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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天大謊:聯合國「破例」為周恩來降半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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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5 03:16:47
顏昌海 鳳凰播報

在中國,總會流傳著大量的精彩故事。其中,「聯合國破例為周恩來降半旗」就是我這代人最熟悉、最感動的一則故事。當時中國大陸的人民對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堅信不疑。

該故事說:「1976年1月8日,周恩來逝世時,設在美國紐約的聯合國總部門前的聯合國旗降了半旗。自1945年聯合國成立以來,世界上有許多國家的元首先後去世,聯合國還沒有為誰下過半旗。一些國家感到不平了,他們的外交官聚集在聯合國大門前的廣場上,言辭激憤地向聯合國總部發出質問:人們的國家元首去世,聯合國的大旗升得那麼高,中國的總理去世,為什麼要為他下半旗呢?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瓦爾德海姆站出來,在聯合國大廈門前的台階上發表了一次極短的演講,總共不過一分鐘。他說:『為了悼念周恩來,聯合國下半旗,這是我決定的,原因有二:一是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她的金銀財寶多得不計其數,她使用的人民幣多得人們數不過來。可是她的周總理沒有一分錢存款!二是中國有10億人口佔世界人口的1/4,可是她的周總理沒有一個孩子。你們任何國家的元首,如果能做到其中一條,在他逝世之日,總部將照樣為他降半旗。』說完,他轉身就走,廣場上外交官各個啞口無言,隨後響起雷鳴般的掌聲。」

這故事首先告訴讀者,聯合國為悼念周恩來總理而下半旗是沒有先例的。有一個「破例下半旗」的前提,才可能有後面那精彩的演講。說故事的人大概想以此證明周恩來享有很高的國際的榮譽。悼念的規格高說明人格高。破格悼念更顯得人格非凡。

可惜這是不真實的。聯合國為悼念周恩來總理而下半旗並不是破例之舉。聯合國於1947年制定了一部旗典。其中有關致哀的規定是:凡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腦去世,必須在紐約總部和日內瓦的辦事處降半旗致哀一天。因此1976年1月為周恩來降半旗只是例行公事。如果不降半旗才真是「破例」。

沒有破例這個前提,後面的故事就顯得荒謬了。沒有聽說有哪個國家駐聯合國的使節會為了例行公事而「言辭激憤」。真有這樣的不懂聯合國的基本規章的外交官的話,他應當感到「羞愧」而不是「激憤」。當然,秘書長也就不需要做特別的說明。杜撰出來的那段秘書長的「極短的演講」以及它產生的戲劇般效果,本身也很有問題:硬要把中國特色的感情推銷給洋人,樹立一個「老支書」式的聯合國秘書長。

沒有哪一份文件,告訴人們說周恩來逝世時的銀行存款餘額具體是多少,因為中國沒有公布國家領導人個人財產的制度。但人們也絕不會相信周恩來沒有一分錢存款。1997年在中國銀行內部審計中,一筆30年前的存款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這筆錢是1967年7月8日存入中國銀行的,總額為1.2萬英鎊,是以周恩來的名義存的。周恩來當年月工資也不過400元,根據當年的匯率,l.2萬英鎊摺合成人民幣是82308元。這在當時的中國無疑是一筆巨款。當然,這筆款項有人做了說明,證明不是貪污。但至少,也證明周恩來名下沒有一分錢的存款,本身就是謊言。而聯合國也從不要求成員國報告其國家領導人的收入情況,秘書長無從知道周恩來個人的財務狀況,所以,更不會信口說「她的周總理沒有一分錢存款他存款」。

但 「沒有存款沒有子女」,的確是那時中國人民愛戴、悼念周恩來的一個理由。它符合當時中國的國情。當時中國處在熱烈的革命狀態;革命革到一貧如洗、革到家庭遭受損失的人,被認為是堅定的,這是沒有疑問的。但是它在中國以外的、人性不曾滅絕的地方,就未必同樣令人讚賞。特別是沒有子女,更多地被認為是一種人生的缺憾,甚至是一種失敗。即便不算什麼過錯的話,絕沒有任何「美德」的含義。外國人不願意去議論這一點,特別是在悼念的場合下更不會議論。而該故事卻讓瓦爾德海姆大張旗鼓地推崇這種狀況,似乎還鼓勵別的國家領導學習:「你們任何國家的元首,如果能做到其中一條,……」云云。試問這個「秘書長」:做到「身後無子女」是什麼好事嗎?讓那些已經有了子女的各國領導人怎樣去 「做到」這一條以便贏得尊敬?!講出這種話,哪裡會是什麼聯合國的「秘書長」。

