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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與素食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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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ee209 發表於 2010-8-17 11: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學佛與素食無關?

  飲食是一種習慣,偏愛某一種飲食更是一種習氣。對於一般的人,我們尊重其個別的飲食習慣;對於學佛的大乘菩薩們,我們卻不能不以去除肉食之殘忍習氣相惕勉!

  非學佛人士,固然多不信佛陀經典之言,也不為慈悲的理由,只因相信素食有益健康,就有很多人奉行健康素食。而學佛的一些菩薩們,誦讀佛陀的開示:「夫食肉者,斷大慈種。」「若佛子,一切肉不得食。」「菩薩欲利自他,不應肉食。菩薩慈念一切眾生,猶如己身,云何見之而作食意?是故菩薩不應食肉。」……不但不能信受,不能奉行,只因貪圖口腹之慾,只為縱容肉食習氣,還要編造一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似是而非的理由,來寬容自己的過惡,來掩飾自己的不安,卻也因此而混淆了正確的知見。一盲引眾盲,相繼入火坑,不得不令人憂心忡忡。已有甚多前輩提出辨正,唯此洶洶之論,仍到處充斥。晚學不避鄙陋,謹就幾項常聽到的謬論,略抒淺見,與諸位仁者共切磋。

問題一:學佛與素食無關,因為佛陀也吃肉

  包括一些慈悲方便的法師們,最常提到的就是:佛教講究的是心地法門,學佛與素食並無絕對關係;況且原始佛教時期,佛陀與其弟子是葷素不擇,也是吃肉的。不錯,就有限的歷史資料來考察,佛陀及其弟子應是葷素不擇的。但是,請不要忘了,佛陀與其弟子過的是「托缽乞食」、「次第乞食」、「日中一食」,在視眾生平等之前提下,為眾生作福田而接受供養。其葷素不擇,不是不擇,而是不能揀擇。如果今天,吾人也是過的托缽次第乞食,日中一食,且堪為眾生作福田,那麼吃素也好,吃肉也好,根本就沒有爭議的餘地。如果吾人住的是舒適的華屋,吃的是豐盛的三餐,甚至外加零食消夜,我們憑什麼拿自己的貪慾享受來與佛陀聖潔的悲心相比擬?如果我們今天講的是大乘佛法,行的是菩薩道,憑什麼我們僅僅在吃的一項卻要援引小乘佛教因應特殊背景的飲食方式?要講大乘就講澈底的大乘吧!小乘行者,目標在:「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日中一食,僅為存養行將厭離的肉身。而大乘行者,日日勸發菩提心,為的是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自利利他,覺行圓滿。如果還要以眾生的生命來滋補造業的肉身,來助長難填的貪慾,憑什麼可以自稱或被稱大乘菩薩?南傳佛教國家之僧侶葷素不擇,吾人可以接受;密教的喇嘛因蔬菜匱乏而不得不吃肉,吾人可以接受;倡言「吃肉是要超度牠」,卻是對我佛的一大污衊!至於在吃素這麼方便又這麼美味的今天,卻仍堅持可以吃肉的人,請在高談大乘高談菩薩道時,切記「依法不依人」的教誡,因為大乘經典,斬釘截鐵:不應食一切肉!

問題二:享食三淨肉,不妨菩薩行

  所謂三淨肉,指不聞殺,不見殺,不為己殺之肉也。幸有三淨肉,讓有些人因之吃得頗為心安理得,甚至還要引用孟子「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之言,來大大讚揚其仁者胸懷與菩薩無異。殊不知如此的「君子」,乃是掩耳盜鈴的駝鳥心態。殺生罪名由他人背負,鮮美肉食歸我享用,自私自利,還要玷污菩薩令名,真是可悲可恥!佛陀早就說得很清楚:「凡殺生者,多為人食;人若不食,亦無殺事,是故食肉與殺同罪。」別人殺生,食者原是共犯,造的是共業,我如不食,別人殺生何為?佛陀所以聽許食三淨肉,乃是悲憫眾生習氣難改,欲令漸次斷除。所謂:「是因事漸次而制,當知即是現斷肉義。」食肉之人,當懷慚愧心,懺悔業習深重,漸次禁絕。豈不見經典上的菩薩,往往為救眾生捐捨頭目腦髓手足而在所不惜,那有看到為滿足食慾而貪眾生肉的菩薩呢?請「隨緣」吃肉慣了而高唱不必「執著」吃素的同修三思啊,畢竟有些習氣不靠執著是不會勇猛精進地去破除的。沒有「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我執,何來「依然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境界?寧代眾生下地獄,不將佛法作人情,無情的棒喝,可以醒覺眾生的顛倒,請不要再濫作人情地說:「吃三淨肉無妨」了!

