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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如何從"貪腐盛行"到全球"清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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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2-2-6 22: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布時間:2012-02-06 09:21:46 文章來源: 環球視線


[一則新聞]2010年全球清廉度新加坡第一

監視世界各國腐敗行為的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公布了2010年度全球腐敗指數報告:丹麥、紐西蘭和新加坡三國 並列第一,日本「清廉度」在178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17,與去年持平。美國位列22名。透明國際強調稱:「全世界很多貧窮的人是腐敗問題的受害者。」 並呼籲國際社會應加強法制建設,剷除腐敗現象。



另據報道,芬蘭和瑞典取並列第四,德國排名第15,與奧地利持平。俄羅斯從去年146名降至154名,與俄羅斯處於同一水平的包括柬埔寨、幾內亞、剛果、肯亞、塔吉克。阿富汗和緬甸居第176,索馬利亞為倒數第一。另據報道,中國排名第78,比去年上升1位。

[一個故事]新加坡從「貪腐盛行」到全球「清廉先生」

從貪腐盛行到清廉度全球第一,新加坡用了60年。

權力與腐敗就像孿生兄弟,總是相生并行。1940年至1950年代,新加坡和許多其他東南亞國家一樣,貪污腐敗橫行無忌。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曾回憶說:「腐化到處盛行,從官僚政權的最高級到最低級!腐化已成為當權人物的一種生活方式。」

1952年,新加坡政府成立了反貪污調查局,局徽章是一朵荷花正中間穿出一把利劍。荷花象徵「出淤泥而不染」,利劍表示「威嚴與公正」。但是,反貪局創建初期,由於民眾懷疑,擔心遭到報復,再加上缺乏配套的法律制度,反貪污調查局並沒有發揮很大功用。

領導人以身作則為政清廉

新加坡是英聯邦成員國,1965年正式獨立,總統為國家元首,總統和議會共同行使立法權,實行總理內閣制。作為開國元勛,李光耀不貪戀權位,以 國家利益為重,主動引退讓賢,他在44歲時開始培養接班人,在67歲時就從總理的職位上退了下來,這充分顯示了一個偉大政治家的胸懷。有人曾猜測他會挑選 其子李顯龍接班,但李光耀坦誠相告,自己還沒有患上那種「意識模糊症」。吳作棟成為新加坡第二任總理。李光耀的行為成了政府官員看齊的標杆,也是約束不端 行為的戒尺和無言的法規。

2004年,52歲的李顯龍成為繼其父李光耀和吳作棟之後新加坡獨立以來的第三任總理。李顯龍是新加坡開國總理李光耀的長子。他已經擔任總理吳 作棟的副手13年多。 吳作棟去年曾承認,提升李顯龍擔任總理可能看起來像「王朝世襲」。不過他堅持認為,他的副手是總理職位的最佳人選。 從政將近20年來,李顯龍「睿智的官僚」名聲已經在外,但他作風嚴厲。李光耀也表示,新加坡的領導人由集體推選而非個人指定。 「讓團隊去選擇他的接班人,我認為(這樣做)領導人將獲得更多的合作與支持。」

嚴厲的法律加上最高領導人的以身作則,新加坡的政府官員大多能做到廉潔奉公,不以特權謀私利。在新加坡,政府官員日常辦公都是坐自己購買的私 車,自己花錢買汽油和維修汽車,只有國家慶典或者有重要的官方集會時,才申請公車。因為公車太少,許多部長乾脆從來不申請使用公車;政府官員都是自己購房 子,自己繳納水電費和其他維修費用,只有電話費由政府每月報銷幾十元;政府領導人出度國際會議也只以領取最低的津貼,絕無機會揩公家的油水,致使許多重要 的政府官員每次出國時,都得自掏腰包。

貪污調查局獨立辦案但也受監督

「讓腐敗者在政治上身敗名裂,讓腐敗者在經濟上傾家蕩產!」這是新加坡反腐的口號。

原社會發展部長鄭章遠因在一樁地產案中被懷疑受賄而遭到審 查,結果畏罪自殺。在新加坡,政府總理直接過問防止和反對官員貪污的事。總理公署下設立的反貪污調查局,享有政府和法律賦予的充分獨立的辦案權,由總理直 接領導,局長由總理任命,對總理負責,不受任何機關與個人的干涉,對一切涉及貪污的官員鐵面無私,因而它在新加坡人心目中具有相當高的威信。

