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羅馬書》隨筆(6) 吹牛的風 (改寫版) [列印本頁]

作者: 問?    時間: 2010-7-1 23:19
標題: 《羅馬書》隨筆(6) 吹牛的風 (改寫版)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10-7-1 23:20 編輯

一、聖經的觀點:人性純惡無善
    人的本性到底是善是惡?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什麼是善什麼是惡?按照《聖經》,善惡的標準就是神的律法。遵守律法就是善,又稱義;違背律法就是惡,又稱罪或者不義。那麼,什麼是神的律法呢?神的律法概括地說有兩點:第一是盡心愛神、第二是愛人如己(太22:37-40)。我們不妨把善惡標準說的更具體一點,愛人如己就是善,唯利是圖就是惡。(註:唯利是圖,英文是have their minds set on what that nature desires,中文聖經譯作「體貼肉體的事」)

    《羅馬書》這樣評價人性:不義的器具(羅6:13)、罪的奴僕(羅6:17)、沒有良善(羅7:18)、唯利是圖(羅8:4)。《聖經》上還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17:9)?就是翻遍整部《聖經》,我們也很難找到讚美人性的片言隻語。

    基督教的觀點是人性純惡無善。這並非說人類沒有外表的善行,而是說人類缺乏內在的善心。因為沒有內在的愛人如己的動機,起心動念全是唯利是圖,所以外表的善行就淪為偽善。也正因為如此,基督徒才需要被聖靈重生。只有重生的人才具備內在的善心,所以才能稱義。基督徒雖然重生稱義,他們的內心並不是純善,只是從純惡無善變成了善惡兼備,並且那善的內核會在聖靈的澆灌下逐漸長大。如上圖。


二、事實的見證:人性善惡兼備
    基督教的人性觀過於壓抑,總是片面宣揚人性中唯利是圖的一面,完全忽視人性中愛人如己的一面。這種偏激的觀點明顯與事實相悖。不說太遠,就舉身邊的例子。我的一位朋友,沒上過大學也沒正當職業。這麼一位看似不起眼的人,在汶川地震的第四天隻身奔赴四川搶險救災。請問他為什麼這麼做?一沒有名利的驅動,二沒有組織的安排,三沒有傳教的需要。如果不是愛人如己的內在動機,請問他的行為如何解釋?

    前一段時間看了部連續劇,是真實事件改編的。戲里的男主角殺人無數從不手軟。他的事情被他的情婦知道了,他就計劃殺她滅口。他把情婦灌醉了帶進樹林,榔頭從身後舉起來,猶豫再三,最後還是放下了。儘管他深知這個女人最終會壞了他的事,但他就是下不去手。在舉起榔頭的那一刻,他內心殘存的良善與求生的本能激烈的交戰,最後就是這點殘存的良善拉回了舉起的榔頭。如此十惡不赦的罪犯,內心也有善惡爭戰,也能憑殘存的良善戰勝肉體的惡行。可見,保羅筆下那個完全沒有良善絕對唯利是圖的標準罪人根本不存在。人性天生就是善惡兼備的。

三、理論的支持:人性善惡兼備

    心理學也為人性善惡兼備的觀點提供了支持。弗洛伊德是現代心理學的奠基人。他的人格結構理論認為,一個現實中的人(自我)具有兩種行為動機:一種是滿足本能慾望(本我)的動機,一種是追求道德理想(超我)的動機。兩種動機彼此矛盾,從而導致內心的衝突。

    按照現代心理學的人格結構,無需聖靈的恩賜,人性天生就是善惡兼備的。一方面,惡念驅使著我們唯利是圖;另一方面,善心又呼喚著我們愛人如己。這兩種動機的衝突,也就是奧古斯丁所謂基督徒的掙扎,其實是所有人每天都有的普通經歷。一個簡單的實例,每天清早肉體驅使我們睡懶覺,但愛心呼喚我們起床給家人做早餐。

四、吹牛的風
[經文]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

    《聖經》宣揚基督徒會被聖靈重生。重生是內在生命的徹底改變,是變無善(純惡)為有善(善惡兼備)。很多牧師也鼓吹者這一點(請參考附錄)。為了強調基督徒與不信者的本質差別,他們只好非常努力的解釋說:雖然基督徒和不信者都犯罪,但基督徒憎恨罪,因罪而苦;不信者熱愛罪,因罪而樂。他們似乎有意忘記了一些事實。他們忘記了不信者也有見賢思齊三省吾身的君子,也忘記了大多數基督徒的現狀。大多數基督徒跟普通人一樣,在罪的泥潭裡快活的打滾。他們很輕易的原諒自己的罪,甚至連良心都沒有一絲絲的刺刺痛。

    我們已經充分論證了人性天生就是善惡皆備的。重生的風只是把馬吹成馬,把牛吹成牛,把善惡兼備的人吹成善惡皆備的信徒。所謂內在生命的徹底改變,是連基督徒自己都不相信的事。也許在佈道會的某一刻,他們會因牧師的伶牙俐齒而深信自己被聖靈重生,但一回到現實就找不到重生的感覺了。


