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廣州美領館「公眾負擔」拒簽情形有所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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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bw
時間:
2010-11-3 02:10
標題:
廣州美領館「公眾負擔」拒簽情形有所緩解
美國駐廣州領事館大量拒簽年紀大或申請人收入不是太高(但滿足了法定最低要求)的移民申請案。最近我們經手的兩個案件顯示出這種情況有一些鬆動。
第一個案件是公民女兒申請父親,女兒收入上十萬美金一年,父親患癌症剛做了手術。第一次面談后以公眾負擔為由拒簽。我們接受委託后重新組織了材料和相關醫院證明,交件后不到兩個月獲准。
第二個案件是公民姐姐申請妹妹一家三口,姐姐的家庭收入不夠,找了朋友作為共同擔保人。頭一次找的共同擔保人收入剛好達到法定最低要求,但這位共同擔保人本身要擔養的家庭成員就有5個,再加上擔保申請人一家三口,總共要負擔8個人。面談后領事館以公眾負擔為由拒簽。我們接受委託后,為客戶重新準備材料。這一次,客戶找了另一位收入較高的親戚作為共同擔保人。這位新的共同擔保人是單身,年收入超過7萬美元,超過了法定最低要求。我們向領事館提交了新的經濟擔保書、稅表及其他相關文件,差不多兩個月後得到領事館的回應。這一次,領事館並沒有將其歸類為公眾負擔,只是要求補充材料。領事館要求共同擔保人提交由美國國家稅務局認證的稅單,以及提交稅單上列出的所有收入的證據。
如果您的申請被領事館以公眾負擔的理由拒簽,請不要輕易放棄,歡迎與我們聯繫。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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