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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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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Mouth3 發表於 2010-3-3 02: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建立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把財產放進信託,明確受益人的權利,為受益人安排好管理者。它有
設立人setlor--設立帳戶,章程,委託信託人
信託人(trustee)--管理者
受益人-- 信託的受益對象。
它的主要好處是避免了死後遺產的法庭認證。法庭認證是確認死者財產的價值,扣除債務和遺產稅,並移交給受益人,費用很高(5%,各州不同)。信託則不必認證,因為已經有了法律程序(但遺產稅等稅務仍然要依法辦理)。相對於信託,遺囑更簡單,但仍免不了法庭認證的費用。

生前信託是設立人在生前建立信託,為他自己生前的利益,和死後轉移給受益人提供便利。通常是將房子等財產轉入信託,並讓設立人自己成為信託人,來管理。可以隨時改變章程和受益者(但要律師費),但死後,就自動成為無需認證手續的遺囑。

如果年老生病,無力管理,可交由後備信託人,醫療和律師代理人來管理。當然,他們要從信託中收取手續費。

在加州,法庭認證的費用很高,花2000多設立一個生前信託(含律師費)是值得的,尤其當你有不止一處房產,或高價值房產。如果再加上額外條款,還可以對財產增值稅的稅務,起減稅作用。生前信託也有很多不同選擇。

建立信託的法律複雜,要律師辦理。而不必信託的情況:
沒有房產的話,銀行帳戶雖然也要認證,但所需和手續要簡單很多,所以不必信託。生命保險是無需認證的,直接給受益人,也無遺產稅,所以是很多人的選擇,即使保費較高。家庭LLC也是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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