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我思念的城市永遠是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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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談紅塵
時間:
2009-12-10 20:31
標題:
我思念的城市永遠是黃昏
曾經我住過一些城市。北京,墨爾本。總把故鄉認他鄉。已經過了無需仔細辨認便能緊緊擁抱的年紀,花在互相端詳上的時間比溫存多得多。漸漸,我對一座城市的認同已經降低到最世俗的標準,那就是:走出機場,能夠不假思索對計程車司機道出要去的地方。
一生已經過去一半(「而且是比較好的那一半」),我是這樣的倦於尋找。我總想生活在這樣的地方:換季,到熟悉的店裡便有熟悉的臉迎上來,告訴我流行什麼顏色;頭髮長了,我坐下,不用描述,就有人知道該把它剪掉多少;有最好的酒的地方,總是有最好的酒;有最香的紅燒肉的地方,總是有最香的紅燒肉;賣地道冰淇凌的店鋪,冬天也不關;種類最全的書店除了進新書新盤,連櫃檯分佈都不要改;秋日離開的候鳥春季再來,還在同一棵樹上做窩;雨季開始和結束在每年的同一天;每個清晨電台都放同一個曲目;每個周末與同一幫朋友去同一個酒館,坐在同一張桌邊;還有,油價不漲,河水不幹,驪歌悠揚,日落依然。
我可以一直這樣列下去,直到成為童話——基本是奢求。一切都在毫無規律可循地變幻,緩慢或迅速。風高夜偶爾還糊塗,不知想起誰好,何況其他。只能滿足於一些可疑的,很可能出於臆造的靈犀,比如我在十二樓點煙,對面陽台上打火機也一閃,似為呼應;或者打開存了三千首歌的IPOD,隨機播放,時刻準備著聽到令人髮指的組合。
決定了。找個城市,四十歲以後,過卡夫卡式生活。把接觸的人減少到最少,除了血親,密友不超過三個,一月一見,一見一夜,一夜抽一個月的煙,蛋一個月的逼。將內心以外的活動縮小到最小,讀書,寫字,看電影,聽音樂,除了新書新CD新光碟,不再接觸任何新事物,喝2000年以前的紅酒,思念二十九歲之前愛過的人。
這個城市將在哪裡,我毫無頭緒。現在看來最好的解決方法是:在三十九歲的最後一天死了。
曾經我也到過一些城市。新加坡的黑胡椒螃蟹,新鮮的椰子和榴槤,我叫不出來的熱帶水果種種;成都,烤韭菜,涮鵝腸,豆花火鍋;大理,乾巴菌,烤茄子,洱海魚;昆明,汽鍋雞,過橋米線...而吃,我不過一天一頓,一頓二兩——通常這一頓不吃也無妨。睡,每夜至多六小時,在哪裡的晨曦里醒來都一樣,在誰的身邊醒來都一樣——才醒即困。這種累與疲勞無關,除了一眠不起什麼也治不好。
曾經我還見過一些城市。字里歌里,屏幕後。中國北方的,天空中的,舊約遺忘的,卡爾維諾記住的。「認識的人越多,我越愛我的狗。」見過的城市越多,我越愛我的床。
浮光掠影,或者微火濃湯;所有的城市不過只是棲息之所,但在那之外,似乎也並沒有更好的地方可去。正如這一生苦長,但無論想做什麼,似乎卻又太短。人與人,人與城市,哪有什麼緣分!不過一些千篇一律的,乍起而緩消的愛念,牽絆成殤,那城市,那季節,那一粥一飯都有了情了,自虐互虐。
站在雨里的一隅我呼吸,看著雨下來,煙升高,一張春花燦爛的照片還未褪色。海浪涌著,一座無人的心城睡著;海邊的旋轉木馬轉著,孩子們已經走失,長大,變老,再也不會回來。全世界的雨同時下在全世界所有的城裡。誰還記得六月天,一切都還年輕的時候,在最最柔軟的某個境地,曾有過無限接近的那一瞬間。而現在,我懷念的城市早已經空虛,我思念的城市永遠是黃昏。
(葉三)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9-12-11 00:24
我年輕時也說活到三十九歲就死,現在不捨得了也。
作者:
遙祝
時間:
2009-12-11 15:33
2#
人間的盒子
作者:
笑談紅塵
時間:
2009-12-12 12:29
我年輕時也說活到三十九歲就死,現在不捨得了也。
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9-12-11 00:24
如果能回活到三十九,決不會捨不得。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9-12-12 12:47
4#
笑談紅塵
不能活回也捨不得。
作者:
老子就是共產黨
時間:
2009-12-12 13:21
好文筆!!!!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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