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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總版主:版主是否也應該遵守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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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0 07: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請教總版主:版主是否也應該遵守版規?

本人掏光養賄於前日發了一個主帖在時事版,今日上來一看,被該版二版主「本主題由 華盛頓人 於 昨天 00:39 移動 」至雜貼大本營。其理由如下:

——您的主題 洛陽毛派上街鬧事,痛打老右派 被 華盛頓人 移動到 雜貼大本營 「是舊聞」。



按照時事版版規的發帖三原則,即註明時間、來源、作者。時間——2012年06月17日;來源——萬/維/網;作者——豬咪咪。

本人遵紀守法,如實照辦,一樣不缺!

請問總版主:華盛頓人二版主為什麼有權如此隨意地管理?如此心血來潮地行政??如此肆無忌彈地執法???

現將原帖照搬於下,請總版主審視:


洛陽毛派上街鬧事,痛打老右派 [複製鏈接]  
  

掏光養賄 掏光養賄 積分4807註冊時間2008-9-27最後登錄2012-6-20精華28主題1338好友16日誌0帖子7779UID25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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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前天 06: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取消回復通知 洛陽毛派上街鬧事痛打老右派。中國越來越亂,左右已經公開上街辯論甚至動武。文革重現?
送交者: 豬咪咪 2012年06月17日  萬/維/網

香港東方日報報導,中國大陸改革開放逾30年,但是極左思潮陰魂不散。最近河南省洛陽市發生毛派圍毆「老右派」事件,網上更出現毛派號召「全中國的毛澤東主義者行動起來」,引人側目。
   
近日在洛陽周王城廣場舉行的「紅歌會」活動,有來自江蘇、陝西、河南等地的左派到場吹捧毛澤東。此時,附近幾位老知識分子反駁指出「毛澤東是暴君,餓死幾千萬人」。被毛派得悉后,將這幾位老人團團圍住。
   
毛派高喊「給老右派點厲害嘗嘗」。多名年輕人動粗怒毆其中兩名老人,掌摑、推倒他們,拳打腳踢。
   
極左的「毛澤東旗幟網」還刊登文章「將反毛者趕出去」,宣稱「就在今天,我們的群眾已經覺醒了,左右鬥爭你死我活」。這篇文章還說「全中國毛主義者行動起來,以牙還牙,以血還血。」
   
報導就此指出,洛陽毛派聚會規模較大,頗有名氣,今年屢受當局打壓,早有不滿情緒。這起事件引起大陸網民激烈爭辯



本主題由 華盛頓人 於 昨天 00:39 移動



Read more: 洛陽毛派上街鬧事,痛打老右派 - 雜貼大本營 - 貝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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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0 10:40 | 只看該作者
2011年9月25日的消息還算是時事新聞嗎?
洛陽毛派上街鬧事 痛打老右派
蝸居時代角落,笑看天下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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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1 04:37 | 只看該作者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0 10:40
2011年9月25日的消息還算是時事新聞嗎?
洛陽毛派上街鬧事 痛打老右派

時事版的轉帖「註明」三原則是什麼?作為一個版主的你,要實事求是,不要信口開河,胡攪蠻纏!

按照一般正常網民的理解:「時間」,就是被轉帖子的發帖時間;「作者」,就是被轉帖子的發帖人;「來源」,就是被轉帖子發表當時的網站。

請問:時事版有沒有規定,轉發一個帖子,必須尋根究底,具備福爾摩斯破案那樣的偵查本領,搞清楚被轉帖子的最初發表時間?最初發表人??最初發表地點???

沒有啊!!!時事版並沒有這樣的規定啊!!!(如果有的話,倍可親時事版也早就消亡了,該版之所以至今尚存的意義就是每天依靠大量轉帖刷牆!

版規一經制定公布,不僅網民,包括版主,都必須遵守!!!版主不能隨心所欲,口述版規,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版主遵不遵守版規,必須有網民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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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1 12:48 | 只看該作者
對不起,我的回帖只是給你一個提示。華版給你的移貼理由也在此。

事實都很清楚了,請你回歸你的主貼被移除的「理由」可以嗎?就算你發帖時不清楚是過時新聞,但其後華版移除並給出理由,而理由的依據都在上面的內容。

歡迎就事論事的討論內容,別扯遠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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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1 13: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2-6-21 13:41 編輯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1 04:37
時事版的轉帖「註明」三原則是什麼?作為一個版主的你,要實事求是,不要信口開河,胡攪蠻纏!