附錄一:喜歡潔凈的羊與喜歡污穢的豬,摘錄自《重生真義》 by 王明道
  未得重生的人不但犯罪,而且喜愛犯罪。他們活在罪中非但不感覺痛苦,反倒引為幸事,他們願意活在罪里。得了重生的人也犯罪,但他們卻恨惡罪。他們不願意犯罪,但他們卻難免陷在罪中。當他們陷在罪里的時候,他們感覺到一種不可名狀的痛苦。他們巴不得立時有人將他們從罪中救拔出來。他們喊著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大約我們都看見過羊與豬這兩種家畜吧。這兩種家畜中間有一種極顯見的分別——前老喜愛潔凈,後者喜愛污穢。因為羊的性情喜愛潔凈,所以它願意住在潔凈的地方,吃潔凈的食物,喝潔凈的水。因為豬的性情喜爰污穢,所以它願意住在污穢的地方,吃污穢的食物,喝污穢的水。
  羊固然是喜愛潔凈的,但它們如果不謹慎,也難免落在豬所喜歡居住的泥坑中,以致弄得全身都是污泥,看見它們的人若不仔細分辨,也許會拿它們當作了豬。
  雖然這樣,羊總是羊,我們決不能因為看見它們落在泥坑中,弄得滿身是泥,便說它們是豬,因為它們雖然落在泥里,但是它們並不喜歡在那個地方,它們雖然弄得滿身是泥,但是它們並不願意這樣。當它們落在泥坑中的時候,它們惑到一種深切的痛苦,它們發出求救的呼聲來,巴不得有什麼人快來,將它們從這種污濁困苦的泥坑中救拔出來。
  豬卻不是這樣了,它喜歡在泥坑裡,因此它們四處尋找泥坑,及至遇見這種污穢的地方,便立刻跑到裡面去,在那種臭不可聞的泥水裡找些污穢的東西,吃下去、喝下去,滿足它們那種喜愛污穢的慾望。它們在那種污穢的地方不但不呼求人的救助,反得意洋洋。若有人想要將它們從泥坑裡救拔出來,它們倒要恨惡那人,用它們的利齒咬傷那人的手。
  得了重生的人與末得重生的人所有的一個大分別就是這個。一個得了重生的人好象一隻羊,他有神的性情,所以他喜歡潔凈,不過,他住在這樣一個處處都是泥坑、陷阱的罪惡世界中,稍有不慎,便會落到罪惡的泥坑裡,沾染上一些罪惡。但一個得了重生的人落在罪惡里正像一隻羊落在泥坑裡一般,他會感到不可名狀的痛苦,不住地從裡面發出求救的呼聲,他渴望從罪惡中得著釋放和解救。一個末得重生的人就不是這樣。他尋找機會去犯罪,以犯罪為樂。他在罪惡中正像一隻豬在泥坑裡一般的得意,如果有人哀憐他,設法救他脫離罪惡,他不但不樂意受那人的幫助,反倒以為那人要害他,是要羞辱他,是要損害他的利益和名譽,因此怒目相向,與那人為敵。這種情形我們不是屢次的看見嗎?

附錄二:罪人全心全意犯罪,摘錄自《羅馬人書註釋》 by 加爾文
    因此,罪人與信徒之間有所分別。當信徒被自己良心的判斷所提醒時,他們不會像罪人那樣盲目並頑梗不化,也不會像罪人那樣不定自己的罪。認識善惡與判別是非之心,並沒有從罪人心中完全抹煞。有時他們也會感覺到罪的可怖,並且也可能在今生就受到刑罰或報應。但雖是如此,他們仍會全心全意去犯罪,也贊成惡行;他們乃是服在罪的權勢之下,並不覺得他們厭惡罪。有時他們的良心刺痛他們,乃是由於他的判斷不同,並不是他的意願與良心相同。
    然而從另一方面看來,對於敬虔的人,因神已開始了重生的工作,他們心中就有了一個要討神喜悅的意願,並願意尋求屬靈的公義,又恨惡罪;但是留下在他們裡面的一部分的肉體,仍會將他們拉到屬地的光景之中。因此他們內心是在此種紊亂的狀態之中,與自己屬肉體的本性交戰,同時也感覺到本性與他們交戰。他們咒詛罪:一方面是因為他們理性的判斷叫他們如此,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們真的恨惡罪,又看到自己不得不去犯罪的情形,而使他們更加憎恨罪。這就是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17節中所說的,基督徒裡面靈性與肉體的戰爭。
作者: 問?    時間: 2010-7-1 23:24
重寫改了。請注意紅字部分

第一、把事實當重頭,心理學只當作佐證。

第二、不再強調沒有一個義人,避免稱義與成義的文字遊戲。

第三、紅字是新加的。重點討論重生——內在生命的徹底改變。
作者: 問?    時間: 2010-7-2 01:35
我自己頂!
作者: newpark    時間: 2010-7-2 02:35
----------"所謂內在生命的徹底改變,是連基督徒自己都不相信的事。也許在佈道會的某一刻,他們會因牧師的伶牙俐齒而深信自己被聖靈重生,但一回到現實就找不到重生的感覺了。"-----------

聖經有這麼說過重生,重生就如風從哪裡吹來一樣,時機不是他人能確定的,但是被聖靈重生的人自己是知道的,他人也能見證的這人重生後生命的改變。這並非是人一時的頭腦發熱或者「感到」而作出什麼樣的決定。

聽過一個故事,說道一位牧師在教會侍奉了許多年後才「重生」。
作者: newpark    時間: 2010-7-2 02:47
本帖最後由 newpark 於 2010-7-2 02:50 編輯

上面你所舉的不認識神的人能行善,並不與聖經矛盾。
聖經沒有否認人能行善,因為人本是照著神的形象所造,有神的「榮耀,公義,誠實和慈愛」在人裡頭。

羅馬書2章:
14 沒 有 律 法 的 外 邦 人 若 順 著 本 性 行 律 法 上 的 事 , 他 們 雖 然 沒 有 律 法 , 自 己 就 是 自 己 的 律 法 。

15 這 是 顯 出 律 法 的 功 用 刻 在 他 們 心 裡 , 他 們 是 非 之 心 同 作 見 證 , 並 且 他 們 的 思 念 互 相 較 量 , 或 以 為 是 , 或 以 為 非 。 )

這裡明顯看出人良心的功效。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也是如此。他們一直都是被當成不信的『外邦人「。

但是,因為人的罪(sin nature)使人不能完全為善,或者為「聖潔」。人被重生,不單是行為上有改變,但依舊永遠做不到心思意念上不犯罪(sin)。但是被重生的人,能一天比一天好。一天比一天遠離他原來習慣犯的罪(sin).這就是因為被重生的人能在心裡比沒重生的人更願意順服聖靈,聖靈在他裡面有主權。

