而到了1997年則增至1400萬人(約佔總人口的7%),許多名人和好萊塢影星都是素食的愛好者和擁護者。公元2000年,歐洲的素食人口調查報告顯示法國約有1.1%,德國約有1.45%,荷蘭約有4.9%,義大利約有3.4%(米蘭18%),丹麥約有2.0%的素食人口。西方素食主義的理由大致以環境保護、愛護動物和健康訴求(尤其是美貌,例如:米蘭為藝術設計之都,女性多以素食控制熱量以保持姣好身材)等因素為主,宗教因素反而不是主要的。由於資訊流通的迅速,歐美的素食風潮也顯著地影響了台灣素食主義的發展。從兩次針對20歲到65歲的「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資料看來,素食主義近年來在台灣的蛻變、成長與歐美的發展情況相當近似。

(7)   公元1997年,根據另一份台灣發佈的〈第一次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調查報告書〉,其調查時間自1993年至1996年,調查對象為19~44歲的人口。報告內容顯示台灣的全素食人口已經達到10%,也就是說每十個人中就有一個人長年吃全素。如此估算下來,則全台灣約有兩百萬的全素食人口,可能是世界上奉行素食主義人口比率最高的龍頭老大。

(8)   公元2000年 前後,緬甸上座部維持素食傳統的包奧禪林,開始與台灣大乘寺院展開熱絡的互動,除了有許多台灣人士經常前往緬甸禪修或結夏安居之外,包奧禪師與其弟子也曾 多次來台開班授課,參加者數以百計。再加上葛印卡積極提倡、堅持素食對禪修的好處,而他在台灣的內觀中心則經常舉辦「十日禪」的活動,僧俗追隨、擁護者甚 多。這不但讓台灣南、北傳道場之間搭建起共住同修的平台,也彷彿有了德高望重的禪師們為素食主義作了強而有力的背書。於是台灣南傳道場,有的以「健康有 機」為訴求,有的以「市場供需」為理論,還有人竟公然以提婆達多的主張—不食魚、肉,作為其道場的基本宗旨,冠冕堂皇地提倡、堅持或隨喜素食主義。在這兩 股席捲國際的禪修風潮推波助瀾之下,台灣南、北兩傳的佛教徒似乎都對素食主義有了惺惺相惜的共識。

(9)   公元2005年, 慈濟體系繼其平面媒體、大愛電視劇等,長期提倡素食主義之後,靜思文化又以歷代主張素食的哲人雋語,搭配證嚴語錄印製成精美的月曆,廣泛地宣揚素食。另 外,流通已久的《新世紀的飲食觀》,和《動物解放》(彼得辛格作,錢永祥譯),以及近來譯出的《動物福音》(牛津大學神學院教授安德魯.林基教授著,李鑑 慧譯),都是從動物權益和保護動物的面向來鼓吹素食主義,也是影響台灣素食主義的重要著作。

(10)   公元2009年起,繼清海以節能減碳為訴求,提倡「吃素救地球」運動之後,慈濟的相關機構也開始以環保減碳作為提倡素食的訴求。看來目前舉世同夯的節能減炭風潮,正為台灣素食主義的核心價值注入了嶄新的法理基礎,而有機的觀念則使台灣的素食主義增添了生動、活潑的飲食元素。



近年來,台灣的環境保護和動物保護運動在社會上的呼聲日益升高,但目前台灣社會變遷調查似乎尚未提供這兩個選項,因此無法得知因為「環保因素」或「愛護動物」而採取素食的人口比率有多少。不過,在號稱有超過500萬佛教信徒的台灣,素食主義正以多元而充沛的新訴求和美味可口的新動力向前衝刺,不難想見其未來的發展應該會持續領先歐美各國。(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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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1-3-3 07:00 編輯

二、佛教徒不應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

所謂「佛教徒不應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並非要求佛教徒一定要吃大魚大肉。相反的,在飲食豐盛又過度西化,腸癌已高居癌症排行榜第一名的台灣,提倡「少魚、少肉、多蔬果」,對國民健康是有益的。即便是筆者個人,也很喜歡吃大量蔬果或上素食館大快朵頤。然而,儘管素食主義搭上健康和環保列車,正在今日世界上鳴笛馳騁各方,佛教界卻不應盲從附和,因為佛教徒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曾經一再地對佛教和諧的僧伽和正法律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茲簡述相關史實如下:

(1)   公元前487年,大約是耆那教積極倡導素食主義的年代,提婆達多向佛陀爭取僧團的領導權被拒絕、斥責之後,就以「不食魚、肉(素食主義)」等五項苦行的主張進行分裂僧團,並以「非法說法,非律說律;法說非法,律說非律。」的叛逆行徑開始破壞正法律。主張不食魚、肉之所以會引發「分裂和合僧團」的理由,主要是因為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大都堅決地認為只有素食者才是真正持守不殺生戒,只有堅持吃素才是真正清淨和慈悲的行為,也只有嚴格地奉行素食主義才符合非暴力的信仰(耆那教的主張)。在他們看來,那些不斷肉食的人們都是不清淨,也談不上慈心,不可能得到安樂,更不可能得到解脫。懷著這樣貢高我慢的邪見,過著特立獨行的素食生活,當然無法與同修的師友和諧相處,於是不惜與傳統僧團決裂而自立門派。佛陀因為提婆達多叛離僧團的因緣,親自製訂僧殘第十、十一戒,亦即第一、第二破僧戒,禁止比丘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破僧壞法(分裂僧團,破壞正法)」的行為,而素食主義(者)便是其中之一。佛陀住世時,就已經有提婆達多這樣的叛黨奉行著非法非律的教導,更何況二千五百年後的今天呢?南、北傳僧侶在修行生活上的重大差異,是否代表著僧團久已分裂的事實?公元紀元前後輯出的大乘經典與原始佛典的明顯歧異,是否說明了破壞法輪的事實?史實是否持續地驗證了「破僧壞法」的警告?

(2)   公元前325年,旃陀羅笈多(阿育王的祖父),驅逐亞力山大入侵印度所餘留的馬其頓政權,建立了強盛的孔雀王朝。旃陀羅笈多於晚年,捨棄王國,追隨耆那大師修行,甚至遵守教義而活活餓死。旃陀羅笈多在幾位皇孫中,特別喜愛阿育王,經常教他練習武術。因此少年阿育王深受祖父的影響,尤其是祖父出家奉行耆那教素食主義的身教。公元前258年,依照阿育王留下的碑刻─摩崖詔勒第八章,顯示阿育王於「三菩提」已發深心,皈信佛教。從德里出土的碑勒則顯示,黑阿育的寧靜革命—由暴虐轉向仁慈成為法阿育,始於皈信佛教並奉行不殺生的戒規,進而以君王之尊捨棄了魚、肉,成為一位虔誠的素食主義者。素食主義在印度史上,雖然有無數的世代都是生活、信仰和文化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倡導素食主義最轟轟烈烈—以王令立碑勒昭告天下,且對印度產生最強烈、廣闊、深遠影響的,莫過於阿育王。公元前256年左右,阿育王勒令全國歸順佛法。所有外道,包括耆那教徒和提婆達多的遺黨,都不得不轉入僧團。雖然他們一樣剃頭、披僧袍而混跡僧團中,但心裡依然念念不忘自己原先素食主義的信仰。由於外道的信仰、教義與戒律上的各自歧異,也就引起了僧團裡的諍論。根據《善見律》上的記載,甚至有長達七年的時間,僧團內部都無法和合誦戒,乃至引起阿育王「以王令破僧」,也就是以王家的命令—一位素食主義君王的仲裁令,來強制干預僧團的紛爭。結果不難想見,阿育王提倡、堅持素食主義的結果,再度發揮了「破僧壞法」的作用,造成了佛教分裂成十八個部派的史實,也使四部阿含在第三次集結的過程中,無可避免地滲入了部派的色彩,多少失去了原始聖典的精準度。

(3)   自公元64年,東漢明帝派遣秦景等人出使西域求取佛經,此後447年間,中國的佛教徒,無論是出家眾或在家人,都沒有人奉行或提倡素食主義。尤其是在公元第三世紀以後,由於《四分律》、《摩訶僧祇律》、《十誦律》…等比丘戒本陸續完成漢譯,中國出家人的生活規範,無論是飲食、衣著、行為都漸漸有了更具體而正確的根據,因而整個社會文化裡也沒有所謂「佛教徒必須斷肉食(或吃素)」的觀念存在。公元511年( 陰曆五月廿三日 ),梁武帝—蕭衍於華林殿公開發表〈斷酒肉文〉(詳見《廣弘明集慈濟篇》),提倡全民素食並勒令僧尼必須一律吃素,從此奠定了中國大乘素食主義的傳統。他全力推動素食主義的熱心和成果,在中國大乘史上可以說是無人能出其右。他詳細列舉出195條素食的理由,62道有關素食的問答,以及5項擴充素食的制約。其內容廣涉大乘經律、社會倫理、市場供需、健康營養…等範疇,即使是今日慈濟體系或其他素食團體所提出的倡議與論述,乃至市場消費理論等,都早已被蕭衍發揮得淋漓盡致了。尤其是他以身作則,以帝王之尊親身實踐素食主義,甚至連蛋類、蜂蜜、牛奶、乳酪、酥油…等都予以斷除。他自我要求的嚴格程度,幾乎趨向耆那教的素食標準。時至今日,台灣仍不乏不吃奶蛋的素食者,可能也是源自奉行蕭衍《廣弘明集慈濟篇》的傳承,或是素食者英雄所見略同的緣故。儘管當時曾有僧正慧超和法寵法師提出反對意見,也有僧尼根據律典加以反駁:「律中無斷肉事及懺悔食肉法。」然而,很遺憾!蕭衍面對不同的意見,卻引述中期大乘經句大加撻伐:「法寵此心,即是經之羅剎。」充分展現了俗 家 君王一意孤行,想要全面主宰教義和戒律的專橫霸氣。梁武帝的文告恰巧在中國延續了提婆達多「斷肉食」的心願,也把中國大乘僧侶關進了自炊自煮(違犯戒律)的寺院裡,從此要為柴、米、油、鹽、醬、醋、茶等經濟生活忙碌,從此失去了托缽的自信與自尊,從此失去了以身教默化人間的契機,也逐漸失去了從人間生、老、病、死中覺悟信眾的活力。即使在法滅之後,梁皇所提倡的素食主義仍然第三度發揮了「破僧壞法」的作用,使中國佛教陷入萬劫不復,幾乎毫無建立原始僧伽或回歸正法律的希望。(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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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對這些無可彌補的傷害,如果今日的佛教徒不能明察真相,堅決拒絕非法非律的話,那麼以後世世代代的華人佛教徒都將像經典上的譬喻一般,繼續追隨著領頭的山 羊一直跳下斷崖,墮入黑暗冰冷的深淵。因此,乃以最基礎的面向—信仰倫理、初級修證、威望福德等,試著向佛教徒說明,即使在法滅之後,若繼續提倡、堅持或 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仍然有可能造成「破僧壞法」的重大損失,茲列舉如下:

1.      破壞佛教的信仰倫理

(1)   從 信仰的情感來說,歷史上自認為佛教徒的大人物,因為全力提倡素食主義,一再對佛教造成了嚴重而無可彌補的扭曲與破(僧)壞(法),因而加速正法的滅絕,其 傷害遠遠超過中國歷史上所謂的「三武滅佛之禍」。用世間的情感來說,這不諦是「破家滅門」之禍。面對法滅的傷慟,佛教徒雖然沒有必要懷著「殺父之仇,不共 戴天」的世俗仇恨,但是如果知道了這樣慘痛的史實,而一個自稱佛弟子的人,依然提倡、堅持素食主義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那麼,豈不讓親痛讎快,忤逆了 最根本的師徒情義?其被扭曲的情感,正如「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所表現出來的人質情結—在暴徒長期脅迫控制的恐懼壓力下,卻反而對暴徒產生憐憫的感情;甚至 與歹徒站在同一陣線上,對抗警方的營救。這豈不是違背了最基本的信仰倫理?