貪污調查局還有一項特殊的權力,那就是行為跟蹤。對於所有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新進的工作人員,貪污調查局有權暗派人跟蹤,調查他們的日常行 動。行為跟蹤制度能夠及時地清除不法分子,從而有效地維持國家工作人員清正廉潔的形象。

不過,對於貪污調查局的這項特權,也有人提出異議,認為在沒有任何 值得懷疑的情況下,無敵任意地對國家政府工作人員實行行為跟蹤,是對人權的一種踐踏。但新加坡領導人認為,防止國家被少數敗類所腐蝕則是最先要考慮的。

貪污調查局雖然大權在握,但它自身也受到來自各方面的監督。

有一次,總理收到一封匿名信,說調查局有一名官員在賽馬場與一個人進行非法賭馬。調 查局接到投訴后,立即著手派人進行調查,同時向被指控者查問,當查清確有此事時,便勒令這位官員提前退休。因此,調查局的每一個工作人員在辦案中和生活中 都必須十分小心,行為必須十分檢點。

嚴法反腐讓官員不敢貪污

李顯龍自2004年8月份就任新加坡總理后,第一次向執政黨議員發出操行守則。新加坡政府全面修訂后的內閣部長行為準則,要求部長就任后立即向 總統申報所有的私人財產,包括個人收入、不動產、公司股份,以及新增加的金融資產和借貸;部長必須將公務和個人財務利益劃分開來,在兩者發生衝突時,必須 放棄個人利益。

新加坡還制定有《防止貪污法》、《公務員法》和《沒收非法所得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則。其中《防止貪污法》自1960年頒布以來已進行了8次修 改完善,詳細明確地規定了賄賂的內容和範圍、受賄的形式、懲治賄賂的機構及其職權和調查程序等。根據這些法律,被指控者必須說清楚與其收入不相符的那部分 財產的來源,否則這部分財產就可被當作貪污受賄的證據;一旦受賄事實成立,即構成犯罪,司法機關無須查證受賄人是否向行賄人提供了服務和方便;僅有犯罪意 圖也要受到懲罰;對任何行賄者和受賄者都可判處最高7年監禁或不超過10萬新元(1新元約合4.9元人民幣)的罰款,或兩者並處。

新加坡政府還規定:任何官員不準直接或間接地利用職權,或允許他人利用自己的名義,為自己的企業或民間團體牟利;不準直接或間接地利用官方信息 或官方地位牟取私利;不準直接或間接地擁有在新加坡營業的任何公司的股份或證券,決不允許官員家屬、子女借其名聲、地位非法經商或營私;在未經批准的情 況,任何政府官員均不得做兼職工作,從事「第二職業」,以使官員公私分明,奉公廉潔。

新加坡政府對於接受禮品也有詳細規定:政府官員在不便於拒絕接受禮品的情況下,可以先把禮品接受下來,然後向上報告,並將禮品上交。若是本人需 要這個禮品,經上級批准按禮品價格付款;若因為退休而要接受下級所贈禮品,則必須向常任秘書寫報告,申報所受禮品的價值、名稱等,所受禮品不能超過50美 元。如果接受下屬人員的款待活動,則必須報告款待的時間和地點,款待活動必須是適度的,不能超過舉辦款待活動每人月工資的2%;政府官員除個人私交,任何 官員不得接受下級人員贈送的任何禮品,包括現金、物品和票券,政府官員不得接受下級人員的邀請出席娛樂活動。

另外,《公務員手冊》還對公務員的工作態度、工作紀律等作了詳細和嚴格的規定,如不準留長發、公務員不能接受宴請,不許進酒吧、舞廳、紅燈區等。

李顯龍說,人民行動黨議員和新加坡政府在過去半個世紀的時間裡所建立起來的操守和信譽是新加坡最寶貴的資產。失去這些資產就意味著失去選民的尊 敬和投資者的信心,新加坡將會因此走下坡路。在新加坡幾代領導人的反覆強調下,這一廉政治國理念早已深人人心,不僅成為公職人員的自覺行動,而且成為民眾 評價政府和公務員的基本標準。

樹立法治觀念實現公平公正

所謂「徹底的法治觀念」,就是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在一個深受儒家文化影響的華人國家,要做到這一點並非易事,因為華人 處理問題向來遵從「情、理、法」的傳統,即情大於法。然而,新加坡卻硬是將「情、理、法」改成了「法、理、情」,讓法大於情。下面幾例足以說明新加坡法不 容情。

