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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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給理性的、真正尋找真理的無神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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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4 12: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經過十幾年的無神論教育的無神論者看待有神論本來就站在批判的立場(包括曾經的我),為何不仔細看看有神論者的說法。斷章取義的一句一句批來駁去的沒什麼意義
現在我給不信的朋友介紹幾本好書:希望認真看過後,再作信神或者不信的決定。

里程博士寫的《遊子吟--永恆在召喚》--以科學、理性的大量證據來闡述很多你所關心的信仰問題的一本極熱門好書!
http://cclw.net/gospel/explore/youziyin/main.htm
作者簡介
本文作者里程,畢業於北京大學生物系。1978年於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學習,1981年獲碩士學位。1982年赴美,1987年獲密西根州立大學博士學位。先後在俄亥俄大學和西方儲備大學(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工作。1993年至今在威斯康星醫學院從事醫學基礎研究工作。 作者長期崇尚無神論和個人奮鬥。在神的大愛的感召下,逐漸認識了基督教信仰是客觀真理,遂決志信主,1992年復活節受洗。已婚,現有一子一女

麥道衛所著的《鐵證待判》和《千載懸疑》-解答:基督教可信嗎?這種稱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的信仰具有理性的根據嗎?耶穌是誰?
http://cclw.net/gospel/new/tzdp/main.htm
http://cclw.net/gospel/new/qzxy/index.html

張郁嵐博士所著的《認識真理》http://cclw.net/gospel/explore/rszl/index.html
我曾迷信科學,認定人能勝天,不相信任何宗教,直等到我自己學了科學,才知道科學並不是萬能的:

??第一,科學只能製造死的飛機和潛水艇卻不能創造有生命的活的蝴蝶和小蝦,直到現在人們想要原創造出一個活的小細胞也不可能。

??第二,科學可能幫助人犯罪殺敵,卻不能改良人的道德,也不能救人脫離罪惡的行為。

??第三,科學雖然可以有點辦法幫助人解決身體上的某些疾病和痛苦,但是對於人內心的痛苦、靈魂的得救或沉淪;各種靈界的事情或精神的事情,卻是一點辦法也沒有的。

??第四,科學的書籍常常會改版,有人稱讚它每天每月都有新的變化,天天都在進步,但是爽直地說:它們是常常有錯誤,所以每一版都需要改正。

??親愛的朋友,請問:「你願意把你的一生放在這個靠不住的根基上嗎?」所以我就改變方向而去研究基督教,但是當我開始研究的時候,首先碰到三個沒有辦法解答的問題:

??一、天地間真的有一位神嗎?
??二、耶穌明明是人,我怎麼能一點沒有根據地說他是神呢?  
??三、聖經真是神寫的嗎?它不是人假造的嗎?

??為著這些基本的問題,我曾和一些基督徒和傳道人辯論了三年的時間,最後得到了真實圓滿的實際經歷。希望借著它們,能使那些追求真理的人得到滿足的答案。

還有一本是遠志明寫的《我為什麼信耶穌?》--遠志明原來是一個無神論的學者。是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博士研究生,見證自己如何信耶穌的
http://cclw.net/gospel/explore/yzmbd/index.html

[ 本帖最後由 guanjinman 於 2007-1-4 15: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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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ave 發表於 2007-1-4 12: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guanjinman 的帖子

ZT(from XYS)
對遠志明「弟兄」的一點建議

兔八哥

遠志明弟兄的傳道錄音我聽過,他的《神州》我也看了,當時我都很感動,就象發現中
華民族的大救星,敬仰得一塌糊塗,現在已經有所覺悟----糊裡糊塗!

聽了很多戴著「博士」,「學者」頭銜的牧師講道,什麼化學博士,異議學者,多得就
象新加坡的過街老鼠,聽道者如蠅逐臭,我,也曾是其中一個。

現在我不明白的是----傳道的人為啥非要把博士,學者的頭銜扣在「牧師」前頭?彷彿
上帝也在乎這些「屬世的人」的稱呼,哪天不留神見了光屁股的上帝便不蒙「永生」的
恩典!

愚以為,遠志明弟兄做傳道人便做,不要把什麼博士啦,學者啦的頭銜扯上,免得人講
你六根不凈,貪慕虛榮可是您的上帝不喜悅的。另外遠志明弟兄今後的大作不必到處戴
著「學者」的高帽到處傳播,因為牧師嗎,從您上帝那裡得來的靈感,必定缺少了作為
學者的本分!您的生拉硬拽可是在學術界出了名的,再不要因為您的作為使「那天上的
耶和華」蒙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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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ave 發表於 2007-1-4 12:5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mapleave 的帖子

ZT(from XYS)

錯誤百出的傳教片《神州》

                      ·方舟子·

    在八十年代末,政論電視片《河殤》因迎合了當時全面否定傳統的社會
潮流而風靡一時,但其為政治目的而偽造歷史的學風也受到了激烈批評。不
久五名撰稿人中,四位「走向蔚藍色」到了美國,做為其思想的邏輯發展,
其中的蘇曉康墮入迷信,相信他遭遇車禍是因為在《河殤》中罵了龍的報應,
而遠志明和謝選駿則成了虔誠的基督徒。遠志明更是進入神學院受訓成了傳
教士,到處傳教、做見證,成了美國華人中著名的傳教士。最近,由遠志明
執筆,神州傳播公司推出了一部七集電視片《神州》,聲稱是《河殤》的續
集。這部傳教片,根據遠志明本人的歸納,其主題是:

    「一方面,這部片子以大量歷史事實表明,中國所有問題的根源是中國
不是一個立體世界,蔑視昊天上帝,沒有真正的信仰。另一方面,這部片子
打破了西方對上帝的壟斷,上帝不只是西方人的,上帝自古也是中國的上帝。
當然,這部片子強烈地透露出一個信息,就是中國人2500年自相殘殺自我虐
待已經夠了,愛、和平、寬恕才是中國人真正的出路。」

                    胡編亂造的歷史

    不管《河殤》的其他撰稿人是否也承認《神州》是其續集,在充斥了
歷史常識錯誤這一點,二者倒是一脈相承。《神州》開頭第一句話就已說錯:
「從炎黃算起,中華民族已有五千年歷史。五千年來,中國人一直把自己居
住的這塊土地,稱作神州,意思是:上帝的土地。」後面更是推測說,大概
在諾亞大洪水之後,「虔誠的中國祖先們就把自己居住的這塊土地稱作神
州。」事實上,「神州」一語出現得相當晚,在《史記·孟子荀卿列傳》中
才首次出現。裡面記載說,戰國齊人鄒衍認為天下分九洲,中國屬赤縣神州。
這不過是鄒衍一人的胡謅,而非五千年來的共識,王充就批評過他是「匹夫
而熒惑諸侯」。以後隨著《史記》的流行,「赤縣」或「神州」才成了中國
的別稱,那個「神」字,當是泛指神靈,並非「上帝」。在《史記》之前,
沒有「神州」的說法,即使從鄒衍算起,也不過兩千多年,遠志明從哪裡發
現從炎黃時候起中國人就一直把中國叫做「上帝的土地」?

    《神州》說:「一九六八年遺傳學家發現,全人類來自同一個祖先。」
遠志明不明白,分子遺傳學家雖然認為現代人類都來自二十萬年前的非洲,
即所謂「非洲夏娃」學說,只不過是比喻,並不是說當時只有一男一女,而
是指幾千人的一群人(其中只有一位女性的線粒體基因傳了下來)。但是
《神州》卻自欺欺人地將此做為《聖經》記載真實可靠的證據:

「希伯來《聖經》上說,上帝初造了一個男人,統管地上萬物,女人是他骨
中的骨、肉中的肉。這一對人類始祖,阿拉伯人和印度人傳為『阿耽』和
『好娃』,中國祖先傳為「安登」和「女媧」,希伯來《聖經》原文叫『Adam』
和『Howwah』。兩千多年前,詩人屈原在《天問》中問道:是誰叫安登做了
統領大帝?女媧的身體是怎麼造出來的?」

    《天問》原文為:「登立為帝,孰道尚之?女媧有體,孰制匠之?」
多數學者認為,「登立為帝」是登位當帝王的意思,「立」通「位」。也有
個別學者認為「登」是人名,指炎帝之母女登,亦名安登,如毛奇齡《天問
補註》說:「登,女登也。亦名安登,炎帝之母也。」可見這位「安登」乃
是女性,並非盤古,和亞當是扯不上關係的。

    正是為了證明中國自古是「上帝的土地」,遠志明才不惜如此編造歷史。
這種「歷史為我而編」的手法在《神州》之中隨處可見。比如,為了說明中
國人失去上帝之後是如何彼此敵視、相互仇殺的,遠志明舉了個例子:「成
了夫差階下囚的勾踐,更以驚人的意志力,卧薪嘗膽,以曲求伸,直到後來
親手殺死了夫差!」但是這樣戲劇化的場面並沒有出現過。史籍明確記載了
夫差是在兵敗后自殺,而不是被勾踐親手殺死。

    但還有比這更令人啼笑皆非的常識性錯誤。《神州》稱:「趙匡胤寧肯
軍中無將,屢戰屢敗,向匈奴巨額進貢,也不讓國中任何人有任何機會對自
己構成任何威脅。」「於是,這莫須有的天理在赤裸裸的人慾面前,正像孕
育了它的宋王朝在野蠻的匈奴面前一樣,軟弱無力,一敗塗地。」粗知點宋
朝歷史的人都知道,宋朝初期的強敵是契丹,而非匈奴。事實上,北匈奴在
公元二世紀后就已下落不明,漢化的南匈奴在南北朝之後也已消失,到了宋
朝,還到哪裡去找匈奴巨額進貢?趙匡胤也未向異族巨額進貢,那是要等到
宋真宗訂下澶淵之盟之後才發生的事。

                    貽笑大方的拆字遊戲

    為了證明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崇拜基督教的上帝,《神州》竟象測字先
生一樣玩起了拆字遊戲,而完全無視漢字的造字規律。據它說,「有一些字,
專門解釋漢字起源的六書難以歸類,根據上古神聖故事就能夠應刃而解。」
比如,「婪」字是「二木之下一女擇果」,表示夏娃受蛇的誘騙偷吃禁果;
「禁」字也相仿,當初上帝向亞當示明:知識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你吃的
日子必定死,所以那果子又叫「禁果」。「船」則是「舟加八口」,表示運
載了諾亞一家八口的方舟。這種遊戲玩起來或許很有趣,在學術上卻不過是
笑話。從《說文解字》以來的解釋字源的著作對這幾個字的歸類從來就沒有
感到困難:它們都屬於「六書」中的形聲字,「婪」和「禁」中的「林」,
「船」中的「八口」,都是沒有意義的、表示讀音的聲旁,而不是表示樹木、
八口人。

    《神州》還考證了「義」字的起源說:

    「大洪水之後,挪亞及其子孫們用羔羊獻祭,後來耶穌也被稱為上帝的
羔羊,使一切信他的人可以稱義。中國祖先以『我獻羔羊,羔羊蓋我』為義
字,竟維妙維肖地將整本《聖經》的精意見證了出來。」