(2)   從 信仰的道理來說,認為素食主義才是真正實踐不殺生的慈悲行為,這是外道—耆那教的主張,雖然也被後期杜撰的大乘經典所引用,但絕非佛教的教義。佛陀不但容 許食用「三淨肉(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為我殺)」,也從未將素食主義與慈悲和不殺生劃上等號,相反的,還特別制戒禁止比丘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 (者)。那麼,一個自稱信奉佛教的人,豈能背棄佛陀的教導,反過來奉行外道和佛門叛徒的主張?台灣有個世界著名的佛教團體,曾經引用古今中外歷史上的名 人,例如:蘇格拉底、達文西、甘地、史懷哲、愛因斯坦…等哲人雋語來提倡、擁護素食主義。這份文宣資料雖然頗具說服力,但卻遺忘了一個關鍵性的立場—應該 優先宣揚佛陀和世界級聖人的教誨。因為即使集合歷史上百千個哲人、祖師大德、文學家、哲學家、科學家等的心智,都抵不過一個聖人對世間的教化之功。如果素 食主義果真對人類能產生莫大利益和福祉的話,為什麼歷史上四位世界公認最偉大的聖人—佛陀、孔子、耶蘇、穆罕莫德,都沒有任何一位提倡、堅持素食主義?這 是否值得信徒們深思其中的道理?

(3)   從 信仰的律法來說,守法乃是維護人間秩序最基本的義務。世俗人尚且必須遵守種種國家的法律和社會的規範,更何況是出家修梵行的比丘?既然比丘律(巴利律僧殘 第十、十一戒,亦即第一、二破僧戒)裡明白禁止僧人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就應當要依法依律奉行戒規,豈能明知故犯或企圖規避?



2.      違背佛教的經律

有 些法師、大德平日說法時,總是自信滿滿地教導信徒如何依照四大教法(四大準則),簡而言之就是「依經依律」,來分辨「佛教與非佛教」。可是一旦碰到素食主 義的議題,儘管根據南北傳的原始經典和律典,提婆達多提倡素食主義等苦行,都早已被判定為「非法非律」的行為,會造成「破僧壞法」的結果,但是法師、大德 們還是會千方百計來為自己的素食傳統進行辯護,例如:

(1)   有人認為,出家人只要不是基於分裂僧團和破壞佛法」的動機,提倡素食主義就無可厚非。果真如此嗎?且將巴利律典中構成第一破僧戒的關鍵犯行摘錄(附中譯)如下:

」 Yo pana bhikkhu samaggassa savghassa bhedaya parakkameyya bhedanasajvattanikaj va(或) adhikaranaj samadaya paggayha tittheyya …

〔若有比丘致力於破壞和合的僧團,或提倡、堅持會導致破壞僧團和諧的事項(素食主義即是其中之一)…〕

我們很清楚地看到巴利律典中使用的是「或(va)」字,不是「而」字,不是「並」字,也不是「且」字,因此心存不良動機而致力於破壞和諧的僧團,固   然 是構成破戒的犯行之一,但並不是唯一的犯行,也不是必要的先決條件,僧人只要提倡、堅持素食主義,即使原本並非致力於破壞僧團的和諧,也會構成犯戒。因為 在和諧的僧團生活中,若一味地提倡、堅持特異的知見和修持方式,久而久之,無可避免地,還是會產生「破壞僧團和諧」的作用,因而犯戒。

(2)   有 人認為,出家人只要避開宗教動機,基於養生保健或環保減碳的訴求來提倡素食主義,就不算犯戒。果真如此嗎?細讀律典上的某些戒條,有時確實會有一些例外的 但書,也就是所謂的開緣。例如:在不飲酒戒中就註明「用酒來調味、去腥(烹煮魚、肉)而食用,都不算犯戒。」但在僧殘第十、十一戒中並沒有「若為養生、保 健、環保則不犯」的但書,因此在禁止提倡、堅持素食主義的戒律上,並不容許僧人自行詮釋律法或逕行開緣。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有個回教徒(戒律禁止吃豬 肉),在不知情下,因為某中醫師(異教徒)使用豬皮熬膠(富含膠原蛋白)挽救了他的健康和容貌。事後他就以健康美容為訴求,大事宣傳、提倡「多吃豬皮」。 那麼,他是否違背回教戒律?同樣的,如果有個出家人因病食用有機蔬果而重獲生機,因而以養生保健為訴求,積極提倡生機素食主義,難道不該接受勸誡乃至懲 罰?

(3)   有 人認為,出家人要破僧殘第十、十一戒其實並不容易,因此即使提倡素食主義也不見得會破僧殘戒。果真如此嗎?是的,根據巴利律典,這兩條戒律要達到「僧殘」 的標準,必先經過三次的羯磨(長老集會)規勸不聽,才會被判定僧殘重罪。至於前兩次的勸誡過程中,每一次不肯聽從時,都只是犯了「突吉羅」的小罪而已。然 而,在法滅2000年後的今天,華人出家團體中,曾幾何時又依法依律布薩誦戒、發露懺悔、羯磨懲處了?如果連公元1999年間,轟動全台的花和尚師侄性侵女尼疑案,在受害者挺身舉證控訴之下,都無法定出「波羅夷(斷頭)罪」而予以驅摒,還有什麼僧殘罪可言?更何況在梁皇頒布〈斷酒肉文〉勒令僧尼素食經過1500年 後的今天,華人出家團體幾乎一面倒地奉行素食主義,還能指望誰來規勸這項破僧壞法的惡行?一個出家團體如果不持守比丘戒、不布薩、不誦戒、不檢點、不規 勸、不進行羯磨、不執行懲處,卻振振有詞地利用佛陀制戒的苦心,以無人勸誡或勸誡未滿三次為由,作為規避犯行的藉口,這樣明知故犯的心態和言行,比起佛陀 時代的「無恥比丘」來,是否更加不如呢?再說「聖戒成就」的定義乃是:「對於聖者所珍惜的戒律,不破壞、不缺損、不玷污、不雜染。」即使他的言行還沒有達 到破戒的標準,他的起心動念也無法避免玷污戒、雜染戒的事實。一個未能成就聖戒的人,如何能證入初果?

(4)   有 些出家人雖然私底下擁護素食主義,但他很有技巧,經常以環保、養生、保健…等為理由,勸人「多吃蔬果,少吃魚肉」。這當然不算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 主義(者),因為「少吃魚肉」並非素食主義所主張的「不食魚肉」。表面上看來,這似乎很圓融,很有善巧,因為這樣的言行並未觸犯第一破僧戒,但實際上卻觸 犯了另一條比丘戒,因為佛陀禁止比丘談論飲食烹飪、養生保健、世局變化、世界末日…等,種種世間議題,因此出家人還是不應干涉或談論世俗的飲食養生方式或 環保救地球的議題。

(5)   對於提倡、堅持素食主義而從未受過勸誡的比丘而言,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所奉行的是「非法非律」的行為,因此他並不算犯戒,這在第一破僧戒中倒是有但書的。

(6)   對 於提倡、堅持素食主義的在家人而言,無論他是不是故意要破壞僧團的和諧,無論他有沒有受過勸誡,都沒有犯戒之虞,因為比丘戒所規範的對象是出家人(比丘、 比丘尼),而非在家人。換句話說,是因為佛陀不以出家戒的高標準來要求在家人,所以在家人即使故意破壞僧團的和諧,也不算違犯第一破僧戒。但是在家人不犯 戒並不等於沒有造作惡業,歷史上鼎鼎大名的在家信徒—阿育王、梁武帝都曾以「王令破僧」,他們都不犯破僧戒,但卻造下了破僧壞法的瀰天惡業,其罪過所影響 的層面,不論深度、廣度或久遠性,都不遜於提婆達多的作為。因此,雖然出家、在家的基本戒規有所差別,不過破僧壞法的行為,其「非法非律」和「戒禁取見」 的本質,並未因為在家與出家的身份不同而有所改變。因此,對於非佛教徒的社會大眾而言,無論如何提倡、堅持素食主義,當然都是他們的個人自由;但是對於已 經皈依的佛教徒,則應該依一般情、理、法的通識,練習衡量事態的是非輕重;對於熱切希望藉助佛教來滅除煩惱、痛苦的在家信眾而言,那就絕對有必要深入地瞭 解事件的真相,進而作出正確的抉擇。

(7)   當 一個在家人(不論是不是佛教徒)已經認知了「素食主義非佛教」的事實,卻仍然告訴他人說:「信佛就要吃素」、「佛教徒要吃素,身口意才清淨」…之類的言 語,或者繼續擁護、讚美堅持素食主義的大師是「佛教高僧」、「佛門龍象」、「當代阿羅漢」…等,雖然他仍然不犯破僧戒,但他故意說謊,陷人於不義或不利, 已經觸犯了佛教「妄語戒」或世俗的詐欺罪。(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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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破壞四預流支

