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認罪,到底要認什麼? [列印本頁]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4-8 21:11
標題: 認罪,到底要認什麼?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4-10 13:07 編輯

認罪,到底要認什麼?

基督徒生命的改變,必須要經過悔改。而認罪是悔改的基礎,因為沒有罪,何言悔改?而且不知道罪,也不知道悔改要改什麼。請弟兄姊妹各位朋友分享「認罪,到底要認什麼」。(提示:三個方面)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4-8 21:42
這,你要問一下天主教的規矩,他們有比較「規範」的答案和方式。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4-8 21:54
這,你要問一下天主教的規矩,他們有比較「規範」的答案和方式。
·八戒· 發表於 8-4-2010 08:42


八戒兄若熟悉,煩請介紹一下。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4-8 22:49
別的俺不知道,在那個小屋子裡懺悔你總該知道吧。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4-9 15:00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4-9 08:12 編輯

回復 1# 追求永生

如前所述,認罪是悔改的基礎,悔改是信仰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或者組成部分。因此
知道認罪認的是什麼是一個很重要的信仰內容,是脫去舊我,成為新人的指南。

第一,認罪是認識到自己和神的不協調關係。正常關係是造物主和被造的關係,是人完
全順服神的關係。人和神的關係不協調是世界上所有正常關係遭到破壞的肇因。因此這
個關係的不協調不是我們和鄰舍的不睦,不是自己感覺對自己不滿意,而是對神叛逆和
背離這個最根本的不協調。

第二,認罪是認識到自己的思言行都是不符合神的要求的,這就到了我們的行為層面,
如果我們所思所言所行從自己出發,按自己的意願,為了到達自己的目的,因而沒有達
到神的標準,或者違背了神的要求,就都是罪行了。認識到這是罪行,才好有針對性地
從具體做起改正。

第三,認罪是認識到自己的全然敗壞,就是從整體和道德層面背離了神的創造目的,悖
逆神,逃離神,不愛神,只愛世界,由內在的生命開始與神的聖潔要求背道而馳虧缺了
神的榮耀。這個罪的清除必須從換心開始,重生得救。

這三種罪說明了人的敗壞程度和廣泛性,從客觀上呼求救主的拯救。承認這三種罪也是
接受救主的基礎,因為沒有罪的人是不需要認罪和救贖的。

因此,神的救贖就是從聖靈在人的最深層內在生命動工,使人醒悟,讓人認罪開始的。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9 17:30
回復  追求永生

認罪是認識到自己和神的不協調關係。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9 15:00


嗯,這不協調的關係最初是夏娃、亞當造成的。(名字以肇事的先後排列,絕無性別歧視)所以說,我們首先應該替夏娃、亞當的過錯向神認罪悔改。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9 20:07
我的一點認識:

認罪,首先是認識與神的關係。如果不認神或不認識神,就談不上認罪。其次是通過神認識自己,認識自己與人的關係。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4-9 20:29
哈哈,按照加爾文,人是全然敗壞的,所以是不可能認識神的,認罪那就更不可能。

但你的一輩子卻又都是神的計劃安排好了的,你不可能有「自由意志」的。如果你能「自由」,哪怕那麼一點點,就否定了神的全能,因為那一點點他不能控制你啊。所以,「認罪」的指令必然是從神發出來的,你不可能認罪的。

你若能認罪,說明你不是全然敗壞的,說明神是無法控制你的全部的。

所以,加爾文自己給自己設的矛盾自己都解決不了啊。除非只有一種情況,你是機器人,按照神的指令行事的,你的犯罪,認罪等等一切都是神的指令。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0-4-9 22:28
平心而論,我覺得天主教的『告解』有利於心理健康,是個不錯的制度。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4-9 22:55
回復 8# ·八戒·


    在人是否全然敗壞的問題上,的確有不同解釋。這點上聖經有闡述。聖經說,人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而不是失去了神的榮耀。

