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強烈建議在[可親評論]版關閉匿名發言 [列印本頁]

作者: huasendg    時間: 2010-10-30 13:05
標題: 強烈建議在[可親評論]版關閉匿名發言
[可親評論]版是倍可親論壇的一個亮點,雖說離主力招牌尚有距離,但假以時日一定能夠調動眼球,並且能夠吸引練筆者甚至大作家進駐.

[可親評論]的版規基本上是合理的,主事者海外憤青也提供了暢所欲言的寬鬆策略,這些都極大地方便了不同流派在立場上的交鋒,或無門無派者在對立觀點上的交流.

但令人非常遺憾的是,少數素質低劣的逛網者邪惡地利用了匿名發言的便利,在理屈詞窮后變得惱羞成怒,借毫無顧忌的粗口漫罵發泄其懷才不遇的情緒,或以市井無賴的卑劣行徑進行肆無忌憚的人身攻擊,這些醜惡現象的存在讓支持匿名制度的本ID感覺十分尷尬,惱火萬分,試問讓本ID如此蒙羞的GUEST,人身攻擊或粗口漫罵現象是可忍,孰不可忍?

因此強烈建議在[可親評論]版關閉匿名發言.
       
另外,在討論男女關係主要是性關係的[伊甸園][另類男女]和那些不能進行有效管理的版塊,也應該封閉匿名發言制度,暫時或永久封閉都可以考慮.
作者: cfz960    時間: 2010-10-30 17:12
支持
作者: 老法師    時間: 2010-10-30 18:01
倍可親是個免費平台,允許匿名發言,也允許三教九流發言!
huasendg 發表於 2010-9-26 22:29

強烈建議在[可親評論]版關閉匿名發言.
huasendg 發表於 2010-10-30 13:05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0-30 20:55
不民主的建儀哦..........

有名有姓你又知他是何方神聖????????????
作者: 廣龍    時間: 2010-10-30 21:17
關閉匿名發言不能根除無理取鬧下流無恥的人發帖。 針對這些人有兩種方法:
一。 由版主刪除人身攻擊和惡意挑釁帖
二。 網友群起而攻之
作者: huasendg    時間: 2010-10-30 23:42
回復 2# cfz960

謝謝支持.
作者: huasendg    時間: 2010-10-30 23:45
本帖最後由 huasendg 於 2010-10-30 23:50 編輯

回復 5# 廣龍
謝謝跟貼.
不過,版主不可能有太多的時間,群攻法,你和本ID都沒這個號召力吧.
本ID鼓勵原創,但不見得是支持你的觀點,這個要明確地說明一下.
作者: huasendg    時間: 2010-10-30 23:47
回復 3# 老法師

本ID作過調查,有點名氣的倍可親網友中,匿名攻擊老法師/無敵小子/金寶這幾位的幾乎是來自同一個IP的GUEST,他或他們的政治立場,主要是對大陸現狀有所不滿,對所謂的民主自由比較嚮往,但又不贊同劉曉波的那套理念,暫時還看不出他或他們對台獨疆獨藏獨以及對法輪功的態度.

本ID曾公開支持匿名發言制度,但也不能無視人身攻擊或粗口漫罵現象,尤其難以容忍GUEST們對女人的粗暴攻擊.

本ID將在CLUB.BACKCHINA全面打擊人身攻擊或粗口漫罵的匿名者,老法師你也記下這句話吧,儘管俺沒辦法附合你的那套陳腐論調.
作者: 廣龍    時間: 2010-10-31 01:52
留園博論沒有匿名發言, 人身攻擊和惡意挑釁依然屢禁不止。 終止匿名發言不可能終止人身攻擊和惡意挑釁。 對屢犯不改的--遊客--, 管理員應該封其IP。 版主和管理員如果都下決心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是完全可以解決的。 事實上, 大多數網友是理智的, 屢犯不改的--遊客--並不多, 管理員對這些ID必須下決心嚴打!
作者: 海外憤青    時間: 2010-10-31 07:31
回復 1# huasendg 謝謝樓主對論壇發展的關心。
作者: huasendg    時間: 2010-10-31 10:33
回復 9# 廣龍
回復 10# 海外憤青
俺常常拿馬甲說事,也算是搞人身攻擊的一種,區別是本ID完全是明火執仗,另外,基本上不開粗口.
封IP的做法不可取,對於使用代理上網的GUEST,那根本沒有效力.

目前360公司正在被群毆,在這個圍剿與反圍剿的過程中,還會產生大量的攻擊手段,那些人都是行家,玩的可都是技術活,非IT從業者也會旁觀到很多有用的東東.

