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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獎頒獎——中國的法律就不是法律嗎?(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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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zhh 發表於 2010-12-10 22: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wazhh 於 2010-12-11 23:50 編輯

     記得上一次我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是在說谷歌的事情。當時的谷歌,想以自己不遵守中國法律的實際行動,號召和鼓動身在中國的別的外國公司共同不遵守中國的法律。結果呢,大家現在都知道了,中國的法律也是法律,在中國的土地上,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無論是中國的公司還是外國的公司,都是要遵守的。

    不過,好像會有人說,在中國,一些中國人和一些中國的公司,不遵守中國的法律甚至凌駕於中國法律之上的事情,比比皆是。這個問題嘛,我在下面會加以解釋滴。

    現在之所以要再次談到法律的問題,是因為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事情。劉曉波何許人也,是一個違反中國法律鋃鐺入獄的罪犯。而正是這個罪犯觸犯中國法律的行為,成為其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由頭。非常有意思的是,當下這個時候,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罪犯劉曉波或許正心潮澎湃、壯心不已地呆在中國的一個監所的牢房之內,而不遠萬里的挪威的一個富麗堂皇的地方,正在虛位以待、群魔亂舞地為他頒發諾貝爾和平獎。這個越來越發展越來越進步越來越強大的中國的法律再一次地被洋人們視為兒戲了,只不過過去是在中國的土地上,現在是洋人們在自己的地盤上自娛自樂了。

    呵呵,中國的法律就不是法律了嗎?

    實事求是地說,中國的法律確實曾經不能夠算是法律,不過這已經是100多年前的事情了,那個時候,好像是一個國家的法律都可以適用到中國的國土之上並凌駕於中國的法律之上啦。只是現在,這樣的事情一去不復返了,在中國的國土之上,英國人犯死罪,日本人犯死罪,照斃不誤!美國的公司怎麼啦,不遵守中國法律,就滾蛋去!

    但是,挪威人現在就是不將中國的法律當成法律,愣是將中國的罪犯視為英雄,那麼,挪威人將不是罪犯的中國人當成了什麼呢?

    這就要談到善法和惡法的問題,也就是民主自由人權的法律和不民主不自由不人權的法律問題了哈。但是,善法是法,惡法難道就不是法了嗎?民主自由人權的法律是法,不民主不自由不人權的法律就不是法嗎?而且,誰說挪威人承認的法律就一定是善法,而中國的法律就是惡法?憑什麼挪威人承認的法律就是民主自由人權的法律,而中國的法律就是不民主不自由不人權的法律呢?

    這就要談到主權的問題。呵呵,一個國家的法律問題,是一個國家的主權問題,這還需要談嗎?或許,挪威人曾經驕傲過自豪過西方人曾經在中國有過治外法權的美好回憶,但是,那也就是一個美好的回憶吧,而這對於中國人民來講,恐怕就不是十分的美好了吧。

    中國的法律,不僅中國人要敬畏遵守,外國人也要尊重遵守,這就叫法治!中國的法律,即便中國人不敬畏不遵守,外國人更是要尊重或遵守,這就叫主權!呵呵,我這麼說,應該很好地解答了上面的那個問題了吧。而只有當一個國家有能力捍衛國家主權的時候,這個國家的法律才是真正的法律,才會真正得到人民的遵守和外國的尊重。

    所以,挪威人將諾貝爾和平獎授予中國的罪犯劉曉波的時候,就是對於中國法律的不尊重,就是對於中國主權的不尊重。而現在的中國,有能力捍衛國家的主權嗎?呵呵,實事求是地說,現在的中國共產黨執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實際控制的國土上發生的事情,已經具備了捍衛國家主權的基本能力。但是,在這個靠實力說話的世界範圍內,尚不具備完全的能力,所以,才會有韓美黃海軍演,才會有釣魚島事件,才會有南中國海問題,才會有諾貝爾和平獎的青睞啊。而上述這些事情和問題的存在,相當的程度上,不就是狐假虎威,狗仗人勢嘛。

    呵呵,諾貝爾和平獎所要倡導的那個所謂的民主自由人權,真的就那麼令人嚮往嗎?當挪威人將這個獎給了達賴和劉曉波的時候,他們真的是將中國人民的民主自由人權看得很重要嗎?我只是在想,當挪威人連中國的法律都不當回事兒的時候,他們真的就會把中國人民當回事兒了嗎?

