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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倍千倍地憐憫那些逼迫你的人--守望事件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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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1-5-3 03: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零雨其蒙 於 2011-5-3 04:21 編輯


      最近看到一位弟兄轉載的一篇關於北京守望教會被地方政府人員逼迫的文章。文章出自一位學者之手。主內的弟兄們似乎很有同感,紛紛轉摘。我看到這篇文章后,也通過讀經禱告思考這個問題。神感動我有以下的認識,現在發表出來與大家分享。

    這間教會被逼迫的事,我以前也在網上看過幾次,聯想到全國各地都有教會和基督徒被逼迫的事實,各地教會和基督徒的做法也不一樣。有的教會和基督徒選擇了依法維權,有的選擇了消極對抗,...,有的則順其自然,順服當地執政與掌權的,為逼迫他們的這些人禱告。這類逼迫的事件在基督徒裡面也很讓人迷惑。

    我也很同情那些被逼迫的教會和基督徒,但是也為他們的一些不正確的選擇,深深惋惜。

    因為主說,「要為逼迫你的而禱告,打你一邊臉,你讓他打另一邊,…」。「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這樣的教導無疑是正確的。因為,我們如果認識到那些逼迫基督徒的人,其實比基督徒可憐百倍、千倍,我們就該為他們切切的禱告,而不是自愛自憐。

    一個真信主的基督徒,是生命有盼望的人,有永生等著他,有平安、喜樂伴隨著他,是有依靠、有交託的人。而那些沒有信基督的人,他們正在走向死亡,既沒有平安,也沒有喜樂,更沒有依靠和交託。因此,他們是沒有任何盼望的人,他們是比基督徒要可憐百倍、千倍的人,我們如果被神感動,一定會更憐憫這些人,特別是那些還在天天作惡加速走向死亡的人,我們不該更憐憫他們嗎?

    信基督不是一種宗教信仰,而是一種生命形態或者說生活方式。政治、法律範疇的宗教信仰自由,對基督徒來說並不是一種信仰的訴求,而只是一種世俗的權力。宗教信仰自由和自由、民主、人權一樣都是假神,不是真神,不是我們必須追求和崇拜的。真神只有三位一體的神。
    在一個主流信仰非基督的國家裡,遭遇逼迫也是再尋常不過的事。「馬太福音15:20    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提摩太後書3:12    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所以當遭遇逼迫之後,任何訴諸法律維權、維護什麼宗教信仰自由的做法,都顯得十分可笑。任何指望幾個公共知識分子主持公道的想法都十分幼稚。任何通過消極對抗來試圖得到什麼的做法都同樣不可取。

    你怎麼能指望一群也是罪人的法官為其他幾個罪人對你的傷害主持公道?

    你怎麼能指望同樣是罪人的幾個公共知識分子來主持正義?

    你怎麼可以通過消極對抗的方式,得到那些沒有平安、沒有喜樂,沒有盼望的、逼迫你的罪人的悔改和轉變?簡直是對牛彈琴。

    我看到,在任何逼迫事件發生后,對基督徒的信仰和生命都是極大的挑戰,魔鬼很希望你陷入以罪惡對付罪惡的圈套。當你維權、討公道、消極對抗、集體在公園、廣場聚會以抗議那逼迫時,你正好就中了魔鬼的圈套,因為你已經遠離了神,而與魔鬼親近。因為怨恨、對抗和不饒恕都是出自魔鬼,絕不是出自神。因為,政治、法律上宗教信仰自由的追求,絕對不是出自神,就像「自由、民主、人權」的追求不是出自神一樣。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當逼迫發生時、發生后,要切切禱告,防止陷入魔鬼的迷惑,以神憐憫的心,憐憫那些逼迫你的人,為他們的得救禱告:

    別人拆毀我們的教堂,不讓我們在教堂聚會,你就在家庭里聚會;

    別人不讓我們在這個家庭里聚會,我們就到另一個家庭里聚會。不讓我們在家庭里聚會,我們就自己讀經、禱告靈休與神交通。
    別人不讓我們在這個地方傳福音,我們就去另一個地方。
    因為耶穌本身就是神的殿宇,基督徒是神的器皿和管道。基督徒走到哪裡,神的救恩就要臨到那裡。「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用怕他們」。他們無法改變神與我們的關係。

    對逼迫你的人,以神的愛去愛他,以神的憐憫去憐憫他:他們打你的左臉,連右臉也轉過來讓他打,以憐憫的眼光看他,以神愛的話語與其交談,以順服的態度對待他手中的權力。他們有病,給他們送葯,為他的疾病得醫治禱告,他們有困難,伸出援助的手。他們將你投入監獄,你在監獄里讚美神,行出神的愛,傳福音給你的獄友和看管你的警察,為那些投你入獄的警察和法官禱告。總之,將神教導我們的美善行在那些罪人的面前。因為,他們比我們可憐一百倍、一千倍都不止。與他們的沒有盼望相比,他們對我們的逼迫何足掛齒呢?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肌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羅馬書8:35)

