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請教棘手的問題,如此無恥的人也有,天地不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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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y2tt4
時間:
2011-9-7 09:48
標題:
請教棘手的問題,如此無恥的人也有,天地不容呀!
我一朋友離婚,她自己想帶兩個小孩,離婚協議想讓男方付$1000/月的撫養費,但是男方堅持要把小孩分開,一邊一個就不用付撫養費。我朋友很鬱悶,如果她堅持帶倆小孩就很有可能拿不到任何撫養費,我想知道如果男方拒不付撫養費,在美國可否尋求其他法律途徑解決這個問題。好鬱悶呀。謝謝村裡的各位。希望能指點迷津。。謝謝
作者:
總斑竹
時間:
2011-9-10 12:06
找個好律師。如果女的掙錢足夠多,那麼讓男的帶孩子,自己出1000,男的也許就不敢搶孩子了
作者:
雪花兒
時間:
2011-9-20 12:41
孩子一起成長最好。
作者:
kakuhou
時間:
2011-9-23 15:52
同意樓上的意見!每月給男的1000。都讓他帶著。對誰都好。
作者:
風之歌
時間:
2011-10-1 03:17
你們這招出的也有點太狠了吧
作者:
alittlesmart
時間:
2011-10-3 06:31
美國的法官決不會讓兩個小孩子分開的,如果孩子還小,一般是跟媽媽,除非男方可以證明孩子跟他一起對孩子的成長有好處,至於誰付贍養費就要看誰的收入高了。找個律師吧,這個錢省不得。
作者:
黃河泰山
時間:
2011-11-21 23:51
一人一個是肯定可以的,我加州的朋友離婚就是爸爸帶兒子媽媽帶女兒。但周末有時兄妹倆會在一個特定的地方一起玩耍。如果不能協商一定要找律師,這事兒自己一般搞不定,但找律師也要花大把的銀子。先找找社區或教會裡免費的律師問問看吧。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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