黃循文,前環境發展部政務次長,在1975年被指控接受印度尼西亞商人84萬新元的賄賂,判處罰款7023新元,坐牢18個月。

李光耀在鄭章遠案處理之後所說:「要採取行動對付一個認識多年的密友和部長是很困難的事。但是,如果不採取行動,任他逍遙法外,那整個制度就會 受到損害。新加坡過去30年建立起來的廉潔制度就會很快削弱而且毀於一旦。」他認為,高層政治領袖如果能以身作則,樹立榜樣,貪污之風就可以剷除。只要把 兩三個高官繩之以法,便足以產生殺雞儆猴的作用。

作為一個華人居多的國家,新加坡政府也非常重視繼承和發揚優秀的中華文化傳統,對於在中國歷史上發揮過巨大影響的儒家學說的積極因素更為青昧, 大力提倡和推崇。每年,新加坡政府都要發動「禮貌月」活動,各領域、各行業、所有公民,都要學習和遵守禮貌用語和文明規則。對在政府各部門任職官員的言行 舉止規定更為詳細,從著裝打扮、舉手投足、褒獎貶懲、休閑娛樂、業守機密直到告老還家等各個方面累計不少於數百條規定。持久的全民文明教育帶來了良好的社 會風氣,影響和促進了廉潔高效的官場作風。

高薪養廉之外,反腐需「多管齊下」

在道德約束和法律威懾之外,「高薪」在幫助新加坡政府官員抵禦貪污腐敗誘惑方面也發揮了不可小視的作用。它除了高居世界前列的公務員工資,還體 現在政府實行的中央公積金制度上。 在新加坡,公務員退休后沒有退休金,而是領取在職期間積存的公積金。制度規定公務員每月積存的公積金數額相當於工資的40%,其中18%由個人繳納,其餘 由所在部門補貼;公務員在退休前,除購買政府組屋和為子女交納學費等規定用途外,不得動用公積金。公務員服務年限越長,積累的公積金就越多,一般到退休時 都能達到幾十萬新元。公務員在職期間廉潔守法,退休后便可享受安穩舒適的晚年生活,而一旦被查出有貪污受賄和違法行為,不僅巨額公積金被全部沒收,而且會 在社會上丟盡臉面,腐敗的成本之高令人望而卻步。

60年來,新加坡政府依託官員自律、權力約束、積極預防、經濟鼓勵、法律嚴懲以及社會監督等手段和機制樹立了廉潔高效的形象,廉政建設世界聞名,今年更是在國際組織的清廉排名中位列全球第一。這就是新加坡的經驗。 (來源:環球網、中新網等綜合報道 )

[一點思考]制度反腐才能建設清廉社會

新加坡的經驗再次證明,制度反腐很重要,制度比人更可靠;而領導人則要以身作則,做好榜樣帶好頭。只有通過制度與領導人兩者相結合,才有可能從根本上實現法治國家和清廉政府。

鄭章遠,曾與李光耀一道爭取獨立,創建共和國。1960年進入建屋局,逐步擢升,1979年成為主管國家發展與建設的部長。他在實施「居者有其 屋」的政策時功勞顯赫,深受李光耀的器重。1986年12月,貪污調查局指控鄭章遠收取兩筆各50萬新元的賄賂。因鄭章遠與李光耀私交甚厚,公眾普遍認為 此案將不了了之。李光耀雖感痛心,但並未因其「勞苦功高,人才難得」而心慈手軟。他不徇私情,令其立即停職,接受調查。鄭章遠自知罪責難逃,最後畏罪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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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貝一一 發表於 2012-2-7 09:31 | 只看該作者
的確,制度比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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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sfan 發表於 2012-2-7 09:55 | 只看該作者
從嚴執法,官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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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USANA 發表於 2012-2-7 13:28 | 只看該作者
希望中國政府高層能痛下決心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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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eihua99 發表於 2012-2-7 17:0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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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中國政府高層能痛下決心反腐

靠抓是抓不完的,如果不從體制上改革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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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eihua99 發表於 2012-2-7 17:1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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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制度比人可靠

中國的問題是,司法會受到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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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ang 發表於 2012-2-7 22:55 | 只看該作者
中國的共產黨最做不到的就是那幾條,一個官員財產公示多少年出不了台,各位恐怕還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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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snjsn 發表於 2012-2-8 04:56 | 只看該作者
彩貝一一 發表於 2012-2-7 09:31
的確,制度比人可靠

人更重要,因為制度是由人制定並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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