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認同機制與傳統媒體對主體的「生產」有了巨大差別。在印刷媒體和影視媒體時代,大眾只能是作為「受眾」存在。無論是閱讀圖書還是欣賞影視作品,笛卡爾所區分的「認知主體」和「認知客體」的關係則是有效的。在這裡,主客體界限分明,而面向網路的無紙寫作則要通過將自己的身份和自己的機器標誌為一個「網客」,「匿名」可以看作是人和電腦的「共名」。這時,主客體的界限被混淆了。無紙寫作也就意味著一種「個人」向「集體」的交付。簡言之,建構在無紙寫作基礎上的網路文化與傳統的媒體文化相比,它強調了大眾的「主體參與」。由此,「集體作者」的身份變得極其重要。波斯特認為,無紙寫作顛覆了作為中心化主體的作者8,軟盤的傳遞、數據機的使用等等,都為引進集體作者準備好了技術條件。一篇作品一旦貼到BBS上面,它就開始了被修補、傳寫、刪除、續寫的過程。網路文本則是處在這種不斷「變異」的狀態。而且,無紙寫作在文章寫完之後立即傳播開去,「主體」並非像過去一樣通過和自己所寫文字的封閉交流、對話「獨立」出來,而是從一開始就積極地認同網路文化的種種「遊戲規則」。海姆在Electric Language:A Philosophical Study of Word Processing一書中談到,「數字寫作」「使人的觀念沉思方式的穩定性形態轉化為一種過量的機動可能性;使反思性讀寫的私人活動轉向一種公共網路,而原作者的身份所需要的私人符號體系也和一種整個人類表達的文本性關聯在一起,並因此受到威脅。」9按照這樣的理解,個人化的對世界的理解卻必須經受程序化的過濾,所「寫」的文本還只是在顯示屏上閃爍時,它就已經內在地進入了一種公眾話語空間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