羅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4-9 23:02
回復 1# 追求永生

不合神心意的都是罪。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4-9 23:04
羅 1:18
原來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羅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羅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羅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羅 1: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羅 1:23
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羅 1:24
所以 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羅 1:25
他們將 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羅 1:26
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羅 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已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羅 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羅 1: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羅 1: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或作「被 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羅 1:31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羅 1:32
他們雖知道 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4-10 02:59
回復  追求永生

不合神心意的都是罪。
研究 發表於 2010-4-9 23:02

這是基督教最麻煩的答案啦。什麼是「不合神心意」的?自從加爾文以後基督教分裂成許多教派,「神心意」就變得沒有了統一標準,這才是最麻煩的問題呢。
作者: MapleTree    時間: 2010-4-10 03:40
有罪不要緊,要緊的是認罪悔改信耶穌。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0 16:36
有罪不要緊,要緊的是認罪悔改信耶穌。
MapleTree 發表於 2010-4-10 03:40


美國的那個搶劫犯就是典型的基督徒模範。他在搶劫時跪地禱告求神寬恕,然後再實施搶劫,回去一定再禱告認罪悔改,然後再去搶劫,然後說:我真是苦啊!...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4-10 17:00
美國的那個搶劫犯就是典型的基督徒模範。他在搶劫時跪地禱告求神寬恕,然後再實施搶劫,回去一定再禱告 ...
青貝殼 發表於 10-4-2010 03:36


貝兄要效仿他嗎?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0 17:23
我的一點認識:

認罪,首先是認識與神的關係。如果不認神或不認識神,就談不上認罪。其次是通過神認識自己,認識自己與人的關係。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9 20:07


但這認識二字豈是你所說的那麼簡單?這認識的定義是什麼?有什麼規定、規範、說明?如果你說你認識了神並認了罪,我卻說你並沒有真正認識神,那怎麼辦呢?又回到那種是是而非的說法:「自有神知道」。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0 17:27
不厭其煩地以美國的那個搶劫犯作例子。他在實施搶劫時跪地禱告,那他是認識了神還是不認識神呢?如果他不認識神的話,那他為什麼跪地禱告?沒有強迫他跪地禱告。如果說他認識神的話,那他還幹嘛繼續他的搶劫勾當?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0 23:33
但這認識二字豈是你所說的那麼簡單?這認識的定義是什麼?有什麼規定、規範、說明?如果你說你認識了神 ...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0 05:23 PM

你的確說到要點上了。我認識神,目前只能通過聖經。雖然不同的翻譯版本有一些差異,但對於得救的人來說,不會有多少麻煩。有人僅僅讀一篇福音書就認罪悔改信主。也有猶太人僅僅讀了新約里耶穌的家譜就信主的例子。

信主不是憑我說你說,而是憑神說,也就是通過聖經。

我也不排除神親自作工,但那是個人的經驗,而且也會與聖經里人的得救方式是一樣的。如果神親自來撿貝殼,我也不會奇怪。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4-11 20:46
回復 18# 青貝殼

清兄,一個基督徒是不能故意犯罪的。基督徒不能口是心非的「信」,這種信是魔鬼的信。

羅 6: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羅 6: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2 18:55
如果神親自來撿貝殼,我也不會奇怪。 ...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0 23:33


來撿過,又丟掉了,是不合適的器皿。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2 19:01
本帖最後由 青貝殼 於 2010-4-12 19:04 編輯
回復  青貝殼

清兄,一個基督徒是不能故意犯罪的。基督徒不能口是心非的「信」,這種信是魔鬼的信。

羅 6: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羅 6: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研究 發表於 2010-4-11 20:46


9494,我同意你的觀點,但上面的那位作者輪到自己的時候他說:「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2 19:06
本帖最後由 青貝殼 於 2010-4-12 19:21 編輯

於是,他的筒子就憤怒地指責他道:

雅各書2:18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借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結果,這個論壇上的許多筒子都為保羅打抱不平,振臂高呼口號:「神看內心!神看內心!神看內心!」還互相握手。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4-12 20:09
回復  青貝殼