聖經里有一句我很喜歡的話,是神用來警告以色列人的----「我的百姓用嘴唇親近我,心卻遠離我」。神不是單看人的行為,更看中人的內心是否真正願意謙卑與神同行。怎麼樣才能與神同行呢?就是只有「成為聖潔」,因為「神是聖潔」,「人非聖潔不能見神的面「。人靠自己的意志,或者一時的感動並不能使人一直」更新「和」更像神「而聖潔,還是因為人的sin nature。只有人被「重生」,人才開始有了這樣的POWER SOURCE.
作者: 問?    時間: 2010-7-2 04:23
----------"所謂內在生命的徹底改變,是連基督徒自己都不相信的事。也許在佈道會的某一刻,他們會因牧師的伶 ...
newpark 發表於 2010-7-2 02:35


你重生了嗎?
作者: 問?    時間: 2010-7-2 04:24
上面你所舉的不認識神的人能行善,並不與聖經矛盾。
聖經沒有否認人能行善,因為人本是照著神的形象所造, ...
newpark 發表於 2010-7-2 02:47


我建議你看一下我的附錄里的兩篇文章。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2 04:35
---------聽過一個故事,說道一位牧師在教會侍奉了許多年後才「重生」
newpark 發表於 2010-7-2 02:35


也有許多牧師與基督徒永遠沒有重生過或從未打算過要重生。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2 04:37
本帖最後由 青貝殼 於 2010-7-2 04:40 編輯
只有人被「重生」,人才開始有了這樣的POWER SOURCE.newpark 發表於 2010-7-2 02:47


那怎樣才能被「重生」呢?

而且這個「被」字很有講究,就像現在很多中共官員「被」自殺,「被」跳樓一樣。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2 04:38
你重生了嗎?
問? 發表於 2010-7-2 04:23


問得很好!
作者: 問?    時間: 2010-7-2 04:38
聖經里有一句我很喜歡的話,是神用來警告以色列人的----「我的百姓用嘴唇親近我,心卻遠離我」。神不是單看人的行為,更看中人的內心是否真正願意謙卑與神同行。怎麼樣才能與神同行呢?就是只有「成為聖潔」,因為「神是聖潔」,「人非聖潔不能見神的面「。人靠自己的意志,或者一時的感動並不能使人一直」更新「和」更像神「而聖潔,還是因為人的sin nature。只有人被「重生」,人才開始有了這樣的POWER SOURCE


是這樣的。對於聖經,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解釋。我沒辦法把所有人的解釋都批駁一番,只能把主流的思想做個點評。你的觀點顯然和加爾文不同。

如果你閱讀文章最後的兩個附錄,一個是加爾文的,一個是王明道的。你會發現,他們跟你的講法不同。他們認為一般人和重生基督徒的區別在於對犯罪的態度不同,一個喜歡犯罪,一個憎惡犯罪。對犯罪的態度就構成了兩者的根本區別。這顯然是違背事實的。

按照你的講法,一般人和重生基督徒的區別是,雖然兩者都有罪的一面,也有良善的一面。但重生基督徒能夠不斷地改進自己,而普通人只能維持現狀。是這樣嗎?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2 04:43
但重生基督徒能夠不斷地改進自己,而普通人只能維持現狀。是這樣嗎?問? 發表於 2010-7-2 04:38


顯然不是這樣......嗯,王婆來了......
作者: newpark    時間: 2010-7-2 08:40
回復 6# 問?


    很感謝神,是的!
作者: 問?    時間: 2010-7-2 08:49
回復  問?


    很感謝神,是的!
newpark 發表於 2010-7-2 08:40


哦!那你跟我的區別是什麼呢?
作者: newpark    時間: 2010-7-2 09:49
回復 11# 問?
是這樣的。對於聖經,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解釋。我沒辦法把所有人的解釋都批駁一番,只能把主流的思想做個點評。你的觀點顯然和加爾文不同。

我看了他的觀點,不覺得有什麼不同,也許我的是太簡單的描述,沒有他那麼精鍊的總結

如果你閱讀文章最後的兩個附錄,一個是加爾文的,一個是王明道的。你會發現,他們跟你的講法不同。他們認為一般人和重生基督徒的區別在於對犯罪的態度不同,一個喜歡犯罪,一個憎惡犯罪。對犯罪的態度就構成了兩者的根本區別。這顯然是違背事實的。

我同意他們的觀點。我認為他們這裡的「喜歡」是「廣義上的喜歡」,並非天天琢磨著如何去犯罪。

拿我自己的經歷來說,就是在罪面前,開始認為人不該這麼做,自己遇見的時候開始還有抵抗和迴避,但是,當後來自己的罪性(sin nature)(私慾)「長大,養成」時候,肉體就開始順服自己的私慾,用聖經的話來說就是「私慾既然養成,就生出罪來」。再後來就主動去作,而且覺得無所謂(或稱之為人之常情), 再後來就喜歡(就如聖經里描述的一樣」享受罪中之樂「,而且還喜歡別人也這麼做,越多同樂者越好。正如聖經上所說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這樣的情形在我信主后仍然持續很長時間。和現在比較,我知道那時的我並沒有「重生」,僅僅是一個浪子在外流浪多年,剛回到家時的樣子。但是,當自己再犯罪得罪神和得罪人之後,就不再覺得那是理所當然無所謂了,因為神將聖靈賜給信他的人。神的靈便會在人心中開始「教訓和督責」犯罪的人(就像父親愛孩子,便指出孩子的錯一樣),這時的我的內心便長期處在煎熬里,用聖經的話「征戰」來說更加確切,許多時候就是」消滅聖靈的感動」或者「掩耳盜鈴」。雖然許多"罪「按自己未信主以前的標準來說稱不上是」罪」。這樣征戰的結果往往是一半一半,三天打魚倆天曬網的樣子。但是說句誇口的話,我可以肯定的說,論外在行為,我絕不會比大多數不信神的人差,就是在信神之前也如此。