    這也完全是牽強附會。「義」是「儀」的古字,本義是「威儀」,引申
為「容貌」、「適宜」,跟獻祭、信神扯不上關係。「義」的繁體字從羊從
我,因羊性溫和、肉味鮮明,所以在造字時用羊旁表示美好、善良,除了
「義」字,「美」、「善」都是如此。


                     牽強附會胡解老子

    遠志明以《老子》專家自居,自稱研究《老子》與《聖經》的比較,從
中發現了老子的「道」就是上帝,「聖人」就是耶穌,云云。在《神州》中,
他說:

    「倒是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論證說:老子的道就是上帝。老子所說『視之
不見、聽之不聞、摶之不得』的『夷希微』,就是『耶微』即耶和華的相似
音,這個相似音在非洲、希臘、希伯來和中國,都是指上帝。」

    黑格爾的確認為《老子》中的「夷希微」和「耶和華(Jehovah)」讀音
相近,也許就是神的名字。但是他在十九世紀初如此主張時,還不知道三點
事實:

    第一,「耶和華」實際上並不是神的名字,是被基督徒叫錯了。希伯來
文往往只寫輔音,省去母音,在希伯來語聖經中,神的名字拉丁化后寫做
YHVH。中世紀的神學家將聖經翻譯成拉丁文時,不知道該如何念神的名字
(猶太人不敢讀出上帝的名字),錯誤地將它拼成了Jehovah,即耶和華。
現代的聖經學者一致認為,正確的讀法應是Yahveh(亞維),只剩了兩個音節,
無法再跟「夷希微」三個音節相比了。

    第二,《老子》中這三個字出現的次序未必就是「夷、希、微」。實際上,
長沙馬王堆出土的帛書《老子》中,這三個字出現的次序是「微、希、夷」。

    第三,最關鍵的,是這種比較是以「夷希微」的現代漢語讀音(黑格爾寫
做I-hi-wei)為基礎的,但是漢語讀音是變化的,古音與今音有很大的不同。
根據語言學家王力的擬音,這三個字的古音如果用英文發音近似表示,「夷」
讀做yiei,「希」讀做hiei,「微」差別更大,為miuei,不論將這三個字如何
排列,其讀音都跟Yahveh或Jehovah相差很遠。

    如果不靠生搬硬套,《老子》是無論如何和《聖經》扯不上關係的。《老
子》的第一句就與《聖經》無法調和:

    「道可道,非常道。」

    這一句,歷來被解釋為:「說得出的道,不是永恆的道。」但是在基督徒
看來,上帝之道不僅是永恆的,而且是說得出來的,要到處宣揚的。為了硬把
《老子》和《聖經》揉在一起,遠志明把「常」解釋成「通常」而不是「永恆」,
別出心裁地將之翻譯成「道可以說,但不是通常所說的道」(見遠志明著《老子
與聖經》)。他顯然不知道,在帛書《老子》中,這一句是寫做「道可道也,
非恆道也。」按任繼愈的說法,是後來為了避漢文帝的諱,才把「恆」字改寫
成了「常」。遠志明對《老子》的解釋,恰與老子原意大相徑庭。


                       基督教能否救中國

    顯然,遠志明如此胡編亂造、牽強附會,是因為對基督教信仰抱著實用主
義的態度,其用意就是為了證明基督教信仰在中國是古已有之,只不過在兩千
五百年前被拋棄了,所以才導致了兩千五百年來中國人自相殘殺自我虐待,而
唯一的出路,就是在中國重新撿回基督教信仰。

    但是我們不應忘記,兩千年來,信仰基督教的歐洲同樣是一直在自相殘殺
自我虐待,其慘烈程度,比起中國有過之而無不及。信奉基督教最為虔誠的中
世紀的歐洲,上演了人類歷史最為黑暗的一幕。

    當遠志明聲稱「在基督教國家都尊重人權,而在儒教佛教和伊斯蘭教世界
人權記錄一般說來都很糟糕」時,他也忘了這樣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許多
南美洲、非洲國家都是比歐洲、北美洲國家更虔誠的基督教國家,而他們的人
權記錄,一般說來都很糟糕。

  史實告訴人們,歐洲近代的進步,並非拜基督教(或任何宗教)之賜,而
恰恰相反,是由於歐洲的文藝復興、思想啟蒙和科學發展,衝破了宗教的桎梏,
使人性得到解放。別人好不容易擺脫掉了的,我們何苦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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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ave 發表於 2007-1-4 13:10 | 只看該作者

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ZT)

【新語絲電子文庫(www.xys.org)(www.xys2.org)
————————————————
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

沈中


我四歲的兒子一年前從中國大陸回到美國。在此之前,我答應我太太兒子一到便帶他
每周參加教會活動。當時主要是覺得基督教保守的道德標準和價值觀對孩子今後在美
國這樣開放的環境中的成長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在對基督教稍有了解之後,我很快
便想成為一個基督徒。但是我有一個基本問題始終無法找到一個能讓我接受的答案,
這使我遲遲難以決志受洗。直到我參加教會活動幾乎整整一年之際,一個偶然的原因
促使我反省思考,從而對基督教很多基本信仰產生極大的懷疑,並最終放棄了對它的
追求。

當初去教會這個決定也是我太太不斷思想工作的結果。因為她見到的基督徒家庭個個
美滿幸福。他們因為依靠主耶穌,不僅夫妻恩愛,家庭和睦,而且絲毫不用擔心子女
的教育問題。他們生活上的問題只要依靠主耶穌總有辦法應付,更何況還有永生的盼
望,也就是說死後可以進天堂。我參加了不少次查經活動,讀了幾本入門書,尤其是
里程著的《遊子吟》一書,很快便從一個無神論者變成了一個不可知論者,也就是說
從認為神不存在到不知道神是否存在。因為我發現要想證明神是否存在實在是不可能。
雖然我一開始去查經班並不很習慣,但很快便發現那裡有一些這個社會不多見的溫情,
互助,友愛。這裡的主要話題不是股票,電腦,賺錢,綠卡,而是歷史,神,道德,
罪,來世,永生。開始我是抱著長見識的動機,想多了解聖經及基督教。雖然我對基
督教的看法始終比較矛盾,但漸漸地我發現自己越來越接受聖經上的話,尤其是耶穌
的所作所為。再加上對聖經中一些神奇的地方的了解,使我的思想慢慢地潛移默化,
覺得這可能真是一本記載神的書。當然我的思想上的變化跟我接觸到的基督徒也有極
大的關係。可以說他們中很多人是我這一生中接觸過的最友善,最品行端正的人。好
象是林語堂認為中國人接受基督教大都是因為他周圍的基督徒的好的言行而非基督教
的教義,這是有一定道理的。我慢慢地對信仰的問題感興趣起來,開始喜歡去查經班,
心裡的天平逐漸向基督教傾斜,也羨慕起基督徒的生活並希望自己能成為其中的一員。
我們全家三口每周六晚上去查經班,每周日去教會參加禮拜。教會的活動成為我們周
末生活的重要部分。當然在這過程中我一直對聖經還是有很多疑問,對不少講道的內
容和形式也有很大的抵觸及反感。坦率地說,我覺得很多的佈道和講道都是流於形式
的空洞的道德說教。

我最初參加教會活動時,剛好是讀完《THE RAPE OF NANJING》(南京大屠殺)一書
不久。該書中慘絕人寰的描述對我認識基督教起到了正反兩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認
為人的本性就如聖經所言,壞到了極處。另一方面,我卻始終難以接受世上有一位深
愛著我們的萬能的神。我無法想象他能有任何借口或理由不去阻止這樣的慘劇的發生。
我這樣矛盾的心理持續了一年之久。這中間我對聖經及基督教的了解越來越多,查經
班及教會的活動也未中斷,聽過感人肺腑,觸人深思的見證和佈道,也忍受過許多無
聊的千篇一律的說教和照本宣科。作為一個老慕道友,我眼看著身邊一批一批的慕道
友決志受洗,自己卻在原地踏步,而原因就在於我對人間的災難與萬能慈愛的上帝之
間不可調和的矛盾的不理解。我有時想是否是自己太鑽牛角尖了,按基督徒的話說,
只要有信心,不能理解的也是能接受的。然而一段我偶然讀到的達爾文話,促使我全
面地反省思考,並從而整個改變了我對基督教的看法。達爾文是這樣說的,「我很難
理解人們怎麼能希望基督教是真的,因為這樣的話,聖經用清清楚楚的文字表明了,
凡是不相信的人,包括我的父親、兄弟以及幾乎我所有的好朋友,都將要永永遠遠地
受到懲罰。這真是一個可咒詛的教義。"  

地獄這個概念可以說我一直未能仔細地思考過。但是我受達爾文的這句話的啟發認認
真真地思考之後,我對基督教的這一基本教義產生了極大的懷疑。大家都知道按基督
教的教義,地獄又名火湖,是所有的非基督徒,假基督徒及魔鬼撒旦受永遠的火燒,
煎熬和折磨的地方。問題是上帝為什麼不能以一種真正的死亡來懲罰我,也就是說讓
我們這些不信之人徹底在這個宇宙中消失。用火燒來慢慢地煎熬折磨從而達到懲罰的
目的已經夠殘暴了,而如果這是一個永永遠遠的煎熬,這就不再有可能有一點點積極
的懲罰和糾正的效用了。這隻能是出於恨,而且是出於一種極端病態的恨。你能想象
一個高高在上,萬能,公義,慈愛的神做出這樣的事嗎?這就好象一個人道德崇高,
思想健康,但卻要從煎烤螞蟻中得到某種滿足。基督徒喜歡將上帝與人的關係比做父
親與兒子,天下有哪個神經正常的父親會把不認他的兒子打入萬劫不復的地獄呢?難
道他就不想想自己該負的責任嗎?我覺得對一個人最極端的處罰只能是讓他在這個世
界上死亡消失,使他再度傷害別人的可能性變為零。這不是出於憎恨,而是出於公義
和維護其他人的權益。事實上當今世界恐怕沒有幾個國家還用折磨煎熬來作為處罰犯
人的手段,而這一連"本性罪惡"的人類都不屑而為的事,居然成為宇宙的主宰用來威
脅渺小的人類的手段。地獄這個概念帶有濃厚的時代烙印,因為在古羅馬煎熬折磨是
處罰的一種。而當今世界講究的則是如何使死刑更人道,更無痛苦。聖經記載的是跨
越時空的絕對真理嗎? 我認為即便是整個人類最邪惡的成員,比如說希特勒,也不
應該受這樣永遠的煎熬和折磨。一個人即便要面對世界上最醜惡悲慘的一面,要忍受
再大的痛苦,也最終有一條結束這一切的出路,然而如果在另一個由上帝構築的世界
里他連這一點點選擇都沒有的話,那我們似乎應該重新給"慈愛"下個定義。如果地獄
是確有其事的話,那麼生育孩子便是世界上最大的賭博 -- 對我來說,只要他成為基
督徒的可能性不是百分之百,我都不會有足夠的勇氣讓我的孩子降生在這個世界上。
基督徒常常將介紹基督教給別人稱為傳福音。據我所知很多基督徒都認為沒有聽說過
基督教的品行端正的非基督徒是有極大機會進天堂的,然而如果他們聽了但不接
受那麼他們是註定要下地獄的。這讓我想起看到的一個故事,一個牧師去北極傳道,
愛斯基摩人問他:「如果我沒有聽說過上帝和原罪,我是否下地獄?」牧師回答說:
「不,如果你沒有聽說過上帝你是不會下地獄的。」愛斯基摩人反問道:「那麼為什
么你告訴我上帝的存在呢?」

