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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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論壇上的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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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白山 發表於 2008-9-10 15: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不知道倍可親的老網友是不是還記得,2年半以前我當「時事」版版主時,曾經整頓過版面上的謾罵現象。那時,我所做的只是將我見到的罵人的句子全部刪除,並且留下籤名,我並沒有因此申請對有關ID的懲罰。經過一段時間整頓后,雖然版面乾淨了,但一我覺得太累,需要每天耗在壇上,需要翻讀幾乎所有的帖子,二覺得壓力太大,也得罪了些城府很深的人。最後我找了個機會一走了之。這次重新擔任總版,我對某些人是公開承認我不再願意管理壇上罵人的事的。但還是有幾句話,想和網友們交流。

為什麼會罵人?很簡單,是因為生氣。我在壇上幾年,見到罵人的貼子多了,據我的觀察,大多數情況下,罵人的人是有充分理由生氣的,我也一樣生氣。生氣以後,因為在網上是匿名的,衝動了無遮攔,開口罵人也屬人的正常反應。不罵人的,大概有網奸、網評、理性的、城府深的、修養好的,還能管住自己的嘴的等等類型的人。我請容易開口罵人的朋友想想,除了發泄,罵人還能起到什麼作用嗎?引你生氣的人中間的極個別人,是鐵了心的,對那樣的人,不是用罵來解決問題的,我也相信,他如果引你生氣了,也必定引起了很多倍可親網友生氣,他的作用,除了引大家生氣,再也不可能有其他實質性的結果,而且,在論壇上罵人還有好些負面效果:

1、污染了論壇的風氣;

2、可能中了有些人的圈套,有些人可能是預見到有人會罵人的,他們可能正等待著,有人開口了,他們正好利用來做文章;

3、海外論壇的網友來源是多方面的,大家有著不同的經歷與遭遇,有些人可能出於各種原因,歷史的或近年的,對我們的國家,對老共也有氣。對其中大多數人的「氣」,是需要時間,需要用國家的進步,用老共自身的改善,通過不同遭遇不同觀點的人互相間的友好交流逐步化解的,謾罵只能將這樣的人推向極端。很遺憾的說,我是見到了幾個這樣的例子。

不瞞大家說,在當版主以前,我也常參與論壇討論的。幾年前,有一個觀點與我根本不同,也常在壇上挨罵的人,最後我們成了朋友,雖然說我們還是堅持各自的觀點,但也開始會從對方的角度思考,有時也會審時度勢了 。這位朋友失蹤已有幾年,我還會常想到他

就這幾句肺腑之言,望朋友們,尤其是年輕的朋友們能夠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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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360 發表於 2008-9-10 16:0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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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講民主,不講法治,就跟文革一樣亂。
請閱讀:民主與法治必須同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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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360 發表於 2008-9-10 16:13 | 只看該作者
三.法是民主的載體與準則

(一)法是民主存在的主要載體

民主的存在必須獲得法的認可和記載。從國家制度、政治制度、社會成員的權利自由等各個角度看都無不如此。沒有法上的依託,民主就會漂若浮萍。

從民主的內容看,每一種民主制度都只有經過法律化,才可能成為真正的國家制度。民主具有國家制度的形式后,才可能擁有名正言順的社會地位並在社會中付諸實施。

從民主的障礙因素來看,民主從來都與專制、專橫、非法相對立。如果沒有法律化過程,民主就無法與專制、專橫、非法相對抗,民主就可能受到它們的侵犯而萎縮,甚而喪失。

歷史反反覆復地證明,每一種民主制度都有其法上的根據。沒有法律根據的民主,是十分危險的民主,不僅會遭到敵對者的破壞,甚至自身也可能誤入歧途,產生異化,從民主的基點出發,以背叛民主告終。法是民主正常存在、正常發展的根據。

(二)法是民主活動的基本準則

民主不僅是靜止的存在,而且更是動和互動的過程。民主活動是多個人在多個方面的動或互動,這就決定了民主必須要有共同的規則。民主的共同規則是民主存在的前提和基礎,甚至是民主的體現,是民主本身。作為民主共同規則的,可能是一定的政策、道德、紀律,也可能是一定的法。但其中最有權威,最有強制力的無疑是法。由於人們經濟利益的差異,若無共同的國家強制規則——法,人們就會各行其是,各行其利,民主就不可能存在和發展。將人們行為予以強制性規範是社會有序化生活的必須,也是維持一定民主的必然要求。