問題三:吃素如可成佛,牛羊早已成佛

  說這話最是荒繆,最是害人。本來就沒有人提倡吃素可以成佛。大家都知道,吃素是為了長養慈悲心,為了不與眾生結怨,而這正是成佛的增上助緣。即使只為了往生西方,「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往生彼國。」請問:食肉之人,是不是在毀壞善根?是不是在折損福德?是不是在障礙因緣?素食之人,善根因緣日日增長,不求功德而功德自在。至於牛羊吃草而不害生靈,乃是業報所牽,因無願力支持,固是不能成佛。然其不殺生不再造殺業,自有一份消業之功德,自有翻轉人身之一日。萬物之靈之吾人,殺業日造,何愁不有墮落畜生道之時。「從人食羊,羊死為人,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除非不信因果,而既不信因果,也就沒有吃不吃素的問題了。

問題四:慈悲應重人本,不必執著吃素

  不錯,佛陀說法,雖認為眾生皆有佛性,眾生一概平等,然此是菩薩境界,我等凡夫,固應以人為重。問題是:提倡人本,與提倡素食並不相妨。如果人與畜生必須犧牲其一,當然優先犧牲畜生;如果人與畜生僅能救援其一,當然優先救援人類。不過,對人慈悲,並不必捨棄對動物之慈悲;提倡人本,也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縱容發生肉食。常常聽到:「某人雖持齋,心卻很壞,對人很不慈悲,吃素又有何用?反不如某某人,雖不吃素,卻仁慈良善,行同菩薩。」持此論者,犯了以偏概全之病。況所謂他人表現之良惡,原是我欲心之投影;且人與人之恩怨愛憎,緣於因果之牽繫,是相對互動而尚可自主;畜牲由於愚癡,其被宰被食則顯得極為無辜而絕不能自主。修養好壞是個人功夫,不吃肉卻是本分事!不食眾生肉,自不造直接間接之殺業,三毒不除,自須背負禍災苦惱之果報。食肉而心地不善者頗多,又何獨責食素而不良善者呢?又何獨不表彰食素又良善的呢?關懷一切生命,尊重一切生命,救援一切生命,始是真正慈悲之展現。如果提倡人本,卻任意犧牲了動物的生存權利,甚至忽視了動物被殺的苦痛來滿足吾人口腹之慾,把滿足食慾的快樂建築在眾生死亡的恐懼哀號掙紮上,又有什麼資格高喊:「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何況這些不甘而死的眾生,將來必然成為吾人障道之惡因緣。菩薩道講的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之大慈大悲,殺生食肉卻是最最殘忍最血腥最慘無人道,「心好就好,食肉無妨。」唱此調的人,請多摸摸自己的良心吧!

問題五:行菩薩道,六度以布施為首

千真萬確,六度波羅密以布施為首。雖然,我們的社會,往往忽略了法施與無畏施,而過度地強調財施的功德。法師說法,居士講演,都不忘了要呼籲大家有錢出錢,供僧有功德,建寺有功德,救濟有功德……出錢越多,功德越大,君不見功德還可以分好多等級呢!不過不論如何,肯發心布施的人,「慈悲喜捨」具足,已邁上菩薩大道矣,值得吾人頂禮讚嘆!問題在:當有人一邊鼓勵布施,讚嘆布施,一邊卻倡言素食與修行無關時,我們要特別嚴肅地指出一個被忽略的事實:吃肉是極度嚴重的反布施之惡行!祖師有言:「吃肉是你的福報,不吃肉是你的功德。」前已言之,不吃肉原是吾人之本分,吾人不希望功德而功德自有,吃肉卻足以折損福報。末法時期,愛慾纏縛業障深重的我們,又有多少福報可以耗費?又何德何能,讓那麼多的眾生被迫布施他們所愛惜的生命肉體,來滿足我們的口腹?即使是「汝負我命,我還汝債」,吾等行者,又何忍冤冤相報,而「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力行布施的大乘菩薩們,請正視此一反布施的肉食惡行吧!

