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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打黑曝律師造假門 當事人一手撈人一手撈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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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09-12-14 09: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關鍵詞:重慶打黑 律師造假門 龔剛模 殺人生產隊 龔剛模辯護律師被拘

    摘  要:12月12日,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庄,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重慶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2009年6月3日凌晨,龔剛模、樊奇杭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爭奪「龍頭」地位、擴展勢力範圍,在重慶江北區愛丁堡小區製造了一場血腥的黑道殺戮。槍聲過後,警方鎖定7條線索、發現7個黑惡團伙牽涉其中,迅即調集大批警力全力偵破。

  經過縝密偵查,警方共抓獲龔剛模、樊奇杭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涉案人員125人,破獲刑事案件25起,繳獲各類槍支16支、子彈557發、手榴彈2枚、弓弩1把和管制刀具17件,查扣、凍結現金150.98萬元、銀行涉案資金46.44萬元、房產13處及總值數億元的車輛等涉案資產。

  龔剛模等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后,仍對「組織」抱有希望,用對抗、抵觸、沉默等應付審訊。出人意料的是,在人民法院擬訂開庭審理的日子裡,龔剛模為爭取立功,主動向警方檢舉了其辯護律師李庄、馬曉軍等人教唆其偽造證據、減輕罪責的犯罪事實。

  12月13日,「律師造假門」始作俑者李庄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一起國內罕見的涉黑案件「律師造假門」被急速曝光。

  涉黑「老大」按響報警鈴:我不想再與貪婪律師共同造假

  11月下旬,重慶打黑除惡的一系列案件相繼進入司法審判程序。與大多數市民一樣,參與打黑除惡的民警們也在勞累之餘密切關注著各項案件的審理宣判。

  然而,此時在江北區,一個異常情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涉黑「老大」龔剛模自從與他的辯護律師李庄等人會見后,情緒反常,心事重重,沉默寡言,尤其是12月4日與李庄第三次會面后,在看守所里一坐就是半天,不說一句話,茶飯不思。

  為弄明原因,管教民警多次與其談心,希望他擺正心態,調整情緒,正確對待即將開始的審判。

  幾經輾轉反側,龔剛模終於忍受不住內心的煎熬,按響了報警鈴:「我有重要的情況要說!」

  面對專案民警,龔剛模發泄般吐露幾天來煎熬著他的秘密:他妻子從北京請來了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庄、馬曉軍。在與李、馬二人的前後3次會面中,李庄向他面授了五招「翻身秘術」:第一招是幫助他與其妻串證,變「黑老大」嫌疑為「受害者」、「慈善人士」;第二招是必須對法庭謊稱被刑訊逼供,否認以前口供;第三招是向法庭提供虛假供述予以翻供;第四招是通報同案其他被告人對龔犯罪行為的供述;第五招是讓他在開庭時以傷情鑒定為由,配合其擾亂庭審秩序,迫使法院休庭,拖延庭審。

  李庄還例舉了他在其他省市「撈人」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

  「李庄教你這樣做不是為你減輕罪行嗎?你怎麼會檢舉他?」專案民警問。

  龔剛模說自己想了很久,「憑良心說,李庄為我出的這些主意就像一把雙刃劍,可能是對我有好處,但他給我打官司就是為了錢,最終處理結果還得落在我身上。官司是否打得贏,他都出名了,如果被查出我作了偽證,倒霉的還是我自己!」

  龔剛模還對民警說出了他的另外一個擔心:在與律師李庄的3次會面中,李庄先後叫他簽了七八張白條和委託書,「如果李庄在這些有我簽名的白條和委託書上亂填些東西,那我不成冤大頭了嗎?假如他利用這個把我的財產弄走,我找誰說去?」

  其實,在龔剛模按響報警鈴之前,律師李庄等人違法操作、妨礙正常司法的行為已引起相關部門的警覺,巡查民警多次批評和警告,李庄仍置若罔聞,看守所依法作了詳細記載。

  隨著調查深入,一起國內罕見的「律師造假門」被層層剝開。

  律師李庄的確能「裝」,一手「撈人」一手「撈錢」

  李庄,48歲,混跡律師界十餘年,其所在的康達律師事務所在京城也頗有「背景」。注重「身價」的李庄此次肯來重慶打涉黑官司,除受龔剛模的生意夥伴相邀答應來「撈人」,其實更重在「撈錢」。

