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舉報:華盛頓人濫用權力! [列印本頁]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9 05:10
標題: 舉報:華盛頓人濫用權力!
華盛頓人濫用權力!

屏蔽 半小時前
你的主題 黃山遊客扮日軍搶「花姑娘」,官方稱是紅色旅遊 被 華盛頓人 屏蔽帖子 十分無禮。
屏蔽 半小時前
你的主題 黃山遊客扮日軍搶「花姑娘」,官方稱是紅色旅遊 被 華盛頓人 警告
連續 2 天內累計 10 次警告,你將被自動禁止發帖 2 天。
截至目前,你已被警告 1 次,請注意! 十分無禮。

Read more: 掏光養賄 - 貝殼村 -


——「十分無禮」是什麼意思?

有人用下流的思維歪曲我的帖子,難道我不可以引用生動的例子加以說明反證嗎?難道以孫悟空為例,也犯了忌諱嗎?難道引用毛主席的詩詞,也是忌諱嗎?
作者: 華盛頓人    時間: 2011-8-9 06:46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1-8-9 07:21 編輯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9 05:10
華盛頓人濫用權力!

屏蔽 半小時前


你自己應該心裡很明白。不要在這裡裝糊塗了。還忘了給你前面一個帖子的下流語言一個警告,現補上。大千世界傳布你的下流語言,也同時給以了屏蔽處分。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0 03:33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1-8-9 06:46
你自己應該心裡很明白。不要在這裡裝糊塗了。還忘了給你前面一個帖子的下流語言一個警告,現補上。大千 ...

我心裡不明白,所以才到管理版來投訴你。

怕是你自己「應該心裡很明白」,才到「這裡裝糊塗」!

你自己心術不正,看別人不舒服,亂髮警告。——濫權!!!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0 03:41
致  總斑竹:

我在主帖《黃山遊客扮日軍搶「花姑娘」,官方稱是紅色旅遊》的一個回帖中,最後結束語用了「我操(cao1)」這樣的語詞,以表示一種比較強烈的語氣,效果相當於一個碩大的驚嘆號。

「我操」屬於主謂結構的片語,沒有賓語,所以「我操」沒有對象,僅僅表示語氣而已。——我罵人?我罵誰了?有被罵的對象嗎?沒有啊!

如果我想罵人,我應當寫成「我肏(cao4)」。

有人非要蹭上前來,並將「我操」二字施以濃墨重彩,放大(!),增粗(!),飆紅(!),就象用了drug一樣,興奮得不得了!(我不想註明「有人」是誰。這個嘛,華盛頓人最明白!不然他不會如此惱羞成怒。研究語言的專業人士都了解,人的語言,一般都具備使用軌跡。)

如果總斑竹不信,可以請華盛頓人將帖子的來龍去脈,上下順序,照原樣貼到這裡來。

「操」是貶義字嗎?顯然不是!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製的、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操」字定義如下:

【操】(cao1)
1. 抓在手裡;拿;
2. 掌握;駕駛;
3. 做(事);從事;
4. 用某種語言、方言說話;
5. 操練;
6. 由一系列動作編排起來的體育活動;
7. 品行;行為;
8. 姓

請問:「操」字含貶義嗎???是罵人的嗎???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0 03:52
『時事版』的二位斑竹,網名也真夠奇怪!

一個名為「打狗棒」。「打狗棒」的另一個說法是「討飯棍」,叫化子挨家挨戶要飯,怕狗咬,所以一般手裡拿根棍子。如今什麼年代了?我Back China 的是時政論壇,管理員竟然是個「打狗棒」,是不是有點給中國臉上抹灰?!中國沒人了?挑個乞丐出來當版塊管理員?

另一個名為「華盛頓人」。我明明Back China 了,還弄個假洋鬼子來動不動給我發警告! 換個中國名字好不好?!


作者: 總斑竹    時間: 2011-8-10 09:17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0 03:41
致  總斑竹:

我在主帖《黃山遊客扮日軍搶「花姑娘」,官方稱是紅色旅遊》的一個回帖中,最後結束語用了 ...

