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問兄說的「迷信」,我寧可叫它初信。你只看到聖經上說「未知之事的確據」,卻沒有看到聖經上還說過「本於信以致於信」。這句話中的兩個信是有所區別的:第一個是初信,第二個是完全的信。由此可見,基督徒的信心是有個過程的,並不是像問兄所理解的,信了就完了。
2 你關於佛教的正信論據沒有說服力,你說發現佛法對經驗世界的描述正確。由此對整部佛法,包括「未見之事」也能產生堅定的信心,這就是正信。如果這樣的話,我可以做一本書,前兩章選用中學物理的內容(已經被證實),后八章選用砝綸功以及佛教的轉法輪等內容,難道就證明了砝綸功以及佛教的正確?顯然不能。事實上,世界上的各種宗教里都包含著正確的內容,都有對人類有益的元素,但是這些並不能作為對其它內容的完全證據。
我再打個比方,比如說你有一個朋友,非常誠實。那麼你判斷他誠實的依據是什麼?難道他說的每一句話你都調查了嗎?這不可能。比如他說了一千句話,其中一百句你考核過,認為很誠實。那麼你對剩下九百句就會有信心。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恰好恰恰好你考察的一百句都是實話,剩下九百句全是假話,有沒有可能?有可能。但這種概率太小忽略不計的。
問? 發表於 2010-5-27 02:18
3. 關於你對神不慈愛的指責,你只舉出了神的兩個屬性:全能和慈愛,但是你忘記了,或者是有意忽略了神的另外的屬性:公義和聖潔。你犯的錯是歸因錯。一個污穢的人不能在神的面前站立,罪的問題不解決,人不能上天堂。這是由神的公義聖潔屬性決定的,而不是全能和慈愛。而耶穌為罪人死反映的才是神的全能和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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