問題六:植物亦有生命,素食也是殺生

  植物確有生命,亦有源於單純神經作用之感覺,與動物不同的是,植物沒有「情識」,屬於「無情生」。此是「聖言量」之說,教外人士可以不知不信,學佛人士如果也不信便罷了,卻不能對下列事實視而不見或顧而之他:動物的生命型態與植物完全不同,卻與人類近似。拋開靈性智慧不談,多數我們食用的動物,其外貌幾與我們人類無異,一頭雙眼雙耳雙鼻孔一嘴巴,有四肢,有皮毛,有心肝脾肺胃大小腸。至於其內在,愛慾貪嗔,惜生怕死,臨宰時之哀號掙扎觳觫恐懼,與吾人遇難毫無兩樣。了解此一事實,卻還能泰 然扮演「遠庖廚」以大快朵頤之「君子」,其仁心何在?慈悲何在?至於植物,當其成熟之際,似有主動誘人摘食之傾向,而摘食之後,多數並未死亡,甚至孕育更多之新生命。即不如此,吃食植物,並無血腥恐怖之情境,與動物之宰殺根本不可相提並論。「動物解放」的作者彼德辛格有言:「我們通常買牛肉豬肉或雞肉,都是裝在乾乾淨淨的塑膠袋中,很少還在流血的,因此,我們很少聯想到,這一包東西曾是活的,是會呼吸,會走,會痛苦的動物。」(孟祥森譯〈誰知盤中飧粒粒皆殘酷〉)或許有人甚至故意有此盲點,才會把植物動物的生命型態看做一樣,而吃得欣然無愧。但是無論如何,吾人都不能不承認:人類總得維持生存,如果可以不生存,談什麼學佛什麼素食都沒有意義了。為了生存,就得選擇一種最不殘忍最具靈性最完美的飲食方式,而這種方式,正是素食!

*******************

素食之營養不亞於肉食,素食尤有益於健康,已經由醫學界公認。基督教人士開設之台灣療養院(台安醫院),全院供應素食,療效卓著;而高雄醫學院多年臨床研究,亦證實了孕婦素食並不影響胎兒發育。標榜菩薩行的我佛弟子,請不要再找任何理由來掩飾自己的貪慾了。為了健康,為了慈悲,為了廣結善緣,請務必戒絕「反布施」之肉食吧!

問題七:葷素不擇,何以亦能成佛?

  答:素食不能成佛,卻是成佛之助緣。佛在世時期,眾生之福德因緣與今日迥異。佛法之可貴,在其應病與藥,對機說法。白牛車固佳,羊鹿車亦不惡,功用大小有別耳。不同因緣,不同發心,不同根器,當授予不同之最適合修行法門。原始佛教時期,行者強烈趨向灰身泯智,出離世間,故目標僅在「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只求一己之涅槃寂滅,並不標榜「大慈大悲」,與佛陀之發心並不同。其次第乞食、日中一食,雖葷素不擇,卻與一般人之不擇有異。蓋彼等宿世福德具足,堪為眾生作福田;更重要者,「少欲知足」,於食於味「心不染著」。既不染著,或葷或素,均不礙其「梵行已立」,則其能證果(應不等於成佛也)亦無庸置疑矣。(今之持戒精嚴者,大多過午不食而已,然過午不食又不必然於食於味心不染著也。)

問題八:提婆達多提倡素食,佛陀為何反對?

