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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拿頌讚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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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5-26 23: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哈拿頌讚耶和華>
讀經【撒上2: 1-36】【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在撒母耳記第二章中記載了,哈拿頌讚耶和華;並且講到撒母耳童年事奉的環境和他在神面前的蒙恩。因以利兩個兒子的罪惡,神人預言神必懲治以利的兒子另立祭司。哈拿因神垂聽了她的禱告,賜下兒子撒母耳,她就【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哈拿的這篇禱告都是在頌讚神的作為,強調神的權柄。因此哈拿把最心愛的孩子撒母耳獻上「終身歸與耶和華」,心裡卻沒有一點為難和失落,反而「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因為撒母耳能成為合神使用的器皿,是哈拿最大的喜樂。因哈拿的快樂不是建立在她有一個兒子,而是建立在她經歷了神的大能,她對神有了更多的認識,她的快樂是從這位應允她禱告的神而來的。所以她就不會因為要和兒子分開而難過了。「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這個「角」所象徵的就是力量,也就是說神高舉她的「角」,就是神把她從羞辱里拯救出來,使她有了尊貴,有了能力。「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意思是說她在毗尼拿用話刺激她的時候,她的口原是只能沉默,如今卻能向仇敵張開,誇耀神的恩典和作為。哈拿對神的頌讚,也是她衷心地感謝,因她看到了神的作為。凡在基督里得救的聖徒,都當效法哈拿抒發這種對神的感激之情。【只有耶和華為聖;除祂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神。】在此哈拿宣告了「耶和華為聖」的屬性,她的經歷,使她認識到神是聖潔、是盤石,即穩固、堅強、永不變遷。沒有一個磐石像我們的神一樣。【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神,人的行為被祂衡量。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飢餓的,再不飢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祂從灰塵里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祂將世界立在其上。】「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神,人的行為被祂衡量」。哈拿的經歷,又使她認識到神的百姓之所以在整個士師時代都不斷地離棄神、拜偶像,不甘心順服,就是因為他們存了驕傲的心。哈拿一連用了四個日常生活的例子來指出神能扭轉整個的事態,讓人看見出人意外的改變,那就是:「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素來飽足的,反做用人求食;飢餓的,再不飢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在哈拿的禱告讚美中,頌讚神至高無上的主權。神是賜與人生命的神。約伯記1:21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祂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祂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人若是靠著自己的努力、權力和能力,是不可能為神作工的,基督徒要明白這個道理,我們只有靠著聖靈的大能才行。因此我們需要學會依靠神的大能,並在基督里得享安息。「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這是聖經最了不起的經文之一,並且是第一次使用「受膏者」,希伯來原文是彌賽亞,希臘文新約的翻譯是基督。後來耶穌在地上的工作,就表現出耶穌有這三方面的身份,祂既是先知,又是祭司也是君王。世界上再沒有人比耶穌更配接受「受膏者」,也就是「彌賽亞」這個稱呼了。因此哈拿的禱告不但預言了撒母耳以後要膏立的君王,更是預言了耶穌基督的救恩。一個平凡的婦女,竟然能夠被主使用,說出耶穌基督救恩的預言,這真是使人得到很大的激勵。此時以色列中並沒有王,但神卻讓哈拿看到,神「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這是預言彌賽亞的權能,預言基督的來臨,也是對國度的預言。聖靈借著一位卑微的婦女,宣告了神榮耀的計劃!在大衛(撒下22:2-51)、馬利亞(路1:46-55)和撒迦利亞(路1:67-79)的讚美詩中,都回蕩著哈拿頌讚神的旋律。【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雖然哈拿不能每天陪伴、教導兒子,但哈拿知道「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她就發出對神的讚美和感恩。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將叉子往罐里,或鼎里,或釜里,或鍋里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這「惡人」就是墮落的人,也就是屬惡魔的人,他們沒有得救。「不認識耶和華」,不是說他們在頭腦上、或者在理智上不知道神,而是說:他們和神沒有親密的關係,他們和神沒有來往。今天我們同樣有這個可能,我們也許頭腦上知道神,做基督徒也做了好幾十年,可是,我們如果和神沒有一個好的關係,和神沒有好的交通,我們就和以利的兩個兒子一樣「不認識神」。以利的兩個兒子犯了嚴重的罪,就是「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將叉子往罐里,或鼎里,或釜里,或鍋里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但在申命記18:3中神說:【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份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而以利這兩個兒子他們隨便拿不該他們拿的祭肉,欺負那些誠意來獻祭的人。而且他們「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這意思就是他們連該獻給神的祭也要搶。在利未記7:22-25中【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們都不可吃。…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而以利兩個兒子在祭物沒有燒脂油以前就來搶,這實在是個不可饒恕的罪。「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連服事神的人都犯這麼嚴重的罪,以色列老百姓怎麼能夠從他們學到怎麼敬畏神呢?