按照一般 ...


看完我躺在「沙發」上的回復,怯怯地問一句,你是否覺得還很冤枉?

你沒時間刨根問底並聽風隨雨,不怪你!但「根」被他人挖出來了,自知理虧后還強詞奪理埋汰他人,很搞笑的哦!

時事述評版版規」早已經討論同意並公布在論壇並置頂多時,「口述版規」一說何來之有?如有,請詳指。

最後,請回答我一個問題:對「時事述評版版規」第一條「如果發現是舊聞,版主保留警告、轉移和屏蔽的權利」是如何理解的?贊成或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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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2 04:36 | 只看該作者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1 12:48
對不起,我的回帖只是給你一個提示。華版給你的移貼理由也在此。

事實都很清楚了,請你回歸你的主貼被移除 ...


時事版的轉帖「註明」三原則是什麼?作為一個版主的你,要實事求是,不要信口開河,胡攪蠻纏!

按照一般正常網民的理解:「時間」,就是被轉帖子的發帖時間;「作者」,就是被轉帖子的發帖人;「來源」,就是被轉帖子發表當時的網站。

請問:時事版有沒有規定,轉發一個帖子,必須尋根究底,具備福爾摩斯破案那樣的偵查本領,搞清楚被轉帖子的最初發表時間?最初發表人??最初發表地點??? 沒有啊!!!時事版並沒有這樣的規定啊!!!(如果有的話,倍可親時事版也早就消亡了,該版之所以至今尚存的意義就是每天依靠大量轉帖刷牆!)

版規一經制定公布,不僅網民,包括版主,都必須遵守!!!版主不能隨心所欲,口述版規,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版主遵不遵守版規,必須有網民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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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2 04:43 | 只看該作者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1 13:17
看完我躺在「沙發」上的回復,怯怯地問一句,你是否覺得還很冤枉?

你沒時間刨根問底並聽風隨雨,不怪你 ...

送交者: 豬咪咪 2012年06月17日  萬/維/網



Read more: 請教總版主:版主是否也應該遵守版規? - 社區管理 - 貝殼村


請你把與上述帖子的同樣的送交者、網站,而只有時間不同的舊帖找出來!!!

這是一個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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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2 12:57 | 只看該作者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2 04:36
時事版的轉帖「註明」三原則是什麼?作為一個版主的你,要實事求是,不要信口開河,胡攪蠻纏!

按照一般 ...

請你再耐心閱讀時事述評版版規后再作辯解:

    1. 時事述評論壇為倍可親時政評論討論區,凡發生在中國及國際近期的各類重要時政新聞及評論都很歡迎。既是時事,應有時效性:新聞性質的轉貼原則上要求是原帖上貼三天以內。述評可以時效稍長,但也希望不超過10天為宜。如果發現是舊聞,版主保留警告、轉移和屏蔽的權利;

...

另俺有點好奇,想看看你所轉這位「朱咪咪」的文章的來源,可翻遍了「X維」網都沒找到,麻煩您給個鏈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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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4 05:3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掏光養賄 於 2012-6-24 05:32 編輯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2 12:57
請你再耐心閱讀時事述評版版規后再作辯解:

    1. 時事述評論壇為倍可親時政評論討論區,凡發生在中國 ...


根據你的指示,我一「再耐心」地閱讀了時事版版規第1條。

本人轉帖並未超出時限,因此,沒有違反版規。

版主不用好奇,親自去萬/維/讀者/網「天/下/論/壇」版找找就可以看到了,不用「翻遍了」。上帖者網名為「豬咪咪」,並非「朱咪咪」。

由於你們二位版主的長期訓導,本網民也不喜歡任何「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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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4 13:08 | 只看該作者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4 05:30
根據你的指示,我一「再耐心」地閱讀了時事版版規第1條。

本人轉帖並未超出時限,因此,沒有違反版規。

不錯,或許你所轉的帖子也是轉自其它來源的舊帖,華版發現后根據版規予以移除併發通知知會予你,有錯嗎?而且我也在上面提供了原帖的來源和時間供你和眾人參考,如果你還要再繼續無理糾纏下去的,大傢伙都在看你的笑話呢...