既然你專門寫給我看,那我就說說,咬文嚼字沒啥意思,你想說的絕對不是你引用的詞典里的任何一個意思,既然寫了,就要認。不要被罰了就開始詭辯自己不是那個意思。

其實說了就說了,罰了就罰了,反正你想說的也說了,如果覺得版規不合理,那麼你可以提出對版規的意見,表明你的觀點,修改版規,但是版規目前說了不能說髒話,那麼斑竹的裁定就沒啥錯誤。你說呢?


作者: 總斑竹    時間: 2011-8-10 09:18
至於別人的網名,你可以覺得奇怪,可以不喜歡,但是不是你反對他們當斑竹的理由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10 15:13
回復 掏光養賄 4樓 的帖子

如果論壇里每個發言的網友都用上你這「表示一種比較強烈的語氣,效果相當於一個碩大的驚嘆號的」我X「作為結束語,你是否會覺得很開心?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10 15:33
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1-8-10 15:34 編輯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0 03:52
『時事版』的二位斑竹,網名也真夠奇怪!

一個名為「打狗棒」。「打狗棒」的另一個說法是「討飯棍」,叫 ...


一個網名而已,何必如此上綱上線?想當年洪七公的降敵之寶竟成了給俺中國人臉上」抹灰「的利器?你言重了!真搞不明白你心裡到底在懼怕什麼?呵呵!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1 04:04
總斑竹 發表於 2011-8-10 09:17
既然你專門寫給我看,那我就說說,咬文嚼字沒啥意思,你想說的絕對不是你引用的詞典里的任何一個意思,既 ...

看了總斑竹的高級指示,至少有三點體會:

1. 竹竹相憐。

本來想用「官官相護」,但又覺得勉為其難。還是「竹竹相憐」比較恰當!

見過斑竹是怎麼生長的吧?我以前常去湖廣之地,很多地方斑竹成林,大斑竹根竄小斑竹,根根相連,偌大一片竹林幾乎密不透風!竹林很難見到其它植物,容不得異己!

2. 以己度人。

有人自己心懷邪念,滿眼春色,一肚子騷勁,便以為人人皆與他一般見識。一見「操」字,便聯想到「肏」!於是「操」字變成了下流話,必須被屏蔽!

以此類推,請問「睡」、睏「、」干」、「日」、「入」、「上」、「搞」、「戳」、「插」、「交」、「騎」。。。這些字還能不能用?你們是否打算把這些常用漢字統統屏蔽掉???

3. 強加於人。

斑竹們的想法,必須強塞進我的腦子裡嗎?本人我長的是一顆人腦,不是電腦!電腦可以外接插U盤,人腦不行,很遺憾!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1 04:07
總斑竹 發表於 2011-8-10 09:18
至於別人的網名,你可以覺得奇怪,可以不喜歡,但是不是你反對他們當斑竹的理由

當然!當然!只要總斑竹喜歡就好!

本人我嘴閑,多說了兩句!

中國人喜歡討個吉利嘛!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1 04:08
打狗棒 發表於 2011-8-10 15:33
一個網名而已,何必如此上綱上線?想當年洪七公的降敵之寶竟成了給俺中國人臉上」抹灰「的利器?你言重 ...

不知所云!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1 04:17
打狗棒 發表於 2011-8-10 15:13
回復 掏光養賄 4樓 的帖子

如果論壇里每個發言的網友都用上你這「表示一種比較強烈的語氣,效果相當於一個 ...

視語境而言,有何不可?

毛主席詩詞裡面都有「不須放屁」,我覺得很恰當。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1 04:19
打狗棒 發表於 2011-8-10 15:33
一個網名而已,何必如此上綱上線?想當年洪七公的降敵之寶竟成了給俺中國人臉上」抹灰「的利器?你言重 ...

我怕給咱中國人丟臉!建國馬上62周年了,還沒丟掉「叫化子棍」!
作者: gulong102    時間: 2011-8-12 00:25
總斑竹 發表於 2011-8-10 09:18
至於別人的網名,你可以覺得奇怪,可以不喜歡,但是不是你反對他們當斑竹的理由

不知道你是誰。這兩個極左的版主把這個原先火熱的論壇變成死水一潭。
我看你跟他們臭味相投,不可救藥。
等著看你們的下場。
封ip吧,又讓你氣急敗壞了。
作者: gulong102    時間: 2011-8-12 00:26
自己本身就是一條狗,如何拿起棍子?
作者: 總斑竹    時間: 2011-8-12 05:43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1 04:04
看了總斑竹的高級指示,至少有三點體會:

1. 竹竹相憐。

文字的遊戲就是這麼好玩,不是么,你洋洋洒洒寫這麼多,不過就是想說,你用髒字的時候,我們不能認為是髒字,如果認為是髒字就是心裡不光明。但是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不要把別人都當文盲。繞人2我繞不過你,我只想說,你在網上也是有人品的,不能因為在網上,就可以肆意說髒話,罵人。如果能講道理,還是講道理吧。至於玩這種遊戲,我不擅長,也不喜歡。
作者: 總斑竹    時間: 2011-8-12 05:45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1 04:07
當然!當然!只要總斑竹喜歡就好!

本人我嘴閑,多說了兩句!

我喜不喜歡沒有用,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二我再說一遍,他們的網名不是他們是否勝任版主的評判標準
作者: 總斑竹    時間: 2011-8-12 06:10
gulong102 發表於 2011-8-12 00:25
不知道你是誰。這兩個極左的版主把這個原先火熱的論壇變成死水一潭。
我看你跟他們臭味相投,不可救藥。 ...

我對版規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人身攻擊,不要彪髒字,有錯么?如果大家覺得隨便罵,反正氣死活該的話,就能體現一個論壇的言論自由了么?

如果你對哪個版主的版務工作不滿意,可以提出來,但是上來就指責執法不公,是不是也是一種不公平呢?我之所以讓各個版主細化版規,除了約束大家發言不要彪髒話以外,難道不是對版主的約束么?越是有規可循,越不容易代入個人色彩。如果你覺得版規不公平,可以討論版規,太松或者太緊都可以討論,但是在目前的版規下,我不認我罵人,或者使用髒字是對的,所以我支持版主的裁定。如果你覺得,髒字是可以的,你可以提出來討論,但是如果就因為你說了髒字被處理,就說版主有私心,是不公平的。

至於是不是封ip啥的,看你人身攻擊到什麼程度,犯規幾次了,不是我說了算,是你自己做出來的。
作者: gulong102    時間: 2011-8-12 21:21
可能你還沒有看到過某版主和網友對罵的現象,沒有誰比誰更文明。
我原來就是反對流氓憤青污染中國文字才到這裡和他們戰鬥的。打狗版主可以來證明一下。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3 04:09
總斑竹 發表於 2011-8-12 05:43
文字的遊戲就是這麼好玩,不是么,你洋洋洒洒寫這麼多,不過就是想說,你用髒字的時候,我們不能認為是臟 ...

既然總斑竹說「操」是髒字,那至少在『倍可親』論壇,「操」就變成「」字了!

有權就是草頭王嘛!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3 04:11
總斑竹 發表於 2011-8-12 05:45
我喜不喜歡沒有用,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二我再說一遍,他們的網名不是他們是否勝任版主的評判標準

總斑竹永遠正確!總斑竹永遠有理!
作者: 大千世界    時間: 2011-8-13 07:50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3 04:11
總斑竹永遠正確!總斑竹永遠有理!

不要原形畢露了。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4 04:30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1-8-13 07:50
不要原形畢露了。

只剩一塊尿布了!
作者: 非常時期    時間: 2011-8-14 09:10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4 04:30
只剩一塊尿布了!

總比赤裸裸,脫光光強!!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15 05:09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1-8-14 09:10
總比赤裸裸,脫光光強!!

你還嫌那片尿布多餘了???

都是一個門裡的,就別那麼狠心啦!!!


作者: 小康人家    時間: 2011-8-28 04:53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5 05:09
你還嫌那片尿布多餘了???

都是一個門裡的,就別那麼狠心啦!!!

我看到一個暴露無遺的無賴,已全裸了。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28 04:59
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1-8-28 04:53
我看到一個暴露無遺的無賴,已全裸了。

連那片尿布都不要了?

那孩子還小,罵她「無賴」不合適吧。是她爹媽沒照顧好,尿布髒了,沒及時換,小孩穿著難受,自己扯了!
作者: 泰山石敢當    時間: 2011-8-29 20:37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1-8-13 07:50
不要原形畢露了。

呵呵,那顆花生米又掏出來了。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9-6 04:03
哇哦!「大木且」又穿街走巷表演體操啦?!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