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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申請人遭廣州領事館拒絕後得到移民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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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08-10-11 07: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美國駐中國廣州領事館習慣性拒絕向以結婚申請移民的人簽發移民簽證。官方的標準語言寫道:本館不能批准你的移民簽證,因為根據以下移民國籍法案條款,你暫時不符合資格:221(g)。領館會一直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的文件及證據證明婚姻關係是真實的。所要求提供文件的清單非常煩人,有時候一些文件更是難以取得。

這時候,申請人必須很小心他們給領館提供了些什麼文件。任何錯誤或疏忽可能會導致領館拒絕簽證,然後將檔案退回美國移民局撤銷這份申請。最重要的是,這個程序可能會歷時好幾年。在這期間,一同申請的繼子女也許會超齡,婚姻關係也許在程序未完成之前就結束了。

我們最近成功地幫助我們的客戶解決了領館拒簽,后獲得移民簽證。這位客人多年前跟同一個女人結婚。他們離婚後,我們的這位客人移民到美國。他移民后,又回去跟他的前妻復婚。 領館不相信他們的關係,向他們要求提供更多的證據。在這案子里,我們的客人連與妻子的合照都沒法提供(他的臉上有疾病,很恨拍照)。雖然如此,我們整理提供足夠的證據,包括宣誓書,解決了這次拒簽。客人的妻子在我們向領館提供額外證據的幾天後獲得移民簽證。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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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EA 發表於 2008-10-13 23:0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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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_719 發表於 2008-10-15 05:00 | 只看該作者
每你說的那麼嚴重,我去簽證很容易!
但是問題是,就我那天簽證時候,在眾多簽證人中,真正來自大城市的只有我,一SH人,和一西安人,其他都是特小的小地方的,也難怪人家懷疑,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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