    只有國家強大了,國家法律才會是真正的法律,只有國家強大了,人民才能有尊嚴地幸福地生活在這個弱肉強食的蔚藍色的星球上。呵呵,這真是一個非常現實的關於法律的思考哈,而當挪威人不把中國的法律當回事兒的時候,中國人還會將挪威的法律當回事兒嗎?我想,歷史終究會證明,到底中國人會否因為這個2010年的諾貝爾和平獎而萬分慚愧,還是挪威人因為今天的愚蠢而在某個時候感到對不起中國和中國人民。呵呵,那就走著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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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0-12-10 23:2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不惑之禍 於 2010-12-10 23:41 編輯

中國的法律的確不是法律。

請問按中國法律就算劉曉波有罪,為什麼劉曉波夫人都沒有人身自由?
所以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的會長說,無罪的劉曉波夫人也不能來領獎,正說明今年和平獎的正確性。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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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azhh 發表於 2010-12-10 23:34 | 只看該作者
2010年的諾獎,已經證明在劉曉波的問題上,中國是依法辦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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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0-12-11 01:0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wazhh 3樓 的帖子

在西方政客的眼裡,只要你是反華的,反中國政府的,反中國共產黨的,就算你犯了法,也會被描繪成為了民主,為了自由,為了人權的英雄,真是無恥之極。西方還以為中國是61年以前一個任人宰割的中國。西方的所作所為更加激起中國民眾對中國政府,中國共產黨的支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的捍衛。

貼或許讓大家感興趣的主帖供閱讀,
但並不一定代表本人的立場和觀點。
盼理性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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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暖思自由 發表於 2010-12-11 01:13 | 只看該作者
按現在國家的概念,中國的法律的確不是法律。起草法律的是議會,議會的議員由選舉產生,TG的人大代表不是選舉產生,所以它們制定的法律,沒有普遍代表性,不具合法性。
民主不僅是一種理念、一種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種生活方式。在民主制度中,過自由、平等、有尊嚴的生活,這不僅是中國人的夢想,也是人類共同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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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0-12-11 04:0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wazhh 1樓 的帖子

原創請標明, 轉貼應有原帖作者名及原帖貼出日期, 本版不歡迎連接,請在二小時內補全, 否則將被移走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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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0-12-11 04:1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0-12-11 04:15 編輯

回復 飽暖思自由 5樓 的帖子

誰說人大代表不是選舉產生,我在上大學及工作期間。兩次參加了人大代表的選舉。你沒有在中國大陸待過?還是你曾是罪犯被剝奪了政治權?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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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0-12-11 04:1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不惑之禍 於 2010-12-11 04:17 編輯

回復 華盛頓人 6樓 的帖子

除非一些新聞事件要表明發生時間,版主真的不應該苛求原帖來源和日期,只要有內容,不是灌水貼,不是在造謠就行。總不能說沒有諾獎這件事吧。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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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0-12-11 04:2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0-12-11 04:27 編輯

回復 不惑之禍 8樓 的帖子

這是新聞版,新聞最重要的是新聞的真實性,評論可以各抒己見,新聞卻是一定要是真實的。既是新聞,當然有時間性,太舊的帖子還算新聞嗎? 這不就成了垃圾版?因此來源(可僅寫作者名,不必寫網站名。)及日期應是最起碼的上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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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tomcat 發表於 2010-12-11 16:35 | 只看該作者

"China needs 300 years of colonial ruling." Guess who said this?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dU24_Ryu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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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mf1234 發表於 2010-12-12 12:03 | 只看該作者
按現在中國的法律, 劉曉波無罪。  反中國政府,反中國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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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10-12-12 12:30 | 只看該作者
5樓真會胡說八道,中國的地方和全國人大代表都是根據「選舉法」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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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xc 發表於 2010-12-12 12:53 | 只看該作者
因言制罪,是中共當局自己在踐踏自己的法律. 曼德拉,昂山素姬也曾在獄中獲獎,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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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10-12-12 13: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zpxc 13樓 的帖子

何為「因言治罪」?這種例子在「民主」的西方國家屢見不鮮!咋就不說是踐踏自己的法律?