法之所以能作為民主的活動準則,這既是民主的要求,也是由法本身的屬性和功能決定的。法具有國家意志性、國家權威性、國家強制性,使法的行為準則意義非比一般。它所具有的指引功能、評價功能、預測功能、教育功能、強制功能恰恰為民主活動得以正常進行所必須。因而,法就自然地成為了民主必須依賴的準則。

法作為民主活動的準則可以起到規範民主、保障民主的重大作用。它可以避免民主的偏頗,避免對民主的破壞。即使破壞民主的事件發生了,法也能及時有效地修復民主、重建民主。

四.法治是全面實現民主的途徑

(一)法治是民主程序的重要保證

程序對於民主的意義是不言而喻的。沒有程序就沒有民主。是否堅持程序原則,是民主與專制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在政治統治上,民主不過是依照法定程序管理國家的方式,專制不過是僅憑統治者個人或極少數人意志管理國家的方式。民主統治與專制統治的區別也在於,一個有程序並依照程序統治,一個無程序或不依程序統治。在民主的國家裡,人民,至少是相對多數人掌握著國家權力,而人們中的每一個人都去直接行使權力,顯然是不可能的。人們必須依靠推舉、選舉等方式來決定自己的領袖或代表。這個決定過程必須要有一定的先後步驟和決定方式。這種先後步驟及其相應方式就構成了所謂推舉或選舉的程序。再說,被推舉或選舉的領袖、代表如何行使被授予的權力,也要有必要的程序。這種程序是民主的保證。要切實實現民主,僅有以上兩種程序是遠遠不夠的。因為這些領袖或代表隨時都可能背離民眾,於是又有民眾對他們的監督、罷免問題,這就又產生了監督程序和罷免程序等。

當然,程序並不保證民主不犯錯誤,但它可以減少錯誤。一旦出現了錯誤,如果有正常的民主程序存在,也可以使錯誤得以及時糾正。當然這種糾正也可能糾得不正。出現了這種情況,民主的程序可以保證它再被糾正,重複再三,直至正確為止。

專制不需要程序。即使原本有程序,一旦專制出現,原有的程序也會遭到破壞,被廢棄。

民主必須依賴民主程序,而民主程序作為規則又必須存在於法之中,作為現實只能存在於法治之中。只有法定的民主程序才是民主必須遵循而不可擅改的程序,也才能真正地保證民主;只有通過法治,才能使法定的程序被切實實現,民主才因其程序通過法治而現實化。

(二)法治是民主過程的必要保障

民主並不是輕而易舉的小事。民主建設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保證過程的民主是以保證終點的民主為目的的。然而,過程太長了,民主進步太慢,民主更會受到阻礙而反覆,甚至導致倒退;過程太短了,民主進步太快,虛漲的民主一旦退潮,甚至會走到民主的反面。保證過程的民主是保證民主的重要環節。

民主的發展有其必然的過程,這是由民主自身的性質和特點決定的。作為國家制度的民主有突變的可能,但是它離不開民主發展的量的積累。至於作為權利自由的民主更是一個漸進的量的積累過程。這種量變過程就決定了民主的發展不可能有脫離量變的質變(或無量變的質變)。民主的量的積累過程就是民主發展的歷史過程。再說,民主的發展如同其他上層建築的發展一樣,離不開必要的社會經濟條件、文化條件。而社會的經濟條件、文化條件絕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的。因為,經濟的發展有它歷史的連續性和漸進性,而文化的傳統也有它的歷史的繼承性和漸變性。沒有一定的經濟條件和文化條件,就不可能有相應的民主發展。民主既要依賴必要的經濟條件、文化條件,而經濟條件、文化條件又不是突變的,所以民主也就必然是漸進的。

民主的過程性不僅體現在歷史性的民主發展上,也體現在具體的民主事項中。民主有過程,保證民主的過程,也就保證了民主的起點和歸宿。保證民主過程的最有效的手段無疑是法治。因為法具有其它任何社會規範都難以與之相較的穩定性、確定性、明確性、肯定性。民主的過程若能得到法治的保證,人們就可以通過法治來保證民主自始至終,防止民主的中途變調或異化。