清兄,一個基督徒是不能故意犯罪的。基督徒不能口是心非的「信」,這種信是魔鬼的信。
研究 發表於 2010-4-11 20:46

不對吧,這條線不就是說的只要「認罪」就行了么? 犯罪沒關係,之後只要禱告說,那是俺一時「肉體軟弱」,立馬就得「安慰」啦。
作者: 探詢    時間: 2010-4-13 10:14
"To err is human, to forgive is divine"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3 10:29
來撿過,又丟掉了,是不合適的器皿。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2 06:55 PM

聰明的孩子一般來說小的時候都比較獨立特行,喜歡玩失蹤,以此引人注意。

事實也是這樣,那一隻小羊最令人牽掛。。。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3 10:32
不對吧,這條線不就是說的只要「認罪」就行了么? 犯罪沒關係,之後只要禱告說,那是俺一時「肉體軟弱 ...
·八戒· 發表於 2010-4-12 08:09 PM

八戒兄,這恐怕是你的一廂情願。要不,就是故意漏掉了關鍵的經文。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3 14:38
那一隻小羊最令人牽掛。。。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3 10:29


是啊,但問題是那隻小羊正在瞧兩隻老羊辯論,一個說得救在乎恩典,不是因著行為,免得自誇。另一個說行為是檢驗信心的標準,還叫那隻老羊拿出沒有行為的信心讓他看看。。。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3 14:48
八戒兄,這恐怕是你的一廂情願。要不,就是故意漏掉了關鍵的經文。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3 10:32


94,八戒兄確實漏掉了關鍵的經文,我給他補上!

羅馬書
7: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7:24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7:25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身卻順服罪的律了。

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但最終肉身卻還是順服罪的律了。看來他是無法借著他的行為,將他的信心指給雅各看了,所以只能高呼口號:神看我們的內心!神看我們的內心!不要自誇!不要自誇!呵呵。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4-13 21:12
「關鍵」與否,就看他是哪個基督教派的啦。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4-13 22:00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10-4-13 22:25 編輯

回復 29# 青貝殼

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但最終肉身卻還是順服罪的律了。看來他是無法借著他的行為,將他的信心指給雅各看了,所以只能高呼口號:神看我們的內心!神看我們的內心!不要自誇!不要自誇!呵呵。


  青兄,保羅所言的狀態這好比我們學騎自行車,我們的目的是想學會,但初學時總是要摔跟頭的,我們雖不願意,但技術不行。基督徒一樣,當他們的新生命剛剛開始的時候,並沒有學會如何駕馭生命,跌到的事會經常發生的。

至於基督徒能否借著行為把信心指給人看,這就看這個信心是真信心還是魔鬼的信。如果與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長時間的接觸,你會發現他生命里的改變,我們借著他的生命變化,就能看到他的信心了。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4-14 00:55
到底多長時間算「剛剛開始」?你這段「表白」卻又與加爾文學說正相矛盾啦。如果按照加爾文,人自己不可能做什麼的,都是神賜予的,那麼你要是得救了,那就是神把你的靈給徹底的換成新的啦,耶穌不也講到不能用舊皮袋子裝新酒的比喻么?你怎麼可能還會有「漸進」過程呢?那不就是舊皮囊裝新酒么?

可見,保羅的東西與耶穌說的是互相矛盾的。保羅說的則是舊皮囊裝新酒,這也正符合你所說的,皮囊「慢慢」的才會改變。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4 01:37
94,八戒兄確實漏掉了關鍵的經文,我給他補上!

羅馬書
7: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 ...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3 02:48 PM

為什麼不繼續讀下去,一口氣讀完羅馬書第八章呢?以為第八章是口號嗎?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4-14 01:59
什麼是罪,如果不合神意是罪,那是沒法認.因為不理解神意是什麼.我是工作還是退休?是上飯店還是自己燒?小事都弄不清楚,大事就更不談了.想來想去還是自己決定吧.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4-14 02:04
一遇到你不願意聽的你就要跳過去,你先解釋完這幾句再繼續。