在信主許多年後,在經曆數不清的神的恩典之後,還有神在許多事情上對我的管教之後,以及對聖經的更加清楚的認識之後。感謝神,讓我自己意識到了自己處在一個信仰的瓶頸中,不上則下。我這麼說並沒有否定我那時依然可以在行為上做許多不信的人所認同的善事。包括給素不相識的人(非基督徒)捐款捐物,參加非教會舉辦的義工等等。但是內心裡,我確越發地認同聖經說的「人心比萬物都詭詐」,「人心裡所思所想的盡都是惡」。 這點上講,很類似上面你附錄裡面尤其是加爾文的觀點。

當然,感謝神。他讓我後來能明白隔絕在人與神之間的問題就是人的「不聖潔」,就是「罪」,以及其產生的對神和聖靈的不順服。

信徒的重生,我個人的認識和經驗確實和你文章中倆個附錄很相似。我也能明白他們在說什麼。而且我相信,上述倆個作者他們對「不認識神的人」的罪性的描述(記住,他們沒有否定人在行為上可以做些善事)是在倆個作者自己經歷過這樣的轉變之後,出於對自己過去的罪深惡痛絕以及自己過去陷在罪卻不認識或者無法自拔而做出的深刻的總結。對此,作為此時的基督徒,我個人完全可以理解


按照你的講法,一般人和重生基督徒的區別是,雖然兩者都有罪的一面,也有良善的一面。但重生基督徒能夠不斷地改進自己,而普通人只能維持現狀。是這樣嗎?

我的回答你大概可以從我上面的發言中看出一二。
從表面上看,似乎是這樣。但是我不否認有不認識神的人,也能反省自己,「每日三省吾身」。我從前不信神時,也有如此過。但是,即使如此,這個善惡的標準還在自己,或者還是以世俗認同的為標準,而且有時還能夠「與時俱進」。

聖經說「認識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我很贊同,人只有回到造物主面前,知道人的來源,和去向;知道人本當如何;知道造物主的聖潔,知道造物主給按他形象所造的的人原本應當如何生活,這樣才能「不斷改進自己」。除此之外,不管他們怎麼改進自己,那一切都是「盲人摸象」,或者用句佛教的話來說都是「心外求法」(不知道這樣套用的對不對)。

作者: newpark    時間: 2010-7-2 09:55
補充一句:我不太有時間在論壇上發帖,如果有也只是將自己作為一個一般信徒的理解和感受寫出來。如果發帖純粹是為了的口舌之爭我覺得沒有必要,也沒有什麼益處。
願神祝福大家,他所拯救的一個也不丟下。
作者: 問?    時間: 2010-7-2 11:18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10-7-2 11:40 編輯
回復  問?
是這樣的。對於聖經,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解釋。我沒辦法把所有人的解釋都批駁一番,只能把主流的 ...
newpark 發表於 2010-7-2 09:49


感謝您認真的回答!我大體了解您的想法了,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消化,不過我先寫幾句,不對的地方請你指正。

其實呢,我始終認為,基督徒中被重生的人是有的,但是不多。這就好像佛教中有證果的,但是也不多。每一種宗教都是呈金字塔排列的。這就說明不是聖靈的力量,而是人自身的差別。如果是聖靈的力量的話,那麼神愛世人,他為什麼不引導所有的基督徒都重生呢?這是其一。

其二,即便有重生的人,重生和不重生之間,本質上還是量的區別。怎麼說呢?就好像你所經歷的痛苦,一般人也會經歷,但是不顯著。尤其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只要沒有明顯的社會輿論壓力,他就不認為是犯罪。但是呢,有信仰的人,他的信仰強化了道德意識,就會跟自己的本能發生激烈衝突。這就好比你非要擋住一輛按著慣性往前開的火車一樣。我給你舉兩個例子,佛教里有一件事,有個人因為無法控制自己的性衝動,就把自己的生殖器給割了。這種行為對不對且不去論,我只是告訴信仰越強,這種衝突就越是激烈。但這仍然是一個量的變化,而不是質變。打個比方說,你內心的鬥爭大概是0.9,普通人大概只有0.1,但這仍然是量變而不是質變。

其三、其實呢,我認為人本有的天性是完全的,我們只需要把它恢復就可以了。所以儒家說「致良知」佛家講「恢複本來面目」,就是這個意思。有一個證據,就是實際上佛教的五戒跟基督教的十戒非常相似,如果人真的不知道自己聖潔的形象,請問佛陀如何憑自己「創造」出跟神的律法幾乎一樣的戒律呢?這就是說,其實人人心裡有桿秤,只不過問題在於做不到。宗教的目的,無非是幫人做到,你說呢?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2 11:42
但實質上......         最後應該用省略號,讓人有無限的猜想。

你所說的什麼功應該是暗指輪 子,我雖然不認識他們,但從他們的宣傳來看,他們確實比較注重道德規範,我百思不解,這輪 子應該對中國社會是有益的呀,困惑。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2 11:46
剛才回帖時輪 子兩字連在一起,居然被屏蔽了,不讓回帖。估計是屬於泄露國家機密之類的嫌疑。
作者: 問?    時間: 2010-7-3 05:17

作者: newpark    時間: 2010-7-3 09:15
本帖最後由 newpark 於 2010-7-3 09:16 編輯

其實呢,我始終認為,基督徒中被重生的人是有的,但是不多。這就好像佛教中有證果的,但是也不多。每一種宗教都是呈金字塔排列的。這就說明不是聖靈的力量,而是人自身的差別。

我上面寫的也許太注重「自己」,而沒有把這個過程中受到的影響寫出來。什麼影響呢,就是聖靈的帶領。換句話說就是神在聖經里對信他的人做出的信實地體現。這就是許多基督徒真正的相信「神是LIVING GOD" ,"神是聖潔的」;以及神「掌管一切」。這些都是生活中的經歷和神的帶領,我無法一時半會都寫下來。