在強調民主的過程性時必須注意,過程不是「無程」,漸進不是「不進」。那些把過程當作「無程」的觀點,實際上是民主急性病的表現。真當做「無程」對待,其結果無疑是欲速則不達。那種把漸進當做「不進」的觀點,實際上是民主滯后症的反映。真當作「不進」對待,其結果無疑是阻礙民主的發展。如何保證民主發展既不過急又不過慢,更不停滯或倒退,法治對於民主過程的保障就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

(三)法治是民主失誤的補正途徑

也許是出於對專制的深惡痛絕,人們總是儘力地歌頌和讚美民主,似乎民主就是真理,就沒有失誤。其實,這只是一種期望,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都是一種誤解。民主比專制優越若干倍,甚至不可同日而語。但是,民主也會背離真理,也有失誤。民主只是比專制更靠近真理,但它並不等同於真理,也不是真理的化身。人們之所以選擇民主,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以民主與專制的失誤概率作為依據的。因為民主比專制在概率上更容易揭示真理,更接近真理。因而在將民主與專制相比較的時候,我們必須肯定的只能是民主而不是專制。對於民主的失誤,只是一個防範與修正的問題,而不是要將民主予以拋棄。

也許是出於對畸形民主的恐懼,有的人堅決反對民主。認為民主可能導致多數人的專制。既然少數人的專制應當反對,多數人的專制也同樣應當反對。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但其顧慮並非毫無道理。不管是少數人的專制還是多數人的專制都必須予以反對。民主如果出現偏差或者失誤,的確有惡變為多數人專制的可能性。在民主問題上,既要反對否定民主,也要積極從制度設計與建設上防止民主的惡變。民主發生惡變往往都不是民主自身的問題,而是民主的操作失誤,或者是民主的原則未被全面、準確貫徹的結果。

民主,簡單地說,就是多數人決定。這種多數人決定存在於整個社會之中就是整個社會的民主;存在於統治階級內部就是統治階級的民主;存在於一定社團就是社團的民主;存在於一定社區就是一定社區的民主。理論和實踐都反覆說明,多數人決定中還可能有多數人的錯誤。只要有多數人的錯誤存在,民主就可能背離真理,出現失誤。人們不能因民主有失誤而否定民主。因為多數人決定畢竟比少數人決定優越——更接近真理,更少出現錯誤。多數人決定中的失誤,是人們獲取多數人決定之「優越」的代價或風險。為了民主,人們應當承擔民主也可能產生失誤的代價或風險。民主比專制更有效益。人們所應考慮的,不是拋棄民主,而是盡量減少民主的代價或風險,在民主中儘可能防止和減少失誤,並使失誤中的民主能迷途知返。

怎樣才能使民主中失誤的多數人覺醒,中止並補正失誤呢?這就需要在多數人決定的同時,允許少數人不同意見的存在和不同意見的發表,允許少數人對多數人的決定的懷疑。當擁有真理的少數人說服了多數人,或多數人贊同了少數人意見的時候,民主的失誤就可以為民主所中止、糾正。在這裡,如何保證對少數人意見的尊重,保證少數人意見的發表,允許少數人對既有民主決定的懷疑,就成為了關鍵。「多數人決定」的民主是被法確認和保護的,是由法治實現的,要尊重少數人的不同意見,允許其發表,允許其對多數人意見的懷疑,更需要有法和法治的保護。只有這樣,才可能在執行多數人決定的同時對少數人的不同意見等予以足夠的保障。保護少數人與少數人的意見,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民主成為多數人的專制或者專斷。那種把多數人對少數人的專制視為民主內容的見解,是極其錯誤的,甚至是根本反動的。民主發展到現代,保護少數人,保證少數人意見的發表應當成為民主的重要內容。

民主是「多數人決定」。多數人也許都擁有真理,但共同意志的形成過程還可能發生偏差。民主的基礎是正確的,民主的決策卻可能是錯誤的。避免民主決策的失真,必須依靠法確立一套民主的程序。這套程序中不僅應有民主決策的製作程序,而且應有民主決策失誤的中止程序和糾正程序。這種中止程序和糾正程序如同製作程序一樣,都需要法律化,並依法實施。程序是民主的過程與保證。凡是沒有程序的民主,都不是真正的民主,而不過是徒有民主虛名的「主民」或「主明」而已,至多是一種開明的專制。

