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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151)第六章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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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28 07: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註釋:

  12.所以不要容罪……作王 保羅從本處開始來勸勉信徒,這乃是在保羅討論了我們在基督里有分的教義之後,應有的步驟。罪雖仍住在我們裡面,但重生的人若仍讓罪治理我們,就是極不合理的事,因為聖靈使我們成聖的力量更勝過罪,惟此我們才能證明自己真是基督的肢體。
  這裡所提到的身子,正如我已講過的,不單是指血肉之體,卻是指整個人的全部生存。此點不但在本段經文中可以看出,而且在以後的經文中,保羅也特別指出靈魂是身子的一部分。保羅因之並不重視一個屬地的人,因為我們本性敗壞,使我們所行的一切,都失去了永恆的價值。如同在創世記六章33節中,也指出神極不滿意世人所行的一切,因世人已經變為如同野蠻的走獸,只有肉體與屬地的本性。約翰福音三章6節中,基督所說的"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也證實此點。有人反對說世人的靈魂會有什麼上下之分,我們的回答是:人類在目前敗壞的光景中,他們的靈魂是向下的,且成為肉體的俘虜;靈魂已經從本來高尚的地位,降至卑微的地位。簡言之,人類的本性是傾向於物質的,已失去了屬天的恩惠,變為一種幻影或虛像。所以,這個"身子"在保羅的眼光中看來,是卑污的,"必死的";他也使我們看到,人性的整體都會死亡與消滅。保羅在本處又稱我們裡面原來敗壞的本性為罪,且能勉強我們去犯罪;人類就是從這個敗壞的本性,生出一切的惡行與邪僻。保羅又認為情慾是在我們與罪之間的媒介,罪之所以能作我們的王,乃是利用我們無節制的情慾,使我們來接受罪的吩咐與命令。


[本話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02-28 07:57:4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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