這好比孩子和父親之間:
當孩子有心向上的時候,他的父親不是單單給他留下些要做好人的遺囑,而是時時刻刻幫助孩子。在孩子心靈軟弱睏倦無力的時候,父親會給他鼓勵(神也如此,通過信徒周圍的人和事或者在讀聖經時明白理解到的經文來讓信徒明白天父始終在我們周圍,沒有離奇我們,要我們靠著他而堅強);
當孩子在犯罪得罪父親或者他人的時候,父親會要孩子知錯能改,也希望孩子知道自己依舊愛他,然而孩子也應該為自己犯的錯承擔後果。(神也如此。當我們自已一意孤行,置聖靈在我們心中的提醒和教訓於不顧去犯罪的時候。我們便害怕禱告,害怕讀經,害怕和其他信徒在一起分享。但是神他會通過聖靈在信徒內心敲擊,或者信徒周圍的人和事,或者在讀聖經、聽道的時侯讓我們自己知罪,更知道他的赦罪的恩典,所以我們可以---勇敢的---向神承認自己的過犯,乞求神的原諒,也知道神的公義不會讓我們免除犯罪的後果,還需要自己承擔。但是,只要我們來到神面前悔改認罪,他就必定赦免我們,而且依然愛我們。真正願意悔改認罪的信徒是完全可以體會到被神赦免后的內心的安寧---即使將要面對的自己犯罪的後果)。
當孩子在品行上有進步的時候,父親更加會喜愛自己的孩子,孩子也更能明白父親的心意。(神也如此,聖經上說"當我們親近神,神就親近我們「。對此,我自己對此深有體會。
當孩子受挫折或者身體有疾病的時候,父親更是願意安慰和幫助孩子得到救治,甚至可以為孩子捨命。(神也如此,有許多時候,當我自己的孩子生病的時候,我不由的像神禱告,如果可以的話,我願意捨棄自己的年歲,換給我的孩子。然而,每次當我想到這些的時候,我便想到神對我們更是如此,因為神不願我們陷在罪里而」死「,所以賜下」道成肉身「的基督為我們舍己付出」死「的代價。而且神還日日與我們通行,為的是我們能在基督裡面得永生。思考這些的時候,神自然就將他的力量加添給我們在病痛中的人。款其,借著聖靈啟示給我們的聖經也不斷的提醒我們信徒神賜給我們的平安是屬天的平安,是這地上所不能奪去的。借著聖靈啟示給我們的聖經也讓我們知道我們在這地上是「客旅,寄居的」,也如同約伯所說的「在肉身之外,我必得見神」。有聖靈給我們在裡頭莫大的安慰和力量。神也同樣使用我們周圍的人和環境在切切實實的幫助我們在疾病中的人,許多時候信徒的見證就有這些內容)。

所有這些都不單單是孩子或者信徒單單憑著自己的「意志」或者「決心」就可以做到的,父親/神的聖靈在其中的帶領和保守是起到關鍵的作用。其實這樣簡單的把我們地上的父親和天上的父親對比是不夠的。聖經里一句經文說的很好「「生身的父都是暫時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份。(來 12:10)」;因為神是「聖潔的」和「全能的」。而地上的父親一樣有自己所不能攻克的「罪」。


如果是聖靈的力量的話,那麼神愛世人,他為什麼不引導所有的基督徒都重生呢?這是其一。

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和「如果神愛世人,為什麼他不救所有的人」一個性質。對此許多人有許多不同的解釋。我個人認為原因不再與神,而在於人因為私慾和「罪」而不順服聖靈。當然這也是信徒的成長和認識的過程,我們不能說他今天這樣,10年後也一定能夠這樣。我上面也說到就算某系牧師也是許久后才「重生」。神的帶領神自己知道。聖經說的好」神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他的意念也高過我們的意念「

其二,即便有重生的人,重生和不重生之間,本質上還是量的區別。怎麼說呢?就好像你所經歷的痛苦,一般人也會經歷,但是不顯著。尤其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只要沒有明顯的社會輿論壓力,他就不認為是犯罪。但是呢,有信仰的人,他的信仰強化了道德意識,就會跟自己的本能發生激烈衝突。這就好比你非要擋住一輛按著慣性往前開的火車一樣。我給你舉兩個例子,佛教里有一件事,有個人因為無法控制自己的性衝動,就把自己的生殖器給割了。這種行為對不對且不去論,我只是告訴信仰越強,這種衝突就越是激烈。但這仍然是一個量的變化,而不是質變。打個比方說,你內心的鬥爭大概是0.9,普通人大概只有0.1,但這仍然是量變而不是質變。
這個,我上面也許就我個人的理解和體會已經回答你了。

其三、其實呢,我認為人本有的天性是完全的,我們只需要把它恢復就可以了。所以儒家說「致良知」佛家講「恢複本來面目」,就是這個意思。有一個證據,就是實際上佛教的五戒跟基督教的十戒非常相似,如果人真的不知道自己聖潔的形象,請問佛陀如何憑自己「創造」出跟神的律法幾乎一樣的戒律呢?這就是說,其實人人心裡有桿秤,只不過問題在於做不到。宗教的目的,無非是幫人做到,你說呢?
呵呵,人的天性,在剛被創造的時候是完全的。聖經這麼說,你是知道的。但是當人憑自由意志犯罪的時候,人就單純靠自己是無法完全脫離罪和罪的後果的。那就是為什麼許多人,不但基督徒(比如上面提到的王明道和加爾文)要把人的罪性說得那麼深刻,同時許多其他宗教里應該也有人為自己不能完全脫離罪而苦惱(比如你舉的那個「自宮」的例子,不正說明人的無能為力嗎?難道「自宮」后就不再會動「淫念」了嗎?不見得。那時,就還得挖出自己的眼睛,堵住自己的耳朵,割了自己的舌頭。。。)所以人的罪性,靠自己是無法去除的。