  答:提婆達多為遂破僧之陰謀,標揭苦行之「五法」,曰:「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乃引起釋尊之評斥。印順導師說:「提婆達多的五法,是絕對的苦行主義,盡形壽奉行而毫無通變。自以為『出家求道,宜應精進。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 』釋尊是中道主義...... 揭示了不苦不樂之中道行...... 是有變通性、寬容性、多方適應性的。...... 而調達卻重於苦行,以為八正道不夠精進,修精苦的五法,才容易得道。這是落入苦行主義 ,所以是『非法』。」又說:「中道的佛法,不重於事相的物慾的壓制,而重於離煩惱, 顯發心清淨性,解脫自在...... 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卻是重於物慾的壓制,越著重方面,亡越流於苦行。」旨哉斯言!竊以為:「不識本心,學法無益」,欲車行必驅牛而非驅車,此祖師之妙譬也。我佛深知眾生習氣之重,渴愛之深,唯有畀以正確知見,始能不染不著。故說法重點在引導眾生入正知正見,並不刻意論及枝末之飲食問題。蓋知見不正,智慧未開,悲心未啟,欲強行壓抑肉食之渴愛,改變肉食之習氣,實於修行無益而有害也。提婆達多主張不食魚肉,而佛陀不贊成,非不贊成不食魚肉,實反對提婆達多不合中道之絕對的偏激的苦行,亦即反對其不正確的知見也。如同今日吾人反對吃素可以成佛之說,卻不反對素食之本身也。

問題九:有云:「素食不等於清淨食,不殺生和素食是二件事。」是嗎?

  答:持此論者曰:「僧食就是時食,不非時食,日中一食,一坐食,不夜食。........若不違犯僧食,不論素食肉食都是吃齋。」又曰:「受不殺戒不是吃素,而是慈愍於一切眾生,不害眾生命。........若已死之畜生,死魚死肉是可用的物資,吃魚吃肉不叫殺生,只叫吃魚吃肉。」如果吾人少欲知足,不貪美味,如果吾人吃只是吃,心不染著,前已言之,如此並不妨礙「梵行已立」。如果吾人不能少欲知足,心不染著,那麼還是少唱高調吧。某所謂「活佛」大言不慚的說:「我大口喝酒,大塊吃肉,吃酸喝辣一起來,我才是保持(佛制的)傳統。」竟忘了佛陀早就預言:「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何況,死魚死肉絕非本來就是「可用的物資」,牠們原本是活的,是貪生怕死的,絕大多數是為不特定的葷食者而被殘忍地屠殺的。我不親殺伯仁,伯仁卻是因我而死!愚見以為,聲聞道是屬「理性的」,菩薩道則是屬「感性的」。理性的梵行止於不殺,感性的梵行則由不殺進而護生救生。學習大慈大悲「與眾生樂拔眾生苦」的菩薩行者,請不要再自欺欺人了,暫時改不了肉食習氣,且懷一點慚愧心吧!

作者 buddi.bbs@bbs.nsy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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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LYLE 發表於 2010-8-17 12:32 | 只看該作者
【提婆達多主張不食魚肉,如果佛陀不贊成,非不贊成不食魚肉,實反對提婆達多不合中道之絕對的偏激的苦行,亦即反對其不正確的知見也。如同今日吾人反對吃素可以成佛之說,卻不反對素食之本身也。】以上說的真好, 所以不要斷章取義, 非因計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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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8-17 12:58 | 只看該作者
在視眾生平等之前提下,為眾生作福田而接受供養。...
renee209 發表於 2010-8-17 11:44

眾生平等是許多現代佛教徒的迷思,並非佛陀的教導。比丘律明文規定,比丘殺人犯波羅夷,要被驅擯,永失比丘身;殺畜生只犯波逸提,只要向一位同修告白悔過即可。究其實際,佛陀倡導的是眾人平等,而不是眾生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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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ogchen 發表於 2010-8-17 19:0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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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素是消業,三凈是減業,殺生是罪業,無論它是小至一隻螞蟻,佛教到了末法時代,
千萬不要像聖經舊約那般形容「殺生是因信稱義」那就阿彌陀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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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8-17 19:42 | 只看該作者
正法律並沒有消業的說法,佛時的鴦崛摩羅尊者在俗家時殺人如麻;蒙佛度化出家後,佛陀並沒有教他消業。他精進於禪思,證阿羅漢。
清涼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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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ogchen 發表於 2010-8-17 19:5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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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禪思就是悔改,悔改就是消業,這簡單道理,小學生也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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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8-17 20:5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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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禪思就是悔改,悔改就是消業,這簡單道理,小學生也會知道
Djogchen 發表於 2010-8-17 19:55