就像從一般公路要走上高速公路之間,需要有一個銜接的交流道,佛教徒若要從五欲紅塵的世間道走上通往解脫的八正道之間,也需要一個銜接的交流道,這就是所謂的預流道。而四預流支就是構成預流道的四個要素:(1)親近善知識(2)聽聞正法(3)內正思維(4)法 次法向。其中尤以親近善知識最具關鍵性,如果我們追隨、擁護了非法非律的師友,那麼我們日常聽聞的往往就是「非法說法,法說非法」。而在這樣師徒相得、和 睦同修的氛圍下,自然也就無法客觀地如理作意—內正思維真相了。如此一來,無論如何勇猛精進都已偏離了法次法向,永遠也找不到預流道,更不可能走上八正道 了。因此,我們有必要先行瞭解,到底什麼樣的知識師友是被禁止親近的。



茲將巴利律典中第二破僧戒的關鍵要素摘錄(附中譯)如下:

」 Tass』eva kho pana bhikkhussa bhikkhu honti anuvattaka vaggavadaka, eko va dve va tayo va, te evaj vadeyyuj, 「Ma ayasmanto etaj bhikkhuj kibci avacuttha, dhammavadi c』eso bhikkhu, vinayavadi c』eso bhikkhu, amhakabc』eso bhikkhu, chandabca rucibca adaya vohrati, janati no bhasati, amhakamp』etaj khamati」ti…

〔如果有一個或二個或三個比丘,追隨某個比丘加入別眾(叛黨,意即破壞僧團和合者),他們(追隨者)這麼說:「大德們!你們不許批評這個比丘(叛徒),這個比丘宣說法,這個比丘宣說律,他選我們愛聽、想聽的話來說,知道要說適合我們的話…〕

簡 而言之,第二破僧戒就是禁止比丘們追隨叛黨(破壞僧團和諧者)而擁護他們的言論—非法說法,非律說律;法說非法,律說非律。例如:提倡、堅持素食主義者就 是其中之一。在此我們也看到叛黨為何能深得人心了,因為他們專說信眾愛聽、想聽又適合他們口味的言論。如此一來,如法如律的僧伽面對嘩眾取寵的叛黨,在普 羅大眾的煩惱市場上哪有什麼競爭力?信眾的盲目追隨、擁護,又豈能不造成「破僧壞法」的禍害?正法又豈能不「唯住500年」?嗚呼哀哉!



當 然,第二破僧戒也跟第一破僧戒一樣,只適用於規範出家人(比丘、比丘尼)。佛陀並未禁止在家人追隨、親近、供養、擁護這些叛離僧團者,因為僧團的分裂和墮 落乃是來自出家眾本身戒律的廢弛,而被佛陀禁止追隨、擁護的提婆達多叛黨,也不會因為阿闍世王等在家權貴的追隨、擁護和讚譽而變成善知識。因此,雖然出 家、在家的戒規有別,但其「親近叛黨(非善知識)」和「聽聞非法(擁護非律)」的本質,並未因為在家與出家的身份不同而有所改變。所以,在家人追隨、擁護 叛黨雖不犯戒,但並不等於沒有造作惡業或沒有任何損害。對於其非佛教徒的社會大眾而言,無論如何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當然都是他們的個人自由;但是對於 已經完成皈依的佛教徒,則應該依一般情、理、法的通識,練習衡量事態的是非輕重;對於熱切希望藉助佛教來滅除煩惱、痛苦的在家信眾而言,那就絕對有必要深 入地瞭解事件的真相,進而親近真正的善知識,才能以四預流支建構通往八正道的預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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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3-7 16:4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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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3-17 07:53 | 只看該作者
4.      破壞四不壞淨法門

當一個佛教徒的信仰達到「四不壞淨」的程度,也就是對佛、法、僧、戒已經建立起不動搖的純淨信念時,他才算是真正走入了法流—八正道,成為名符其實的佛弟子。如果他對於佛、法、僧、戒四個信念中的任何一項,仍有一絲一毫的疑慮,那麼他的信仰就尚未達到100%的純淨程度。日常生活中,我們時而會遇到很虔誠、寬和的佛教徒,跟他談起禪、淨、密、律、大乘、原始佛教之間的差異時,似乎都還能心平氣和地討論,唯獨談起「素食主義非佛教」時,他立刻就翻臉,因為他怎麼也不肯相信,自己奉行多年,自信充滿清淨、慈悲又兼具養生、護生和環保福音的偉大善行—素食主義,居然是源自佛門叛徒—提婆達多的主張,而且由佛陀親自製戒禁止。



個人年輕時也曾經是個素食主義者,因此對於這「難以面對的真相」也曾一度生起嚴重的疑慮。婚前,老丈人雖然對我的素食行為有些不滿意,但他並未強力干預,只淡淡地告訴我:「根據日本學者的研究,佛陀並沒有吃素。」當時,我非常不以為然,心中甚至有些鄙夷,認為他根本就是一派胡言,為了自己女兒的將來,居然編出這麼一個天荒夜譚來。等到多年後,當我有機會研讀第一手的佛教資料—原始經律聖典時,才知道原來這是真的。史實大致如下:

(!)佛陀本身自出家日起迄涅槃日止,從未奉行過素食主義。

(2)佛陀住世弘化的四十餘年間,廣大的僧伽團體,包括1250位大阿羅漢,千千萬萬的長老比丘乃至新學比丘、比丘尼等,也都沒有人奉行素食主義。

(3)一直到後來,提婆達多才提出「不食魚、肉」的主張。任憑諸長老再三勸誡他捨棄非法非律的素食主義等苦行,他還是堅持在僧團中進行表決並帶領徒眾叛離僧團。

(4)然而,佛陀並未妥協,隨即制訂僧殘第十、十一戒,禁止比丘以「非法說法,非律說律;法說非法,律說非律」的主張進行破僧壞法。

儘管上述史實中,佛、法、僧、戒都以活生生的身教和言教,說明了素食主義乃是非法非律的事實,但對少不更事的我,卻有如晴天霹靂般打翻了我的慈悲信念。這時,再高的心智或情緒商數(IQ/EQ),似乎都難以承受這樣的真相,更別談分辨佛教、非佛教了。還依稀記得當時,我心中生起非常龐大的疑慮和懊惱—為什麼提婆達多提出這麼少欲、清淨、嚴謹又讓人敬佩的苦行,佛陀不但未欣然接受,還要加以斥責呢?甚至,我也曾一度懷疑,難道連佛陀都還放不下肉食的美味嗎?這樣的疑慮,後來證明跟提婆達多當年的想法是類似的,《善見律毘婆沙》上就記載著提婆達多批評佛陀「此是多欲無厭足人」。當然,這也充分顯示了自己當年並未建立起四個純淨的信念,才會產生這麼自以為是的慢疑。雖然,這些愚癡的疑慮早已隨著對因緣法的領悟,和對佛法僧戒所建立的淨信,而完全煙消霧散了,仍願在此公開表示懺悔:「悔過,世尊!悔過,善逝!我昔不善不類,以愚癡我慢之心,嫌疑佛陀對提婆達多的訓誨。今已自知過、自見過,誠懇發露懺悔。願我善法增長,永無退轉。」



雖然,有些素食者會打哈哈地說:「沒那麼嚴重啦!我只不過是偏愛素菜養生,隨緣盡點心力關懷地球和眾生而已啦!」也有人會 四兩 撥千金地說:「沒那麼嚴重啦!只不過是多年來已經習慣吃素罷了!」也有人會徬徨憂愁地說:「幾年來我已經鼓吹了許多親友、學生吃素,現在叫我怎麼跟大家交代?」事實上,偏愛素菜養生絕對不同於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前者是一般食物也能接受,只是不太喜歡吃肉類而已;後者則是絕不碰魚肉類食物,甚至不許冰箱、鍋、瓢、碗、筷碰到葷腥。佛教徒有時會用各式各樣的託辭來化解堅持素食主義的尷尬,還記得大約在公元1999年間,有人問某世界知名的大禪師說:「為什麼貴禪林要吃素?」據說大禪師的回答居然是「因為尊重禪林第一、第二代住持都吃素的傳統。」當我聽到這樣的轉述時,整個人幾乎都愣住了,心中立即浮現的對話即是「那麼誰來尊重、維護世尊的傳統?上座尊者不正是要住持正法律的嗎?」佛教徒只要捫心自省,就會知道自己真正堅持的是什麼?也會知道自己性格上真正欠缺的是什麼—正直、勇氣還是信心?其實,各式各樣的素食理由,無形中也反映出素食者的取捨標準,透露他們內心權衡事情的比重。很明顯的,他們重視養生保健、環境保護、動物保育、個人習慣、世俗傳統乃至個人名譽…等,遠勝於對佛法僧戒應有的尊重程度。也就是說,他們信仰的純度和強度,還不足以讓自己產生足夠的勇氣去面對真相,進而如理作意乃至採取正確的行動。(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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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斷三結

一個已經建立起四個純淨信念的佛教徒,必然也是一個具備正見的成就者。所謂成就者,最低標準就是證得「三結盡」的佛弟子,意即已經解開自己內心的三個死結—身見、戒禁取見、疑法而證得初果的佛教徒。



一個認為「吃素才是真正慈心、不殺與護生善行」的人,他們把魚、肉的死屍仍然視同有情眾生,或是有情眾生的延伸。因此,他們堅持這股殺生的業力,一如市場供需的因果關係,一定會循著殺生者、搬運者、儲存者、販賣者、購買者、洗滌者、烹煮者、分食者、勸食者、食用者的供需因果鍊,一路傳遞、追索或延伸下去,乃至產生業報或共業。這樣無限上綱的思考邏輯,正好說明了他對五蘊(色、受、想、行、識)、五取陰、對行業果報、對因緣法的真相,都缺乏正確的理解,甚至認為身壞命終,四大分離之後,五蘊中仍有一股不可思議的力量能持續追溯、作用著,這豈不類似外道堅持永恆不滅的靈魂或能量—真我、梵我、異我?這豈不正是赤裸裸的「身見」嗎?



