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新京報:「億元貪官」反襯制度防腐迫在眉睫

[複製鏈接]

7492

主題

1萬

帖子

2萬

積分

貝殼光明大使

Rank: 6Rank: 6

積分
2311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1-7-21 08: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年07月20日 09:42 來源:新京報 

  許邁永、姜人傑被同日執行死刑。貪賄累積到億元,日進斗金也得有一個不算短的過程。反腐機制要反思的,正是為何做不到橫刀斬斷貪腐進程,避免貪官走向死亡之路。

  最高人民法院19日發布消息說,在對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依法核准死刑后,這兩名罪犯已於19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在「慎殺、少殺」的刑事政策背景下,這兩宗死刑個案尤為具有標本意義。要知道,就在去年刑法修正案(八)的審議過程中,立法機關還曾圍繞應否廢除貪官死刑展開過激烈的辯論。經成克傑、王懷忠、鄭筱萸以來,貪官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屈指可數。最近的一個死刑樣本是文強———他雖可歸入「貪官」陣列,但更多時候還是因為其「涉黑」而為公眾所熟知。

  及至姜人傑、許邁永案,貪腐金額走進了「億元時代」。據最高法院官方披露,姜人傑利用擔任蘇州市副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五個單位在土地使用權的取得、置換等事項上牟取利益,收受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1.08億餘元。許邁永則再次刷新紀錄,法院認定這位人稱「許三多」的前杭州市副市長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多次索取、收受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近兩億餘元。


  在刑法正式施行32年後,在今天這樣一個「億元貪官時代」,還有多少人記得現行法的規定仍是:個人貪污數額在10萬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官員何以「腐敗至死」,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說,上述兩案均發生在經濟發達地區,兩罪犯同樣都曾經擔任主管城建工作的政府領導,兩人的主要犯罪行為也均與土地審批和建設領域相關,都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審批等行政權力違規操作,為自己攫取巨額私利,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在城市開發建設領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以崗位分析腐敗成因,有一定的現實合理性———土地、城建成了腐敗高危部門,與中國近十餘年的城市化進程加速,房地產市場的畸形發展緊密有關。

  但腐敗又不僅僅發生在土地、城建部門,交通、司法等領域裡的「前腐後繼」也不是什麼傳說,而是鮮活的現實。決定腐敗金額高低的,除了部門權力涉及利益的大小,更在腐敗官員的自我放縱和貪心程度。當然,更重要的還在於,貪腐行為能免於被查處的安全度。如果許邁永、姜人傑在貪賄十萬層級時,就東窗事發,自然也就不會有現在的億元貪官。貪賄累積到億元,日進斗金也得有一個不算短的過程。反腐機制要反思的,正是為何做不到橫刀斬斷貪腐進程,避免貪官走向死亡之路。

  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多年來被認為是遏制貪腐的有效利器。將官員的財產狀況公開於民眾面前,才能藉助於社會層面的無縫監督,讓貪腐官員早日現形。財產公開同時也是一種輿論壓力,它將大大提升腐敗的風險,進而阻止官員一步步邁入深淵。放縱官員走向貪腐絕路,和挽救官員於犯罪未發之前,作何選擇不是顯而易見嗎?

  □王琳(學者)

一直被朋友稱為小博士。其實就是書讀得多一些而已。

4364

主題

9732

帖子

1萬

積分

七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7462
沙發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1-7-21 09:13 | 只看該作者
急急呼籲官員申報個人財產。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8 11:43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