你搞錯了。依佛制,懺悔是戒學上的行事,而禪思則屬定、慧,不能混為一談。再者,懺悔之旨在於不再犯,並不能消除掉已造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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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8-18 04:45
若沒了區別心,執著心,葷又如何,素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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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ogchen 發表於 2010-8-18 08:1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jogchen 於 2010-8-18 08:28 編輯

回復 7# Dhammapala

我相信你所講的「依佛制,懺悔是戒學上的行事」是從「因」上去行事,而並不是從
「果」上去行事,這大概也是原始佛教的思想吧!所以無論是經、律、論、也沒有
特別提到這個「Karma",因為從「「果」去行事,佛陀是完全束手無策的,大概你也
聽過」目鍵蓮「用神通把佛陀家族的」婆羅門的二百人從城裡救出來變成一灘血的
故事吧!而且,目鍵蓮用天眼通看見他母親在地獄里的情形告知佛陀,佛陀也幫不
了甚麼大忙,只是提醒他在鬼門關開時做事。個人造業個人受,這個已經藏入了每
個人的第八識之中,地藏王到地獄里也只是引導地獄眾生而並非救他們出來,要出來也要靠自己

至於從「「果」去行事而消除業力的,北傳佛教無論修」大圓滿「或」大手印「都
是以消除」業力「為大前題,這就是」四加行「其中最有效的加行是念」百字明咒
「念滿十萬次可消除宿世所有業力

以我了解,原始佛教和南傳佛教對於北傳佛教有不同的偏見,甚至看成邪教,其中
之一就是他們的咒是與五禪佛以及宇宙大自然相通的理論,當然這個也涉及
到禪定和觀空來配合。這個法式無疑是和耶教某些形式有點兒相同。但」密宗「這
個從果上去修的成果你是意想不到的。

另外一個從果上去修的就是」了凡故事「里的」功過相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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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8-18 21:30
回復 1# renee209


