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英文 NEW INTRNATIONAL VERSION 本聖經:
GENNESIS 15:6 原文摘錄:
Abram believed the LORD, and ...
xu3331 發表於 6-11-2010 23:11
討論:「因信稱義」
因信稱義是基督教獨有的教義之一,很多品行高尚的朋友因為誤解這個教義而對基督教不消一顧,不願與這些滿口信心滿身陋習的人同伍。
俺開這條線,願和諸位朋友和主內弟兄姐妹推心置腹、新平氣和的探討這個教義,希望能排除一些誤解,還原聖經本來的教導。
拍磚的,灌水的,挖坑的,下套的,叫真的,起鬨的,說事的,逗樂的,一律歡迎 。
凡是帶有惡意的帖子:包括罵人的,詛咒的,褻瀆的等有傷和氣的帖子,都在不受歡迎之列。
備磚。
朽木 發表於 2010-11-6 00:03
嗯,罵人都是不義,更何況殺人的呢。
聖經說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包括所有的真假基督徒,都不「是」義人,聖經說是因信「稱」(算為)義。
有一件事我們不要忽略:「因信稱義」不是基督教的全部,只是根基,是開始,後面還有漫長的路要走呢。俺在後面不可避免的要談「信心和行為」的關係,請把火憋住,到關鍵時侯再發出來。
朽木 發表於 2010-11-8 17:51
不能,因為人不但繼承「原罪」,也繼承了「敗壞」,即人本身沒有能力靠自己的努力「修成正果」,唯一的希望是接受外來的援助:Infusion of Grace.
用醫學知識可能更容易懂一點:一個感染病毒的人,如果免疫系統也喪失了抵禦能力,他靠自身的抵抗能力,加上玩命的鍛煉,配合各種補品,能不能把病毒消滅?請美丫頭指示。
唯一能得醫治的方法,就是藉助外在藥物的輸入。
朽木 發表於 2010-11-8 18:22
恩典之約中的人
神按照他自己主權的恩典,從萬民中揀選一批人,主動施恩給他們,要把他們從死亡和罪惡中拯救出來。這種恩典,神學上稱為「特殊恩典」,或約中的恩典。
因著特殊恩典,人可以從死亡和罪惡的捆綁中解脫出來,繼續行使「自由」,因此,神對在特殊恩典中的人再次通過立約的方式帶領他們。
恩典之約同樣遵循三段論:約中的恩惠,約中的責任,約中的賞罰。
約中的恩惠,仍然是神無條件的應許。
約中的責任,仍然是人獲得約中恩惠必須要盡到的責任。
約中的賞罰,仍然是人對約中責任採取的態度所帶來的後果。
不同的是,約中的應許和賞賜需要經過漫長的時間才能兌現。因此,人們需要用「信心」來承受眼前不能看見的「約中應許」。
知道「信心」是怎麼回事了吧?
朽木 發表於 2010-11-9 11:13
因信稱義
信是對神在約中應許的盼望,因盼望而履行自己的責任(行為),請問:信心和行為哪個在先?哪個是決定性因素?當然是信心!
再說「稱義」,英文是Justificatioin. 是一種法律上的判決:因為你相信恩典之約中的應許,你的信心必然帶入相應的行為,因此在你相應的行為尚未行出來之前,神就「算你」已經行出來了,因此判決你從此脫離「工作之約」中的咒詛(但是someone has to take it),與神建立新的關係。
接下來怎麼辦?「算你」行出來就等於「真行出來」了嗎?當然不算。
那你就拚命去行吧?不可能的,應為如果僅僅是「算」,人只是在「名分」上發生了變化,在實際上仍然沒有脫離「遺傳的罪性」和「遺傳的敗壞」。
基督教一如既往: 不是你知道了就能行出來 - 知識不能拯救人。不是你努力了就能行出來 - 人永遠不能自救。不是說你是義人你就是義人了 - 你的名分不能改變你的實際。
怎麼辦?還是那句話:依靠神的恩典。
當神宣判你無罪(算為義)的同時,他會賜給你「裝備」,讓你有能力在實際上開始逐漸脫離罪惡,慢慢發生行為上的變化。這種「裝備」,就是聖靈內住。
因此,你才有「資本」來盡約中的責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9 11:43
我聽的道,牧師說:罪是不答神的意,就是射不中靶心.你改成違背神意,不明神意何來違背?說人違背是抬高了人的認 ...
Guest from 24.162.197.x 發表於 2010-11-10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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