我差不多花了一個月時間閱讀及思考反基督教的文章。這一個月使我積累了一年的對
基督教的複雜的感覺得到了一個徹底的清理。我認為基督教有積極的一面,也就是新
約中耶穌宣揚的仁愛互助,寬恕別人的過錯,不論斷別人,等等。對有些人來說,它
可能是力量的源泉,一個有效的精神寄託或維繫家庭的道德準則。從歷史上看,教會
對社會的教育, 醫療及慈善事業也有積極的貢獻。然而我認為如果教會參與政治,從
而使基督教變成一種強加的信仰和道德的準則,這將是非常可怕的。我在想成為基督
徒的那段時間裡一直想找到一點東西來說服自己世上真的有神,那樣我便再也不用孤
零零地自我掙扎,而是加入周圍的基督徒,依賴聖經上講的一切,永遠地享受平安喜
樂。然而這時我發現其實我只是沒有勇氣正視我自己內心對聖經的懷疑,正視我害怕
與周圍大部分人意見相左的懦弱,正視自己的虛偽。對聖經我一直處於一種吸收和接
受的狀態,沒有經過多少思考。在對聖經上的很多價值觀根本沒有多少思考之前,我
就接受並且已經開始尋找說服自己世上有神的證據。所以這時我採取了一個截然不同
的途徑,不考慮真偽,而是先看對錯。換言之,假設聖經所言句句屬實,我是否能贊
同它的主要教義和價值觀。

這一來我發現了很多問題。當然我現在的觀點受到了很多反基督教的言論的影響。本
文中聖經的引用主要是從反基督教的角度,有可能從聖經中別的語句中我們也能看到
與之相反的教義。我也不否認聖經中有大量的勸人從善的積極的教誨,然而因為基督
教把聖經當作跨越時空的絕對真理,我必須要以一種苛刻的態度來審察它。用天文學
家卡爾· 薩根的一句話來說:「異乎尋常的聲稱必須要有異乎尋常的證據。」我不否認
我對聖經,尤其是舊約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也許有些我未曾讀到或領悟到的部分正
是對我反對基督教的論點的恰到好處的解答。所以我只能說以下只是我目前的觀點,
而不一定是我永遠的觀點。然而現在我對聖經的感覺恰如馬克吐溫所言,「不是聖經
中我不能理解的讓我不安,而是聖經中我能理解的讓我不安。」

首先是舊約中嬰兒的問題。舊約中多處有無辜嬰兒慘遭萬能的上帝屠殺的故事。而且
上帝尤其對長子感興趣。比如埃及長老不放摩西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上帝處死所有
埃及人的長子。大衛王犯姦淫,上帝降怒於他的兒子。我看到這些不禁要問,為什麼
許多極端的基督徒要謀殺墮胎醫生呢?聖經從未談及人為的墮胎是對是錯,而從科學
的角度來看到底一個胚胎什麼時候能算是人類的一員是非常含糊的。然而他們崇拜的
上帝難道不才是雙手沾滿嬰兒鮮血嗎?上帝的這種報復手段和那些恐怖分子是何其相
象-- 只要我傷害到你所關心的人便是對你最好的懲罰。 至於亞伯拉罕為表示對上帝
的信心而要獻上自己的親生骨肉,我沒有發現這有什麼好誇耀的,換了我,我是做不
到的。事實上,即便是要我去獻上個陌生人,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到。

第二點是關於人人平等。聖經中對這一點可以說是至少沒有大力提倡。相反,聖經對
奴隸制是默許的。「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
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 」(出21:20-21).「倘或奴僕明說,
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
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21:5-6)。
類似的對奴隸制的默許的態度在舊約中可謂比比皆是。聖經最多只是要求奴隸主對奴
隸友善一點,但是對於這種人與人根本的不平等從未正面抨擊。難怪美國南北戰爭期
間,很多人以聖經為依據,堅持認為奴隸制是合理的。馬丁路德也說「沒有人與人之
間的不平等地球上的國度是無法存在的。有些人必須是自由的,有些人必須是奴僕,
有些必須是統治者,有些是必須是被統治的。」

聖經對於男女的不平等則是明明白白地提倡。"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
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后造的是夏娃。且不
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里。"(提前2:11-15).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
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他們若要學什麼, 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神的
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麽。豈是單臨到你們麽。"(林前14:34-36).  民數記31章和申
命記21章則對如何理直氣壯地佔有被捕獲的婦女做了細微的描寫。當聯合國婦女組織
一位代表對教皇約翰保羅二世談及每年有二十萬婦女死於自己引發的墮胎時,教皇打
斷她說:「你難道不認為男人所有的不負責任的行為都是女人導致的嗎?」馬丁路德
則說「儘管她們越來越疲乏,由於撫養孩子而消耗自己,這沒有關係;讓她們生育孩
子直到她們死,因為這就是她們存在的目的。」他還說「上帝的話和所做的事清楚地
表明,女人就是被創造出來成為妻子和娼妓的。」聖經中提及「行邪術的女人,不可
容她存活。"(出22:18) 中世紀便有無數婦女被視為女巫而被慢火燒死,烙死。難怪
有人說女人應該因為聖經中沒有一句話出自女人之手而感到慶幸自豪。

我看到過不少關於共產主義與納粹的比較分析,但現在才知道在迫害猶太人這一點上
馬丁路德可以說是希特勒的精神導師。歷史上對猶太人的迫害歧視可以說與基督教天
主教有著直接的聯繫,因為在基督徒眼裡他們是殺死耶穌的兇手。希特勒便認為猶太
人是魔鬼化身,他認為納粹迫害猶太人是在執行上帝的旨意。即便是在美國也有極端
的基督徒同意他的觀點。希特勒自稱是天主教徒,如果他死前做了懺悔,禱告,接受
了主耶穌,並命令衛兵殺死他,那麼按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教義,他進的或許不是地獄
而是天堂。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按照舊約猶太人是種族歧視的最早受益者,上帝沒什
么道理便揀選了他們然後開始幫助他們征服其他民族。

我一直對有些基督徒對同性戀的極端仇視不太理解,聖經中對同性戀和通姦的譴責沒
什麼兩樣,兩者是同樣嚴重的罪行,然而似乎很多基督徒對後者持更大的寬容態度。
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柯林頓事件就可以看出。我想這是不是因為人們對自己不會去做的
事批評起來就特別不留餘地呢?同性戀對許多人來說不是誘惑,然而婚外情則不然。
我相信有的同性戀是天生的,而譴責一種天生的東西就象譴責別人眼瞎,跛腳一樣毫
無道理。為什麼世上所有的東西都要用對錯來判斷呢?是否應該多一點寬容和理解呢?

聖經中對傷殘人及其他人的歧視也不少。「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
華的會.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申
23:1-2)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
物。」(利21:17) 在中世紀也有許多精神病患者被當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

第三點是關於言論和思想的自由。
基督教從本質上來說是對言論和思想自由的否定。按照聖經,任何人只要罵兩句上帝,
他就應該被石頭砸死。「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利24:16)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 總不得
赦免."(太12:31)。基督耶穌本人便是言論自由的犧牲品。對猶太人來說, 他唯一的
罪便是號稱是神的兒子。這似乎根據十戒也可以說得通 -- "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
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出20:7) 至於褻瀆聖靈,這
是一個沒有被害者的罪名,因為一個萬能的神會因為被人罵了兩句就惱羞成怒嗎?上
帝總不至於連美國總統的風度雅量都比不上吧?褻瀆聖靈倒似乎是為某些基督徒無法
為基督教辯護時而專門設計的,當一個人認為宇宙的主宰是站在他一邊的時候,褻瀆
聖靈便是他自認為打敗對手的一個非常有效的武器。有人說如果耶穌今天來到這個世
界上,他不會被釘死,而是會被人約請去吃飯,聽他的故事,然後大家會嘲笑他一番。
我看相信言論和思想自由的非基督徒不會把他如何,極端的原教旨主義基督徒倒有可
能將他槍殺。對言論和思想自由的珍視是我始終難以接受聖經作為生命的終極真理的
主要因素。

第四點關於原罪和人類的本性問題。
眾所周知基督教認為人的本性是罪惡的,而最初的起因也就是原罪是因為亞當和夏娃
受了毒蛇撒旦的誘惑而偷吃了智慧的禁果。很多人當然要問為什麼萬能的上帝會允許
這種誘惑的存在,答案往往是上帝不想讓人類成為機器人,而是有自由意志,能自己
選擇的活人。問題是如果亞當和夏娃吃了禁果才有智慧,那麼說明他們在這之前是沒
有智慧的。譴責他們受魔鬼的誘惑就好象給了嬰兒,弱智,精神不健全的人選擇的自
由然後再譴責他們沒有聽從警告受了誘惑。這是不是更象是一個陷阱?更有甚者,任
何嬰兒一出生便因為先人的所作所為而承擔責任,這是否有點象文革時的劃成分?

我認為人類的本性和其他動物一樣,那便是自私。但用惠特尼修斯頓的歌詞來說,那
是自愛。自私是一個比較難聽的詞,但是如果你說我到這個世界上來不是為了我自己
的幸福而是為了成為上帝的工具,為了完成上帝交給我的使命,為了別人的幸福,那
么我是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嗎?我不知道人的本性是美是丑,但我覺得人類物質文明
的發展的動力便來自人類自私的本性,而智慧則是工具。人類今天之所以能有如此的
文明,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上的,都應該感謝夏娃偷吃的智慧的禁果。當然隨著物質
文明的發展,人類也面臨著許多前所未有的新問題,如某些方面的道德敗壞,環境污
染等,但總的來說比起幾千年前的落後愚昧,畢竟是在進步。而關於人類整體的道德
水準,我覺得很難說是在墮落還是提高。因為沒法畫一條準確的線。好比離婚率上升,
既可能顯示越來越多的人對婚姻的不負責任,也可能表明越來越多的人擺脫了不合適
的婚姻的枷鎖從而尋找到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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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1-4 13:11 | 只看該作者
我不是無神論者。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我唯一能夠確定的就是:假如有「神」的話,這個「神」絕對不是基督教的那個「神」(即耶和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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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ave 發表於 2007-1-4 13:12 | 只看該作者

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ZT 續)(from XYS)