那麼,究竟什麼是戒禁取見的定義呢?簡單地說,就是執持無益於解脫的禁戒、苦行或儀式。一個堅持「吃素才是真正慈悲、不殺與護生的善行」的人,當然不會承認素食主義就是戒禁取見。但佛陀從不認為堅持不食魚、肉的素食主義是一種清淨而有助於解脫的行為,根據北傳《長、中阿含經》和南傳《小部經(葷腥經)》,佛陀對其所作的評論是「一種卑陋的苦行」、「是煩熱(煩惱)行」、「凡人所行,非是聖道」…等。據此判定提倡、堅持素食主義者並未斷除「戒禁取見」的結使,應非出於個人偏見的毀謗言論。



有些法師、大德平日講經說法時,信誓旦旦,勸人要淨信佛語,還引經據典,講述當年釋氏沙陀與摩訶男兩位居士,因為對「須陀洹(初果)法」起了爭執,因而鬧到佛前去請求仲裁的故事。結果兩人對佛陀的開示都採取了一致的信念:「世尊!若有如是像類法起,一者世尊(所說),一者比丘僧(所說),我寧隨世尊,不隨比丘僧。或有如是像類法起,一者世尊(所說),一者比丘尼僧、優婆塞、優婆夷,若天、若魔、若梵,若沙門、若婆羅門,諸天、世人(所說),我寧隨世尊,不隨餘眾。」然而,每當有人跟他們談起「素食主義非佛教」的話題時,他們的態度就180度轉彎,接下來又重複慈心不殺、護生善業、有機養生、環保減碳、市場供需理論…等老調,繼續為自己提倡、堅持素食主義的不當行為,提出種種辯解。然而,客觀地想想看:

(1)   果真吃素才是健康的飲食方式嗎?事實上,無論生機飲食、純素食(不吃奶蛋)、地中海飲食、中式、日式、西式飲食…等,任何飲食型態都不完美,都各有其優缺點。生為人類就必須均衡、節制地攝取含有必須營養素的各類食物,才是比較健康的飲食方式。

(2)   果真能建立「吃素做好環保減碳」的共識嗎?事實上,環保減碳的範圍非常廣泛,例如:礦藏的過度開採、雨林的濫伐、石化工業的嚴重污染、交通廢氣的大量排放、臭氧層的擴大、海洋的嚴重污染、輻射線的外洩…等等,不勝枚舉。儘管高爾大聲疾呼「不願面對的真相」,然而歷經「京都會議」、「哥本哈根會議」…等多次環保協商,世界級的領袖從柯林頓、布希到歐巴馬,誰又敢作具體的承諾?誰又採取了真正有效的措施?誰又為了本國的經濟利益而反悔毀約?這些迫在眉睫的大災難,如果連世界級的政治領袖都束手無策,甚至無法獲致結論,更何況人類飲食習慣的主觀差異更大,不要說當代奉行素食主義的大師們積極提倡「素食節能減碳」了,即使耆那教主摩訶毘羅再世,有可能說服各國都達成奉行素食主義的共識嗎?

(3)   果真吃素就能救地球嗎?根據清海提倡「吃素救地球」的文宣上,曾提到其內在訊息獲知,全世界吃素的人口已經達到九億的臨界量(大約每七個人中就有一個吃素),所以她們慶幸地球有救了。但請仔細看看公元2000年前後的素食人口的統計資料,歐洲各國大約在1%~5%之間,美國也不過稍高於7%,至於非洲無數的飢民,中東堅定的回教信仰,共產主義的唯物思想,羅馬教廷、基督教會,南傳上座部的佛教信徒…等,真會有那麼多人響應素食主義?就算有,即使台灣素食人口的比率高達10%以上,可能高居世界第一,但台灣的暖化程度依然是世界數一數二,高達全球暖化平均值的三倍左右。客觀的事實與數據是否說明了「吃素救地球」的環保減碳效益被誇大了?是否這只是宗教師提倡素食主義的文宣利器而已?再說,造成地球或人類毀滅的可能原因,豈止是二氧化碳的溫室效應所造成的兩極冰原融化、海平面上升、淹沒陸地而已?其他諸如:行星的撞擊、大規模的火山爆發、大地震、地軸偏斜、大海嘯、小冰河期的週期循環、強烈太陽風暴…等,這些危機,都不是提倡、堅持素食主義所能改變的。

(4)   果真吃素才不會涉入市場供需的殺生因果鍊嗎?事實上,消費理論中所提到的市場供需法則是屬於經濟學上的因果邏輯,有別於殺害有情眾生的業行因果法則,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佛陀所制訂的不殺生戒和所許可的三淨肉—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為我殺,不但完全避免了自己直接造成的殺業,也絲毫不受他人殺業的直接牽連,這是很具體明白的業行因果邏輯。如果還要仿效蕭衍自以為是的推論,一味地堅持市場供需因果,那麼即使吃素也一樣會涉入自己所推演的「市場供需的殺生鍊」中,因為台灣地處亞熱帶,潮濕高溫而多病蟲害,農人必須噴藥殺死大量的蟲卵、蟲隻,五穀蔬果才能豐收。而且在有機肥料的發酵過程中,在翻土鬆耕的過程中,在引水灌溉的過程中,在貯存、搬運、商品陳列的過程中,為了防止鼠患、蝗災、天牛、蛾害、蟑螂、螞蟻…等,還是無法避免地殺害了許許多多的小畜生、小昆蟲。即使是有機、網室栽種或國外進口的糧食,還是只能減少一部分殺害而已。那麼,依此類推,市場上所有的麵粉製品、黃豆製品、稻米製品,從醬油、沙拉油到麵、飯、餃子、饅頭、素雞…等,幾乎無一不是從殺生所栽種的作物而來,請問消費理論的素食主義者,到底要吃什麼才不會涉入市場供需的殺業鍊呢?



上述這些事例都是很淺顯的道理,甚至只是基本常識而已,難道那些提倡、堅持素食主義的大師們都不懂?當然不是,而是他們內心都懷著更深沈的信念和願望,他們堅信「吃素才是真正慈悲、不殺又護生的善行」,因此才會千方百計,藉著社會所重視的種種議題,要把這個慈悲的信念推銷出去,以滿足自己自利利他的宗教情懷。他們可能以佛陀的時代沒有有機和環保觀念、沒有市場消費機制…等等,來為自己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的立論作辯解。其實,說穿了,這不異是說「佛陀的時代比較落伍,所以沒有考慮到這些善法,我現在所考慮的比佛陀時代還要精密、高深而周延。」然而,這些藉口都不是事實,精讀原始聖典就知道,佛陀的時代,一樣有人談健康、談養生、談世界末日;至於貨幣和市場機制的普遍性,就曾讓比丘因市場休市而收取等值的買肉錢,因而由佛陀制訂「金銀戒— 禁止比丘經手錢財」。因此,他們最主要的心結還是在於「疑法」,他們壓根兒就不相信佛陀所許可的三淨肉即是清淨無可嫌責的,因為這違背了他們內心深處不可動搖的信念—吃素才是真正慈悲、不殺又護生的善行。所以他們寧可相信自己主觀的認知,或聽信摩訶毘羅、提婆達多、阿育王、梁皇、歷代祖師大德、瑜伽大師、哲學家、科學家、環保人士…等的主張,卻不願意接受佛陀真實的教誨。像這樣對佛、法、僧、戒都還欠缺真實信心的人,無論是出於個人的信念、偏好、習慣乃至虛榮、軟弱等,都已經明白地顯示他們仍未解開心中的「疑法」情結。(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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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破壞威望和福德

俗話說:「福大則業大」。用這句話來檢視幾位提倡、堅持素食主義的大人物,似乎也有幾分道理,茲簡述如下:

(1)提婆達多出家開始比丘生涯的前十二年之間,認真修行─誦習經法、受持戒規、請問疑難、經行禪修,對佛陀所說的法義都能憶念。後來,提婆達多認為自己和世尊都出生於釋族,世尊就是因為神通力才受到摩竭陀國王(頻婆沙羅王)與人民的信心供養。他一心渴求神通法,先後被佛陀和諸長老婉拒。於是,他就利用阿難尊者的多聞,以兄弟之情相逼,取得了神通法,然後在山林、曠野、坑谷之中精勤修習,終於藉著四禪定而開發出神通力。接著他就選定了摩竭陀王子阿闍世,為他屢現神變,甚至變成小嬰兒的可愛模樣去吞食阿闍世的唾液,終於贏得了王子的信心。阿闍世每天都以500鍋豐富的飲食供養提婆達多和他的徒眾們,相對的,其他長老比丘們卻只能乞得冷飯酸麵。提婆達多的精進、禪定與神通的威望都遠遠地超過一般出家人,也贏得了豐厚的供養福德。然而,南北傳經律上一致記載:提婆達多身壞命終墮入大地獄中。

(2)由十四章摩崖詔勒和七章石柱詔勒的內容,可以看出阿育王接受了不殺生、非暴力的佛教信條,變得很仁慈,很富人情味,廣行仁政,建設許多醫院、養老院、推行慈善事業,更全力擁護佛教,讓佛教突破了印度國境,而傳播到周邊各國,尤其是傳揚到錫蘭的佛教,更開啟了今日南傳佛教的先河。因而阿育王一向被南北傳佛教界讚譽為歷史上最熱心護持佛法的君王,而他的威望也幾乎被譽之為佛典中的「轉輪聖王」。然而根據阿育王傳(誤植於漢譯雜阿含經中),阿育王晚年受病苦折磨,又被諸大臣慫恿太子全面剝奪其財富和王權,形同幽禁,連食物的供應都非常匱乏,竟只能把自己的一個菴摩羅果(餘甘子,約彈珠大小)分出一半來,託人送往雞頭寺供養僧眾。其老病、孤獨、飢餓、淒涼而逝的慘況,充分流露在他臨終前的嘆息:「阿摩勒半果,今在於我手,此即是我物,於是得自由。嗚呼尊富貴!可厭可棄捨。先領閻浮提,今一旦貧至,如恆河駛流,一逝而不返。富貴亦復然,逝者不復還。」

(3)梁武帝蕭衍的強勢威權從公元511年一直延續到今天,他讓絕大多數的華人還是誤認為素食主義乃是佛教的戒律,無論是出家人、在家人、佛學研究者,甚至連台灣的南傳上座部出家人,也難以跳脫蕭衍斷肉食的主張,持續地堅持、追隨著素食主義,甚至還有人鄙視、批評依法依律接受一般飲食施捨的上座僧伽是不清淨的。大乘人為法為教的熱忱也一直依循著蕭衍的模式而繼續推進著,例如:華人寺院裡依然時興著儀式隆重而費用昂貴的梁皇懺、水陸大法會…等。梁武帝一生的作為常被比擬為大乘中國的阿育王,他樂善好施、講經說法、流佈經像、研究教義、禮遇寺僧乃至捨身入寺…等,種種熱誠與事蹟,終生不曾退懈。他也曾享有帝王的尊榮、權威與種種財富的福報,若從大乘信仰的觀點來說,簡直可以被讚譽為大乘中國的轉輪聖王、大菩薩。如此布施作福又全力提倡素食主義的豐功偉業,如果真像大乘人所稱譽的「功德無量」的話,蕭衍理當獲得非常殊勝的福報乃至果證。然而,很遺憾!梁武帝最後竟因「侯景之亂」被圍困而活活地餓死,這與阿育王臨終淒涼、匱乏的情景顯然有些類似。看來,今日大乘寺院在舉行隆重的梁皇寶懺時,何妨思考一下,梁皇非法非律的懺儀果真能超渡郗皇后?還是梁皇本身更需要懺悔「破僧壞法」的罪過?