基督徒就是這樣,喜歡挑自己喜歡的句子,喜歡自己說別人聽。別人提問題,不符合自己的意思就跳過去,顧左右而言他,假裝不知道。

你先把這幾段解決了再往下講,躲什麼?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4-14 02:22
29樓老兄,保羅那樣寫是無奈也,被使者試驗出來了,只能這樣寫了.不然就是已成聖了.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4-14 04:13
到底多長時間算「剛剛開始」?你這段「表白」卻又與加爾文學說正相矛盾啦。 ...
·八戒· 發表於 2010-4-14 00:55

與聖經教導矛盾嗎?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4-14 07:03
羅馬書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罪是因為律法的襯托。律法就像一面鏡子,把罪給照出來。(照妖鏡?)
亞當夏娃有罪,是因為神有令在先。
基督徒不在舊律法之下,取而代之的是更新的道。它比舊律法更難。因為神要衡量你的心。
因此,不錯,違反神的心意,就是罪。沒有容易遵守的字面律法,卻有更為挑戰的心律:道德。
難雖難,但是神有寬容的心。所以,真心悔改,罪就被洗凈。
問題是:我們如何認識這個新的道德律?一個泛泛的說辭,還是聖經已有詳細交代?
基督徒公認的道德律包括:愛主,愛人,聖靈九果,等等。
問題一:誰來確認你違反了道德律?
答案一:神。
答案二: 內住的聖靈。
答案三:根據你的聖經知識,或靈命大小。
三者可以統一的,只是角度問題。
錯誤答案一:牧師決定,或他人論斷,或根據經文字面意義人為設置的條條框框。

問題二:對神的道,聖經的道理,認知越少,豈不罪越少?
答案一:對。因為罪要靠律法顯明。但是,你得到的恩典就少,義更小。

問題三:什麼是成聖? 與認罪的關係如何?
答案一:成聖的道路就是不斷學習和運用聖經,一步步降低罪的標準。認識越深,罪越顯多,悔改越多,恩典越多。直到脫胎換骨,成為新人,成為聖潔。

所以,為什麼真正的聖徒,是行為道德都比較完全的人。因信稱義,還是行為稱義,對他們都一樣。我們拿因信稱義去教訓人,是因為神的憐憫,是因為行為的改變是個人成聖的過程。真正的義人,是認罪悔改,不斷成聖的人。也許,你到死,還沒有成聖,但是,神看到你悔改的努力。

這是我對如何運用認罪悔改這個聖經原則的看法。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4 11:00
一遇到你不願意聽的你就要跳過去,你先解釋完這幾句再繼續。

基督徒就是這樣,喜歡挑自己喜歡的句子,喜 ...
·八戒· 發表於 2010-4-14 02:04 AM

別急。讀完后,再回頭看,就不會覺得有什麼問題了。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4 16:45
為什麼不繼續讀下去,一口氣讀完羅馬書第八章呢?以為第八章是口號嗎?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4 01:37


我一口氣讀過好幾遍,你可以拿幾章出來談談,不要學一些基督徒,一碰到無法回答的問題,就勸別人通讀聖經,從創世紀讀到啟示錄...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4 16:50
真正的義人,是認罪悔改,不斷成聖的人。也許,你到死,還沒有成聖,但是,神看到你悔改的努力。

這是我對如何運用認罪悔改這個聖經原則的看法。Guest from 12.47.63.x 發表於 2010-4-14 07:03


按照你的說法,律法都不用遵守,本來每年殺十個人,因為努力,逐步改善到每年殺兩個人,到死之前的一年,只殺了一個人。所以,神看到了這個人的悔改的努力。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4-14 20:34
別急。讀完后,再回頭看,就不會覺得有什麼問題了。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4 11:00

俺不想回頭看,俺就想讓你先把這幾節解釋完了再繼續看 別凈想著躲避,先回答這幾節啊。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4-14 20:37
與聖經教導矛盾嗎?
研究 發表於 2010-4-14 04:13

當然矛盾啦。

太9:17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惟獨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兩樣就都保全了。
可2:22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
路5:37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新酒必將皮袋裂開,酒便漏出來,皮袋也就壞了。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4-14 23:30
回復 43# ·八戒·