第五點是關於信心。教會裡最常提到的是信心和愛這兩個詞。信心是指對上帝的絕對
信任,即便有許多難以理解的或相互矛盾的事實也不能動搖。這一點毫無疑問是與科
學研究的懷疑一切的態度針鋒相對。我有時想,如果真有上帝,為什麼耶穌的死和復
活沒有被設計得和布魯諾的死一樣毫無爭議,而基督教的真實也可以象地球圍著太陽
轉一樣清楚明白。當然對有些基督徒來說耶穌的死而復活及基督教的真實是無可非議
的,但我讀到的材料則顯明對很多人來說這些都遠遠還沒有定論。我可以對一個價值
觀或未來的理想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抱有信心,比如我相信人人平等,我相信中國的
美好未來,但是我對於一件歷史事實,一個現存的現象,更希望的是理解基礎上的相
信,這就是我對有無上帝,創造論的真偽,及耶穌是否復活等等難有信心的原因。有
人說世上有一種人寧願生活在沒有答案的問題之中,也不願意接受他無法理解的答案。
我想我就是這樣的人。對我來說,當我將舊約中的「上帝」改寫成「皇帝」的時候,
我便理解了自己為什麼對上帝缺乏信心 -- 我只是從來沒有敢於用人類的標準來衡量
和判斷上帝而已。難怪有人說如果當一個神被當作人的時候我都蔑視他的話,我怎麼
能崇拜他呢?當然我常常聽到的對慕道友的評論是太自大,太相信自己,既然不崇拜
神,那就是崇拜自己。問題是為什麼一定要崇拜一樣東西,崇拜的必然性是不是一種
沒有安全感的表現?上帝是不是因為人類崇拜的需要而產生的?當很多基督徒對聖經,
對世事的不公平不理解的時候,信心便是他們最有效的武器。常常聽到有人說等耶穌
再來的時候一切都會有答案的。但是我想如果耶穌今生沒有給你答案,憑什麼你相信
來生就有答案,我看耶穌會象在那艘暴風雨中的小船上做的一樣,質問你為什麼沒有
信心。按我對聖經的理解,對一件事情死後要去問耶穌搞清楚原因就已經說明一個人
對基督教沒有信心。另一點是常常聽到的因信稱義。似乎一個人在死之前信基督是最
合算的,因為上天堂只需要相信而不需要行動。但是雅各書第二章清楚地說明「信心
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就好象魔鬼也相信上帝和耶穌,但卻進不了天堂。 耶穌打的
十個童女的比方,精明的管家的比方都說明沒有行動的信心是要被上帝一腳踢到地獄
里去的。

第六點是關於名人的宗教信仰。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 但是同
樣也有很多偉大的人物不是基督徒。我認為許多基督教的宣傳在關於名人的信仰問題
上是很不負責任的。最常見的是聲稱愛因斯坦也相信有一位主宰一切的神的存在。我
讀了一些愛因斯坦的親筆文章,發現愛因斯坦筆下的上帝只是神秘的大自然的代稱。
而關於他有宗教信仰,相信有一位主宰宇宙的人格化的上帝的傳聞,他自己說那是「
有系統地捏造的謊言」。愛因斯坦不相信基督教的人格化的上帝,也不相信人死後靈
魂仍然存在,這一點從他的很多文章中都可以看到。在科學家中間,上帝這個詞常常
是神秘的自然規律的代名詞。所以如果有人說科學家大都信上帝,還是要先把定義搞
搞清楚。我還讀到一些美國開國國父(富蘭克林,華盛頓,傑弗遜,亞當斯,托馬斯.
培恩,等)的引言,發現他們對基督教有譴責,有異議,而至少是持懷疑和不接受的
態度。他們明智地在憲法中專門強調了美國政府對各種宗教的中立態度並且堅持了政
教分離的原則,按傑弗遜的話說「立一堵將政治和宗教分離的高牆。」這一決定為美
國避免了難以想象的麻煩和災難。所以如果有人說美國是基督教立國或是基督教國家,
那說明他對美國憲法的第一修正案沒搞清楚。

第七點是關於人類起源,人生的意義以及人神的關係。按我對基督教的理解,基督教
認為神創造了人,而人生的意義便是恢復與神的關係。關於進化論與創造論我只想說
根據我所讀到的反基督教的資料,這遠遠不是某些基督教刊物宣傳的那樣好象在科學
界「漏洞百出」的進化論已經很大程度上被創造論否定了。

我發現其實我對基督教最反感的一點是它所強調的絕對的崇拜。這恐怕也是大多數人
包括我自己在某些方面相對比較能接受耶穌的原因。任何人都有權對上帝發出發自內
心的讚美,但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是人人都必須做的。如果我認為宇宙的主宰不需要我
的讚美,不需要我的奉承,不需要我的崇拜,而更在意我對他的尊敬,對他的教誨的
理解和接受,那麼請問我可不可以不參加主日崇拜? 你能想象一個宇宙的主宰,仁慈
公義的上帝一定要聽一群渺小的人類對他的讚美,奉承,馬屁嗎?什麼樣的人或者神
才會覺得對他的讚美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須是連續不斷的呢?聖經的主題是神揀選了
猶太人,要他們永遠歸向他,崇拜他,從而得到拯救。然而我們可以看到神一次又一
次失敗了,整本聖經可以說是一本記錄上帝如何失敗的書。即便是今天猶太人還在等
他們的救世主,因為他們不承認耶穌是上帝派來的特使。所以按天主教或基督教教義,
猶太人還是沒有被拯救。如果世上真的有位萬能的神,那他會覺得聖經是對他的萬能
的證明呢還是無能的證明?而對於舊約中記載的神的血腥暴行,他會覺得是對他公義
慈愛的證明嗎?他簡直是地球有史以來的頭號殺手,不管是看受害者人數之多,年齡
分佈之廣,種族之雜,還是看殺人效率之高,手段之多,之殘忍。難怪有人說如果真
有上帝的話,有神論比起無神論來說是對他更大的侮辱。

基督教談到創造論常常用世界的精美來說明一位設計者的存在。然而對於世界醜惡的
一面,則統統歸罪於撒旦和人類。請問一方面不願意對消極的一面承擔責任,一方面
又希望被讚美為萬能的,完美的,至高的主宰,這是健全的心態嗎?關於神的萬能,
古希臘的一位詩人曾打了這麼一個比方:如果上帝是萬能的,那麼請他找一塊他無法
舉起來的巨石來,如果他找不到,那他不是萬能,如果他找到了,那仍然證明了他不
是萬能。如果耶穌真的是萬能,為什麼他每次只治好一個瘸子,一個癱子,一個瞎子,
為什麼他不能讓整個人類永遠與疾病無緣?為什麼他不能讓這個世界美麗得過分?使
空氣成為備用食品,非洲難民再也不受飢餓之苦,在沒東西吃的時候猛吸兩口氣便填
飽肚子,剛出生的嬰兒個個健康聰明,世上的蚊子,蒼蠅,臭蟲,蟑螂,病菌,疾病,
統統消失,或者至少讓蚊子不叮人類只叮老鼠,等等。所以用伍迪埃倫的話來說,上
帝最多是一個「underachiever」。

在我聽到,見到的基督徒的見證中,有述說如何依靠上帝而從不治之症中奇迹般恢復
的,也有生患絕症者說上帝是如此青睞他以致一定要讓他患上絕症以便來傳揚福音。
有人曾經打過這樣一個關於基督徒見證的比方,某架飛機失事,一百個人中九十九個
死了,倖存的那位見證耶穌救了他。這個故事的意思是說如果那位倖存的可以見證上
帝的存在,那麼是否可以說死去的九十九位便可證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不公義呢?

人類的災難和上帝的仁慈萬能之間的矛盾是從一開始就一直困惑我的問題。最常聽到
的回答是上帝不想讓我們成為「溫室里的花朵」,所以要讓一些消極的東西如災難之
類存在。我聽到這些回答常常想到林肯的一句話,「每次我聽到有人為奴隸制辯護時,
我總有一種衝動,一種將奴隸制施加在他個人身上的衝動。」我並不是針對某個人有
成見,我只是不太相信有人能告訴一個被日本兵強暴的母親說仁慈萬能的上帝之所以
沒有制止那個日本鬼子用刺刀刺死她的嬰兒是因為他不希望她成為一朵「溫室里的花
朵」。

聖經中對災難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是約伯記。我讀完后沒完全明白,只感覺上帝比人
類更自私。為了與魔鬼打個賭,為了檢驗約伯是否對他忠誠,他可以讓約伯的全家成
為犧牲品。其實從整本聖經看,這似乎便是上帝生存的意義和目的 -- 讓人類認識他,
崇拜他,必要時檢驗他們的忠誠。至於是什麼手段,是用今世的災難如降災於長子,
降瘟疫等等來逼迫,還是用自己兒子的死來感化他們,或是用來世天堂的誘惑或地獄
的威脅,上帝無所謂,可謂是不擇手段。 讀一讀舊約那些繁瑣無比的宗教禮儀和教條
我們便可以看到上帝對人類是否忠誠聽話的重視遠遠超過他對人類自身的幸福快樂的
關心,我也不難理解為什麼林肯說「聖經不是我的書,基督教也不是我的宗教,我永遠
也不會贊同聖經中冗長煩瑣的教條。」

我現在開始慢慢理解人性解放的意義了。它不是指從人類道德的約束中解放出來,而
是從基督教教條的束縛中解放出來,明正言順地追求人類自己的幸福和快樂。當一個
人聽了基督教的福音但不接受的時候,常常會有人用約翰福音3章19節來說明原因,"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如
果是這樣的話我倒想問問這個世界上有幾個基督徒有資格對別人下這樣的論斷。聖經
中耶穌教導年輕的富人應該將他的財富分給窮人,雅各書中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卻
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這樣的標準有幾個人能做到?對許多做不到
這兩點的基督徒來說,如此論斷別人是否有點五十步笑百步?我看只有在亞非洲貧窮
的國家傳道的牧師才有資格這樣評論別人。我對他們有一種複雜的感覺,一方面對他
們傳達的信息我不知道是更多地安撫了心靈還是麻痹了知覺,一方面又對他們無私的
獻身精神由衷地尊敬,羨慕,甚至嫉妒。我參加的教會活動中最感動的,印象最深的
一次便是看一位從美國去羅馬尼亞向一群大陸的生意人傳福音的牧師的錄象。我不是
被福音感動,我是被他個人在那樣艱苦的環境里對他的理想的追求而感動,而落淚。

道德的標準是無法定義的,我想道德標準之所以沒有成為法律的一部分,便是因為它
的難以定義。事實上要定義法律已經是何其難。我倒相信世界上大部分的道德問題應
該是把握分寸,就事論事,而不是一刀切。也許一個人行為處事能多為別人著想,能
願意犧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錯了。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麼?是戰爭,疾病,
災害,事故,地震,飢荒,貧窮,是天生的不健康的嬰兒,而如果一個能制止這一切
的人對這一切無動於衷的話,我們當然要譴責他的不道德,但是一旦人換成神,他的
無動於衷為何就不受譴責,反被當作高深莫測,當作深謀遠慮,當作別有安排?基督
教以聖經為標準我認為有一個很大的問題,也就是如何理解聖經的問題。世界上說起
來只有一本聖經,然而在每一個人心裡都有一個不同版本的聖經。否則這個世界上也
不會出現這麼多基督教派別了。就說「愛人如己」這句話,英文是「愛你的鄰居如愛
你自己」。有人可以理解為「愛所有的人」,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周圍一英里的
鄰居」,也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周圍五英里的鄰居」,當然也有人可以理解為「
愛與你在信仰上相近相似的人」。再說教會裡最常聽到的「愛」這個詞你如何定義,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中的定義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了,然而也有極端的基督徒認為以
屠殺制止別人犯罪是「愛」。試想如果你認為一個人馬上要經受不了一個誘惑從而犯
罪下地獄的話,你殺了他。從而他上天堂你下地獄,那你可以說是犧牲了自己而救了
他。我覺得「愛」和寬容,理解,同情都是應該提倡的。與信心相比,理解不是基督
教倡導的重點。而要實現一個人內心的平靜,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國家與國家之間的
和平,理解應該是最理想最有效但可惜也是最困難的途徑。人與人是如此的不同而相
互理解又是如此的困難,這恐怕是人類最大的悲劇之一。我想即便是天天生活在一起,
深深相愛的夫妻都時常會體會到這一點。寬容可以說彌補了理解的不足,可是基督教
的教義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對其他不同思想的排斥和不寬容,這也就難怪會出現十字軍
東征及迫害異教徒的現象。新約中好容易有點寬容別人罪過的教誨,但仍然是建立在
基督教本身的一套是非標準上。而且馬太福音第十章則使這一教誨很難讓人有清楚的
理解。與愛相比,對陌生人的寬容和同情更容易一點。然而如果基督教對很多不同的
意見和沒有傷害到別人的行為很輕易得就定為「罪」,那麼「愛」是不是太遙遠,太
不切實際了一點?