    是的,只要我們有堅定愛主、信主的心,就沒有什麼能將我們和基督分離。任何的逼迫,都是魔鬼的伎倆,試圖使我們與基督分離,或者通過讓我們停止和弟兄姐妹一同聚會和崇拜,或者通過肉體的折磨,讓我們去顧惜肉體,或者挑起我們對逼迫我們的人的怨恨、惱恨甚至仇恨,等等。但是我們只要堅定地堅持信主,我們就能夠戰勝一切的逼迫,並且得勝有餘,在罪人的逼迫中彰顯神愛世人的榮耀。
   
    而守望教會中的一些肢體選擇了什麼?北京的一些其他教會的主內肢體(諸如北京教牧聯禱會)選擇了什麼?不值得主內的弟兄姐妹們思考嗎?不是有「瞎子領瞎子,二人要一同掉在坑裡」的懸疑嗎?
    神讓我們「愛人如己」,不是以世人污穢的愛去愛自己和愛別人(包括主內的肢體),而是以神聖潔、公義、憐憫的愛去愛別人,如同神以神以聖潔、公義、憐憫的愛愛我們自己一樣。

    讓我們一同奉耶穌基督的名,為他們迴轉向神禱告,為他們不被魔鬼通過逼迫向他們發出的引誘所迷惑禱告。

阿門。

相關經文:

馬太福音

5: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5: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5: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5: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5: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5: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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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5-3 04:38 | 只看該作者
這個有點耶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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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4:49 | 只看該作者
廣場聚會,不是抗議政府逼迫,他們聚會是敬主,唱聖歌,講道。  

使徒行傳中,基督徒受逼迫,散向四方,但他們並沒有因為受逼迫就停止聚會,因為聖經中寫得很清楚,不可停止聚會。在家裡的讀經,靈修,不是聚會。教會是神的家,必須有牧師講道,基督徒必須同領聖餐,也必須給歸入主的人施洗,這些都是主吩咐的,怎麼可以因為政府不給予自由敬拜,就停止了呢?這才中了撒旦的詭計。

法律是神的普遍恩典,神將權柄給予掌權者,是要他們揚善罰惡。你說維權,爭取信仰自由是可笑的,那麼摩西向法老爭取敬拜神的自由也是可笑的嗎?神在普遍恩典中對法律與政府給予的權柄是可笑的嗎?

守望教會當然有為政府禱告,你從哪裡認定他們仇恨政府了?你又從哪裡得知他們沒有給警察傳福音,沒有懷著憐憫的心愛那些逼迫他們的人?你這樣沒有調查,就對那些有著愛心,在逼迫中仍堅持信仰的弟兄姊妹論斷合適嗎?我們與他們一樣,都為政府禱告,我不知道你是怎樣禱告的?是求神讓掌權都的心繼續剛硬呢?還是求神奪回掌權者的心?

守望教會眾弟兄姊妹的心已在主那裡,你要他們心意迴轉到哪裡?我不會對你說的阿門,因為需要迴轉的不是守望教會的弟兄姊妹,而是政府中那些硬著心腸,尚不認識神的人。守望教會停止聚會才虧缺了神的榮耀,才中了撒旦的詭計,你還是退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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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1-5-3 05: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零雨其蒙 於 2011-5-3 05:30 編輯

回復 同往錫安 3樓 的帖子

      「廣場聚會」是不是違法,是我們教會說了算的嗎?難道不是政府說了算嗎?
    我們可以以愛神、拜神的名義違反政府的法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嗎?

    什麼叫「被逼在戶外聚會」?政府逼迫你在戶外聚會了嗎?不讓你在你買的教堂聚會,就是逼你在戶外聚會嗎?不讓你在家庭聚會,就是逼迫你在戶外聚會嗎?

    我們在北京每周末都在戶內聚會,政府都沒有阻止?為什麼就阻止守望教會?難道守望教會沒有問題嗎?
    信主的人就有權柄可以胡作非為、對抗政府的權柄嗎?信主的人就可以作惡而無罪,不受神的審判和懲戒嗎?

    共產黨建國初期的法律要對人民實行民主,對階級敵人實行專政,是為了「除惡揚善」?原教旨主義的穆斯林國家,法律明文規定,不讓人信基督,信基督的就殺掉,是為了「除惡揚善」?

    耶穌被釘死十字架,祂復活以後向羅馬政府維權了嗎?向以色列公會維權了嗎?

    保羅和彼得在監獄里能和弟兄、姐妹聚會嗎?能領聖餐嗎?能聽講道嗎?創作迦南詩歌的呂小敏在監獄里,能聚會嗎?能領聖餐嗎?能聽牧師講道嗎?神離棄他們了嗎?

    一些小信的基督徒,以為信了幾天基督,就可以胡作非為,那就大錯特錯了。
   耶穌說: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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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5-3 05:3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11-5-3 05:31 編輯
hellman 發表於 2011-5-3 04:38
這個有點耶穌的味道。

其他都像法LG。


連你都聞道了耶穌的味道?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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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5-3 05:3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零雨其蒙 4樓 的帖子

  
「廣場聚會」是不是違法,是我們教會說了算的嗎?難道不是政府說了算嗎?
     我們可以以愛神、拜神的名義違反政府的法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嗎?