上述三位素食主義的倡導者都有過人的熱誠、毅力與行動力,他們憑藉著自己的威望與福報,依照自己的理念去佈施作福,不僅廣泛地影響了同時代的人民,也深遠地影響了無數後代的佛教徒。那麼,究竟是什麼樣的惡業,讓他們臨終時都巧合地感受類似的苦境,甚至墮入大地獄中呢?我們當然不能貿然評斷說「素食主義就是惡業」,事實上,素食主義何罪之有?即使它在通往解脫的道路上屬於無意義的苦行,但也不至於在現實的人間造下什麼不可饒恕的罪業。耆那教徒、瑜伽人士、養生人士、環保人士、動物保育人士…等,無論如何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都是他們的自由權利,無可干涉,也無需勸誡。因為惡業並不是出在素食主義本身,也不是因為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那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三位素食主義達人的威望、福德盡失呢?且讓我們仔細觀察這三位素食領袖一生最熱衷的志業,就不難發現他們之間最大的交集—以佛教徒的身份全力提倡、堅持並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因而造作了「破僧壞法」的惡業。這正是經律上說明提婆達多墮入大地獄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如果要試著揣測其業報因果的話,關鍵應在於以「佛教徒的身份」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才會造作「破僧壞法的惡業」。這三位素食主義達人福禍相依的實例,或許可以提供給今日熱心提倡素食主義的佛教大師們做為參考。(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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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3-25 06:28 | 只看該作者
三、結論:

在環保意識高漲,素食主義舉世同夯的今天,為何要干犯眾怒,引經據律地勸誡佛教徒呢?或許《論語》上的一段小故事可以引用來作為說明:「子路想要廢除每月告朔典禮上以羔羊生肉獻祭的儀式,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身為佛教徒雖然不贊成殺牛宰羊,卻不能否定聖人重視禮儀甚於牲口的觀點—畢竟要依靠禮俗才能教化人心。那麼,何妨也試著聽聽看,鸚鵡正在學著獅子吼的聲音:「佛教徒!爾愛素食,我愛淨信。」



如果全球極端氣候正持續預警著世界末日的來臨,那麼生態保育、環境保護、節能減碳等議題固然非常重要,但人性普遍積重難返,似乎已經緩不濟急了。如果切換時空層次,從淨化心靈的角度來思考,那麼真正能夠拯救眾生的,也不會是提倡、堅持或追隨、擁護素食主義(者),而是要積極建立起純淨的信念。正信才能引導我們進修八正道並成就金剛不壞之身—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永遠不必擔心會被地、水、火、風所摧毀。惟有正確而堅定的信仰,才是滾滾紅塵巨浪中最牢靠的方舟和安穩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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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主義探源(從「名人素寫月曆」談起)                by 希爾伯列克

2011/02/09 09:49

前言

偶然看到一份公元2005年的精美月曆,它以十二種淡雅的蔬果寫生,搭配十二位偉大哲人的畫像和他們的素食格言,底下再襯上證嚴語錄,逐月展開了全年度的曆程。由於月曆中的名人大都是我曾經景仰的歷史人物,有幾位更是我年輕時非常心儀的偶像,於是就反覆地翻閱月曆上的簡介,覺得非常感人而有說服力。因此機緣又喚起自己年輕時奉行素食主義的經歷,也激發了以史實和教義來釐清「素食主義」的熱誠。(原著2005年寫於太平市山區)

從「名人素寫月曆」談起

首先就讓我們以年代先後的順序來溜覽這一份「名人素寫月曆」的概要內容:

1. BC569-475,畢達歌拉斯(Pythagoras):「大地供給人類無罪的豐盛食物,不用殺戮即可獲得大餐,只有畜牲才用肉來滿足胃口。」他是古希臘哲學家、天文學家、數學家,三角函數畢氏定理的發現者。畢生致力於禁止殺生、禁止動物祭祀的法律,以及倡導「永遠不吃肉」。西方至十九世紀晚期,不吃肉的人,一直被稱為「畢達哥拉斯的信徒」。



2. BC469-399,蘇格拉底(Socrates):「理想國的人會吃素,人民生活過得平和而健康,大家都很長壽,世代子孫也就延續類似的生活方式。」他是古希臘哲學家、教育家,作為西方哲學之父,其德行和學問都支配了日後數千年的思想,蘇格拉底為後世留下最有價值的遺產。終其一生為了實踐淨化靈魂,採行嚴格的素食餐飲。



3.AD701-761,王維:「設罝守纏兔,垂釣伺游鱗,此是安口腹,非關慕隱淪,吾生好清淨,蔬食去情塵。」他是中國唐朝詩人,通曉音律,詩畫名聞天下,其作品「詩中有畫,畫中有詩」且情意深長,每露禪趣,世人稱之「詩佛」。四十歲後,就開始過著亦官亦隱的生活,茹素戒殺,勤求出世解脫之道。



4. AD1045-1105,黃庭堅:「我肉眾生肉,名殊體不殊,原同一體性,祇是別形軀,苦惱縱他受,甘肥為我須,莫教閻老斷,自揣應如何?」他是中國宋朝書法家,善行草書,楷書也自成一家。他的詩文講究修辭造句,開創了江西詩派。對佛理也有深厚的涵養,並曾寫下「發願文: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食肉…」



5. AD1452-1519,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人類是一切動物的主人,因為殘忍的程度超過任何動物,人的身體已經成為埋葬動物的墓地。」他是義大利文藝復興三大巨匠之一,對繪畫、雕刻、建築,甚至於自然科學,都表現不凡的天才。此外,他也是位素食主義者,任何一條小生命都不忍奪取。代表作有〈蒙娜麗莎的微笑〉、〈最後的晚餐〉等名畫。



6. AD1817-1862,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不吃葷是人類進化的宿命,如同野蠻人接觸文明後,不再吃人肉一樣。」他是美國詩人、散文作家及自然學者。鼓勵人簡化生活,將時間保留來深入生命,品味人生。其思想、行為對美國社會影響很大。代表作有《湖濱散記》一書。



7. AD1828-1910,托爾斯泰(Leo Tolstoy):「肉食主義者心裡是不安的,雖然意識到吃肉的罪過,卻沒有能力讓自己脫離這種罪過。」他是俄國大文豪,出身貴族世家,倡導和平精神及人道主義思想。在世的最後二十五年,一直堅持素食,採行農民儉樸的生活。代表作有《復活》、《戰爭與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等小說。



8. AD1856-1950,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人像禿鷹一樣以肉維生,無視眾生的痛苦,把動物用來消遣或謀利,我們怎能期望世界可以達到和平?」他是愛爾蘭劇作家、評論家、社會主義者。為人幽默,創意十足,他的長壽及非凡的才華都反映出,不吃肉確實有很多好處。曾獲得AD1925年諾貝爾文學獎。代表作有《人與超人》、《華倫夫人的職業》等書。



9.AD1869-1948,甘地(Mahatma Gandhi):「一個民族的偉大之處和道德的進步,可以用他們如何對待動物來加以衡量。」他是印度聖雄,現代印度之父,以「不合作運動」帶領國家擺脫殖民枷鎖。自幼成長在一個信奉仁愛、不殺生、素食、苦行的印度教家庭,奠定他日後非暴力哲理與慈悲處事的態度。



10. AD1875-1965,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如果人的生命充滿意義,其他生命也一定有意義。如果要人尊重我的生命,那我也必需尊重其他生命。」他是德國醫學家、神學家、哲學家。致力於實踐人道主義。在非洲蠻荒叢林,行醫達五十餘年。曾獲AD1953年諾貝爾和平獎。史懷哲認為,人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尊重生命,建立了捍衛動物生命的理論基礎。



11. AD1879-1955,愛因斯坦:「素食者會產生性情上的轉變和淨化,沒什麼能比素食更可以改善人的健康和增加人在地球上生存的機會。」他是猶太裔美籍物理學家,最為人所熟知的是他創立的《相對論》,和他那關於光子的大膽假設,曾獲AD1921年諾貝爾物理學獎。



12. AD1880-1942,弘一大師:「是亦眾生,與我體同,應起悲心,鄰彼昏蒙。普勸世人,放生戒殺,不食其肉,乃謂愛物。」他俗姓李,名岸,號叔同。早年倜儻風流、才華洋溢,舉凡書畫、金石、戲劇、詩詞、音樂、文學等皆擅長。出家之後,斷然放下世俗牽絆,寫經弘法,終生不廢。



閱讀了上述名人格言之後,接著依序來看看月曆上所引述的證嚴語錄:

1.      善行離不開愛,有仁心愛念就會不忍殺生,進而守護生命。

2.      不殺生,除了不傷害生命之外,也是為了長養慈心。

3.      多一些人素食,世間的殺業就能減少。

4.      龍口含珠,鳳頭飲水;公筷母匙是衛生,不但是規矩也是美。

5.      天下的戰亂、災厄,之所以不斷,皆因為眾生的好殺而起。

6.      能做到眾生平等,對萬物起平等慈悲心,慧命才能真正成長。

7.      為了口腹之慾殘害眾生,毒素和病菌是會回到吃的人體內。

8.      刻意放生,會讓獵人多造業;隨緣放生,也要考慮生態環境。

9.      天生萬物都有其生存的權利,所以我們要尊重生命。

10.  齋戒就是戒殺,愈少人吃,自然生靈就能減少災殃。

11.  素食是清淨健康的飲食,從心調息慈悲,從身調攝營養。

12.  慈悲是慈遍無緣,悲至同體,對蠢動含靈,無微不至的照護。



以上就是「名人素寫月曆」的簡介,篇篇都是引用先哲之語,並與證嚴語錄相互輝映,又搭配著鮮嫩欲滴的蔬果寫生。就提倡或宣揚素食主義而言,這不但是一份圖文並茂的作品,更是兼具了理性與感性雙重說服力的大眾文宣,足以吸引、感動人心,進而讓人生起見賢思齊焉的素食意願。



事實上,華人傳統寺廟裡的出家眾早已全面奉行素食主義,即使是在家信眾,也有許多深受大師們感化的素食家庭。因此,台灣素食人口的比例在全世界應該算是相當高的一個地區。然而,靜思文化、大愛電視等相關的志業團體,似乎並不以此為滿足,他們運用電視劇、平面刊物…等,積極而持續地宣揚不食魚、肉的素食主義。以證嚴大師的威望和全球廣大慈濟人的仰戴之情,在這一份精美月曆文宣的感召、教化之下,就不知道會有多少信徒又陸續投入素食的行列!