你給的那個什麼「豬咪咪」的文章,根本就是個影子貼,不信你可以去找找,找到后發在這裡不方便的話,可以通過網站留言將原址告知,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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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5 04:3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掏光養賄 於 2012-6-26 04:18 編輯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4 13:08
不錯,或許你所轉的帖子也是轉自其它來源的舊帖,華版發現后根據版規予以移除併發通知知會予你,有錯嗎? ...

不錯,或許你所轉的帖子也是轉自其它來源的舊帖,華版發現后根據版規予以移除併發通知知會予你,有錯嗎?

——華版二當然有錯,錯在自己不遵守該版版規!我的轉帖沒有違反版規!!!時間、來源、發帖人,統統符合版規!

而且我也在上面提供了原帖的來源和時間供你和眾人參考,如果你還要再繼續無理糾纏下去的,大傢伙都在看你的笑話呢...

——你的所謂「原帖」,並不是我的原帖!如果你認為你可以憑藉權勢侮辱我「無理取鬧」,我也可以一個網民的權力認為你無法無天

你給的那個什麼「豬咪咪」的文章,根本就是個影子貼,不信你可以去找找,找到后發在這裡不方便的話,可以通過網站留言將原址告知,期待中...

——這就是你一個版主的風度???!!! 看起來你更像一個影子版豬!!!

你既然有本事把萬/維/讀/者/網都「翻」遍了,卻找不到這個帖子,只有兩個原因:一,撒謊;二,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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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5 11:26 | 只看該作者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5 04:39
——華版二當然有錯,錯在自己不遵守該版版規!我的轉帖沒有違反版規!!!時間、來源、發帖人,統統符 ...
你既然有本事把多/維/讀/者/網都「翻」遍了,卻找不到這個帖子,只有兩個原因:一,撒謊;二,弱智。


轉貼時引用的是「wanwei",現在卻搞出個「duowei」來讓俺去翻底套用你的原話:只有兩個原因:一,撒謊;二,弱智。

拜託了,別讓大夥繼續看笑話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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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6 04:29 | 只看該作者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6-25 11:26
轉貼時引用的是「wanwei",現在卻搞出個「duowei」來讓俺去翻底套用你的原話:只有兩個原因:一 ...

11樓是筆誤,已經改正了!

你就是這樣的投機取巧之小人了!

我從來沒有讓你去翻底,是你自覺自願去翻的,請看你8樓的自供:「另俺有點好奇,想看看你所轉這位「朱咪咪」的文章的來源,可翻遍了「X維」網都沒找到,麻煩您給個鏈接吧」。

2件馬甲1個版主???不然,你上竄下跳這麼來勁???

不是謊言連篇,就是智商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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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斑竹 發表於 2012-6-27 02:24 | 只看該作者
抱歉樓上二位,我來遲了。大家請勿繼續爭執下去。我談談想法,絕非和稀泥。

二位從自己的出發點,皆有一定道理。

作為轉帖的網友,確實不可能去調查一條帖子的最初來源,恰巧有他人的轉帖於近日出現,當新聞轉,並無錯處。
作為版主,假如碰巧知道這條舊聞,做出以上處理也屬正常。

此條帖現已知為舊聞,就保持上述處理了,還請掏光網友理解。

但網友的心情可以理解,版主按照版規行事,不以自己好惡做標準,這是必然的。我與各版主也曾就一些移動的帖交換過意見,之後會繼續關注這個問題。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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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7 05:41 | 只看該作者
總斑竹 發表於 2012-6-27 02:24
抱歉樓上二位,我來遲了。大家請勿繼續爭執下去。我談談想法,絕非和稀泥。

二位從自己的出發點,皆有一定 ...

總版主的意見,作為小網民,我可以理解。

同時,也懇請總版主觀察研究一下時事版兩位版主的管理作風,適當予以指教與規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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