回到上面說的,人原有神的形象,所以不但釋迦牟尼作為人,可以思考內心制定出律法和神給的律法類似,就算在中國古代沒有佛教的時候一樣叫人要為善,要在老天面前做正直的人。況且聖經不是說了嗎「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這也是為什麼,沒有基督徒否定不信神的人也能做善事。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3 10:09
你不覺得好笑!前幾個星期聽說5+1在網上都被屏蔽了!這幾天在中國李鵬二字被屏蔽了,我不信,試了一下,果真如此!
作者: 問?    時間: 2010-7-4 13:21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10-7-4 13:22 編輯
其實呢,我始終認為,基督徒中被重生的人是有的,但是不多。這就好像佛教中有證果的,但是也不多。每一種宗 ...
newpark 發表於 2010-7-3 09:15


感謝您的回帖!不說別的,有一件事我很感動,就是仁兄讀帖子很認真,回帖也很認真。普通基督徒回帖會很認真,但是讀帖不認真。我辛辛苦苦寫的帖子,他們根本不讀,就只顧自己念自己的經。

關於聖靈引導,其實佛教里也有佛菩薩加持的說法,也有很多實例。但是佛教並不否定其它信仰有這種現象,反之基督教就只承認自己有聖靈引導。我個人認為,基督教的很多東西都很好,問題就在於它的排它性。

我給你舉的自閹的例子,是說明不信神的內心也可以有很強烈的掙扎,而不是贊同它的方法。的確,按照基督教的教義,人不可能靠自己成義。那麼信了耶穌,是不是這輩子就能成義了嗎?還是不可能啊!如果說走上成聖之路的話,不信耶穌也可以走上成聖之路。但是問題還是我前面提出來的,就是基督教的排它性。

我呢,不妨把話說的再深入一點,因為老兄是基督教里有工夫的人。基督教講信靠,跟佛教的念佛法門很象,其實不妨叫做念神法門。念佛法門也沒別的,其實就是信靠阿彌陀佛,通過信靠治死肉體的惡行。但是呢,按照佛教的說法,這種方法不能從根上治死,只是從表面上扶住了。打個比方,好比石頭把草壓住,暫時不長了。可是你把石頭移掉了,就又恢復了。石頭壓草的工夫,是任何一種信仰都可以做到的。我覺得其實這才符合事實,因為我們的確在任何一種信仰里都看到不少品性高尚的人,這才符合事實。要是按基督教的說法,那麼恐怕天底下就只有基督教里的人能有一點修心工夫,這是不符合事實的。

跟其它宗教稍微打打交道,你會發現很多潛藏的高人,跟這些人接觸感受不一樣。儒家裡也有很多啊,你要說只有基督教如何如何,那就不符合事實了。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7-4 17:53
不知現今中國有沒有比較清靜的寺院?從網上看,絕大多數都已經世俗化了,都身價不菲,錢財萬貫...
作者: 信仰平等    時間: 2010-7-5 00:02
本帖最後由 信仰平等 於 2010-7-5 00:18 編輯

"比如你舉的那個「自宮」的例子,不正說明人的無能為力嗎?難道「自宮」后就不再會動「淫念」了嗎?不見得。那時,就還得挖出自己的眼睛,堵住自己的耳朵,割了自己的舌頭。。。) 所以人的罪性,靠自己是無法去除的。"

newpark: 黑體的部分正是聖經倡導的:

"Whoever will cause one of these little ones who believe in me to stumble, it would be better for him if he was thrown into the sea with a millstone hung around his neck. If your hand causes you to stumble, cut it off. It is better for you to enter into life maimed, rather than having your two hands to go into Gehenna, into the unquenchable fire, 'where their worm doesn't die, and the fire is not quenched.' If your foot causes you to stumble, cut it off. It is better for you to enter into life lame, rather than having your two feet to be cast into Gehenna, into the fire that will never be quenched--'where their worm doesn't die, and the fire is not quenched.' If your eye causes you to stumble, cast it out. It is better for you to enter into the Kingdom of God with one eye, rather than having two eyes to be cast into the Gehenna of fire, 'where their worm doesn't die, and the fire is not quenched.' " (Mark 9:42-50)

關於罪性的問題,耶穌正是鼓勵人自救,讓人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來,可你們偏偏視而不見,躺在耶穌身上睡大覺,讓他背著你們走.
作者: newpark    時間: 2010-7-8 14:45
本帖最後由 newpark 於 2010-7-9 02:51 編輯

回復 23# 問?

感謝您的回帖!不說別的,有一件事我很感動,就是仁兄讀帖子很認真,回帖也很認真。普通基督徒回帖會很認真,但是讀帖不認真。我辛辛苦苦寫的帖子,他們根本不讀,就只顧自己念自己的經。

謝謝你的評價。你說的現象也許是因為其他基督徒經常回帖,看貼,所以一眼就知道別人要說什麼了

關於聖靈引導,其實佛教里也有佛菩薩加持的說法,也有很多實例。但是佛教並不否定其它信仰有這種現象,反之基督教就只承認自己有聖靈引導。我個人認為,基督教的很多東西都很好,問題就在於它的排它性。
每次寫了自己的內容后,回頭再看總是有東西沒有表達完全,或者完整。許多時候我都是先講表再講里。正如我第一帖說的是「自己的行為(舊的和新的).在第二貼里才講到,行為改變背後的「聖靈」。