無獨有偶,公元2005年間,在台灣有個號稱原始佛教道場的出家人也寫出了《不食肉與慈心之道》一書,並在其網路首頁上公然揭示「不食魚、肉」的道場風格。茲簡列他的觀點如下:

1.「不受用魚、肉」雖不能決定聖道的證得,但契合於慈悲的「不殺生」,卻是必須堅持的正行。(P17)

2. 單從店頭的肉品市場或餐館上,或許聞不到也見不到殺生,但一一的血肉卻真真實實的是為了買者或食用者所殺,所以在現代的經濟型態下,所謂「不為我殺」的血肉是極難獲得。(P18)

1.      所以肉品市場的消費者與受用者,才是影響整個肉品市場服務行為的主要角色,而「殺生」正是肉品市場中必需存在的行為。(P19)

2.      不問誰購得肉品,只要是消費、食用者就是宰殺者所服務的實際對象。(P20)

3.      如果食物的種類無礙於解脫,那麼傳佈原始佛法的人又何妨尊重已有善良宗教禮俗——不食魚、肉呢?(P22)

4.      在現代的工商社會底下,若為了確實落實「不殺生」的慈悲正行,而採行「不受用魚、肉」的人,絕不是提倡「素食」有助於體現聖道,也不是認為「不受用魚、肉」可以得到清淨、可速證菩提,或以為「不受用魚、肉」等於不殺生,應該是為了「不殺生」而不受用魚、肉。(P22)

5.      個人以為「解脫的內涵與方向是無可改變,但卻需要看清當下的土地,才能踏出穩當的腳步」,戒律不全然是一種僵化的行為規範,而是在對身心與生活的正知下所採行的妥當作法。(P23)



作者以現代工商市場的消費機制提出了他個人對戒律的詮釋,認為為了適應時代環境需要的善良宗教禮俗,可以為了不殺生而不食魚、肉。事實上,在台灣還有幾個號稱原始佛教或南傳道場的修行者,即使他們也曾前往泰、緬或斯里蘭卡的寺院去參學,但大都仍然與大乘出家人一樣,不約而同地堅持著素食的習慣。由此可見素食主義在華人教界裡,無論是南、北傳的體系,都展現出淵源流長、無遠弗屆又根深蒂固的影響力。這篇《不食肉與慈心之道》的論述,無疑地又為堅持素食的人士找到了「法理素食」的支撐點,相信它一定也會得到廣大素食群眾的共鳴與喝采。


然而,這果真就是佛陀的教導嗎?飲水必須思源,且待我們以追根溯源的方式,逐一地來加以探討。事實上,今日華人出家眾能夠全面享有素食的因緣,並非源自佛陀的教導,也不是受到上列知名哲人的開導和啟示,而要歸功於中國歷史上全力倡導「斷肉食」的素食祖師爺—蕭衍。有鑒於慈濟人所經常強調的感恩信念,靜思編輯似乎不宜遺漏這位強力規範並開創華人素食傳統的祖師大德。為了追溯華人素食主義的源流,且讓我們根據《大正藏廣弘明集》的〈慈濟篇〉來介紹這位大名鼎鼎的中國素食宗師,看看他究竟是用什麼樣的文宣(告)手法,竟能一手奠立華人素食1500年的彪炳志業?而他倡導素食的熱誠與立論,又與〈靜思月曆〉中的名人格言和《不食肉與慈心之道》一書的主張有何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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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4-1 07:05 | 只看該作者
素食主義探源--勒令僧尼素食的皇帝—蕭衍            by 希爾伯列克


大家也許並不知道,中國古代的出家人原本並未奉行素食主義。公元64年,東漢明帝夜夢金人,因此派遣秦景等人出使西域求取佛經,這是佛教正式在漢地弘傳的開始。此後447年間,中國的佛門信徒,無論是出家眾或在家人,都沒有人奉行或提倡素食主義。尤其是在公元第三世紀以後,由於《四分律》、《摩訶僧祇律》、《十誦律》…等比丘戒本陸續完成漢譯,中國出家人的生活規範,無論是飲食、衣著、行為都漸漸有了更具體而正確的根據,因而整個社會文化裡也沒有所謂「佛教徒必須斷肉食(或吃素)」的觀念存在。



一直到公元511年,梁武帝—蕭衍以帝王專制獨裁的威權,強制勒令僧尼必須斷肉食,這才開創了此後1500年來,華人教界獨特而堅定的信仰—素食主義,也讓一般社會大眾習慣於把「虔誠的佛教徒」定位為「素食者」。讓牢不可破的素食觀念強而有力地,持續掌控著華人社會。到底蕭衍是個什麼樣的人呢?為何對千百年來,世世代代,不可計數的華人社會,能夠產生這麼廣大而長遠的影響力呢?



蕭衍對大乘信仰的虔誠作風(詳見本書2.28梁武帝),似乎可以媲美印度的阿育王。他樂善好施、研究教義、講經說法、流佈經像、供養寺廟乃至捨身入寺…等,種種熱誠終生不曾退懈。他的作風給華人宗教信仰的發展留下了深遠的影響。尤其是他全力推動素食主義的熱心和成果,在中國大乘史上可以說是無人能出其右。他在1500年前詳細列舉出195條素食的理由,62道有關素食的問答,以及5項擴充素食的制約。其內容廣涉大乘經律、社會倫理、市場供需、健康營養…等範疇,即使是今日慈濟體系或其他素食團體所提出的倡議與論述,乃至前述《不食肉與慈心之道》一書裡所提出的「市場消費理論」,都早已被蕭衍發揮得淋漓盡致了。尤其是他以身作則,以帝王之尊親身實踐素食主義,甚至連蛋類、蜂蜜、牛奶、乳酪、酥油…等都予以斷除。他自我要求的嚴格程度,幾乎趨向耆那教的素食標準。時至今日,台灣仍不乏不吃奶蛋的素食者,可能也是源自奉行蕭衍《廣弘明集慈濟篇》的傳承,或是素食者英雄所見略同的緣故。



蕭衍憑藉著帝王的威權頒布〈斷肉文〉後,仍有僧尼根據律典加以評論:「律中無斷肉事及懺悔食肉法。」蕭衍則以剛傳譯不久的中期大乘經典—《大般涅槃經》、《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大雲經》、《縛象經》…等為法理根據,迫使當時知名的三大律師:法超、僧辯、寶度,不得不放棄律典中「可食三淨肉」的明確戒規,轉而迎合或屈服於他的素食主義之下(詳見下列62問)。當然也有剛正不阿的出家人,例如:僧正慧超、法寵法師就曾提出反對意見說:「如果經文真的主張斷除一切肉食,甚至連自然死亡的屍肉也不許吃的話,那跟尼揵(耆那教)外道不許穿皮鞋的主張還不是一樣。律典既然准許穿皮革製成的鞋子,理當容許食肉。」法寵也曾提出『慚愧而食眾生』來論述三淨肉的合理性。蕭衍面對不同的意見,卻引述大乘經句大加撻伐:「法寵此心,即是經之羅剎。」充分展現了俗 家 君王一意孤行,想要全面主宰教義和戒律的專橫霸氣。



公元2008年,華人寺院裡依然時興著儀式隆重而費用昂貴的梁皇懺;而台灣的出家人,似乎不論南北傳,其倡導或堅持素食不遺餘力的熱忱,也依然遵循著蕭衍斷肉食的主張,持續地全面奉行、推廣、流傳著。蕭衍一生投入素食、布施、講經、說法和經懺法會的熱忱和事蹟,若從大乘信仰的觀點來說,可以說是成就了功德無量的豐功偉業,理當享有無量無邊的福德果報。然而,很遺憾!蕭衍—梁武帝最後竟因「侯景之亂」被圍困而餓死。(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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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4-7 10:57 | 只看該作者
接下來,就讓我們依據《廣弘明集慈濟篇》的〈斷酒肉文〉來看看蕭衍,究竟是以什麼樣的手法勒令全國僧尼必須斷肉食的?由於原文分段不清,閱讀不易,筆者乃順序加以分段標點,以方便現代人閱讀。茲摘錄全文重點如下:



蕭衍勒令僧尼斷肉食的理由:


弟子蕭衍,敬白諸大德僧尼!諸義學僧尼!諸寺三官!夫匡正佛法是黑衣人事,迺非弟子白衣所急。但經教亦云:佛法寄囑人王。是以弟子不得無言,今日諸僧尼開意聽受,勿生疑閉,內懷忿異。

1.      凡出家人所以異於外道者,正以信因信果信經。所明信是佛說經言,行十惡者受於惡報,行十善者受於善報,此是經教大意。如是若言,出家人猶嗜飲酒噉食魚肉,是則為行同於外道,而復不及。何謂同於外道?外道執斷常見,無因無果無施無報。今佛弟子酣酒嗜肉,不畏罪因不畏苦果,即是不信因不信果,與無施無報者復何以異?此事與外道見同,而有不及外道。是何外道各信其師,師所言是弟子言是,師所言非弟子言非。涅槃經言:「迦葉我今日制諸弟子,不得食一切肉。」而今出家人猶自噉肉。戒律言:飲酒犯波夜提。猶自飲酒無所疑難,此事違於師教,一不及外道。

2.      又外道雖復邪僻持牛狗戒,既受戒已後必不犯。今出家人既受戒已,輕於毀犯,是二不及外道 。

3.      又外道雖復五熱炙身、投淵赴火、窮諸苦行;也未必皆噉食眾生。今出家人噉食魚肉,是三不及外道。

4.      又外道行其異學,雖不當理,各習師法,無有覆藏。今出家人噉食魚肉,於親所者乃自和光,於所疏者則有隱避,如是為行四不及外道 。

5.      又外道各宗所執各重其法,乃自高聲大唱云:「不如我道真」,於諸異人無所忌憚。今出家人或復年時已長,或復素為物宗,噉食魚肉極自艱難,或避弟子,或避同學,或避白衣,或避寺官,懷挾邪志,崎嶇覆藏,然後方得一過噉食,如此為行五不及外道。

6.      又復外道直情逕行,能長己徒眾惡,不能長異部惡。今出家人噉食魚肉,或為白衣弟子之所聞見,內無慚愧,方飾邪說云:「佛教為法本存遠因,在於即日未皆悉斷。以錢買肉非己自殺,此亦非嫌。」白衣愚癡聞是僧說,謂真實語。便復信受,自行不善增廣諸惡,是則六不及外道。

7.      罪業因緣故受此惡觸,此非正真道法,亦非甘露上味,云何出家僧尼猶生耽嗜?