提到極端分子這也是我開始不太明白的問題。我們常常可以看到不少變態的殺人犯或
者恐怖分子是有宗教信仰的,而世上也有不少極端的原教旨主義基督徒。他們的所作
所為很難讓人將他們和耶穌放在一起。然而,聖經上的確是有很多的非常極端的教義,
比如說咒罵父母的要處死(出21:17),通姦的要處死(利20:10),割自己的手,挖自己
的眼(太5:29-30),等等。當然很多基督徒會說聖經中很多是比喻,而非教條,當代
的基督教早就吸取了過去的教訓。問題是在美國最近的10年裡,我們可以看到持極端
基督教觀點的總統候選人如帕特.羅伯遜,帕特.布坎南以及其他極端保守的基督教領
導人是如何藉助教會的力量力圖使基督教參與和影響政治,從而使之成為道德的準則
和強加的信仰。布坎南便在講演中將無神論者,同性戀者,非法移民,燒國旗者,罪
犯,等等歸入一類。羅伯遜則說「我們不是一個國家,我們是兩個完全分離的國家,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他們對非基督徒的仇視讓人很容易就聯想到希特勒對猶太人的
仇視。說起來似乎華人基督徒都不太會那麼極端,都是只講耶穌的愛,但是只要你相
信世界上有魔鬼撒旦,那麼無論如何你都是朝著相信某個人是魔鬼的化身或附身邁出
了至關重要的一小步。我們全家常去的華人教會就發生過請人來驅靈趕鬼的事,雖然
說起來是用了比較好聽的詞。結果是導致信徒的迷惑和彼此間的意見看法不合。

大部分人談基督教都是基督耶穌的愛,而不是舊約的老上帝。耶穌的很多教誨是發人
深省,讓我時常為我自己的自私和對他人的漠不關心而感到慚愧。但是說他的所作所
為是人類道德的最高境界是否有點過分,其實在他之前的希臘哲人早就提出了類似的
道德教誨。耶穌如果是全人類的救主,為什麼他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
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舊約雖然充斥了血腥的暴力,但更殘酷的地獄的概念似
乎反倒是新約中象徵著溫情,容忍,仁愛的耶穌提出來的。除了地獄,耶穌最讓我難
以接受的幾句話是馬太福音第十章。「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
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
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
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 看看中世紀的黑暗,耶穌的這段話可
謂是準確的預言。我最喜歡的新約的一句話卻偏偏不是耶穌而是一個普通的文士說的。
"並且盡心,盡智,儘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可12:33)  這或許是因為我個人比較討厭表面形式。

最後再談談教育孩子的問題。中國人都認為讓孩子在對一個權威的尊敬和服從中長大
比較保險,這樣的孩子不太容易走歪路。我同意這一觀點主要是因為在孩子對很多事
情還沒法理解的時候是需要學會服從。但是我不同意我們應該將自己和自己長大的孩
子永遠當作嬰兒從而對一個權威永遠服服貼貼。只有用講道理來說服孩子,才是最好
的教育。人類今天的主要科學成就可以說與對上帝的崇拜沒有太大關係,恰恰相反,
對上帝及其他的權威的盲目崇拜始終是科學進步的主要障礙之一。

作為一個非基督徒,我認為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生來就是罪人,他的本性就是邪
惡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的成就實際不是出於他,而是一
個至高的神通過他而完成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的過錯都
是出於他自己罪惡的本性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生命中最
重要的是絕對地服從一個至高的權威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
這個世界上的人只分為兩種,一種進天堂,另一種進地獄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
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對不能理解的東西盲目地相信甚至崇拜是一件美德時,這是扭曲
人性, 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為了取悅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威而獻上自己親人的生命是
一種美德的時候,這不是扭曲人性,這是扼殺人性。

我知道包括我太太在內的許多基督徒朋友恐怕不會同意我的很多觀點,有的可能感覺
受了侮辱,我對此很抱歉。但如果我不把自己真實的想法寫出來,我覺得那是我對
他們的欺騙。我只是感慨世界上的人是如此不同以致同樣是一本聖經居然能有如此不
同的基督徒。我不否認對有些基督徒有一種羨慕和嫉妒的感覺,因為他們從他們的宗
教信仰上得到了精神上的力量,他們體會到了一種我無法體會到的奇特的感覺。聖經
里的很多東西對我而言象無法越過的鴻溝,而他們或憑理解,或憑信心而不斷從中找
到了力量和依靠。我想就象耶穌聽到施洗約翰被殺后躲到無人的地方長時間禱告一樣,
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在遭遇到挫折和不幸后的盡心禱告可能是這個世界上少有的良藥。
相信有一位宇宙的主宰與你同在,做你的指路明燈,做你的力量源泉,做你來世入
天堂的保證,那是挺美妙的。你不再害怕死亡,你有了標準答案,你盼望永生,你瀟
灑今生,你沒有與家人的生離死別,因為你們將在天堂重逢,一起敬拜上帝。然而正
如聖經中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可22:14) 雖然我聽過一些與神直
接交流的見證, 自己也做過禱告,卻從未感覺到有這樣一種神秘的力量的存在。我想
我大概便是沒被選上的。我想我最終能做的便是對自己的誠實,如果我對基督教的基
本教義都不能接受的話,我想我對聖經和基督教的真偽已經懶得追究了。我對一個完
美的神有太美好的想象和太高的標準以致要我接受舊約上的這位我所不齒的神似乎是
不太可能的了。

雖然我已經暫停了對基督教的追求,但我對一年來參加的查經和教會活動並沒有覺得
是浪費。至少對基督教的了解幫助了我理解和欣賞伍迪艾倫的電影,尤其是其中很多
精彩的台詞。我覺得恰恰是因為對基督教的矛盾心理促使我對許多信仰,人生觀,死
亡等問題做了很多反省和思考,這其實可以說是我一年教會活動最大的收穫。我也在
與基督徒朋友的交往中深深感受到信仰自由的重要 -- 我覺得他們選擇信仰基督教的
自由是不應該受到任何侵犯的,就好象我選擇不信仰基督教的權力不應該受到侵犯一
樣。以前我以為自己相信的是無神論,其實對有神論可以說所知甚少,這也難怪接觸
到一點基督教的一些積極的價值觀便很快迷惑了。

對基督教的幻滅對我有一點打擊,人畢竟是不太甘心到這個世界上只走一會。但是恰
恰是出於對神的存在的幻滅,使我越發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的溫情的重要。我們就象一
群沒有父母保護和照料的孤兒在這茫茫的宇宙之中生存掙扎,彼此能做的也就是相互
拉一把。我覺得羅素的話有一定道理,「你只要承認科學的一般規律,就必然認為,
地球上人類生命和一切生命到了一定階段都將滅亡,這是太陽系逐漸衰亡的過程."
讀到這裡我不由想起前不久看過的迪斯尼電影《恐龍》,當時我在觀看時就有點惺惺
相惜的感覺,咱們人類不就挺象那一群恐龍嘛?卡爾.薩根說得好,「在這個因為愛
和深深的道義而顯得如此精美的世界上,我們沒有理由用一些沒有多少證據的美麗的
故事來欺騙自己。對我而言,更好的是在我們意識到生命的脆弱之餘,用我們的雙眼
面對死亡,並且每天為短暫的生命所提供的如此豐盛的一切而由衷地感激。」

話又說回來,人即便有了永生又如何呢?永遠地跪下崇拜上帝,聆聽地獄的哭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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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7-1-4 14:27 | 只看該作者
佛祖就是英明,酒亂性。二鍋頭就了多了一點點。火氣就上來了。遠志明的本事是罵祖宗。找他那個蔚藍色。河殤時是西方。黃土不如海洋。現在黃河也不如密西西比了。到了美國找到耶穌。那倒沒什麼,中國咋了,你小子不是中國人,罵的沒完沒了。都成肢體了,NND嘴還每個把門地。我看同搞民運美區別。多披了一套衣服而已。

我們中國人也創造了5000 年的文明。明明白白的儒釋道好好的東西,他不學。非要搞另外一套。你那套就一定比儒釋道高明???

不行,我要上廁所。胃裡翻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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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1-4 15:03 | 只看該作者
遠志明在一場佈道的時候,口口聲聲說某個實驗室已經把人加速到光速的70%了!!!

遠志明和耶穌是一個德行的人:都喜歡張嘴就胡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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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4 15: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apleave 於 2007-1-4 13:10 發表
【新語絲電子文庫(www.xys.org)(www.xys2.org)
————————————————
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

沈中


我四歲的兒子一年前從中國大陸回到美國。在此之前,我答應我太太兒子一到便帶他
每 ...