    為何佛陀允許吃肉的原因:一、無直接業力——佛陀說:「魚和肉是完全清凈的。」意思是說如果你沒有看到、聽到或懷疑那隻被殺的動物是特別為了你而被宰殺的,那就沒有牽涉到直接的殺業(有意圖的行為)。缺乏了以上三個條件,就會涉及不善業果,所以那種不凈的肉是被禁止的。雖然佛陀允許吃肉,但他在《增支部》4.261經里說,如果我們直接鼓勵、同意或贊同屠殺,我們還是造就了惡業。因此在《增支部》5.177經里,佛陀說,一個在家人不應該做買賣肉類的生意。佛經註釋里解釋這包括了飼養和販賣豬、鹿等。
二、吃素不適合僧侶的生活方式:一位僧人本來應該四處托缽,除非:(1)他被信眾邀請至家裡用膳;(2)食物被送至寺院里;或者(3)食物是在寺院里煮熟。他本身被禁止煮食,貯存隔夜糧食,或耕種養活自己。因此托缽是佛教僧人的主要生活方式。我們可以從佛教國(例如泰國)的習俗里看到一個僧人因為善信的支持才能擁有許多的自由與時間,能夠全心全意地依照佛陀的教理去修行。在那裡,我們不但天天看到在森林裡修行的僧人出來托缽,也可以看到住在城市寺廟裡的僧人出來托缽。既然托缽是無所選擇的,那麼堅持素食就不適合一個佛教僧人的生活方式。佛陀可能是為了這個理由而拒絕了提婆達多提出的實施素食戒條建議。
三、需求與供應的爭論:有些人認為就算是以上所述的三個凈肉的條件符合,一個食用肉類的人還是需要負上屠殺的罪名:因為吃肉製造了需求,而屠殺動物則是響應這項需求的結果。換句話說,不管在怎樣的情形下,吃肉仍然是間接鼓勵動物屠殺的。我們要清楚知道世上有兩種因和果:(1)世間因果,即是沒有涉及意圖的因果,和(2)佛教所說的因果,即是有企圖的行動以及該行動所帶來的後果。確定了以上所述的三個凈肉條件的存在而食用肉類,只牽涉到世間因果。這行為沒有牽涉到直接的殺業。相反的,如果以上所述的三個凈肉條件不存在而食用肉類,那麼就牽涉到不善的業,與其不善的果報。所以食用不凈肉類是被禁止。因此,我們食用的肉類必須把它鑒定分類為凈肉與不凈肉。肉類的需求與供應這個論點使人難以信服。在我們這個星球上,每天有無數的人類和動物死在車輪下。單是駕車甚至是乘用公共汽車,我們就鼓勵了汽車行業製造更多的車輛。如果我們要以需求與供應作據點,那麼單是使用汽車就足以造成每天無數人類與動物被撞死的機會。無可否認我們是間接地牽涉到屠殺動物,但是,誠如以上所解釋的,並沒有涉及屠殺的因和果。不管我們是否食用肉類,動物被殺害還是事實而且無可避免的。
四、吃素也是鼓勵殺生:就算素食者也涉及殺生。每天,農夫為了保護他的農作物而殺害猴子、松鼠、狸子、飛鼠,和其他害蟲。菜農也殺害毛蟲、蝸牛、爬蟲、蚱蜢、螞蟻和其他昆蟲等。在澳洲,袋鼠和野兔因為破壞農民的農作物而遭受殺害。在民間有許多日用品都是以動物的生命換取來的。例如,絲綢是犧牲無數蠶蟲、白蟲膠和乳昆蟲的生命而製成的。化妝品裡面含有大量取自動物的原料。許多食品的加料,例如色彩、調味、甜料,也是來自動物身上。商業化的乳酪利用凝 乳素(從牛肚裡面抽出的素質)使到牛奶凝固。皮革與毛皮當然是用動物的皮造成的。那些動物通常是為了這個原因而被宰殺。攝影菲林所使用的塗膠是取自煮沸了的動物皮、腱和骨骼。即使是蔬菜和果樹的肥料也是加上磨碎了的乾魚骨和其他魚的雜物,還有我們食用的牛奶和蜜糖也涉及不人道的方法而取得。這全都意味著要完全不涉及傷害或者虐待動物是很困難的。如果一個人真的成為一個素食者,他應該省思以上所述的理由而避免過度批評那些吃肉者。
五、即使所有人吃素,動物還是難免被殺:即使所有的人類成為素食者,動物還是照樣被殺害,因為動物比人類更迅速繁殖,它們很容易威脅到人類的生存。譬如在很多年以前,有些非洲國家立法保護頻臨絕種的野象。可是現在它們的大量繁殖卻對人類構成威脅,結果它們又再被人們狩獵殺害。有些國家把那些沒有執照的狗只毀滅以避免它們把瘋狗症帶給人類。甚至防虐畜協會每年因為無法收容數以萬計的狗和貓,而必須將它們人道毀滅 -- 在美國,每年有一千四百萬隻貓狗在受到人道團體救出來后的一個星期內被毀滅。認為吃素能阻止動物被屠殺的理由是不正確的。但是能夠以慈悲心為起點而吃素是值得讚揚的,但我們必須避免對此表現得太過極端。
六、每個人都間接地牽涉到動物殺害:不管我們是否吃素,我們仍然間接地涉及殺害動物。為了建造房子給我們居住,大片森林必須被開伐,許多野生動物因此而死亡。為了製造各種家庭用品以及擁有其他現代化的便利用具,大片的森林區又被開伐成為工業區以建造工廠。因為我們需要用到電力,我們在河流上建築水霸製造水力電動,使到大片的森林地帶泛濫,造成了許多生物因此而喪失居所甚至死亡。因為我們用到車輛,每日有無數的動物和人類被撞死。為了我們的安全,野狗被射殺以防瘋狗症侵襲人類。在製造各類的日用品時,例如食物、醫藥、絲綢、化妝品、菲林等,動物成為了我們的犧牲品。