  10月下旬,龔剛模親友為「搭救老大」,往律師事務所的賬上先撥付20萬元,但這遠遠填不滿李庄的胃口。

  他以要在北京召開「專家分析會」為由,又向對方索要了30萬元。到重慶后,他對龔剛模的親屬龔雲飛說:「這個案子有點複雜,律師費偏低喲,而且我還要去『打通』。」迫於無奈,龔雲飛又託人再次給李庄的賬戶「裝」了100萬元。

  「撈錢」到賬,李庄等人便著手實施「撈人」。在三次與龔剛模會見、面授機宜后,12月3日,李庄來到市第一中級法院,提出了被告人龔剛模在偵查過程中被刑訊逼供、無法正常會見當事人,以及被告人關押地點違法等一系列杜撰的問題。

  隨後,李庄授意龔剛模的弟弟龔剛華,邀了當地保利夜總會主要負責人李某,在高新區奧體中心附近一茶樓大廳見面。按照李庄的指點,龔剛華要求李某在龔剛模審判階段將保利夜總會關閉。對此,李某說個人無法做主,返回保利夜總會約部門負責人汪某和陳某再次來到茶樓。3人在龔剛華駕駛的轎車內,協商關閉保利夜總會事宜,要求讓一些已經被警方傳喚過的「污點證人」趕緊逃跑,並把龔剛模夜總會老闆的身份「轉嫁」出去。

  龔剛華對汪某說:「龔剛模將夜總會股權轉讓給了在逃的唐某,即使警察找到了唐某也要說他才是保利夜總會真正的老闆。」

  但是經過司法調查,李庄的種種造假設計經不起推敲,其「刑訊逼供」和「無法正常會見」等種種說法不攻自破。

  為設置更多障礙,李庄不斷炮製出新的質疑,如檢察機關移送證據不足、龔的交待筆錄出現多份雷同等。

  「檢察機關移送的主要證據複印件,與擬在法庭舉示的證據內容基本一致,符合《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關於移送主要證據範圍的規定;而筆錄雷同系多位偵查員在不同時間對龔進行訊問,其內容不可避免會出現相同或相似。」該案件調查組工作人員說。

  李庄要求龔剛模出庭只說三個字:不知道

  李庄、馬曉軍等律師教唆龔剛模翻供、串證等問題一露端倪,立即引起了重慶打黑領導小組的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公、檢、法、司人員成立聯合調查組。

  調查組現已查明:11月24日,李庄在首次會見龔剛模的過程中,即向龔剛模宣讀同案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筆錄材料,特別是宣讀了同案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樊奇杭的多份交代筆錄,同時還把同案重要嫌疑人的在逃信息告訴了龔剛模。

  11月26日,李庄在第二次會見中對龔說:「從你的材料中看得出來,你肯定被誘供和刑訊逼供了。法庭上問你是否被刑訊逼供時,你要大聲承認,還要把刑訊逼供的過程誇張地演示出來,以刑訊逼供為由否認原來在偵查階段所作的口供。」同時,李庄還編造了一大堆「細節」,要求龔剛模在法庭說:「以前的口供全是瞎編的,因為我被公安吊了八天八夜,被打得大小便失禁。」

  李庄用威脅口吻告訴龔剛模:「如果依照刑訊逼供所說的筆錄就得槍斃你……翻供你要有道理,有理由。」

  事後,李庄對龔雲飛說:「我叫龔剛模說被刑訊逼供了,到時在法庭上咬定民警打了他、吊了他,這樣才能推翻以前對龔剛模不利的證據。」

  李庄還對龔剛模提出:「在開庭時,我會要求休庭,對因刑訊逼供造成的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如果法庭不同意,我就會提出不再擔任你的律師,那麼法庭就會讓你在三天之內找新的律師,如果你找不到,法庭會給你指定律師。你知道怎麼做嗎?你堅決不要接受法院指定的律師,只要我給你辯護,法庭就開不了庭。我在遼陽辦理的一起案件中,就用這招拖了法院一年半!」