如果你能謹記諾貝爾和平獎的評選宗旨,不妨說說劉能獲獎的理由。
蝸居時代角落,笑看天下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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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cher 發表於 2010-12-13 00:0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watcher 於 2010-12-13 00:17 編輯

這次諾獎是中西政治文化的一場激烈交流和衝突?難道沒有中西方的不同政治文化的激烈衝突?僅僅從民族主義和國家主權的角度解讀和批判是不是太狹隘了?是不是立場不同? 文化不同? 所以,劉的作為對於挪威就不犯法,但是,在中國就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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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0-12-13 00:19 | 只看該作者
怎麼沒有人為政府軟禁劉曉波夫人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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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0-12-13 01:1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10-12-13 01:18 編輯

回復 不惑之禍 16樓 的帖子

別忘了劉曉波因作狗腿子有功,從海外經常有大量匯給他的錢,都用的他老婆的賬戶。是狼狽為奸的。
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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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axia 發表於 2010-12-14 00:08 | 只看該作者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0-12-11 04:11
回復 飽暖思自由 5樓 的帖子

誰說人大代表不是選舉產生,我在上大學及工作期間。兩次參加了人大代表的選 ...

華盛頓人,我CNMB,你這個滿嘴謊言的王八蛋!有什麼資格作版主!
雖然我盡不贊同毒運輪的觀點,但是作人起碼要有點良心,要說實話!中國大陸的選舉是怎麼回事,所有在大陸住過的中國人心裡都清楚的很!我這輩子就讀大學的時候見過一次選票,人大代表2選2(等額選舉是TG發明的天大的笑話!),連候選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大家心裡都知道咋回事,也就娛樂一把,選票上填什麼的都有,什麼豬八戒孫悟空都上去了,一個班下來大半是廢票!
這就是中國人都知道的事實!你他媽的在這裡睜著眼睛說瞎話,指鹿為馬,一副GCD狗腿子的下流嘴臉暴露無遺,你丫領中宣部的錢我沒意見,但是作五毛起碼也要專業一點,這種明顯的謊言你騙誰啊,當中國人都是傻子啊!
你最好趕緊把版主辭了,跳糞坑裡去死了算了,為你爸媽生了你這樣一個畜生感到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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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0-12-14 01:2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康人家 於 2010-12-14 01:31 編輯

回復 wendaxia 18樓 的帖子

你應該乾脆說華盛頓人是造謠,中國根本沒有選舉。可惜的是你進一步證明了中國的確有選舉。上論壇應該文明發言,你這個帖子的語言文明嗎?而且中國選舉法從1979年起就規定要求差額選舉,有些地區做得好,有些地區做得不好。198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地方組織法時,針對差額選舉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做了具體化、規範化的規定,進一步增強了可操作性。現在全國基本上都已做到差額選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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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axia 發表於 2010-12-14 01:5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小康人家 19樓 的帖子

就算現在是差額選舉又怎麼樣?誰不知道誰選上去是內定的。而且現在很多單位根本連這種形式上的小範圍的「民主」都不搞,直接「代替」選民行使投票權了。
如果你有不同看法,可以試著在本版做一個調查,設置不同年齡段,讓大家投票,調查一下究竟有多少人參加過多少次這種所謂的選舉。
這個問題關鍵不在這裡,對於這種民主程度很低的選舉方式,你可以有自己觀點,比如說是中國國情,民主需要循序漸進或者什麼其他的觀點。但是你硬要說這種方式很民主,那就是信口雌黃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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