結論:佛陀沒有鼓勵我們吃肉或者叫我們成為素食者,我們有絕對的自由去選擇。很重要的一點是在《中部》經裡面,佛陀指點我們如何處理吃肉這個問題。一個僧人由於禁止煮食而必須完全依賴在家人的供養,他也被訓示必須易於接受供養與照顧。既然他禁止向人要求合意的食物 (除非是生病),因此他是絕對不能選擇他要的食物。他必須接受人家供養的任何食物。在家人有更多的自由去選擇他們需要的食物,而他們也有絕對的自由去選擇是否吃肉或者吃素。基於以上的理由,不管他本身的選擇如何,避免過度批評別人是很重要的。也許,減少屠殺與虐待動物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教導世人明白佛陀的教義。苦,是生命的特徵,而結束苦的途徑就是依照佛陀的八正道去修行。
在中國歷史上,素食是南北朝時期梁武帝(464年~549年)開始的,由於梁武帝信奉佛教,在公元527年,梁武帝親自到了同泰寺,做了三天的住持和尚。還下令改年號為大通。信佛之後,他不近女色,不吃葷,不僅他這樣做,還要求全國效仿:以後祭祀宗廟,不準再用豬牛羊,要用蔬菜代替。從此以後,中國的佛教出家人開始吃素。在佛陀的教法中,在家人需持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妄語、不邪淫、不飲酒,沒有要求素食。對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出家人來說,根據世尊所制的戒律,比丘不允許吃以下十種肉:人肉、象肉、馬肉、狗肉、蛇肉、獅子肉、老虎肉、花豹肉、黑豹肉及熊肉。除此之外,比丘也不允許吃自己看到或聽到被殺,或懷疑為他而殺的三不凈肉,以及未煮熟的肉。除這些之外,透過暗示等不如法地獲得的肉也不可以吃。
關於素食的問題,我們先來看看《巴利經藏.中部》的第55部經,這部經特別重要,因為佛陀在此清楚地說明了他對吃肉的看法。有一個國王的御醫名叫耆婆迦前來拜見佛陀。行禮之後他問佛陀:「尊者,我曾聽到這樣的說法:『他們屠殺動物供養僧人喬達摩(佛陀);僧人喬達摩明知而食用為他所宰的動物。』」他問佛陀這些傳聞是否屬實。佛陀否認這項指責,並說:「耆婆迦, 我說世上有三種情況下的肉是不該吃的: 當你看到、聽到、或懷疑(那隻動物是特地為你而宰殺的),我說有三種情況下的肉是可以吃的:那就是當你沒有看到、聽到、或者懷疑(那隻動物是特地為你而宰殺的)。」佛陀繼續說: 「如果有任何人為了如來 (即佛陀)或者他的弟子而屠殺動物,他將在五種情形之下造就了過失:(1) 當他說:『去把那隻動物牽來』,(2) 當那隻動物被繩子套在頸上牽著走時所受的痛苦和憂傷, (3) 當那人說: 『把那隻動物拿去宰殺了』,(4) 當那隻動物在遭受宰殺時感到痛苦和憂傷, (5) 當那人把這些不允許食用的肉類供養如來或他的弟子。」於是我們覺察到佛陀以三個標準把可吃和不可吃的肉類分開來。這是有關吃肉最重要的條件。
二、《巴利經藏.增支部》第8.12經:師子將軍是一個尼犍弟子, 在聽聞佛法后改信佛教.他邀請了佛陀和眾弟子到他家裡接受供養, 並而準備了肉和其他食物。尼犍弟子因為妒忌佛陀能夠使到一位那麼有名望與權威的人歸服到他門下,製造了很多謠言,指師子將軍宰殺了一隻很大的動物,煮了供養佛陀,「而僧人喬達摩就將食用那些肉,而那殺業是為了佛陀而造的。」當那消息傳到將軍的耳朵時,他否認這項指責。他說:「長久以來那些尼犍弟子很希望貶損佛陀、佛法與佛弟子的名譽;但他們不能以惡毒、虛無、謊騙、不實的指責傷害到尊者。我們不會為了維持生命而故意剝奪任何生物的性命。」這是其中一部明確的指出佛陀和他的僧人有吃肉的佛經。此外,我們也知道從市場購買巳死了動物的肉是可以食用的,但我們則不允許購買活生生的動物來宰殺。
三、《巴利經藏.增支部》5.44經:在家人郁伽曾供養了幾樣東西給佛陀,其中包括了一樣以軟糖果實烹煮的豬肉, 而佛陀接受了他的供養。這裡再次證明佛陀與他的弟子食用肉類。
四、《巴利經藏.增支部.不變詞經》2.2經:在此佛陀敘述過去世的一段故事,當時迦葉佛是他的老師。那時一位外道修行者辱罵迦葉佛吃肉,因為對他來說,吃肉是絕對比吃素腥臭的。迦葉佛答道:「殺生、傷害、偷竊、說謊、欺鯿、邪淫, 這些才是腥臭, 而不是因食肉才會帶來腥臭,那些傲慢、無禮,背後中傷他人,險惡,不懷好意,吝嗇,這些才是腥臭,而不是因食肉才會帶來腥臭,憤怒、驕傲、固執、含敵意、欺騙、妒嫉、誇大,這些才是腥臭,而不是因食肉才會帶來腥臭;那些敗壞道德的,好中傷人的、虛偽的,他們是人類中最惡毒的,所作的都是惡業。這些才是腥臭的,而不是因食肉才會帶來腥臭。