8.      僧尼授白衣五戒,令不飲酒,令不妄語,云何翻自飲酒違負約誓?七眾戒、八戒齋、五篇七聚長短律儀,於何科中而出此文?其餘眾僧故復可,可至學律者彌不宜爾,且開放逸門集眾惡本。若白衣人甘此狂藥,出家人猶當訶止云:「某甲!汝就我受五戒,不應如是。」若非受戒者,亦應云:「檀越酒是惡本,酒是魔事。檀越今日幸可不飲。」云何出家人而應自飲?

9.      尼羅浮陀地獄身如段肉,無有識知此是何人,皆飲酒者出家僧尼。豈可不深信經教,自棄正法行於邪道?長眾惡根,造地獄苦。習行如此豈不內愧?

10.  猶服如來衣受人信施,居處塔寺仰對尊像,若飲酒食肉如是等事,出家之人不及居家,何故如是?在家人雖飲酒噉肉,無犯戒罪,此一不及居家人。

11.  在家人雖復飲酒噉肉,各有丘窟,終不以此仰觸尊像,此是二不及居家人。

12.  在家人雖復飲酒噉肉,終不吐泄寺舍,此是三不及居家人。

13.  在家人雖復飲酒噉肉無有譏嫌;出家人若飲酒噉肉,使人輕賤佛法。,此是四不及居家人 。

14.  在家人雖復飲酒噉肉,門行井窖各安其鬼;出家人若飲酒噉肉,臭氣薰蒸一切善神皆悉遠離,一切眾魔皆悉歡喜,此是五不及居家人。

15.  在家人雖復飲酒噉肉,自破財產不破他財;出家人飲酒噉肉,自破善法,破他福田,是則六不及居家人 。

16.  在家人雖復飲酒噉肉,皆是自力所辦;出家人若飲酒噉肉,皆他信施,是則七不及居家人。

17.  在家人雖復飲酒噉肉,是常罪業,更非異事;出家人若飲酒噉肉,眾魔外道各得其便,是則八不及居家人。

18.  在家人雖復如此飲酒噉肉,猶故不失世業大耽昏者,此則不得;出家人若飲酒噉肉,若多若少皆斷佛種,是則九不及居家人。不及外道不及居家,略出所以各有九事。論欲過患條流甚多,可以例推,不復具言。 今日大德僧尼!今日義學僧尼!今日寺官!宜自警戒,嚴淨徒眾。若其懈怠,不遵佛教,猶是梁國編戶一民。弟子今日力能治制,若猶不依佛法,是諸僧官宜依法問京師,頃年講大涅槃經,法輪相續便是不斷。至於聽受動有千計,今日重令法雲法師為諸僧尼講四相品四中少分,諸僧尼常聽涅槃經,為當佛經中究竟說。斷一切肉,迺至自死者,亦不許食,何況非自死者?諸僧尼!出家名佛弟子,云何今日不從師教?

19.  經言:「食肉者斷大慈種。」何謂斷大慈種?凡大慈者皆令一切眾生同得安樂。若食肉者,一切眾生皆為怨對同不安樂。

20.  若食肉者是遠離聲聞法。

21.  若食肉者是遠離辟支佛法。

22.  若食肉者是遠離菩薩法。

23.  若食肉者是遠離菩薩道。

24.  若食肉者是遠離佛果。

25.  若食肉者是遠離大涅槃。

26.  若食肉者障生六欲天,何況涅槃果?

27.  若食肉者是障四禪法。

28.  若食肉者是障四空法。

29.  若食肉者是障戒法。

30.  若食肉者是障定法。

31.  若食肉者是障慧法。

32.  若食肉者是障信根。

33.  若食肉者是障進根。

34.  若食肉者是障念根。

35.  若食肉者是障定根。

36.  若食肉者是障慧根。

37.  舉要為言,障三十七道品。

38.  若食肉者是障四真諦。

39.  若食肉者是障十二因緣。

40.  若食肉者是障六波羅蜜。

41.  若食肉者是障四弘誓願。

42.  若食肉者是障四攝法。

43.  若食肉者是障四無量心

44.  若食肉者是障四無礙智。

45.  若食肉者是障三三昧。

46.  若食肉者是障八解脫。

47.  若食肉者是障九次第定。

48.  若食肉者是障六神通。

49.  若食肉者是障百八三昧。

50.  若食肉者是障一切三昧。

51.  若食肉者是障海印三昧。

52.  若食肉者是障首楞嚴三昧。

53.  若食肉者是障金剛三昧。

54.  若食肉者是障五眼。

55.  若食肉者是障十力。

56.  若食肉者是障四無所畏。

57.  若食肉者是障十八不共法。

58.  若食肉者是障一切種智。

59.  若食肉者是障無上菩提,何以故?若食肉者障菩提心,無有菩薩法,以食肉故,障不能得初地;以食肉故,障不能得二地;乃至障不能得十地。

60.  以無菩薩法故,無四無量心;無四無量心故,無有大慈大悲。以是因緣,佛子不續。所以經言:「食肉者斷大慈種。」諸出家人雖復不能行,大慈大悲究竟菩薩行,成就無上菩提,何為不能忍此臭腥,修聲聞、辟支佛道?鴟鴉嗜鼠、蝍、蛆、甘、螮,以此而推,何可嗜著?至於豺犬、野犴皆知嗜肉,人最有知,勝諸眾生,近與此等同甘臭腥,豈直常懷殺心斷大慈種?

61.  凡食肉者自是可鄙,諸大德僧、諸解義者講涅槃經,何可不慇懃?此句令聽受者心得悟解。又有一種愚癡之人云:「我止噉魚,實不食肉。」亦應開示:「此處不殊水陸,眾生同名為肉。」諸聽講者豈可不審諦受持,如說修行?凡食肉者如前說,此皆是遠事未為近切。

62.  諸大德僧尼!當知噉食眾生者是魔行。

63.  噉食眾生是地獄種。

64.  噉食眾生是恐怖因。

65.  噉食眾生是斷命因。

66.  噉食眾生是自燒因。

67.  噉食眾生是自煮因。

68.  噉食眾生是自炮因。

69.  噉食眾生是自炙因。

70.  噉食眾生是自割因。

71.  噉食眾生是自剝因。

72.  噉食眾生是斷頭因。

73.  噉食眾生是斷手因。

74.  噉食眾生是斷足因。

75.  噉食眾生是破腹因。

76.  噉食眾生是破背因。

77.  噉食眾生是刳腹因。

78.  噉食眾生是碎髓因。

79.  噉食眾生是抉目因。

80.  噉食眾生是割鼻因。

81.  噉食眾生是截耳因。

82.  噉食眾生是貧窮因。

83.  噉食眾生是下賤因。

84.  噉食眾生是凍餓因。

85.  噉食眾生是醜陋因。

86.  噉食眾生是聾因。

87.  噉食眾生是盲因。

88.  噉食眾生是瘖因。

89.  噉食眾生是啞因。

90.  噉食眾生是跛因。

91.  噉食眾生是蹇因。

92.  噉食眾生是瘡因。

93.  噉食眾生是瘍因。

94.  噉食眾生是疥因。

95.  噉食眾生是癬因。

96.  噉食眾生是瘤因。

97.  噉食眾生是癭因。

98.  噉食眾生是瘑因。

99.  噉食眾生是疵因。

100.  噉食眾生是癰因。

101.  噉食眾生是癤因。

102.  噉食眾生是痔因。

103.  噉食眾生是疽因。

104.  噉食眾生是瘺因。

105.  噉食眾生是癩因。

106.  噉食眾生是致蚤因。

107.  噉食眾生是致虱因。

108.  噉食眾生是致蚊因。

109.  噉食眾生是致虻因。

110.  噉食眾生是遭毒蟲因。

111.  噉食眾生是遭惡獸因。

112.  噉食眾生是病瘦因

113.  噉食眾生是寒熱。

114.  噉食眾生是頭痛因。

115.  噉食眾生是心痛因。

116.  噉食眾生是腹痛因。

117.  噉食眾生是胸痛因。

118.  噉食眾生是背痛因。

119.  噉食眾生是手痛因。

120.  噉食眾生是足痛因。

121.  噉食眾生是髓痛因。

122.  噉食眾生是腸痛因。

123.  噉食眾生是筋縮因。

124.  噉食眾生是胃反因。

125.  噉食眾生是脈絕因。

126.  噉食眾生是血流因。

127.  噉食眾生是咽塞因。

128.  噉食眾生是喉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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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4-7 14:4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1-4-7 01:49 編輯

蕭衍真有毛病,哈哈,操這多心~~~

世俗權利插手宗教信仰,在中國還真是有傳統!蕭衍替出家人訂戒律,雍正替出家人匡正信仰,毛澤東自己成為信仰,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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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4-15 07:25 | 只看該作者
素食主義探源:造成混淆的帝王—阿育王                                 by 希爾伯列克

古印度阿育王時期的部派佛教,主要為東方華氏城的大眾部,西方摩偷羅的說一切有部和西南烏遮因的分別說部。王子摩哂陀出家即以三部的大師─大天、摩闡提、目犍連子帝須三人為師。雖然王室的家族淵源偏向分別說部,但也禮遇王都的大眾部,兩部的合作良好。說一切有部的優波鞠多尊者雖受阿育王尊敬,但該部的處境較不理想,對其他兩部都曾經有過激烈的評論。至於由王子摩哂陀傳往師子國(錫蘭)的南傳佛教,即是以分別說部為主。今日南傳巴利經典即是源自該部的傳誦。