現在,這裡我才將鏈接」行為「和」聖靈「的---------------「禱告」寫下來。
你若有機會再看我樓上第二貼,每每我們仰望神如同愛我們的父親一樣的時候,信徒來到神的面前乞求得幫助的是通過「禱告」。禱告,是全人的委託,是放下自己的驕傲,告訴神願意完全順服他。這個時候,不是自己「能」;而是自己「不能」。所以才「求告」。神的能力(聖靈的能力)就是在信徒的禱告的時候顯得出來,常常帶給信徒的是「出人意料的平安」。聖經也說的很好,就是當信徒心裡疲憊不知道如何禱告,或者無力禱告的時候,聖靈也」用說不出的嘆息「為信徒「代求」。聖經裡面關於禱告的教導有很多,我們也知道為什麼要禱告。
總而言之,「聖靈」的引導不是靠自己的感覺,和意念或者意志力去做什麼。而是通過與神的」關係「,就是通過」禱告「親近神,從而得神的帶領,神就能為信靠的人在」在曠野里開道路 在沙漠中開江河「。
我前面也寫道,當人犯罪的時候往往會不願意,或者不敢禱告。正如做錯事情的孩子不敢來到父親面前承認一樣。然而神的義願加添給承認自己過犯的人。使他們信靠聖經不但」知道「(不是感覺)自己被赦免;而且看見神的恩典和帶領又回到自己的面前。
這一切不是出自信徒自己內心虛構的力量,而是看見神的恩典在前頭帶領,所以信徒才更能感恩和覺得自己的不配,以及神的永遠的信實和慈愛。這是基督徒每天生活的經歷。
所以,基督徒會相信,聖經里啟示的神,和我們生活中經歷的神是一樣:他是聖潔的;他要求人類離開污穢回到被創造時候的聖潔形象;在他也沒有難成的事情;一切事情都在他的計劃裡面;他赦免一切悔改信他的人;他親近那些願意離開污穢而生活聖潔的人;他也垂聽信他之人的禱告,並回應;在他有主權,他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 你也許會認為我只是照搬聖經,但是我可以告訴你這是我自己的經歷。

我不知道你所說的佛菩薩加持是什麼樣的.但是,聖經里的神是我所知道的唯一要求人類聖潔並離開污穢的神,而且他不是老好人,他是堅定的,因為他是造物主,所以他的標準不隨人的意志和世俗的觀點為轉移,但是他又體貼人的軟弱,願意白白的把恩典給願意悔改信他的人,且願意在隨時幫助投靠他的人,就是為了一個目的,使被他創造的人能夠脫離罪污,得永遠的生命。


我給你舉的自閹的例子,是說明不信神的內心也可以有很強烈的掙扎,而不是贊同它的方法。的確,按照基督教的教義,人不可能靠自己成義。那麼信了耶穌,是不是這輩子就能成義了嗎?還是不可能啊!如果說走上成聖之路的話,不信耶穌也可以走上成聖之路。但是問題還是我前面提出來的,就是基督教的排它性。
這裡你我的認識是不一樣的。信了耶穌,這輩子,我們就被神」稱為義「。這個義不是我們行為上能做到完美,做到完全聖潔;而是神因為基督用自己的血把信的人從」死罪「 中買贖回來,所以人才」白白「的得到被稱為義。所以這才可謂是恩典。
我這幾天在看」創世紀「,其中也有提到亞伯拉罕隱瞞自己妹子也是妻子的事情;但是因為他信神,神就看他為義。不是因為亞伯拉罕」成聖「了,而是他信了。
回到開頭,你說的那個」自閹「的人不能成義;信耶穌的人本質上靠行為也不能成為義;但是因為神的恩典,讓信的人稱義。(被神稱義的人不代錶行為上停滯不前;反而是為要成聖而」天天背起十字架「,這裡不討論哪些信徒才是真信或者才被神稱義,但是我知道神最清楚每個人的內心,不然耶穌不會對那些奉主命做一些事情的人說不認識他們)


我呢,不妨把話說的再深入一點,因為老兄是基督教里有工夫的人。基督教講信靠,跟佛教的念佛法門很象,其實不妨叫做念神法門。念佛法門也沒別的,其實就是信靠阿彌陀佛,通過信靠治死肉體的惡行。但是呢,按照佛教的說法,這種方法不能從根上治死,只是從表面上扶住了。打個比方,好比石頭把草壓住,暫時不長了。可是你把石頭移掉了,就又恢復了。石頭壓草的工夫,是任何一種信仰都可以做到的。我覺得其實這才符合事實,因為我們的確在任何一種信仰里都看到不少品性高尚的人,這才符合事實。要是按基督教的說法,那麼恐怕天底下就只有基督教里的人能有一點修心工夫,這是不符合事實的。

請參考我上面的回復,」信靠「不是」信靠「自己;而是通過」禱告「讓神為我們開路,使人得到從聖靈來的力量而更加順服神和聖靈,過合神心意的生活(以神的標準;不是自己的標準;也不是世俗所認同的標準)。

跟其它宗教稍微打打交道,你會發現很多潛藏的高人,跟這些人接觸感受不一樣。儒家裡也有很多啊,你要說只有基督教如何如何,那就不符合事實了。
   
基督信仰說到底,不是靠信的人自己,而是靠神的」恩典「。雖然我自己沒怎麼去了解」預定論「,但是我認同神的」揀選「這一說。因為這也恰恰是神白白的」恩典「的表現。儘管我們不知道神會揀選誰,什麼時候揀選。就像我自己從來不知道會成為基督徒一樣。也像信徒重生時聖靈在其中所做的工一樣,沒有人知道時間;但是我相信全知全能的神是知道的,因為他在時間之外,信徒相信他是創始成終唯一的造物主宰。
作者: newpark    時間: 2010-7-8 14:58
本帖最後由 newpark 於 2010-7-9 02:55 編輯

你最早的帖子里有王明道的文章,我不知道那是他什麼時候寫的。
不過有文章記載了王明道的晚年。雖然他也是」重生「的信徒,但是當他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被關進牢房的時候他也軟弱 了。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看下面的記載:

http://hi.baidu.com/lovingtruth/ ... 68f01991ef3928.html
一九五五年八月七日夜,政府的公安人員拿著手槍逮捕了王明道和他的妻子。在審訊員的威逼下,生性膽小的王明道害怕了,他怕審訊員一變臉,就把他拉出去槍斃了。於是,他在幾十次審訊后,就被迫向政府承認了至少十二條罪狀,其中除了反對三自是事實外,其餘的都是謊言。他被定罪了,罪名是:反革命。

