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新解論語十六季氏(一)(1)季顓說【二】

[複製鏈接]

931

主題

1428

帖子

5857

積分

三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585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2-13 18: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視頻講座: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k9qm2nxtc



相關文案:主話題:季顓說【二】
解析:《論語》第十六篇:季氏之——
(一)(1)、季顓說——(續)
冉有曰:「夫子(夫子:夫——這,那;指家庭、家族,氏族;子——兒女,晚輩;這裡因師生即時對話而不能解讀為先生)欲(想要,希望;需要)之(公禮),吾(我們)二(兩樣)臣(對公禮和私禮雙向尊奉)者(身處兩難境地)皆(全,都)不欲(想要,希望;需要)也。」孔子(先生)曰:「求(指先天資質和境遇起點低而努力爭取者,人名乃誤讀),周(普遍,全)任(擔任,擔當,承受)有(某,又)言(說法)曰:『陳(同「陣」:戰鬥序列之組合方式,陣地)力(作用力)就(到,開始從事)列(排列,入列;行列),不能(同「耐」:禁得住,受得起)者(之人)止(攔阻,使停止)。』危(危險,不安全;使處於危險境地;損害;人快要死)而(卻)不持(對抗,拿著,握著;支持,保持;主管,料理),顛(跌倒,倒下來;同「癲」:精神錯亂;跳起來跑,跑;頭頂;高而直其物體之頂;顛簸)而(卻)不扶(用手支持使人、物或自己不倒;扶助),則(原則,規則,規範)將(做事)焉(怎麼能)用(需要)彼(哪,哪個;對方,他;他人)相(觀察事物外表,判斷其優劣;一方對另一方動作)矣(了)?且(況且)爾(如此,這樣;你)言(說法,論調)過(過失;超越;過分)矣(了),虎(同「唬」:虛張聲勢、誇大事實來嚇人或矇混人;同「嚇」:使害怕,恐嚇,恫嚇)兕(雌性犀牛)出(由內而外,跑出,放出)於(從)柙(關野獸之籠子,舊時也用來拘禁罪重犯人),龜(同「皸」:皸裂,裂開許多縫子,呈現許多裂紋)玉(礦物,硬玉和軟玉之統稱,玉石)毀(破壞;糟蹋)於(在)櫝(匣子)中(裡面;範圍內,內部),是(這,如此)誰(問人,哪一個)之(的)過(過失,過錯)與(同「歟」:語氣助詞,「啊」)?」
即季氏家族狂妄自大而炫耀氏族私禮,大肆推行其臣子之道、小人之道及奴才之道,公然與國家分庭抗禮,其「家天下」之主子理念,引起社會公眾極大不滿。對此,冉有和季路兩位同學向先生問教對於此事之看法和意見,他們說:季氏家族其行事風範存在重大誤區,在氏族內部製造出許多繁文縟節,以忠孝悌為首及貞節烈等馴化和調教方式摧殘族人心志,危害國家公權公道;其私禮可謂之顓臾,其愚昧獨裁而緊促,大有如饑似渴、亟不可待而急急如廁狀,那麼如此一來,若各地氏族皆效而仿之,則周禮之冠冕、國禮之公義、社稷之象徵、民權之公道將被置於何地?
先生講:氏族不是國家,不具備推行禮儀之資格,人文社會所崇尚者只有公禮,其凌駕於所有人頭上、包括君王,乃公義大道及客觀法理,其不以人之意志為轉移更不可出於個人私利而人為設計推行,任何人不可有違於天道、人道和法道,否則將必受反抗和制裁;先天資質和境遇起點低者,都有努力爭取之慾望,然而,不具備高起點就能成為過分貪婪、自大、投機、攫取之借口嗎?大凡德能賢品不配於高位者,其身處於下位而覬覦上位,眼中只有私位私權私利和私禮,一門心思於想當主子而作威作福而欺壓幼下,此等奸小惡賴崇尚禽獸法則,其弱肉強食於掐尖、摘桃子與拿來主義,他們認為別人具備之優越條件而自己沒有,那便是施以攻擊之理由,而一旦居於上位便對下面進行馴化與調教以防止其反抗,這便是動物領地之王者法則;
——(待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6-14 21:2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