回應沈中《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

http://cclw.net/gospel/explore/hycz/index.html

??最近見到有人將『沈中』寫的一篇文章《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貼在聖保羅論壇里。其中提到許多他對神和聖經的誤解,並一些不理解基督教的問題。這些誤解和不理解的問題,也代表著一般不信主耶穌的人經常提到的疑問。這些疑問致之不理是不對的,應當從聖經的光亮中給他們一些正面的答覆。
??
??沈中因接了他四歲的兒子來到澳洲,接觸到一些友善和熱心的基督徒。感到基督教也許能培養他兒子處世為人以及道德上的品格,因此參加了查經班及主日崇拜。
??
??但是在他學習的過程中,僅使他熟悉了一些聖經上的內容,而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反而起了反作用。他認為世上的不公平、人兇惡殘忍的個性、和歷代人做出比禽獸不如的兇殺,都是神的過錯。因為慈愛的神為什麼不阻止南京大屠殺,他說:『我卻始終難以接受世上有一位深愛著我們的萬能的神。我無法想象他能有任何借口或理由不去阻止這樣的慘劇的發生。』他的結論認為神的慈愛是假的,基督教的教義是可咒詛的。因為基督教說,凡是不相信的人都要被打入地獄,像『烤螞蟻一般在火湖裡煎熬折磨』,這種『罰犯人的手段,連"本性罪惡"的人類都不屑而為的事,居然成為宇宙的主宰用來威脅渺小的人類的手段。』至於傳福音,他認為反使拒絕的人進地獄,不如不傳,可免去進地獄的危險。沈中對基督教並提出七點不滿意的地方,加上很多他不了解聖經而產生的問題,為了篇幅太長,現在先將他控告神不公平、不慈愛、把一切不信的人送入地獄的問題上,著一番解答。其他問題將繼續一一解釋。
??
??為什麼沈中對神的觀念是錯誤的呢?首先我們必須指出,聖經顯示當初神創造萬物時,他認天使和人類都有自由選擇的權力。故此有些天使變成魔鬼,人可以反抗神。所以我們不應求神去改變非基督徒的主意,神不能勉強人。聖經多處講到人有自主權,譬如耶穌對耶路撒冷的人說(馬太23:37):
??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們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人若不願意,神即不應勉強,因人有自由選擇之權。為了被造的生靈有這種自由,也就因此都負擔他們選擇果實的責任。
??
??當初撒旦本是最優秀的一個天使長,但因自傲竟想代替神而叛變,成為魔鬼。
??
??那麼有人問:"神有預知之明,為何不防止創造它呢?"理由很簡單,因為被造的並不預知自己將如何選擇;又因神是公平的、並有極深奧的智慧,他認每個生靈都有自主權的經驗,但是必須負起選擇的責任。許多天使選擇了反抗神,而變成了魔鬼,神為它們預備了一個火湖的歸宿。當人被撒旦誘惑而選擇反抗神后,他也必須負起反抗的後果,神稱人的這種行動叫"罪"。神是公義聖潔的,決不能容納罪。
??
??有罪的人必須與神分離,結果就是死亡。因人跟著撒旦跑,所以也就將得到同樣的歸宿。
??
??換句話說,法律是無情的,神並不欠人什麼債。若是神將全體人類毀滅,僅不過是反映出神不容納罪的公義,是人應得的結果。神並沒有拯救人的責任。但是神的本性是仁慈的,極愛他所造的人,替人安排了一個十全的拯救辦法。希望人人都選擇生命的道路,接受他的拯救。提前 2:4 說:"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理。"這就是神的慈愛!他愛人的心是從拯救人的行動上顯示出來的。我們不應當誤解神的慈愛,若讓有罪而不懲罰,神就不能稱為公義的神了。
??
??人若採取邪惡的行動,這也是他選擇之權,神不應阻止,人的凶行是罪惡的反映,他終會得到應得的懲罰。人的邪惡不應怪在神的身上。目前神容忍人的凶行,希望人人悔改。但到最後的審判時,公義神的裁判是極嚴厲的。故此希伯來書10:31節,有這麼一句話:"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神的仁慈必須同時不違反公義的條件,那就是『罪的代價必須償付』,因此他設計了唯一救人的辦法。由於神愛人類,他竟自我犧牲,而讓三位一體無罪的神子來世,頂替了人的罪,代人上十字架去死,付清了人一切罪的代價。凡是願意接受耶穌代贖的人,神即能赦免他的罪,並賜他永生。在人選擇信靠神的情況下,才能明顯出神的慈愛。在人反抗神的情況下,神的慈愛是毫無能力的。這就是沈中不明白神是慈愛的原因。
??
??為了無人不犯罪,人類整體本已沉淪,恩典福音只是在搶救已沉淪的人,並不是因傳達福音而使人進地獄。約翰福音 3:18 對福音有這樣的解釋:"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定了,因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如果這人不接受神的救贖,神不能勉強他,也就無法赦免他已有的罪。
??
??在教會時代,人如何得救、和持有永生的保障,新約對此講解得很清楚。相信的人可以確知自己有永生,約一 5:13 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基督徒是可以知道自己持有永生,有這個美好的福份的。
??
??神救人的辦法自創世至今並沒有改變,從亞伯拉罕起,『因信稱義』的拯救辦法已很顯明。但是在十字架之前,人對自己得救的保障,並不如十字架后的人那麼清楚。因此許多人問:"十字架前和從未聽到福音的人,不都進地獄嗎?"這種假設是錯誤的。雖然這些人不知道基督代贖的工作,但是神是公義的,他會給每個人選擇神的機會。而且只要一次信靠了神,即可被稱為義。亞伯拉罕就是一個好例子,他被稱義后信心上曾多次搖動,但他的罪早已在一次稱義時全被赦免了,記在耶穌為世人一次贖罪的帳上。沈中認為他的祖先沒有聽到福音,若被神打入地獄是極不公道的。然而神是公義的,也許他的祖先有人信神而被稱義,但並不知道自己已得救。約伯雖是古代的人物,但他得到了神的啟示,在19:25-26節他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這種特別的啟示是不常見的。生活在十字架前的人,和從未聽到福音而去世的人,都必會有對神的看法,也都有『因信稱義』的機會。羅馬書 1:20 節說:
??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現代有福音的傳達,能懂得罪被基督代贖,現代的人和生活在十字架前的人很不相同,現代的人相信了基督的代贖,可以確知自己已得救、持有永生、並能過著豐盛的生活。約翰福音10:10 耶穌說:
??
??"...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這就是恩典時代的特色,信徒因知道自己有光明的前途,故此可以享受豐盛喜樂的生活。
??
??至於現在還未信神的人,不應怪神不公平,他也可以接受福音而得救。可是神決不勉強人去接受他的安排,每人必須負責自己的選擇,人的決志將斷定他自己的歸宿。恩典福音的招喚是很明確的,約翰福音3:16-17節耶穌說:
??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沈中可以放下他敵視神的態度,去接受神的愛,得救並非很難的事! 沈中在澳洲和基督徒接觸后,參加了查經班的活動,自認已從完全不信神的存在,轉為不知神是否存在的態度。他有求知的慾望,可是向他解釋聖經的人,令他感到聖經的道理空洞,併產生了許多反感。其中使他反感的地方就是『舊約中嬰兒的問題』,這是他提出聖經中第一個不滿意的地方。
??
??在出埃及記中,因埃及王法老十次失言,不讓以色列人走出,沈中說:"神竟將埃及所有無辜的長子屠殺了。"還有,舊約中記載了"許多嬰兒都慘遭萬能的上帝屠殺了"的故事(他沒想到這些長子並非都是嬰兒)。他又說基督徒反對墮胎,但是"聖經從未談及人為的墮胎是對是錯"。然而神可以隨意殘殺嬰兒,那麼基督徒"崇拜的上帝難道不是雙手沾滿了嬰兒的鮮血嗎?"他說神用的是一種報復的手段,"和那些恐怖分子"相像,要"傷害到你所關心的人,便是對你最好的懲罰"。沈中所認識的上帝是一個邪惡、自私、小心眼的神。
??
??沈中因對神的敵視,而產生了對神完全錯誤的觀念。為什麼沈中的觀念是錯誤的呢?首先,他忘記了聖經中洪水的故事。請看創世記六章 5、11-12、17 節:
??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
??
??...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神是正義、聖潔、無私的神。他的判斷都是絕對公道、正直、應得的裁判。當時唯有挪亞一家八口在神眼前蒙恩,神叫挪亞建造方舟,和一些選擇的動物得保生命。其他人類,包括無數的嬰兒,都被洪水淹斃了。是神不公義、喜歡殘殺嬰兒嗎?如果神是萬能的,難道他不預知這些嬰兒都會長成,像他們的父母一般,充滿邪惡嗎?但是神對悔改的人是憐憫的。當尼尼微城的人悔過之後,神即沒有降災禍給他們。警告他們的約拿反因神的慈憐而生氣,因他的警告落空了。神對約拿說到他愛惜人,他說(拿 4:11):
??
??"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就是小孩子。神不輕易降怒,對人是十分敏感的。沈中不相信神是正義的,懷疑神的動機,用人的尺寸來量神的道路,以『人道』來審判神的公義。為什麼神不能毀滅他所造之物呢?尤其這些生靈已選擇了魔鬼的道路?人道的思想也深深的影響到西方的國家。有如沈中的想法,近代許多『自由』派的人士,同樣的指控舊約中神的作為是『慘無人道』的。有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舉起人道的大旗,竟去謀殺墮胎的醫生,墮胎本身是自私罪行的表現,但是以錯來攻錯並不能代表人道的正義。這和『雙手沾滿嬰兒鮮血』神的作為,是不能相比的。
??
??聖經多處講到神的公義,在以賽亞書 51:4-6 節,神也說到他自己的公義(他是不能說謊言的):
??
??"我的百姓啊,要向我留心;...我必堅定我的公理為萬民之光。我的公義臨近,我的救恩發出,...唯有我的救恩永遠長存,我的公義也不廢掉。"沈中不明白,倘若神當時將全埃及人絕滅,也必定為了有這樣的必要,他的措施還是公義的。但是他並沒有如此作,因無此必要。我們必須要明白,神是不可能作出像人一般那種邪惡的行動的。沈中懷疑神,是因為他不信靠神。
??
??人肉體的生死,神的看法和人的看法很不相同。人看自己的生死是一件很嚴重的事,神著重於人靈魂生死的問題,因是有關永恆性的。但是一般人反而對自己的靈魂不注意,為了忙於物質上的生活,沒有時間來想這些事。壽命的長短,人是十分重視的。但是長壽和短命在神的立場來看是沒有多大的分別,因為長壽也是十分短促的。重要的是在有生命的這一段時間中,若有正確選擇的決志,才可確定他靈魂的歸宿。神的思想是不能和人的思想相比的。以賽亞書 55:8-9 有這麼一句話:
??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神是公義的,他決不會將無辜的人送進地獄,只有敵視神的人才會把神的措施看為不公平的。
??
??沈中自認他對聖經,尤其是舊約,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但他同意馬克吐溫對聖經的看法。因馬克說:"不是聖經中我不能理解的讓我不安,而是聖經中我能理解的讓我不安。"所以沈中第二個不滿意的地方,就是聖經中『關於人人平等』的問題。
??
??首先,他說聖經默許奴隸制度,因為摩西律法讓主人不受刑,若他打的奴僕一兩天後才死。他說:"聖經最多只是要求奴隸主對奴隸友善一點,但是對於這種人與人根本的不平等從未正面抨擊。"他用馬丁路德的話來證明基督教的立場,因馬丁說:"沒有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地球上的國度是無法存在的。有些人必須是自由的,有些人必須是奴僕,有些必須是統治者,有些是必須是被統治的。"回答沈中的不滿,我們必須明白,奴隸制度早在摩西律法之前已存在,是人的自私和強權造成的制度。然而,律法是因猶太人的過犯而加添的(加 3:19),並非神用來改善社會的工具,因神著重於改變人心,先有悔改的心才適合於神的國。唯有在神的國中才有平等和公義。同樣的道理,基督教的主題也不是改良社會,而是著重於人靈魂的得救。馬丁路德雖然重新發現聖經中早已有的『因信稱義』之道理,使人從中世紀宗教的黑暗裡得到一線光明,但是他並不持有聖經內全部的真理,他個的意見並不能代表神的教導,他的無知更不應當算為基督教的錯誤。
??
??第二,他說聖經提倡男女間的不平等,因為提前 2:11-15 說:"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里。"又說新約又不準婦女在教會中說話,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並又引用馬丁路德的話,因他說:"儘管她們越來越疲乏,由於撫養孩子而消耗自己,這沒有關係;讓她們生育孩子直到她們死,因為這就是她們存在的目的。"他還說"上帝的話和所做的事清楚地表明,女人就是被創造出來成為妻子和娼妓的。"又因馬丁路德迫害猶太人,所以馬丁路德"可以說是希特勒的精神導師。歷史上對猶太人的迫害歧視可以說與基督教、天主教有著直接的聯繫,因為在基督徒眼裡他們是殺死耶穌的兇手。"沈中並引用教皇的話,和中世紀的歷史:"無數婦女被視為女巫而被慢火燒死,烙死"等,種種對婦女的罪行,都怪到神的身上。
??
??關於男女間的不平等,初世紀的社會婦女的地位的確是很差的。但新約的教導卻提高了婦女的地位,因為信徒凡事以愛心出發。保羅有許多婦女的同工,並得到他的讚頌。那麼提前2:11-15 的一段經文是什麼意思呢?當初神創立的家庭,組織上是要人達到和諧關係的一種制度。譬如兒女應當尊敬父母、丈夫應負起責任,因他代表一家之首。雖然當初女人被引誘,但是責任還是由亞當來負擔的。故此有林前 11:3 這麼一句經言:"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信徒)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這是神建立的一種領導程序,並不是女人的智力差,而是因神要男人負起領導的責任,要女人順服,家庭中才有和諧。但是丈夫並不是說可以有專制的強權,因為以弗所書 5:25 節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所以基督教中男女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在愛上的平等。
??
??至於馬丁路德個人的意見,和中世紀宗教黑暗時代迫害婦女的歷史,都不應怪在神、聖經、和基督教的身上。這都是人無知的錯誤和罪行。
??
??第三,他說不理解"有些基督徒對同性戀的極端仇視",但對柯林頓總統通姦的事件反"持更大的寬容態度"。他相信"同性戀是天生的,而譴責一種天生的東西就象譴責別人眼瞎,跛腳一樣毫無道理"。他認為"聖經中對傷殘人及其他人的歧視也不少",因為申 23:1-2 說:"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又因利21:17說:"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沈中認為聖經中對傷殘的人有這種不平等的歧視,於是使得"在中世紀也有許多精神病患者被當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首先我們必須指出,同性戀並不是天生的,天生的說法是近代心理學家給他們造的一種藉口。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認為同性戀是可恥的情慾(羅馬書1:26-27),降低人格,在神的眼中是極端可憎的。古代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被神毀滅,就是因為同性戀的病態已達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聖經對姦淫並不持寬容態度,美國的社會也許對柯林頓總統有寬容的態度,因美國社會的良知已麻木,犯姦淫的人太多了。
??
??這是不能說是基督教的教導和聖經上的寬容。
??
??至於傷殘的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耶和華會的會員,是侍奉獻祭給神的人。
??
??為了表達以色列向神獻祭的真誠,獻物必須是選擇最美好的,獻禮的人也是選擇出最完美的人來作獻祭的侍奉。這些人就是舊約中耶和華會的人。所以規定"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這種措施並非歧視,而是要保持獻祭上至高的品質。至於中世紀的宗教黑暗時代對患精神病者的罪行,也不應怪在基督教和聖經的教導上。
??
??沈中對基督教的誤解,和對神的敵視,使他無法看到神的慈愛和恩典,去接受神為人安排好的福音。這對沈中來說是很不幸的。 沈中說他發現"要想證明神是否存在"實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他認為神的風度狹窄,連美國的總統被人罵了還能容忍,而神卻受不了人褻瀆耶和華的名。他引用利末記 24: 16的經句來證實他的看法:"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沈中對無法證明是否存在的神,卻有這樣的藐視。
??
??摩西律法為何有這樣的規定呢?我們必須明白歷史的背景,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他們的國本是被神統治的國家。將來基督重臨時,坐在大衛的王位上,也將會統治以色列國。這也是馬太福音中,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願『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道理。神學家稱神的國這種制度為 Theocratic Kingdom ,是神權專政的意思。
??
??神權專政和一般獨裁專政不同,因為神不是自私的,而是公義的。他的旨意對所有的人都是絕對的公平美好的。但不是民主專政。民主是各為自己的利益打算,結果互相折中,以多數人的利益為定。譬如所多瑪城,同性戀可能是合法的,因他們佔多數。神權專政的國家必以絕對的尊敬神為重,若有人褻瀆耶和華的名,他不但是一個靈性上的判徒,而且是政治上的判徒。這種人的行動是要推翻神權,藐視創造萬物的神。若讓這種態度發展,就有如酵粉一般會影響到整個神權的國家。故此有剪除這種人的律法規定。這種觀念是現代民主時代不能接受的,我們若用民主的觀念來評論這樣的律法,自然會認為神是錯的。但是當時,神並沒有對非以色列的外邦人作這種歸定。因為他們不是神的子民。這種律法只持行於神權的國度中。
??
??同樣的,像現在的恩典時代,也沒有如此歸定,神對人極端的容忍,期望人人悔改,明白真理。
??
??沈中不明白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他們接受了神賜的律法,在西乃山賜律法時,見到神的火降臨,山上冒煙,有雷轟、閃電、密雲,整個山震動。他們對神極為敬畏,都尊耶和華的名為聖。接受了律法后,答應他們和他們的子孫都會去遵守。並接受了神為他們的主宰。因此,在這樣一個尊敬神的神聖國度里,若有人故意褻瀆耶和華的名,是一種不可想象的邪惡。剪除這樣的人,來保持選民的聖潔,並非不合理。後來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之後,過了幾代,他們的子孫漸漸厭棄了耶和華他們的神。要神給他們立一個王,和別的國家一樣,不要神直接統治他們。神知道他們的心已離去,就讓掃羅去做他們的王,繼后選大衛為王。再過了幾代,他們忘懷了律法,完全離棄了神,隨著當地的人去崇拜偶像。因此受到神的懲罰,將他們分散到世界的各國里。應驗了神當初給他們的預言。
??
?? 沈中還引用馬太福音 12:31 節中耶穌說的話:"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也是神的風度狹窄的鐵證,因為神『被人罵了兩句就惱羞成怒』不再赦免此人。耶穌說這話的背景是這樣,耶穌醫治了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使他能看見、能說話。當時猶太的法利賽人說:耶穌是靠鬼王別西卜來趕鬼,侮辱了聖靈作的工作。
??
??那麼,是否神不夠大量呢?我們必須明白,他們褻瀆聖靈的態度,是因為他們不相信神,認不出神跡是聖靈的工作。一個內心不信神的人,不會接受基督代人贖罪的工能,神怎能赦免他的罪呢?神的胸懷永遠是寬大的,絕不會因『被人罵了兩句就惱羞成怒』。只因這些侮辱神的人,沒有悔改的心,不會虛心的來到神前,接受他拯救人的辦法,而得到赦罪的果實。沈中必定以為,褻瀆神是言論和思想自由的要素。人的確有這種自由,因為神當初給了人自由選擇之權,人的前途是生是死:全是人自己的責任。心中辱罵神的人,怎會接受神的愛,而讓神子的代贖來拯救他呢?責怪神不寬懷大量的人,將會很難發現神愛他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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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1-4 15:44 | 只看該作者
〉〉那麼有人問:"神有預知之明,為何不防止創造它呢?"理由很簡單,因為被造的並
〉〉不預知自己將如何選擇;又因神是公平的、並有極深奧的智慧,他認每個生靈都有
〉〉自主權的經驗,但是必須負起選擇的責任。