  被捕四百多天後,政府釋放了王明道,條件是他出獄后像演戲一樣地傳道,並且帶領教會加入三自。為了徹底羞辱他,出獄后不久就命令他在三自會上作公開檢討。這對於他來說是平生最大的奇恥大辱。他常常說自己太失敗了,對不起兄弟姐妹,他說,他是彼得,不是猶大。他的精神處於崩潰的邊緣,多次想到以自殺來洗凈恥辱。但在最痛苦的情況下,他仍然堅持了自己的底線,繼續拒絕參加三自會。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王明道又因反革命的罪名被捕,五年後,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王無期徒刑。

  反對神的人將王明道置於死地,但上帝使他在絕路上站立起來。

  自王明道被捕后,八年來他始終不敢承認自己所交待的罪行是假的,是在逼迫下說出來的。在那些年間,他雖然篤信神,但卻覺得神對他不公義,不慈愛,沒有答應他的禱告。他幻想自己若是承認了政府強加在他頭上的一切罪名,能得到寬大處理。但政府徹底打消了他的一切幻想,判他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曾經用十六個字形容自己聽到判決后的心情:「既憤且愧,置身無地,悲觀失望,坐以待斃。」在萬分痛苦中他禱告說:「神啊!你怎麼這麼殘忍,叫我遭遇這樣的打擊,被判無期徒刑?」

  奇迹發生了。

  絕望中的王明道想起了二十一歲時背誦下來的一段經文,出自《彌迦書》第七章:「至於我,我要仰望耶和華,要等候那救我的神,我的神必應允我。我的仇敵啊,不要向我誇耀。我雖跌倒,卻要起來;我雖坐在黑暗裡,耶和華卻作我的光。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直等他為我辨屈。他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他的公義。」

  王明道突然醒悟了。他看見了自己的大失敗:撒謊,犯了神所憎惡的大罪,得罪了神。於是,他對神的不滿完全消失了,他向神祈求說: 「神啊,求你給我一個機會,叫我翻供。」幾天後,這樣的機會真的竟然來了。於是,他寫了幾千張的材料,把他以往所承認的罪過全部推翻,他宣布他自己根本就沒犯過一條國法。他說:「我沒有犯過罪,我所以認了那麼多的罪,是因為我怕被槍斃,又怕我妻子死在監里。我這樣作完全是為了討政府的喜歡」。翻供后,王明道為自己的獄中生活立了一條原則:寧可死在監里,也決不說半句謊言。


  從那以後,他挺直了人的脊樑。監獄當局命令他和其他的獄犯一同勞動改造,他拒絕參加,他說,雖然我愛勞動,「但叫我以犯人的名義勞動我不幹,因為我沒有犯罪。」他此後反覆申明:「我沒有犯罪,我坐監完全是為了信仰的緣故。」

  他公開宣布:你們「不用想把我改造好了,我改造不好了。」

  他甚至公開為彭德懷等叫怨,說對他們的批判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即使當別人問他對江清有什麼看法,他也直言不諱地說:「江清嫉妒劉少奇的夫人王光美。」

  而在「批林(彪)批孔(子)」的政治運動中,他對勞改隊的幹部說:「孔子批不得,批孔子的人自取其辱。耶穌是我的救主,孔子是我的恩師,我不能批評他。」

  周恩來死後,他寫了《最後的忠言》,說「我認為政府必須改變現在的情況。如果再這樣下去,不改變現在所走的路,就是敷衍、搪塞和欺騙,將來就不堪設想了。」在勞改營中,他堅決拒絕穿上用紅漆印在衣服上的勞改犯字樣的衣服,他縫了一塊布把那幾個字蓋上了。他理直氣壯地說:

  「我不是犯人」,我是為了信仰而坐監牢的人,就像保羅一樣。

  我不是犯人,我是為了信仰而被批判,被鬥爭,被判刑,被關押,被槍斃的,這就是這五十年來大陸許多忠貞地跟隨耶穌所基督徒的共同命運。

  但是,為了跟隨主,他們寧死不屈。雖然他們也有懷疑、抱怨、動搖的時候,但一當他們心向著耶穌,他們就決心背著十字架跟隨耶穌到死。

  王明道在監獄中寫下的一段話可以表達這些基督徒的共同情操:「先知成仁,使徒取義,受命傳道,首重剛毅。熟讀聖經,洞曉真理,堅貞不屈,頂天立地。」一直到八十高齡的王明道被騙出監獄前,他一直拒絕出監獄。他說:要我出監獄可以,但"政府必須承認三件事:承認逮捕我逮捕錯了,判我刑判錯了,關押我二十多年也關錯了,而且以書面證明,不然我不出監。"

  王明道經常以孟子的一段名言自勉:"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 他說他五十歲前作到了前兩點,五十歲后才作到了第三點,即「威武不能屈"。

  王明道很清楚,這不是他個人有什麼了不起,而是神的憐憫。他在出獄后經常跟弟兄姐妹和朋友們講他八年的失敗,他說:"若是按我自己的情形,我會一直失敗下去,但神為了他自己的榮耀和他大名的緣故,不容我這樣長久失敗下去,所以他使我在慘遭失敗八年之後,又得到了勝利。"

  但爭戰並沒有結束,王明道和他的弟兄姐妹們背著十字架所持守到底的,就是聖經上的一句話:"你務要至死忠心。"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7-12 21:07
你說的現象也許是因為其他基督徒經常回帖,看貼,所以一眼就知道別人要說什麼了newpark 發表於 2010-7-8 14:45

所以,對於不同的觀點就跳過去,不看。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