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兒童大腦疾病講座(之二):發展遲緩
[列印本頁]
作者:
kylelong
時間:
2009-5-21 09:23
所謂發展遲緩,是指出生后之嬰幼兒在運動,感覺,認知,心理,語言,情緒,社會適應等有發展障礙,在一定時間內未達正常發展之孩童的
90
%者稱之。在復健科門診之嬰幼兒。有些只是單純在某一方面發展遲緩,有些則可能因單一發展之遲緩導致多重功能發展之遲緩。例如粗動作發展遲緩之嬰幼兒,可能因在早期無法像正常孩童般探索學習周遭環境,亦無法發展手之細動作及口唇協調動作。因此,早期發現及治療,可減輕發展遲緩的嚴重度,且有助於減少其擴散的相互效應。
發展遲緩可能導因於胎兒期,生產或產後期中任何急性或慢性,直接或間接的病因在未成熟之神經系統(尤其在腦部)產生病灶所致,或是環境因素剝奪其正常之學習發展所造成。有些功能異常或發展遲緩在早期是隱而未見,但隨著年齡增長與生態環境複雜會逐漸顯現,例如五至六個月大的嬰兒還不會抬頭(正常嬰兒
2
-
4
個月大可做此動作)。當愈大時,可能會發展成四肢嚴重痙攣,以致其運動、知覺、認知、心理、語言、情緒及社會適應都產生嚴重問題。
一般兒童發展遲緩之發生率約為
6
-
8
%,若孩童發展落後其年齡
20
%以上,就必須進一步接受專業評估。在嬰幼兒期腦部之可塑性佳,治療效果亦會較好。再者早期之治療介入,可以避免因為某一發展遲緩造成剝奪正常發展學習的情形。
專家提幾項意見作為父母早期注意幼兒發展的特徵:
18
個月幼兒是否學會走路或嘗試扶著支撐物學走步;
12
到
15
個月是否能要求他
/
她的基本需求,如果不能用語言表達,是否會拉你到所需物旁用手指示出所需物;
15
個月幼兒應該能說至少幾個簡單的字;
2
歲時,幼兒應該能將至少兩個字組合在一起表答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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