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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五篇下萬章章句下2(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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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1-5 12: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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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五篇(下)萬章章句下
第二章之(一)、——【二】
(續)——孟先生繼續講:「天然眾生乃同一於自主之地位,社會公民乃同一於人權平等之地位,長上或領導者乃德能賢品同一於仁愛表率之地位,優勝之盟主者乃信守誓約而同一於擔保之地位,有知識或技術者、青壯康健者乃同一於保家衛國及創造財富之地位,此度量及考評方式總計乃把責任與家資之配比區分為以上五個方面。行業管理者乃同一於維護事業之地位,副職輔助者乃同一於維護專業之地位,部門主管乃同一於維護伍列公序之地位,上層執行者乃同一於把握公器,中層執行者乃同一於貫徹公權,下層執行者乃同一於實施公法,此度量及考評方式總計乃把責任與家資之配比區分為以上六個方面。眾生天然之規制,乃次第齊等而終歸於墳墓之鄉,公位者或高位者都齊等而自勉於紳士之鄉,優勝之盟主者乃率先切削自身多種雜樣之私序而通達於集貿之鄉,學者、壯漢乃伍列公序於多種雜樣之自主體系之鄉,此度量及考評方式總計乃把責任與家資之配比區分為以上四個方面。知識分子與青壯勞力如果做不到伍列公序於多種雜樣之自主體系之鄉,便達不到天然眾生所同一之自主人品地位,便是文奴武奴依附於各種文閥武閥,便叫做攀高附(fù)勢而被使喚之寄生者。天然眾生乃都輔助客觀法理之公序於繁衍與傳承模式之種子生長形式乃接受上行下效次第比照之自主及仁愛,基層領導者或部門主管接受次第比照於優勝之盟主者所信守誓約之擔保地位,社會公眾人士接受次第比照於學者、壯漢而作為普通勞動者自主自立自強而自由。」

高位者或公位者可以依照多勞多得原則享受其與責任相匹配之家資,但是其勞績源於責任而不是權力。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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