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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莊子三十讓王10讓肆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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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1-2 15: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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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讓肆說【一】
解析:《莊子》三十、讓王之、——
(十)、讓肆說——王謂(評論)司(掌管)馬子綦(qí通「極」:標準)曰:「屠(瘏tú)羊(詳)說居處卑賤而陳義(儀)甚(過分)高,子綦為(歸於,屬於)我(親密之間)延(達到)之以(依)三(多個)旌(jīng表明)之位。」屠羊說曰:「夫三旌之位,吾(抵禦)知其貴於屠羊之肆(縱恣)也;萬(各種各樣)鍾(專註)之祿(封邑),吾知其富於屠羊之利也;然豈(通「覬」jì:希望得到,希冀)可以(在)貪(通「探」:取,探求)爵祿而使(放任)吾君(主權)有(男女相愛或有私情;通「友」:友愛,相親)妄(胡亂,隨便,任意)施(通「弛」shǐ:遺棄;解除;寬鬆)之名乎?說不敢當(對等,相稱),願復(免除徭役或賦稅)反(販)吾屠羊之肆。」遂(順從,如願)不受也。
——(待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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