【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雖然撒母耳從3歲就住在神的殿中,但他不受以利二子的惡行所影響,相反地他敬虔的事奉正好與他們的瀆職成了強烈對比,其原因是他一直「侍立在耶和華面前」。無論撒母耳四圍的環境是如何惡劣,他卻一直活在神面前,持守他的聖潔,過神所喜悅的生活,忠心事奉神。「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哈拿雖然不能每天陪伴、教導兒子,但她並沒有不盡本分。哈拿「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時刻都在提醒撒母耳:他是歸神使用的貴重器皿,應當活出屬天的生活。這一件「小外袍」所表明的信心和禱告,讓年幼的撒母耳在黑暗的環境里,卻能存著順服的心。「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因哈拿把從恩典里得來的唯一的孩子完全獻給神,神就賜下更大的恩典,再給她五個孩子。因哈拿看重撒母耳「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所以神就負責讓「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因此在人成長的道路上,神在裡面的帶領,比外面的環境更加重要,幫助孩子建立與神親密的關係,讓孩子「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比灌輸知識更加重要。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以利是當時的大祭司,他年甚老邁,但教訓兒子是那樣的軟弱無力。以利的兩個兒子不僅在以色列眾人面前窮凶極惡,而且還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犯淫亂罪。作為祭司,他們的行為不僅違背神的律法,更是在嚴重地褻瀆神。而以利卻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從以利對兒子們的訓斥來看,他很清楚兒子們的所作所為是何等的得罪神,也知道得罪神的嚴重性。但是當他的斥責無效之後,再也沒有對兒子採取任何其他的措施,也沒有革除兩個兒子祭司的職分,結果神就親自執行死刑。【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撒母耳從小在神的殿中成長,而以利年老昏花,以利兩個兒子的情形非常惡劣。但神在黑暗的環境里,把撒母耳造就成一位「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的人。因此雖然我們常常不能選擇孩子受教育的環境,但我們一定要幫助孩子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這樣才能讓神自己來保守孩子【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在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這裡神借著一個神人,嚴斥以利家,並直接宣告了以利的罪狀,「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以利身為大祭司,根據律法理應將這兩個劣子處死,但他卻執法違法,就罪上加罪。神就預先宣告以利家的下場。從以色列人的歷史來看,後來約櫃被非利士人擄去,聖殿當時的所在地示羅被毀,以利家失去了祭司的職份。這些都是應驗了神的話。神還給以利一個證據,說「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做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這件事情不久以後就真的實現了。神還對以利說:「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神這分明是對以利說,神要廢了他們家作祭司的資格。神要立「忠心的祭司」,是指撒督。以利亞撒的後裔撒督在大衛時代擔任祭司長(撒下8:17),所羅門王登基后,代替以利的後裔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王上2:27,35)。此後大祭司的職位一直由撒督家族擔任。「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因著以利兩個兒子的邪惡,卑鄙和淫蕩的行為,神就對他們施行嚴厲的審判!以利縱容包庇兒子,輕看了神的權柄。神就揀選撒母耳來代替以利,標誌著士師時代的結束、先知事奉的興起。而今天作為基督徒,也有許多人在教導孩子時,犯了同樣的錯。他們以為自己有一種教育兒女的方法,卻忽視神在《聖經》中所指示的教訓。所以當他們看到兒女犯了罪過時,不但不加以指責,還會為兒女找理由和借口。因此在生活中許多父母雖然明知兒女在作罪惡的事,仍放任他們。最後作兒女的不但會失去對父母的尊重,也失去對神的尊重,這是很危險的。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謹記神的話:「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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