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9 05:10 華盛頓人濫用權力! 屏蔽 半小時前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1-8-9 06:46 你自己應該心裡很明白。不要在這裡裝糊塗了。還忘了給你前面一個帖子的下流語言一個警告,現補上。大千 ...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0 03:41 致 總斑竹: 我在主帖《黃山遊客扮日軍搶「花姑娘」,官方稱是紅色旅遊》的一個回帖中,最後結束語用了 ...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0 03:52 『時事版』的二位斑竹,網名也真夠奇怪! 一個名為「打狗棒」。「打狗棒」的另一個說法是「討飯棍」,叫 ...
總斑竹 發表於 2011-8-10 09:17 既然你專門寫給我看,那我就說說,咬文嚼字沒啥意思,你想說的絕對不是你引用的詞典里的任何一個意思,既 ...
總斑竹 發表於 2011-8-10 09:18 至於別人的網名,你可以覺得奇怪,可以不喜歡,但是不是你反對他們當斑竹的理由
打狗棒 發表於 2011-8-10 15:33 一個網名而已,何必如此上綱上線?想當年洪七公的降敵之寶竟成了給俺中國人臉上」抹灰「的利器?你言重 ...
打狗棒 發表於 2011-8-10 15:13 回復 掏光養賄 4樓 的帖子 如果論壇里每個發言的網友都用上你這「表示一種比較強烈的語氣,效果相當於一個 ...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1 04:04 看了總斑竹的高級指示,至少有三點體會: 1. 竹竹相憐。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1 04:07 當然!當然!只要總斑竹喜歡就好! 本人我嘴閑,多說了兩句!
gulong102 發表於 2011-8-12 00:25 不知道你是誰。這兩個極左的版主把這個原先火熱的論壇變成死水一潭。 我看你跟他們臭味相投,不可救藥。 ...
總斑竹 發表於 2011-8-12 05:43 文字的遊戲就是這麼好玩,不是么,你洋洋洒洒寫這麼多,不過就是想說,你用髒字的時候,我們不能認為是臟 ...
總斑竹 發表於 2011-8-12 05:45 我喜不喜歡沒有用,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二我再說一遍,他們的網名不是他們是否勝任版主的評判標準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3 04:11 總斑竹永遠正確!總斑竹永遠有理!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1-8-13 07:50 不要原形畢露了。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4 04:30 只剩一塊尿布了!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1-8-14 09:10 總比赤裸裸,脫光光強!!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15 05:09 你還嫌那片尿布多餘了??? 都是一個門裡的,就別那麼狠心啦!!!
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1-8-28 04:53 我看到一個暴露無遺的無賴,已全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