在這些背景之下,打擊爆粗口的匿名者,過於艱難,本ID仔細一想,可能也就是點到即止了事.
作者: 老法師    時間: 2010-10-31 16:54
回復  老法師

本ID作過調查,有點名氣的倍可親網友中,匿名攻擊老法師/無敵小子/金寶這幾位的幾乎是來自同 ...
huasendg 發表於 2010-10-30 23:47

其實我雖反對匿名發貼, 但沒有你這麼較真. 我從不和匿名者對話, 視匿名者透明. 如有匿名者用污言穢語, 本人直接加上匿名者 IP 原貼奉還.
另, 我的觀點是否陳腐, 這裡網民發貼都是一家之言, 也並無一個陳腐或新穎的標準. 更不是一言堂, 誰再乎?
作者: Hanxin    時間: 2010-11-1 00:59
[可親評論]版是倍可親論壇的一個亮點,雖說離主力招牌尚有距離,但假以時日一定能夠調動眼球,並且能夠吸引練筆 ...
huasendg 發表於 2010-10-30 13:05


政經區的8個版,都必須如此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10-11-1 03:41
匿名發言可以保證絕對言論自由,防止打擊報復。
不能為了幾句贓話,就放棄言論自由。
作者: 海外憤青    時間: 2010-11-1 10:16
俺常常拿馬甲說事,也算是搞人身攻擊的一種,區別是本ID完全是明火執仗,另外, ...
huasendg 發表於 2010-10-31 10:33
說實在的,在網上混了這兩年,對髒話罵人反到習慣了,只是有時感到樓主一篇好文被髒話破壞了意境,可惜了。
作者: jedi_xie    時間: 2010-11-1 11:40
樓主要學我那樣,修鍊修鍊,成精了也就不怕了。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哪有那麼理想,太自由就會被濫用,太嚴格就會死氣沉沉。中庸,中庸,呵呵,咱們中國文化之精髓啊
作者: 無敵小子    時間: 2010-11-1 12:50
回復  老法師

本ID作過調查,有點名氣的倍可親網友中,匿名攻擊老法師/無敵小子/金寶這幾位的幾乎是來自同 ...
huasendg 發表於 2010-10-30 23:47


多謝你的細心和直言 !!
對惡意的攻擊罵人帖,俺耐心不夠,有時也會按捺不住急眼回罵,這點比較慚愧,以後俺也多注意,免得髒了很好的討論版面
作者: 紫衣飄逸    時間: 2010-11-1 12:58
[可親評論]版是倍可親論壇的一個亮點,雖說離主力招牌尚有距離,但假以時日一定能夠調動眼球,並且能夠吸引練筆 ...但令人非常遺憾的是,少數素質低劣的逛網者邪惡地利用了匿名發言的便利,在理屈詞窮后變得惱羞成怒,借毫無顧忌的粗口漫罵發泄其懷才不遇的情緒,或以市井無賴的卑劣行徑進行肆無忌憚的人身攻擊,這些醜惡現象的存在讓支持匿名制度的本ID感覺十分尷尬,惱火萬分,試問讓本ID如此蒙羞的GUEST,人身攻擊或粗口漫罵現象是可忍,孰不可忍?

因此強烈建議在[可親評論]版關閉匿名發言.

huasendg 發表於 2010-10-30 13:05

嚴重同意
作者: huasendg    時間: 2010-11-1 13:02
回復樓上各位參與討論者:
立場對立,觀念想左的人們,在現實生活中惡語相加,拳打腳踢,動刀動槍甚至暴力革命,這些都很常見,但最招旁人痛恨的還是那些使陰招,暗裡下手的掄錘者,這種下作手段,只能令人髮指.

論壇也是如此,匿名發言其實大多理性,甚至比SIGNIN者更有道理,但少數鼠輩一開粗口,"一篇好文被髒話破壞了意境,可惜了".
人氣就是這樣遭到了敗壞.

現實生活中,俺對FBI們能理解,而對CIA們就心懷痞視先,當然這是口頭乖話,反正也是見不著他們,見到時麻煩可就大了.
作者: laodai    時間: 2010-11-1 22:30
說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個別人既曾經匿名粗口攻擊別人,被匿名人惡語后又義憤填膺主張封殺「遊客」發帖。

我也主張封殺「遊客」發帖,仔細想想可能是管理員的考慮和咱們完全不一樣,所以對這樣的意見根本不會理睬。

有一點可以肯定,所謂「遊客」實際上大多是貝殼會員,心裡障礙很多,至少有其難言之隱的原因。而論壇管理員完全可以把「註冊」程序取消。

對「遊客」的種種觀點,實在沒有必要去理睬,看都不要看。
作者: 海外憤青    時間: 2010-11-1 23:47
。 ...有一點可以肯定,所謂「遊客」實際上大多是貝殼會員,心裡障礙很多,至少有其難言之隱的原因。而論壇管理員完全可以把「註冊」程序取消。
laodai 發表於 2010-11-1 22:30

作者: 海外憤青    時間: 2010-11-1 23:48
樓主要學我那樣,修鍊修鍊,成精了也就不怕了。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哪有那麼理想,太自由就會被濫 ...
jedi_xie 發表於 2010-11-1 11:40

作者: 往事並不如煙    時間: 2010-11-2 20:45
某些~是「吃屎」長大的,張嘴就「噴糞」,你拿它有何辦法。
嚴重支持樓主!!!
作者: dokodlaozi    時間: 2010-11-5 11:24
在一個自由的世界,在一個崇尚自由的社會,任何人都有罵人的自由,任何人都有被罵的自由,任何人都有還擊罵人者的自由,任何人都有被罵了不還口的自由。不過還是十分贊同在一個法治的社會要用法去約束一下太自由的人,在道德不能管束的情況下,只能採取法治的強制手段。
作者: eztomcat    時間: 2010-11-9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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