  12月4日,李庄在第三次會見過程中,向龔剛模明確表示已聯繫多名證人配合偽證,並教唆龔剛模配合編造事實來印證,企圖迴避案件事實。

  李庄對龔剛模說:「已經安排在開庭的時候由你老婆到庭上給你作證,證明你不是黑社會。」李庄教唆他說,「你老婆到時會說樊奇杭、李明航找你借錢實際上是敲詐,主要是這些人得罪不起」,以達到弱化龔剛模在黑社會組織中的領導地位和作用。「從你的角度上去說。比如說,樊奇杭、李明航打電話找你要錢,你回去找你老婆借錢啊!你老婆說,不借給他。你說,不借不行啊,咱們惹不起他啊,咱們怕他!」

  同時,李庄在會見過程中還教唆龔剛模不要承認販毒、販槍、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行為,並說:「對開賭場、販毒、販槍這些你是不知道的,當法庭上問這些問題時,你就說沒有,真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就這三個字完了,別的不要多說。」

  李庄甚至要求龔雲飛在重慶市大足縣林業局虛開被告人公司在大足縣植樹造林、造福一方的證明,以表現龔剛模對社會具有一定貢獻,想盡一切辦法為其脫罪。

  據犯罪嫌疑人龔雲飛交待:「我當時就明白了,立即按他意思去開了證明。」

  李庄打「廣告」:這裡「夠黑,人傻,錢多,速來」

  經調查,李庄一到重慶,就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說「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麼嗎」、「我的頭兒是誰你知道嗎」,並滔滔不絕地講述自己多次「撈人」的「成功案例」。

  李庄告訴龔剛模的親友,自己要快速組建一支「跨區域打撈隊」,為此,他已經在北京、成都、重慶等地聚集了一幫「高人」。

  龔剛模的親友「撈人」心切,再加上李庄的多番「演說」,幾天之內就總共支付了245萬元給「跨區域打撈隊」。李庄代表「打撈隊」要龔剛模的親友承諾:若要龔剛模不判死刑,還要兩三千萬元,事成之後兌現。

  但花費了巨資的「龔剛模親友團」怎麼也不會想到,他們的大投入在李庄眼中只不過如同「烹羊宰牛」。欣喜之餘,李庄向京城同行發出信息:「夠黑,人傻,錢多,速來!」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重慶政法幹部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重慶打黑除惡一系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到重慶代理涉黑訴訟」一時成律師界熱門。許多北京律師如趕場般雲集重慶,尋找開展「業務」和施行「潛規則」的機會。

  該官員分析說,「李庄現象」泛濫的背後,是「潛規則」還有其存在與蔓延的空間,一方面,我國《律師法》相對超前而其他法律相對滯后。另一方面,律師行使「潛規則」是司法腐敗的支撐點之一,並是一些企業家涉嫌犯罪后「榮請」的對象,為保命或減輕刑罰往往不惜數百萬、上千萬地投入「打撈」。更可悲的是,一些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為了獲得高額回報,竟然還發明了「內部潛規則」:代理律師一旦「事成」,律師事務所就將其除名,過一段時間再聘回「重新上崗」;另一種瞞天過海的招數是隨機改變代理律師,即由一個或一批律師充當「先頭部隊」,施行「潛規則」拿到錢后再更換成別的律師出庭應訴。

  李庄等近20人被捕,律師何以知法犯法

  12月12日,已有警覺、潛回北京的李庄給重慶法院的一位領導發來一條簡訊:「經組織決定,我們康達律師事務所兩名律師全部從龔案撤出,不再擔任辯護人,請轉告有關方面。」

  但當晚,李庄就被重慶市公安局依法傳喚。12月13日,李庄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截至記者發稿時,此案中因涉嫌偽證罪被司法機關刑拘、逮捕和緝捕的已近20人。此案仍在繼續深入調查。