這段話的比喻是說法利賽人不願意接受耶穌的教訓,因為他們仍然停留在律法時代,用盛裝律法的皮袋,來盛裝新約是不合適的,必須更換思維,才能接受救恩。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4-15 01:27
所以破舊約立新約.一會兒要破,一會兒一筆一劃都不能廢去.到底哪個對?研兄你在樓上所說,是說出了耶觫沒說的含意?你太神了.要當心啊!我提醒你,最大的神不中的意就是:神說過的,人還進一步說,神沒說的,人又非要說.其結果是比神還神,可想而知.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4-15 02:43
所以破舊約立新約.一會兒要破,一會兒一筆一劃都不能廢去.到底哪個對?研兄你在樓上所說,是說出了耶觫沒說的含 ...
拎不清 發表於 14-4-2010 12:27


如果照弟兄所言推下去,人或者不說話,或者要說的話只能按聖經念,這才是符合聖經。

不說話就符合聖經嗎?照聖經念就是符合聖經嗎?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4-15 06:14
回復 45# 拎不清


    拎兄所說的舊約與新約的問題很有意思。在舊約里神並沒有提到「救法」,可是在新約里借著耶穌的死與復活把神如何拯救人類提出來了。我們活在新約時代的基督徒要守什麼誡命呢?就是愛神,愛人如己。

太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太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耶穌把舊約里的規條提煉出來,把誡命的精義告訴我們,讓我們來遵守。凡符合這兩條的就符合神的心意。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5 10:17
羅馬書
7: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7:24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7:25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身卻順服罪的律了。

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但最終肉身卻還是順服罪的律了。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3 02:48 PM

「肉體順服罪的律」有什麼問題?在基督徒沒有得到新的身體之前,肉體一定是順服罪的律的,仍會犯罪,最終肉體仍會死亡。因為肉體順服罪的律,所以才有第八章,保羅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又說: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如果是基督徒,他想做惡,一定有聖靈來阻止。結果如何?看他是順從肉體,還是順從聖靈。學會順從聖靈,是一個基督徒的功課。如果一味的順從肉體,結果必要死。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0-4-15 11:48
回復 46# 追求永生
你可以說但只代表你個人,不代表神.清楚的告訴人.不要混水摸魚.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5 16:46
照聖經念就是符合聖經嗎?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15 02:43


但是,不照聖經念就是符合聖經嗎?嗯,很像毛主席的那套:創造性地發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5 16:48
回復  拎不清


    耶穌把舊約里的規條提煉出來,把誡命的精義告訴我們,讓我們來遵守。凡符合這兩條的就符合神的心意。研究 發表於 2010-4-15 06:14


好像對於愛人如己這一條,耶穌有詳細的解釋,包括內衣、借錢這些。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5 16:55
本帖最後由 青貝殼 於 2010-4-15 16:57 編輯
如果是基督徒,他想做惡,一定有聖靈來阻止。結果如何?看他是順從肉體,還是順從聖靈。學會順從聖靈,是一個基督徒的功課。如果一味的順從肉體,結果必要死。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5 10:17


瞧你,又開始混亂了,是不是?

你一開始問什麼速度問題,想藉此說明惡念來得快,指導行為,當我指出你的錯誤時,你又強調「他想做惡,一定有聖靈來阻止。」你不是在批駁你自己么?希望你不要順著我變來變去。

「學會順從聖靈,是一個基督徒的功課。如果一味的順從肉體,結果必要死。」怎麼個死法呢?耶穌基督已經替我們死過一回了,按照你們的說法,再也不怕見白色的大寶座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還有什麼死法?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5 17:03
「肉體順服罪的律」有什麼問題?在基督徒沒有得到新的身體之前,肉體一定是順服罪的律的,仍會犯罪,最終肉體仍會死亡。因為肉體順服罪的律,所以才有第八章,保羅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又說: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5 10:17


2:14  我 的 弟 兄 們 , 若 有 人 說 , 自 己 有 信 心 , 卻 沒 有 行 為 , 有 什 么 益 處 呢 。 這 信 心 能 救 他 麽
   
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3: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否則就是毒蛇的種類)!