再來看看佛陀在《律藏》里是如何說的:(1)波羅提木叉——波逸提第39條:在僧團戒律里,一位僧人是不允許索取自己所偏好的食物。可是,如果該僧人身體不適,在波羅提木叉(僧團的戒律)里他是可以破例的。在這種情形下,該僧人可以要求乳類產品、油、蜜糖、糖、魚、肉。明顯地,僧人是可以吃魚與肉的。
(2)《律藏》第四部3:在大品里,有十種肉是僧眾需禁食的:人肉、象肉、馬肉、狗肉、土狼肉、蛇肉、熊肉、獅子肉、老虎肉和豹肉。我們可以從這裡推論出其他的動物肉是可以吃的。
(3)《律藏》第四部4:生病的僧人也可以飲食清肉湯。
(4)《律藏》第一部5:有一次一群僧人從靈鷲山下山時看見一些獅子所吃剩的獵物,他們把這些吃剩的肉拿回去煮來吃。還有幾處,一些僧人看到老虎吃剩的獵物、豹子吃剩的獵物等等,他們把這些吃剩的獵物拿回去煮了吃。後來那些僧人不敢肯定他們這樣做是否犯了偷戒。佛陀饒恕他們說,拾取動物所遺留下的東西不算是犯下偷戒。從這些例子里我們看到僧人吃肉,但佛陀並沒有批評或者反對他們的做法。
(5)《律藏》第二部6:有一次一位阿羅漢蓮華色比丘尼獲得一些熟肉的供養。隔天,她把熟肉準備好,然後拿去佛陀處供養佛。有位僧人代佛受下了供養,並說佛陀嘉許她的行為。這顯示當時佛陀也是食用肉類的,不然那位阿羅漢比丘尼就不會把熟肉供養給佛陀。
(6)《律藏》第五部7:提婆達多策劃陰謀欲離間僧眾。他叫佛陀實施五項戒條,其中一項是不準僧人吃魚和肉。佛陀一口拒絕了,說到:「魚和肉,如果遵守三項規則 -- 你沒看到、聽到或懷疑(該動物是因你而被宰殺的) -- 它可算是凈肉。」一個僧人是不許向人表示他偏愛素食,但可從人家供養給他的食物里挑出他要吃的東西。只要他沒有看到、聽到或懷疑該動物是特別為他而殺的,肉類是被允許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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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3331 發表於 2010-8-18 23:36 | 只看該作者
曾見美,加兩國一些藏傳佛教的任波切飲酒吃肉.
他們離開西藏多年, 吃肉習性未改, 飲酒習慣卻已經養成.
樂天知命, 隨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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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8-19 07:16 | 只看該作者
曾見美,加兩國一些藏傳佛教的任波切飲酒吃肉.
他們離開西藏多年, 吃肉習性未改, 飲酒習慣卻已經養成.
xu3331 發表於 2010-8-18 23:36

飲酒是明文禁止的,但肉和魚卻是比丘律的五種正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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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發表於 2010-8-22 15:11 | 只看該作者
若沒了區別心,執著心,葷又如何,素又如何?
Guest from 69.232.221.x 發表於 2010-8-18 04:45

真的沒有分別心了,就證悟了,六道已無內外,甚至六道也無所謂有無。生死都了了,還費什麼勁葷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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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發表於 2010-8-22 15:12 | 只看該作者
正法律並沒有消業的說法,佛時的鴦崛摩羅尊者在俗家時殺人如麻;蒙佛度化出家後,佛陀並沒有教他消業。他精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8-17 19:42


所以有慧沒有福,還是不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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