問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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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5:4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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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還真有癲倒是非,不分黑白的人存在。請問

1。他們去街上聚會為了什麼?
2。摩西要求法老給以色列民敬拜神的自由,是打著神的名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嗎?

先回答這兩個,然後,再跟你討論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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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5-3 05:4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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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中,基督徒受逼迫,散向四方,但他們並沒有因為受逼迫就停止聚會,因為聖經中寫得很清楚,不可停止聚會。在家裡的讀經,靈修,不是聚會。

守望教會不可以分散成若干個小教會嗎?受到逼迫的時候,在家裡敬拜神也是敬拜。家庭教會的原型不就是在家裡敬拜嗎?政府逼迫,有政府違憲的錯誤,基督徒非法戶外聚會,也是違反法律制度的。這是兩回事,要分清責任。就像兩個小朋友罵街,後來著大人評理,互相指責對方罵人,其實雙方都罵過人。因為有人違法在先,我們就可以以違法的行為還擊嗎?這個問題我思考良久。謝謝零雨其蒙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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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5:5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11-5-3 05:51 編輯

這樣誹謗守望教會的弟兄姐妹胡作非為,違抗政府,還加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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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5:5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11-5-3 06:00 編輯

回復 研究 8樓 的帖子

原型是在家裡敬拜,但教會是要發展的,家裡太小,就必須去教會,否則保羅,彼得等早期教會的使徒們就不會在耶路撒冷,安提阿,哥林多等地置堂了。守望教會一直非常冷靜,以法律為依據來與政府打交道。政府要登記,他們登記了,政府不給他們買好的聚會所,他們就按政府的要求租場所,他們所做的已經是他們能所及的。中國的教會不能局限於家聚會的範圍,因為教會的發展,因為需要牧者的牧養。這次實在是不能再退了,才到街上的。他們聚會的地方也不是廣場。

我想,作為基督徒在這個時候,不是因他們持守信仰所作出的美好見證而被鼓勵,反而說他們種種不是,這是不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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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5-3 05:5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11-5-3 06:12 編輯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5:50
這樣誹謗守望教會的弟兄姐妹胡作非為,違抗政府,還加精華?


人家明白基督教精華。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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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5:5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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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居然支持他,到底是怎麼回事,各自心中有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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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6:0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11-5-3 06:04 編輯

在家裡聚會,是為主聚會,不在家裡聚會的,也是為主不在家裡聚會。求主不僅給我們愛世人的心,更要愛我們自己的弟兄姊妹的心。

一位弟兄的來信,與這裡的弟兄姊妹分享:

各家庭教會之間不要互相攻擊,中了惡者的詭計。
上街是為主上的,不上街是為主不上的,
都要各自按自己在主面前的信心守著,不要彼此論斷。
魔鬼最喜歡的就是看見我們在這些事情上互相攻擊。
統戰部的「拉一批打一批」策略深得此中精髓,我們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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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5-3 06:05 | 只看該作者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5:50
這樣誹謗守望教會的弟兄姐妹胡作非為,違抗政府,還加精華?

這不是誹謗,是一種思考。只不過話語嚴厲一些而已。兩年來,我一直有與零雨其蒙弟兄的觀點。一方面呼籲政府能讓基督徒有敬拜的自由,一方面鼓勵基督徒首先要做守法的好公民。神的歸神,愷撒的歸愷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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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6:0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11-5-3 06:0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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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是胡作非為嗎?

神的歸神的,這正是守望教會在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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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6:09 | 只看該作者
什麼是好公民?政府不讓聚會了,就不聚會了,這就是好公民?要看清楚,現在的問題,不是聚會大小的問題,守望教會買的堂可能還沒有三自的教堂大。現在的問題,是誰是教會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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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5-3 06:1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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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再退了?變成小規模的教會,分散到北京各處聚會,讓更多的人認識神未必不是神的心意。想想當年的基督徒,如果不是逼迫,福音也不會那麼快傳到歐亞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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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5-3 06:18 | 只看該作者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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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是胡作非為嗎?

那是神親自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中國的基督徒也要離開中國?有些事情不能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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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6:1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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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樓上的。問題的關鍵不是聚會方式,而是誰是教會的頭。政府允許有教堂,但條件是受黨的領導,這還是教會嗎?

守望教會一開始就是小型聚會開始的,保羅他們開始是家ting聚會的方式,後面不也置堂了?家ting教會只是暫時的方式,隨著教會的發展,置堂是必然的趨勢,守望現在有近千人,他們需要大一些的聚會場所,所以首當其衝。請別對他們做不公正的論斷,這不只是傷害主內的肢體,你要知道你現在所說的,在w主面前你也要交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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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5-3 06:24 | 只看該作者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11-5-3 06:09
什麼是好公民?政府不讓聚會了,就不聚會了,這就是好公民?要看清楚,現在的問題,不是聚會大小的問題,守 ...

中國集會遊行要依據法律申請。教會可以申請戶外敬拜。如過沒有批准,戶外敬拜就違反了當地的法規。政府不給守望教會登記違法在先,守望教會不經政府批准室外聚會(敬拜),違反治安條例。其實,以惡制惡未必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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