這就是所謂的「自由意志」。

1)嬰兒有什麼罪?為什麼耶和華/耶穌要大規模屠殺嬰兒?上面的文章完全沒有提及。

2)按照「聖經」,亞當夏娃在吃那個禁果「智慧果」之前,並沒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給於沒有分辨是非善惡能力的人「自由意志」,本身就是愚蠢的不負責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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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4 15:5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apleave 於 2007-1-4 12:59 發表
ZT(from XYS)

錯誤百出的傳教片《神州》

                      ·方舟子·

    在八十年代末,政論電視片《河殤》因迎合了當時全面否定傳統的社會
潮流而風靡一時,但其為政治目的而偽造歷史的學風 ...


對方舟子《錯誤百出的傳教片〈神州〉》一文的回應

方舟子這個名字可說是有相當知名度的。不過,眼下這個文章差不多是我認真拜讀的他的第一個文章。初讀之下,令人感到他知識是淵博的,而見識是可疑的。

以下我將羅列文中所涉及的主要問題或觀點,同時點明他論述這些觀點時分別運用的知識品種,然後,對其中自己可以考察清楚的部分,先做回應,對其中自己無法考察清楚的,留待以後請教方家——因為我自認為絕不可能已經或將會掌握如此眾多的知識品種。

1,「神州」這個語詞在中國出現到底多久了?在中國古人的腦海里是否真的認為自己居住的地方是神的土地?
——古漢語學。

2,非洲遺傳學家中關於「非洲夏娃」的學說,到底指的是什麼意思?
——遺傳學。

3,「安登」到底是誰的名字?(典出《天問》: 「登立為帝,孰道尚之?女媧有體,孰制匠之?」)
——神話學。

簡單的回應:不知此名是否別有出處。不過,只從上面所引的一句來分析,從古漢語句法結構以及古代神話系統看,倒是更有可能指的是某位男性。同時,我注意到,方先生僅僅只是依據「個別學者」——實際上又就是一個「學者」——的觀點就論斷,「安登」是女性。

4,歷史故事方面有錯誤,明顯的兩個,一個是勾踐殺夫差,另一個跟宋史有關。
——歷史常識。

簡單的回應:方先生的說法基本不錯。不過,這兩個錯誤對《神州》一片的主題不構成任何影響,屬於旁枝末節。一般情況,刻意去攻擊文章的某個顯而易見的失誤或細節,會給人一種吹毛求疵的感覺。不過,話說回來,他倒是別有用意的,即是想要旁證遠先生的學問態度不夠嚴肅認真。

5,禁、婪、船,這三個字都是形音字,林和八口都是表示讀音的聲旁,是沒有意義的。而且從《說文解字》以來,對這三個字的歸類從來就沒有困難。
——詞源學。

6,義是儀的古字,跟獻祭等沒有任何關係。造字時用羊做偏旁,只是表示美好、善良,美、善都是如此。
——古漢語學或辭源學。

7,關於原片中所認為的或所引用的,老子書中的『夷希微』同「耶和華(Jehovah)」的讀音相近的問題,1,現代的聖經學者一致認為,正確的讀法應是Yahveh(亞維),只剩了兩個音節,無法再跟「夷希微」三個音節相比了;2,長沙馬王堆出土的帛書《老子》中,這三個字出現的次序是「微、希、夷」;3,根據語言學家王力的擬音,這三個字的古音如果用英文發音近似表示,「夷」讀做yiei,「希」讀做hiei,「微」差別更大,為miuei,不論將這三個字如何排列,其讀音都跟Yahveh或Jehovah相差很遠。
——語音學,並且是古漢語語音學,以及,希伯萊語兼拉丁語語音學。

簡單的回應:我不認為自己有任何這方面的知識或天賦。因此對語音方面的考察只能放棄。但是,我讀到的《聖經》版本裡面記載,有人問神的名字叫什麼,他說「I am what I am」,我是我所是,或又有一處說,我是「今在昔在永在」 的神。他沒有說任何名字。耶和華這個名,在英文版本聖經里,對應的只是「the Lord God」。關於古代版本里這名字究竟如何拼寫,我自己完全沒有資源。我得說,自己在這方面的確孤陋寡聞。而同時,我也懷疑方先生所使用的資料是否真確,以及,他所說的「現代的聖經學者一致認為」究竟含有多大水分。