這種故事如果在「廣大工農兵群眾」里流傳,倒不奇怪;因為對國外的情況不了解,難免把自己的思維習慣套在外國人頭上。奇怪的是一位名叫吳妙發前駐聯合國的官員這樣講。而他「回憶」起這故事的過程也很奇特。他在1990年代曾單獨或者與人合作出過多部關於喬冠華和聯合國的書。在至少兩本書中他記載了在聯合國悼念周恩來的情況,均無一字提到上述故事,只提到了「中國代表團駐地」降半旗、布置靈堂、以及各國外交官的前來悼念等事情。沒有一絲聯合國總部降旗以及廣場上響起「雷鳴般掌聲」這些轟動情節。而到2002年1月,他卻突然回憶出了這個故事。文章登在1月8日的人民網上。他聲稱「這是聯合國建立50多年以來罕見的事情」。還有鼻子有眼地說: 「當年我站在聯合國廣場聆聽了秘書長瓦爾德海姆對此作出的既感人又意味深長的講話。」這實在是令人稱奇:在聯合國工作多年的吳先生怎麼會不曉得「聯合國旗典與規則」?1976年時中國所有報刊,包括毛澤東等中國領導人,都講中國有8億人口;吳先生怎麼會「聆聽」到秘書長講出「中國有10億人口」這樣超前的統計數字?又何以他要把這「罕見的事情」壓了那麼多年才肯說出來?!

看了同為駐聯合國外交官的宗道一批評吳妙發的一篇文章后,才對這位吳外交官的輕率妄言習慣有所認識。宗道一指出吳妙發所著的三部關於喬冠華與聯合國的書里存在著多處編造現象,還大段抄襲熊向暉等人的書作,添油加醋地編造領袖言論,竟能把林彪宣讀520聲明的情形描寫成「毛主席那洪亮的聲音,堅定的語調感染了在場的每一個人。」等等。

原來是這樣一個不負責任的作者,其故事的可信度可想而知了。杜撰情節,用假故事去「緬懷偉人」。這樣的做法不能為周恩來增光,反給他添尷尬。

順便說,為了證明誰誰偉大,就編造洋人怎樣敬仰他的故事。這種事在中國並不少見。在一個聲稱很討厭「挾洋自重」的國度里,這做法多少有點諷刺的意味。

當然,這樣的謊言,在歷史真實面前,就會立即不攻自破。但有些謊言,卻被很巧妙地隱藏在歷史真相的背後,人們很難識別。比如「毛澤東時代很清廉」就是一個彌天大謊。在單憑自己的感覺而不理性思考問題的時候,這種謊言就能欺騙太多的人。

其實,在毛澤東時代,貪污腐敗更嚴重。對貪污和腐敗的通用定義,根據《刑法》,貪污的定義是: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國際上的通用定義是: 政治人物以不正當的手法將公共資金或公共財產以法律未有規定的形式據為己有、利用、或牟利,從而引至其他人的利益受損。對腐敗的定義,無論國內國際上的定義都差不多: 是運用公共權力謀取私人利益。

貪污腐敗,其實國內國際都有,犯罪的主體是能夠掌握公權的人,中國的老百姓之間經常罵來罵去對方是賣國賊,其實根本就是無知。因為一個不掌握公權的人就不可能賣國,自己不掌握的東西,怎麼能賣?!只有掌握國家權力的人,才有資格賣國。那麼貪污,也就是是利用公權來謀取自己利益的一種犯罪。人們過去從感覺上來講,只是政府官員拿了公家的錢才叫貪污,用公款去喝酒吃飯才叫腐敗,用來感覺和判斷的其中一種貪腐方式,確實也符合貪腐的定義,但要用這種感覺來判斷毛澤東時代沒有貪腐,就存在問題。

無論中國還是國外,最有能力貪腐的肯定是政治人物,因為他們能夠掌控的公權最大,人們需要從他們如何取得公權開始說起。所謂公共權力,是指在公共管理的過程中,由政府官員及其相關部門掌握并行使的,用以處理公共事務、維護公共秩序、增進公共利益的權力。西方民主國家的公共權力是怎麼確定的呢?是由老百姓選票選出來的議員,通過參眾兩院商議而定,這就是代議民主的基本特點。議會和政府之間不但相對獨立,甚至很多地方是對立的,一個想要多一點權,一個卻代表民眾把權力鎖在籠子里。

而中國的公共權力,完全是由掌握權力的人單方面定的,人們僅拿稅收這個部分來說,過去人們總說國民黨統治時期苛捐雜稅多如牛毛(現在巧立名目的稅收也不少),但是1949年以後就沒有稅的概念了。是把老百姓幾乎所有的一切都收歸政府,然後由政府來統一分配,這就是將本來狹隘範圍的公權成倍地擴大。最可怕的要算是人權也算是公權的一部分,毛澤東時代的生命權、財產權、居住權、都成為政府公權的一部分。首先從公權的獲取來看,本來就是一種權力的濫用,把不該屬於公權的都收繳上來,致使那個時代可以被利用的公權就比現在大得多。現在社會財富增加了,可能在絕對數值上比較大,但從公權所佔的比例來講,當年要比現在大得多,幾乎囊括了各個方面, 儘管現在中國相對於其他民主國家來講,比例也要大得多。所掌握公權的範圍擴大,給濫用公權創造了條件,而使用公權的過程又沒有監督和制衡,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敗。