5: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5 17:07
「如果是基督徒,他想做惡,一定有聖靈來阻止。結果如何?看他是順從肉體,還是順從聖靈。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5 10:17


那聖靈快還是惡念快?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0-4-15 22:32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0-4-15 22:33 編輯
這段話的比喻是說法利賽人不願意接受耶穌的教訓,因為他們仍然停留在律法時代,用盛裝律法的皮袋,來盛裝新約是不合適的,必須更換思維,才能接受救恩
研究 發表於 2010-4-14 23:30

哦,舊約過時了 看來這神的話也可以說話不算數啊。 所以,基督徒就無需遵守律法啦,只要聲稱「相信耶穌」了,你的皮袋子就是新的啦,身體不是皮袋子,無需更新,是「思維」才是那皮袋子,需要更新 可是,啥是「酒」呢?按你的解釋,就該是「救恩」嘍?只要你改變思維方式,不要局限於那些仁義禮儀之類的,放開了,「接受」那「白來」的「救恩」你就上天堂啦。

你這種「解經」法,符合聖經? 俺倒想問一下,如此下來,這天堂里到底都裝的是啥樣的「酒」啊?守律法的不得上天堂,不守的反倒捷足先登。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6 09:26
瞧你,又開始混亂了,是不是?

你一開始問什麼速度問題,想藉此說明惡念來得快,指導行為,當我指出 ...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5 04:55 PM

回去再看看48樓。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6 09:31
那聖靈快還是惡念快?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5 05:07 PM

你說呢?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0-4-16 09:57
回復 55# ·八戒·

比喻的用法是有其局限性的,我們不能在比喻上推理,這樣就會引起誤導。比喻只是談一件事。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6 16:37
回去再看看48樓。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6 09:26


」如果是基督徒,他想做惡,一定有聖靈來阻止。結果如何?看他是順從肉體,還是順從聖靈。學會順從聖靈,是一個基督徒的功課。如果一味的順從肉體,結果必要死。"
  
看48樓?看什麼看?你不是要問我思維和行動哪一個快嗎?惡念指導行為嗎?怎麼到了這裡又變成可以有選擇了?你還有什麼可以玩的?  也學你的樣,無論與你的意見相同或相左,都握握手。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6 16:40
本帖最後由 青貝殼 於 2010-4-16 17:00 編輯
你說呢?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6 09:31


你看呢?

我期待你的第四板斧,因為前三板都失效了。永生兄一定很失望...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6 20:00
」如果是基督徒,他想做惡,一定有聖靈來阻止。結果如何?看他是順從肉體,還是順從聖靈。學會順從聖靈 ...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6 04:37 PM

肉體一定是順服罪的律。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6 21:17
你看呢?

我期待你的第四板斧,因為前三板都失效了。永生兄一定很失望...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6 04:40 PM

貝殼兄,弄斧是你的強項,我甘拜下風。

至於永生兄那裡,你也要幫他作主嗎?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4-17 16:12
但是,不照聖經念就是符合聖經嗎?嗯,很像毛主席的那套:創造性地發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
青貝殼 發表於 15-4-2010 03:46


理解聖經,按聖經的教導,在聖靈的指引下作符合神的心意的事情。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4-17 16:19
回復  追求永生
你可以說但只代表你個人,不代表神.清楚的告訴人.不要混水摸魚.
拎不清 發表於 14-4-2010 22:48


這裡的討論都是只代表個人的意見,但是都是試圖在理解神的教導,恐怕只有弟兄才有時分不清這個界限,在討論如何理解神的旨意的時候,離開聖經,談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如何。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7 16:27
如果是基督徒,他想做惡,一定有聖靈來阻止。結果如何?看他是順從肉體,還是順從聖靈。學會順從聖靈,是一個基督徒的功課。如果一味的順從肉體,結果必要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6 20:00

肉體一定是順服罪的律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6 20:00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7 16:30
理解聖經,按聖經的教導,在聖靈的指引下作符合神的心意的事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17 16:12




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絕不是看重內心)
作者: 追求永生    時間: 2010-4-17 17:06
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絕 ...
青貝殼 發表於 17-4-2010 03:30