8,帛書《老子》中,第一句是「道可道,非恆道」,認為這一句「歷來被解釋為:『說得出的道,不是永恆的道』」,而基督教的上帝之道卻是說得出的並且要到處宣揚的道,所以兩者不可能是一回事情。
——解釋學或哲學。

簡單的回應:《神州》這個片子我看過,其中關於老子的解讀令我感到很有興趣,那當然是一種完全不同於傳統的哲學式的解讀,而我本人並沒有認為有任何特別的牽強附會之處。即便那真是個「恆」字,從原則上說,遠先生的解讀也不必然就是錯的。真希望方先生懂得一點解釋學。不能說一件事情「歷來」如何,便必定如何。在思想史上有一個常見的現象,過去一位思想家的著作,或者一個人們耳熟能詳的命題,忽然有人提出一種新的解讀,漸漸地,這個解讀被人接受,也就成立了,再後來也有可能成為某種「歷來」如此的解讀。如果總是相信「歷來」人們怎麼讀,那麼,中國哲學史也就不會有那麼多儒者去解讀同一本《論語》或《春秋》。順便說一下,老子《道德經》本人不巧剛好認真地讀過又淺淺地研究過,依然覺得從神學角度理解那個道,也是可以成立的。
同時,我還必須指出,依據聖經,從來沒有人、也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完全明白神的道。既無法全然明白,自然也就無法道說得盡。跟老子的道不矛盾。

9,中世紀是人類歷史最黑暗的時期。
——中世紀史學或全球通史。

簡單的回應:本人不是研究中世紀歷史或全球通史的,所以基本上沒有資格論斷中世紀是否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時期。但在讀書的過程中,似乎讀到過這樣一種方先生常常稱之為「學術界共識」、或一些人 「一致認為」的觀點,即是說,過去人們把中世紀稱作黑暗千年,這個說法即便不是完全錯誤的,至少也是不能完全成立的,因為,這一千年奠定了西方文明後來發達的文化根基又孕育了其後發達的文化因子。

10,許多南美洲、非洲國家都是比歐洲、北美洲國家更虔誠的基督教國家。
——知識品種不詳。

簡單的回應:恰好本人剛去過一個非洲的基督教地區,那裡的人們信基督教,但沒照聖經的話語做人做事,照聖經標準看,夠不上聖潔或虔敬,文章發表在讚美網,可供查看,題目叫《我的非洲之旅》。不知道方先生說的「更虔誠」依據的是什麼?人口統計資料?人的行為?人的內心?人的言語和意念?或者是他腦海里的模糊數學?

11,歐洲近代的進步,是由於歐洲的文藝復興、思想啟蒙和科學發展,衝破了宗教的桎梏,
使人性得到解放。

簡單的回應:方先生這麼簡單的一說,實際上卻把許多異常複雜的哲學和社會科學論題都包括在內了。所謂「論題」固然是需要相當長度的論證的。就眼下他所言談的程度,只能夠這麼說:從時間序列上看,歐洲先有了文藝復興,啟蒙運動,然後又有了近代科學的發展等等。至於,其間是否有因果聯繫,或又有著怎麼樣的因果聯繫,就他這麼簡單一說,是遠遠不夠的。
如果他知道拉斯金、莫里斯這些名字,又或者知道一點現代哲學關於現代性、現代技術的批判,不知道他的想法會不會變得稍微不那麼狹促一點?

12,基督教不能救中國,因為中世紀歷史很黑暗,加上西方文明的發達來自衝破宗教束縛。
——從文章結構來看,這不再涉及任何知識品種,而基本上可歸結為本文的結論,或者是全文的中心思想也說不定,反正讀到這裡,就感覺那是他最想告訴他所謂「中間立場」的人的一句話。

簡單的回應:方先生的觀點是明確的,即基督教不能救中國(準確說是當代中國)。但是論據是文不對題的,即歐洲的中世紀歷史。如果真要考察基督教能否救中國,直接面對這個問題就好,象劉小楓那樣,沒必要搬來一塊自己也沒完全弄明白的社會論題的大石頭來擋住自己的去路。

最後,還想談一點。基督教內部對遠志明的這個片子褒貶不一,也有人認為他有臆斷成分。有這些不同看法存在,並不會讓人覺得奇怪,因為任何一門有意義的學問都可能伴隨著爭論發生。如果上文那些有待確證的疑問多少能夠表明,方先生的觀點多少有一些稍微能夠成立的話,那麼充其量也只能夠說明,遠先生的學問還不夠精到——卻不能夠構成任何反基督教的說理。學問做得不夠精到,這對於任何一個學術研究來說,都是極其正常的情況。又有哪一篇文章沒有可商榷之處呢?我也不認為,方先生會覺得自己的這個文章就嚴密到沒有縫隙了——雖然他竭力做出一副貌似周密的樣子來——又,特別是,如果以上存疑之處最後卻表明方先生也都是道聽途說而已——鑒於常識,我不認為文章裡面所涉及的五花八門的學問他全部頗得要領,只從我本人有所了解的哲學或史學看,他所使用的材料和說辭反倒是極為可疑的——那就不但不嚴密,而且簡直是門戶大開了,說不定也可以用方先生自己的話來說,叫 「錯誤百出」吧。不過,這也不奇怪,因為沒有任何一個文章是無懈可擊的。

實際上,重要的是態度——對不起,這似乎是多少年前國腳教練的口號吧?
我得說,方先生的態度不端正。最表面的理由之一,他的文章談的是遠先生的學問不夠精確,文章的要點,也就是他最想讓讀者們接受的觀點,卻是基督教如何對人類或對中國無益。如果說遠先生的學問真的不夠精確,那麼方先生的這個文章卻是表明他連學問的基本態度都不具備——雖然他方先生想必是想以學問家自居的,可是他想過沒有,學問是問出來的——並且是慢慢地學著問出來的,而不是迫不及待地批鬥出來的。

如果一個不認識神的人總是擺出一副角鬥士的架勢來到神的殿堂門前叫陣,他只能夠一無所獲兼自取其辱,因為——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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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丁 發表於 2007-1-4 17:5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uanjinman 於 2007-1-4 12:42 發表
里程博士寫的《遊子吟--永恆在召喚》--以科學、理性的大量證據來闡述很多你所關心的信仰問題的一本極熱門好書!
作者簡介
本文作者里程,畢業於北京大學生物系。1978年於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學習,1981年獲碩士學位。1982年赴美,1987年獲密西根州立大學博士學位。先後在俄亥俄大學和西方儲備大學(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工作。1993年至今在威斯康星醫學院從事醫學基礎研究工作。 作者長期崇尚無神論和個人奮鬥。在神的大愛的感召下,逐漸認識了基督教信仰是客觀真理,遂決志信主,1992年復活節受洗。已婚,現有一子一女 ...

關於這個人,本版以前已經有貼子討論過。基本結論是:此人滿嘴跑火車,他的話不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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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4 22: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冷不丁 於 2007-1-4 17:52 發表

關於這個人,本版以前已經有貼子討論過。基本結論是:此人滿嘴跑火車,他的話不能相信。


說白了不就是一切支持有神論的話不能相信嘛。我感覺你這樣的回帖同樣適合支持無神論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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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ave 發表於 2007-1-5 00:0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 guanjinman 的帖子

對神州這麼爛的片子,你也辯護的振振有詞,可見基督教對人思想的毒害是多麼的可怕

[ 本帖最後由 mapleave 於 2007-1-5 00: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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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ave 發表於 2007-1-5 00:0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 guanjinman 的帖子

不要以為你信了基督教就不能被批評,也不要以為你信了基督教,你說的什麼話都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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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5 01:2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apleave 於 2007-1-5 00:09 發表
不要以為你信了基督教就不能被批評,也不要以為你信了基督教,你說的什麼話都是對的


懶得反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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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5 11:3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7-1-4 15:44 發表
〉〉那麼有人問:"神有預知之明,為何不防止創造它呢?"理由很簡單,因為被造的並
〉〉不預知自己將如何選擇;又因神是公平的、並有極深奧的智慧,他認每個生靈都有
〉〉自主權的經驗,但是必須負起 ...


列舉上帝殺嬰 說明上帝殘暴之極,我倒要說說上帝曾經用洪水滅世只剩一家八口(當然裡面有婦女老人嬰兒...),該用什麼字眼形容?
不信的都說嬰兒無辜,這是人的眼光看法。
人類製造汽車 又銷毀汽車,當然這汽車不僅僅是沒用了被銷毀。幸好汽車不會說話不然一樣說人類殘暴
有時我們不小心踩死幾隻螞蟻不算什麼,當螞蟻大片來找吃的侵犯了人類的規則,想必我們不只是踩死幾隻而已了,而是用開水把它們給全軍覆沒(當然裡面也有剛出生的幼蟻)。在螞蟻的規則里它們一樣是無辜的,它們一樣認為人類殘暴之極。
不要拿人類的規則用在上帝身上,在上帝看來世人都犯罪(包括嬰兒帶有罪性),本應都該死,可是因著上帝的慈愛而存活。

再說說善惡:父母有瓶外用藥水要放在一個地方不能讓他們的小孩子拿到(不小心喝了就有禍了),他們覺得還是不放心在瓶子上作上記號,並告訴孩子不要碰這個有記號的瓶子還說喝了就得上醫院的。當時孩子當然知道會服從他父母的話,然而有人過來說孩子你把那瓶葯喝了,那葯是營養豐富的喝了就和你父母一樣強壯了,孩子說那葯不能碰父母說喝了得上醫院的。那人卻說你父母這麼作是想把那好東西留給他們自己喝。接下來就是考驗那孩子是否依從父母的話還是那人,孩子有自由選擇的餘地。我們人類的光景就如同這個孩子沒聽從他父母的話。孩子喝了後身體不舒服都是孩子自找的,如同我們的生老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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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宰的羔羊 發表於 2007-1-5 12:0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uanjinman 於 2007-1-5 11:36 發表
人類製造汽車 又銷毀汽車,當然這汽車不僅僅是沒用了被銷毀。幸好汽車不會說話不然一樣說人類殘暴
有時我們不小心踩死幾隻螞蟻不算什麼,當螞蟻大片來找吃的侵犯了人類的規則,想必我們不只是踩死幾隻而已了,而是用開水把它們給全軍覆沒(當然裡面也有剛出生的幼蟻)。在螞蟻的規則里它們一樣是無辜的,它們一樣認為人類殘暴之極。
不要拿人類的規則用在上帝身上,在上帝看來世人都犯罪(包括嬰兒帶有罪性),本應都該死,可是因著上帝的慈愛而存活。


按照這個比喻,你的意思是說,按照人類的規則,上帝是殘暴至極的。但是人類規則對上帝不適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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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5 12:3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待宰的羔羊 於 2007-1-5 12:09 發表


按照這個比喻,你的意思是說,按照人類的規則,上帝是殘暴至極的。但是人類規則對上帝不適用而已?


我的意思是不要老是拿舊約的殺人事情說明上帝的殘暴,上帝的做法自有合理公道,上帝有自己的救贖計劃,人類滅了螞蟻卻不能救它上帝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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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ave 發表於 2007-1-5 12:3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 guanjinman 的帖子

我看你自己把自己給說糊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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