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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四篇下離婁章句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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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1-20 10: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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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四篇(下)離婁章句下
第二十一章之、——
解析: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進)之《乘》(升,登),楚之《檮(chóu:剛木,木材堅硬之樹;táo:檮昧——矇昧無知,愚昧;通「籌」:籌碼,數碼;檮杌táo wù——傳說之惡獸,傳說之神,楚國之史書名)杌(wù:搖動;樹木沒有枝杈;小凳子;砧zhēn板,案板;杌隉niè——不安定,困厄)》,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等級,規範)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通「儀」)則丘竊(男女私通)取(捕取,俘獲)之矣。』」

即孟先生講:「文閥們總是千方百計息止人類文明事迹而使歷史考據喪失客觀真實性,歷史記載被歪曲、篡改及冒充為神話之増史而喪失人文性質於是乎文賊文痞便擅自妄作主而製作如春秋興衰之生死存亡所喻示弱肉強食之動物王者法則其履禮。在神話之増史中乃履禮一躍而進升於冠禮之上,在履禮之王法等級制度中乃清楚顯露野蠻愚昧之獸畜品性,在遲鈍笨拙之衣冠獸畜中乃把春天之種子當作秋天之糧食,神話之迷信與動物之私禮乃同一於王法等級制度。人文事故乃公眾被王法等級制度所規範而齋戒拜服那些形如死木立柱之神品塑像和牌位而使迷信與私禮所組成之履禮晉級於冠禮所代表之覺悟和公禮之上,文賊文痞便是依照履禮之動物王者法則去杜撰編造人類歷史。深諳學問者講:『履禮之儀型乃效法浮厝(cuò)棺鬼連帶大神而如同男女私通之姦夫淫婦乃獸品主子之馴化調教與畜品奴才之奸佞諂媚而互相捕取或俘獲吧。』」

在動物王者法則驅使之下乃増史與増史、迷信與迷信、私禮與私禮互競相殺。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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