因此,人們可以對照,看看當代與毛澤東時代,到底哪個時代更加濫用公權,哪個時代更會用公權謀取自己的利益。這裡的利益定義,應該是除了物質的東西以外,還有更廣泛的內容,其中執政利益是比物質利益涵蓋更加廣闊的概念。一個沒有制衡的政府,執政利益是沒有限制地掌握公眾的一切,完全要憑執政者自覺。這個利益就太有誘惑力了,就像是你看守倉庫,完全憑良心別往家裡拿東西,如果想拿,隨便找個理由就拿了。

毛澤東時代幾乎所有的公共權力都用來維護執政利益,國內的宣傳機器全都是宣揚自己執政的合法性,分配模式是誰跟我走就可以多得到一些,教育方面更是從小開始洗腦,包括自己餓肚子支援亞非拉,都是為了在聯合國取得合法地位。從公權力占社會財富的比重來看就知道,那個年代掌了權就等於掌控了一切,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都收歸公權。這為現在的繼承者不斷地搜刮民脂民膏甚至不斷維穩而打算千秋萬代,提供了物質與意識根基。所以相比之下,當年給毛澤東特製捲煙、到處建行宮,還有包括高幹特供,都屬於雞毛蒜皮了。

除了執政利益以外,當然還有物質利益。其實,有了執政利益便有了物質利益,因為社會的大部分物權都收歸於公權。那個年代的地主資本家奮鬥了幾代人的個人財產一夜之間充公,被稱為是國有資產,然而誰來控制這部分資產,只有毛澤東及其黨派。所有利益都成了黨產利益。國家破壞了用貨幣來衡量價值的方式,因此在那個年代的腐敗帶有極強的隱蔽性,人們往往覺得不粘錢就等於不腐敗;其實,很多的利益並不是用貨幣來測量的,而是用實際享受的利益來衡量。就拿特供為例,能買到特供商品的人享受了一種特權,這種特權掩蓋了貨幣衡量的真實性,用很少的錢或是根本就不要錢便可以享受到普通人上百倍價格所換來的東西。不僅局限在物質利益上,包括法律層面,毛澤東時代也給特權階層的人創造了逃避法律制裁的機會,抓出來槍斃的僅僅是為了做一些樣子罷了,因為百姓根本就無權監督特權階層的行為。因此,從現在的情況來看,特權才是當今最大的腐敗。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美國經濟學家F·A· 哈耶克給腐敗下的定義:「腐敗乃是那種強迫人們的意志服從於其他人的意志的權力,亦即利用人們對抗人們自己的意志以實現其他人的目的的權力。」從字面上的確很難理解這個定義,其實說白了就是,把所有的人都洗了腦,讓這些人的意志都跟著你走了,那麼這些人的生命、財產則會完全地掌控在你的手中,這才是腐敗的最高境界。超越物質的層面來談腐敗才明白,為什麼毛澤東時代那麼多人的利益受到侵犯,還那麼興高采烈地活著,心甘情願地讓人宰割。而現在,應該是清醒的時候了。

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成了真理,據說是希特勒的名言。這句話本身也是真理呢,至少在信息封閉的社會裡是真理。不過,在信息和言論開放的社會裡,謊言就很難被重複成真理。言論開放的社會不畏懼謊言,也不畏懼事實。只有在信息封閉、言論禁錮的社會裡,才會造成既恐懼事實,又恐懼流言的古怪現象。

中國今天,既不是言論開放的社會,也不是言論封閉的社會嗎。中國是正由封閉走向開放的社會。大量的謊言在完全封閉時期,被認為是真理的謊言,正在被開放地言論證偽,這是中國的現狀。於是,人們就能發現一些尖銳的對立,一些人認為是謊言的東西,卻被另一些人奉為真理。這隻有靠自己獲取信息、開動腦筋來判斷了。不過,有個簡單的建議能幫助人們快速地粗略鑒別真偽:你什麼時候獲取的信息,什麼時候形成的判斷。如果是在完全封閉時期獲取的信息,並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判斷,則基本上可以判定是錯的;這並非懷疑你的邏輯判斷能力,而是因為你那時獲取的信息一定是假的,或者是不完整的。在虛假信息或不完整的信息基礎上推理,即使是非常正確嚴密地邏輯推理,也只能得出假結論、錯結論。

所以,當代社會,人民的知情權,甚至比言論自由還有重要。
如果你是一個普通公民,請你不要拒絕民主,因為民主讓你活得有尊嚴和自由;如果你是一個富人,請你不要討厭民主,因為民主讓你的財富有更好的未來;如果你是一個既得利益者,請你不要敵視民主,因為民主讓你避免被報復清算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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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元首 發表於 2011-2-28 17:3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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