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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的法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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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eJyy 發表於 2010-3-20 17: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考試的法律定義】考試是指行為人以強迫他人讀書為目的,以書面形式摧殘他人身心的行為。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法定刑的應加重:1、考試致人掛科、重修或以掛科、重修相威脅的;2、考試難度過高致人身心受損的;3、考前不划重點、不划範圍、不給方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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