民主是多數人決定。多數人決定有許許多多的優點,也難免有「缺點」。諸如,在民主中會有相互挈肘、議而不決、耗費時日等問題發生。這就需要運用法引導人們,協調利益,調整行為,避免民主「缺點」的產生,一旦產生了,也可以依法予以民主的解決或補救。民主的「缺點」中,有些「缺點」是實實在在的缺點,如 「民主可能出現多數人的錯誤」。但是這種缺點是可以克服的。因為民主中對少數人的保護與尊重,就為修正多數人的錯誤提供了條件與可能。民主的「缺點」中,有些「缺點」則是虛假的缺點。如「民主可能成為多數人的專制」、「民主會導致議而不決」。前者可以通過保護與尊重少數人而得以避免;後者可以通過民主的根本措施——少數服從多數——而得以解決。因為,只要全面地理解和貫徹了民主,這種缺點根本就不會產生。至於片面強調民主所導致的偏頗,則可以在與法或法治的其他價值目標互動中予以調適或將其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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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8-9-10 16:13 | 只看該作者
支持版主。老想罵人的人請多思考一下,實在忍不住了再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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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08-9-10 16:23 | 只看該作者
堅決支持總斑竹的提議,不過對極個別很明顯是別有用心的專業反華寫手,堅決支持刪帖,刪ID,否則民憤難平。大家都是平時有工作,有學業的人,比不上那些拿著反華津貼整天泡在論壇上的人。就我自己來說,以前一般也就是每天抽出一點時間來論壇看看新聞,暢談一下看法,但是近一段時間來,特別是奧運會後明顯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是有備而來的來,還鼓動一些頭腦簡單的網友一起來起鬨,實在看不下去了,才幾乎把自己所有的時間都拿出來到論壇上和那些反華分子論戰,這樣下去都不是辦法,希望版主也能拿出勇氣來用適當的鐵腕手段,還論壇一個清凈的氛圍。

[ 本帖最後由 zjd713 於 2008-9-10 16: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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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長白山 發表於 2008-9-10 16:3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樓 zjd713 的帖子

我想說的是:

1、相信大多數海外華人,況且,消息來源不僅僅是海外網站,也不僅僅是網站;

2、對「言論自由」的認識普遍有誤區;

3、用時間來說話;

4、我個人同意你的說法,反華的比罵人更可惡。但是,對反華的需要甄別,有時不是件容易的事,但謾罵的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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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08-9-10 16:40 | 只看該作者
謝謝斑竹的回復。是啊,說句心裡話就是因為人在海外喜歡倍可親的氛圍才會拿出個人的時間才維護她,否則何苦來著呢?呵呵,我老婆都說我吃飽了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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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長白山 發表於 2008-9-10 16: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樓 jet360 的帖子

不是不可能治理,因為我曾經成功過。

而且,也希望一些年輕的,比較衝動的也能夠通過網路逐步成熟。俺是個過來人,也有些歲數,不是故意在冒犯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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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孤煙 發表於 2008-9-10 16:4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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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斑竹的提議很是誠懇,頂一下。
其實這裡的絕大多數網友只是不希望倍可親變成象美中,大紀元一樣的反華前線,管理部門應該是可以理解並有所作為的。
愛是唯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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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不能帶髒字 發表於 2008-9-10 16: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et360 於 2008-9-10 16:07 發表 [關於論壇上的謾罵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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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講民主,不講法治,就跟文革一樣亂。
請閱讀:民主與法治必須同在同行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704873&highlig ...

你的提議從根本上解決不了問題.

那些找罵並且被謾罵的人沒一個走的, 而且糾結在一起鬧的更歡. 他們沒皮沒臉不在乎,
啥目地大家都清楚.

義憤填膺罵幾句解氣的人被禁了會有什麼結果? 失望后就不來了. 做為論壇管理者你說這種
結果是在幫誰? 是在幫那些存心攪亂論壇, 排擠異己, 用心險惡的人.

沒皮沒臉挑事罵人的人被禁后再換幾個ID, 上來繼續鬧事. 反正它有的是時間, 就是干這行的.
你管的完嗎?

論壇管理要麼嚴格一些, 不歡迎流氓無賴. 要麼就繼續放開, 我相信理性的人占絕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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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08-9-10 17:02 | 只看該作者
我喜歡BACKCHINA的原因是喜歡這裡的人氣和絕大多數同學都有一顆愛國護國之心,同時也感謝版主和管理員日夜工作之辛勞!希望BACKCHINA能成為海外華人論壇的常青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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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360 發表於 2008-9-10 17:1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罵人不能帶髒字 於 2008-9-10 16:47 發表 [關於論壇上的謾罵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你的提議從根本上解決不了問題.