  我國《刑法》第306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辯護、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利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應該說,一般律師都應該熟悉《刑法》第306條,李庄作為資深律師,更應爛熟於心。是什麼讓此案的數名律師對這柄高懸之劍熟視無睹鋌而走險?除了金錢誘惑外,想必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讓李庄之流有恃無恐的所謂『關係背景』。」一位重慶政法系統官員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

  最新調查表明,在這起「律師造假門」中,除了李庄所仗恃的個人背景關係外,重慶的兩名律師也向龔剛模親友索取了95萬元用於「活動」,成為「造假門」涉案者,並企圖以金錢開道,利誘政法部門的個別幹警加入「造假生產鏈條」。目前,其中一名重慶涉案律師吳家友已被警方捕獲。

  據資料,在刑事案件中,律師勝訴的比例僅有5%,也就是95%是敗訴。

  「面對當事人的巨大訴訟投入,有多少律師在說明敗訴原因之餘會對當事人說『對不起』?當事人有苦難言,實際上造成了『第二次傷害』。律師的尷尬作為和濫用『潛規則』,所造成的災難全由國家和民眾來承受,公信力弱化由政法機關來承受,從眾心理、潛規則衝擊著黨和政府的形象,讓黨和政府來埋單!」這位重慶政法系統官員最後說。

  重慶涉黑殺人案辯護律師被批捕詳情公布

  記者14日凌晨從重慶市政府新聞辦獲悉,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庄,為重慶一涉黑殺人案辯護,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該市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同案被當地公安機關傳喚的還有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曉軍。

  據了解,今年6月,重慶市銀鋼集團銷售公司總經理龔剛模被指控涉嫌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罪,販賣、運輸毒品等重罪。此系重慶「打黑風暴」中市民高度關注的大案。李庄受龔剛模親屬委託為其辯護。

  重慶市政府新聞辦稱,近日,被告人龔剛模主動檢舉,並經公安機關初步查明,李庄在渝行使辯護人職責時,涉嫌觸犯刑律。一是教唆被告人向法庭提供虛假供述予以翻供。李庄要龔剛模在法庭上避重就輕,否認故意殺人、涉黑、涉毒等重罪,不要承認販槍、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行為,「如果如實供述將被槍斃」。他對龔說:「你只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和行賄罪,被指控的其他罪行,其他人在交待材料中並未提到。」二是幫助被告與他人串證。李庄串通證人並指使龔剛模稱其為黑社會組織提供資金的行為,系被脅迫所為,並告知龔,其他證人將照此口徑出庭作證。李還告訴龔同案犯在逃的情況。三是教唆被告謊稱被刑訊逼供。他告訴龔剛模,要想推翻諸多在公安偵查環節已經簽了字的供述材料,只能以遭到刑訊逼供為由,在法庭上否認以前的口供。他甚至教唆龔剛模編造被公安機關「吊了八天八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等謊言,並要求被告在法庭上用誇張動作加以演示。李庄還教唆被告在開庭時以傷情鑒定為由,配合其擾亂庭審秩序,迫使法院休庭,以拖延庭審。李庄還讓龔剛模在多張空白信箋上簽名並摁上指印,全部帶走。

  公安機關認為,李庄的上述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6條「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利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作偽證」的規定,已涉嫌觸犯辯護人偽造證據罪。12日,李庄被重慶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3日,重慶市檢察機關以涉嫌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批准逮捕。同案被公安機關傳喚的還有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曉軍。

  此間有媒體報道,龔剛模、樊奇杭涉黑案本定於12月7日開庭審理,正是李庄和另一律師在會見被告時與重慶警方發生爭執,又因在法院複印檢方移交證據材料不全向法院提出質疑,要求延期審理。李庄還鄭重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龔剛模在偵查階段遭到刑訊逼供,龔剛模本人也已完全推翻原有供述。針對上述情況,重慶市政法機關取消了7日的庭審。

  據資料顯示,李庄為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專職律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碩士,執業十餘年,曾成功代理多起爭議標額巨大、法律關係複雜、具有較大影響的訴訟案件;擔任四十餘家政府和企業以及金融機構的法律顧問。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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