公元前256年左右,阿育王勒令全國歸順佛法,使得許多外道的傳教師驟然失去尊重供養,不得不倉促地轉入僧團,甚至自行披剃而混跡僧團中成為賊住比丘,自然也就將外道的素行一併地帶入了傳統的僧伽生活中。由於外道在信仰、教義和戒律上的諸多歧異,無可避免地引發了僧團內部長期的鬥諍。《善見律》中甚至傳說七年之內,各處的僧團都無法和合說戒,乃至引起阿育王以王令破僧—干預或處斷僧事。另一方面,外道中似是而非,表面近似於佛法的教義或戒規,例如:業與因緣果報、四念處、素食乃是不殺生的慈心…等主張,以及印度舊有的傳說故事和民間習俗,也都逐漸地滲入了教團甚至危及經典的持誦,尤其是後來陸續輯出的《本生經》與《譬喻經》裡。延續到日後,在北傳的《中阿含經》裡也流露出大量融攝外道思想的跡象了。


在阿育王勒令全國僧俗歸信佛教的粗率過程中,最直接、顯著而頻頻發生的衝突莫過於「不食魚肉」的飲食主張了。原本以非暴力信仰為核心的素食主義者—虔誠而堅貞的耆那教徒,迅速地滲入了佛教各部派的僧團之中。雪上加霜的是,當年(BC 487)以「不食魚、肉等五項主張」贏得部分比丘支持,因此叛離佛陀而自立門戶的提婆達多教派,歷經百餘年傳承的傳教師和信眾,也都一併被迫再度回歸佛教的園林裡。這些素食觀念堅定不移的耆那教徒和提婆達多的追隨者都迫於帝王的威逼,只好百般無奈地委身於傳統僧團中。表面上雖然是皈信佛教的僧侶,實際上卻絕不可能拋棄自己的信念和戒規。於是大規模而強烈的教義衝突,就造成了「破僧壞法」的事件再度重演。昔日的提婆達多原本就是因為認同尼犍(耆那教)外道的非暴力教義,才提出「不食魚、肉」的主張而被世尊所拒絕和喝斥的。這次他所傳承的教派又與耆那教徒捲土重來,引發了更大規模的僧團鬥諍,其所帶來的影響層面就更加廣泛和深遠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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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4-24 09:41 | 只看該作者
解析不食魚、肉而產生衝突的理由,主要是因為主張、奉行、堅持、隨喜素食主義者,大都堅決地認為只有素食者才是真正持守不殺生戒,只有堅持吃素才是真正清淨和慈悲的行為,也只有嚴格地奉行素食主義才符合非暴力的信仰(耆那教的主張)。在他們看來,那些不斷肉食的人們是不清淨,也談不上慈心,不可能得到安樂,更不可能得到解脫。可是另一方面,從傳統僧團的角度而言,依據佛陀親制的經律,這些堅決主張、持守、奉行或隨喜「不食魚、肉」的素食主義者,卻是很明顯地違破了僧殘第十、十一戒(巴利《比丘律》,也就是第一、第二破僧戒)。這些關係到「破僧、壞法」的僧殘重罪,其嚴重程度已經到了世俗所謂「留校(僧團)查看」的地步了,如果再不肯先行認罪並接受僧伽嚴厲的懲罰,那是無法懺悔清淨的,當然也就無法再繼續參與誦戒了。這樣依法依律嚴格的要求,當然是絕對不可能讓自認為慈悲、清淨的素食主義者所接受。因此,即使在公元前251年左右,阿育王曾經迎請目犍連子、帝須尊者等到華氏城來熄滅諍論,並舉行第三次結集再度確認經律的教示,依然無法平息僧團內部的鬥諍。縱使後來,阿育王不惜以王家的命令和強權來干預僧團的紛爭,但面對這些不惜以身殉道的素食主義者而言,終歸是無濟於事的。



於是,原本東西方部派的分裂,如今再加上部派內部賊住比丘爭論不休的推波助瀾,更加速了各教團內、外的分裂。不但保守的上座部與創新的大眾部之間的差距日趨遙遠,即使戒律鬆弛而一向強調寬容、彈性調整的大眾部本身也不斷地爭議、區隔。十八個部派的大分裂就活生生地發生在歷史上最擁護佛教的阿育王時代。事實上,阿育王朝之後,被外道教義和戒規所混淆的僧團,大都已具有了各自分化後的特質與色彩。日後,某些部派又不斷地吸納阿育王興建大量佛塔所孕育出來的塔寺崇拜者。於是很快地就在百年內,大約在公元前150年左右,僧俗四眾就形成了新興的塔寺信仰集團。他們對於長期混淆的種種外道教義、戒規和印度傳統風俗、習慣和文化,都採取了兼容並蓄的融攝態度,積極地共同促發新興的信仰風潮,這就是大乘信念開始萌芽的契機。



大乘兼容並蓄的信念和作風逐漸消瀰了部派的對立和鬥諍,大家又漸漸走回了印度文化的大熔爐裡,也讓耆那教義裡代表慈悲不殺的素食主義,大部分得以長期留存在大乘教團中,持續其堅定的慈悲信念。時至今日,在華人的寺廟裡,仍然處處都可以看到「大雄寶殿」的牌匾。這「大雄」兩個字正是「摩訶毘羅」的意思,也正是耆那教徒所尊崇的教主名號,而不是用以尊稱佛陀的名號。原始聖典上,包括經典和律典,所記載的佛陀九個功德名號中,並沒有任何「大雄」的尊稱;即使是大乘的如來十號或十一號中,也沒有「大雄」的稱號。另外,如果我們今天有機會到印度的耆那教勝地去旅遊,依然可以看到耆那教的吉祥標誌—卐字標記,有的刻畫在聖像的胸前,有的繡在白象的頭飾上,有的呈現於寺廟的建築圖案中。這跟大乘信仰的吉祥標誌—卍字標記,也有著密切的因緣。至於飲食方面,就像台灣的素食館林立一般,耆那教徒所開設的素食餐廳也分佈於海外各處,以方便信徒奉行徹底的素食主義。



如今,發生在阿育王時代的僧團鬥諍事件,雖然早已事過境遷,但回過頭來檢視史實和所謂佛教寺廟的現況,正好完全印驗了當年佛陀斥責提婆達多(堅持五項主張)所犯下的雙重重罪:(1)破僧—分裂僧團,(2)壞法—破壞法輪的運轉。終使正法難以長久住世,幾乎已經完全消失於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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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4-24 17:08 | 只看該作者
多謝分享。還歷史本來面目,功德無量。尤其是「大雄」二字,原來只知是耆那教徒所尊崇的教主名號,不理解為何被佛教使用,哈哈,茅塞頓開。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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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4-25 07:2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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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說許多佛教徒其實一輩子也沒真的進過佛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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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4-25 11:09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4-24 18:23
回復 jiandao 16樓 的帖子

所以我才說許多佛教徒其實一輩子也沒真的進過佛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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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4-30 08:1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1-4-30 08:15 編輯

許多年前,有一位台灣的法師表示,今天在中國我們看不到吃魚吃肉的比丘,可知正法滅無餘

原始佛典早有預言:惡眾生出世。樂行諸惡.欲行諸惡.成就諸惡。非法言法.法言非法.非律言律.律言非律。以相似法。句味熾然。如來正法於此則沒(雜阿含906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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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5 16:51 | 只看該作者
素食主義探源:素食主義的始祖—耆那教主                       作者:希爾伯列克

關於耆那教主

有關耆那教第24代教主摩訶毘羅(大雄)的身世,有兩個不同年代的考證版本,茲概述其一如下:

1.      公元前599年,出生於印度東北部。

2.      公元前569年,三十歲,拋棄妻女和萬貫家財而出家。

3.      公元前557年,四十二歲,成道。

4.      公元前527年,七十二歲,弘法三十年後逝世。

摩訶毘羅的出生年代、地點,以及其出家和成道的過程,乃至所宣導的教義,均與佛陀有些相似之處。又因古代印度人沒有文字史料的記載,長期流傳民間的傳說夾帶著錯誤的認知,使得一般信眾幾乎都無法分辨「大雄」與「佛陀」教導的基本差異。後來再加上阿育王強迫外道歸順佛教,造成佛教僧團和教義的長期混淆和衝突事件,就讓後世的佛教徒更難以分辨經律的真偽了。



非暴力教義的影響

耆那教以非暴力為核心的素食主義,對印度和東、西方思想都有著極深刻而長遠的影響。例如:

1.      古代希臘的哲學家、天文學家、數學家,也就是三角函數畢氏定理的發現者—畢達歌拉斯(Pythagoras, BC569-475)就說:「大地供給人類無罪的豐盛食物,不用殺戮即可獲得大餐,只有畜牲才用肉來滿足胃口。」他畢生致力於禁止殺生、禁止動物祭祀的法律,並提倡永遠不要吃肉。他可以說是西方素食主義的祖師。因此,一直到十九世紀晚期,西方人士還是稱呼不吃肉的人士為「畢達哥拉斯的信徒」。大家稍微留意一下,就可以發現畢達歌拉斯出生那一年,公元前569年,正是耆那教主摩訶毘羅出家之時。而畢達歌拉斯長大求學的年代,也正是印度文化、商旅與希臘地區密切交流的年代,這從《雜阿含經》裡所記載的關於「西方比丘的往來」和「商賈貿易旅程的艱險」等經文中,都可以窺見印度文化與西方文明互動的一斑。

2.      古希臘哲學家、教育家,被稱為西方哲學之父的蘇格拉底(Socrates, BC469-399)也說:「理想國的人會吃素,人民生活過得平和而健康,大家都很長壽,世代子孫也就延續類似的生活方式。」據說為了淨化靈魂,他採行了嚴格的素食主義,而他的思想和學問也都影響著日後數千年的西方文化。

3.      一直到公元第19世紀,印度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 AD1869-1948),雖然生長在印度教的家庭,仍然受到耆那教哲學家—世利瑪毘‧羅伽強德羅(AD1867~1900)強烈的精神感召,把他看做是一代宗師,更是自己的精神導師。因此堅定他日後以非暴力與慈悲,作為處事的基本態度,進而以「不合作運動」帶領國家擺脫殖民地的枷鎖,成為現代印度之父。甘地說:「一個民族的偉大之處和道德的進步,可以用他們如何對待動物來加以衡量。」



從古迄今,耆那教都不是一個龐大的宗教團體。即使今天在整個印度,大約也只有260萬個教徒,但他們所堅持的非暴力教義和素食主義,卻始終對東西方的宗教哲學思想有著顯著而且無法磨滅的影響。即使是在今日華人的大乘信仰中,也處處可以發現相似的蹤跡,不論是寺廟的建築、圖騰、吉祥標誌或飲食習慣…等,都時而流露著耆那教的風格,例如: 大雄寶殿、蓮花圖案、卍字標記、素食習慣…等。這些記述在日本佛教權威學者—水野弘元的著作裡,多少也有被提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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