所有這些都是從心意更新開始的。但是心意更新不是人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而是聖靈的工作。從對神建立信心,到以後一系列的遵循神的教導,都是人的責任。

因此,弟兄強調得不錯。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7 17:33
所有這些都是從心意更新開始的。但是心意更新不是人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而是聖靈的工作。從對神建立信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17 17:06




希望大家好好聽聽張熙和牧師的「重生后就不會犯罪了嗎?」
http://media.fuyindiantai.org/me ... ated_person_sin.mp3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4-17 17:55
約翰一書
3:7  小 子 們 哪 , 不 要 被 人 誘 惑 , 行 義 的 才 是 義 人 。 正 如 主 是 義 的 一 樣 。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7 22:00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7 04:27 PM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7 22:04
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絕 ...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7 04:30 PM

不信的哪裡來的遵行?

順祝周末愉快!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7 22:08
約翰一書
3:7  小 子 們 哪 , 不 要 被 人 誘 惑 , 行 義 的 才 是 義 人 。 正 如 主 是 義 的 一 樣 。 ...
Guest from 60.240.151.x 發表於 2010-4-17 05:55 PM

歡迎這位網友參加討論。如果不相信,不知道何為義,如何行義?
每一個人都有他自己心中的「義」,這就是罪的源頭。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8 15:58
如果是基督徒,他想做惡,一定有聖靈來阻止。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6 20:00

肉體一定是順服罪的律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6 20:00


結果聖靈失敗了?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8 16:01
本帖最後由 青貝殼 於 2010-4-18 16:06 編輯
肉體一定是順服罪的律。

不信的哪裡來的遵行?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6 20:00


結果就是:世上都是不信的基督徒。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8 16:05
歡迎這位網友參加討論。如果不相信,不知道何為義,如何行義?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7 22:08


若知而不行呢?就像你所說的「肉體一定是順服罪的律。」的基督徒那樣。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9 06:32
結果聖靈失敗了?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8 03:58 PM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19 06:40
羅 馬 書

8: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8:11 然而叫耶穌從死里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也必借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9 16:01
本帖最後由 青貝殼 於 2010-4-19 16:03 編輯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9 06:32


肉體一定是順服罪的律。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6 20:00

這句話的意思是,不可能體貼聖靈的。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19 16:09
羅 馬 書

8: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8:11 然而叫耶穌從死里復活者的靈 ...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9 06:40


你怎麼不往下念了?

8:12  弟 兄 們 , 這 樣 看 來 , 我 們 並 不 是 欠 肉 體 的 債 , 去 順 從 肉 體 活 著 。  
8:13  你 們 若 順 從 肉 體 活 著 必 要 死 。 若 靠 著 聖 靈 治 死 身 體 的 惡 行 必 要 活 著 。  

11:22  可 見 神 的 恩 慈 , 和 嚴 厲 。 向 那 跌 倒 的 人 , 是 嚴 厲 的 。 向 你 是 有 恩 慈 的 , 只 要 你 長 久 在 他 的 恩 慈 里 。 不 然 , 你 也 要 被 砍 下 來 。  

你若被砍下來,還會得救么?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20 07:02
肉體一定是順服罪的律。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16 20:00

這句話的意思是,不可能體貼聖靈的 ...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9 04:01 PM

如果認為人只有肉體而沒有靈魂,你的理解是對的。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0-4-20 07:07
你怎麼不往下念了?

8:12  弟 兄 們 , 這 樣 看 來 , 我 們 並 不 是 欠 肉 體 的 債 , 去 順 ...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19 04:09 PM

這裡有兩種人:
1、神對一種人說: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里。
2、神對另一種人說: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沒有第三種人。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20 16:18
如果認為人只有肉體而沒有靈魂,你的理解是對的。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20 07:02


那麼你認為人只有肉體而沒有靈魂?不要再強辯啦,在這個問題上,無論怎樣理解,你都是錯的!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0-4-20 16:19
這裡有兩種人:
1、神對一種人說: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里。
2、神對另一種人說:不然 ...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20 07:07


你的想象力很豐富啊!神有種族歧視?性別歧視?還是年齡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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