那些找罵並且被謾罵的人沒一個走的, 而且糾結在一起鬧的更歡. 他們沒皮沒臉不在乎,
啥目地大家都清楚.

義憤填膺罵幾句解氣的人被禁了會有什麼結果? 失望后就不來了. 做為論壇 ...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

版規1.嚴禁出現人身攻擊,人格侮辱性或地域歧視性言論及內容(包括明褒暗貶),一但發現鎖帖或刪除,版主將不另行通知。對於違規者版主有權進行警告,屢教不改者移交管理員處理。

版規2.禁止發表任何反動淫穢內容,禁止在內容和回復中出現污穢辭彙,不接受任何理由和任何語種的粗口出現,不管新聞主題如何讓人憤慨,堅決杜絕污言穢語,版主將對於髒話進行修改和刪除,並且給予當事人警告,情節嚴重將可能進一步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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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約法三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而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隱私,詆毀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都可以構成侮辱罪。犯侮辱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國法者,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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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不能帶髒字 發表於 2008-9-10 17:1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et360 於 2008-9-10 17:14 發表 [關於論壇上的謾罵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

版規1.嚴禁出現人身攻擊,人格侮辱性或地域歧視性言論及內容(包括明褒暗貶),一但發現鎖帖或刪除,版主將不另行通知。對於違規者版主有權進行警告,屢教不改者移交管理員處理。

版規2 ...

支持嚴刑峻法!
不過我有點擔心執法人員是否夠, 執法人員是否會因為缺少監督而做些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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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360 發表於 2008-9-10 17:2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罵人不能帶髒字 於 2008-9-10 17:19 發表 [關於論壇上的謾罵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支持嚴刑峻法!
不過我有點擔心執法人員是否夠, 執法人員是否會因為缺少監督而做些錯事.


引入版主彈劾機制。對於版主枉法矯正的行為,經10-15人聯名倡議,啟動為期三天的成員yes or no 投票程序,決定是否彈劾版主和選舉新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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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維 發表於 2008-9-10 17:30 | 只看該作者
長大斑竹的意思是,你們罵得好,只是讓做斑竹的難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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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不能帶髒字 發表於 2008-9-10 17:43 | 只看該作者
人家是以慈悲為懷, 心存僥倖想拯救一些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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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之聲 發表於 2008-9-10 19:54 | 只看該作者
別的不說了,你們管理層常常屁顛屁顛的趕緊把題目就罵我的帖子轉到首頁,彷彿非常高興看到我挨罵,不是你乾的就是別人。如果是你,你在這裡的話就是廢話了。
往往到後來這種帖子又被其他網管刪了。
最近出現兩次這種情況。我是有辦法對付的。不就是一群打著愛國外衣的貪官白痴闊少和一群沒馴化好的網評(5毛)嗎?你們弄出幾十個ID罵也沒用。我沒有時間看。我愛發什麼帖子就發什麼帖子。

[ 本帖最後由 華夏之聲 於 2008-9-10 19: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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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d 發表於 2008-9-10 20:02 | 只看該作者
該罵者,大家盡情罵就是了.只要管理員和版主不是支持輪子的、有正義感的人士就行了。
如果反之,封我ID就是了,不必警告也不必禁止發言。
罵獨運輪
罵小日本
罵高麗棒
罵反華狗
罵世間該罵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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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不能帶髒字 發表於 2008-9-10 20:0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華夏之聲 於 2008-9-10 19:54 發表 [關於論壇上的謾罵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別的不說了,你們管理層常常屁顛屁顛的趕緊把題目就罵我的帖子轉到首頁,彷彿非常高興看到我挨罵,不是你乾的就是別人。如果是你,你在這裡的話就是廢話了。
往往到後來這種帖子又被其他網管刪了。
最近出現兩次這 ...


你好象曾經混進過管理層吧? 被人投訴就不能置頂?

啥原因被掃地出門, 連"曾經有貢獻的版主"頭銜都沒給你?

你在論壇惹事生非的事情幹得還少嗎? 要我說這裡的管理層對你夠寬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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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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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badperson 發表於 2008-9-10 20:4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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