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有關耶穌基督的復活,有請Dhammapala仁兄 [列印本頁]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0 23:04
標題: 有關耶穌基督的復活,有請Dhammapala仁兄
仁兄好。
我們在那個貼,討論耶穌基督的誕生,在這裡,討論耶穌基督的復活,好嗎?

耶穌基督的復活,實際上,由四個方面的記載/事實組成,我們一個一個的來看,好嗎?

1)耶穌基督的受死。

你認為,根據聖經的記載,你是否可以,比較準確的相信(如同在法庭一樣啊),耶穌基督是死了,徹底的死了嗎?
(也就是說,不存在所謂的假死)

經文在:
太,27:33-53
可,15:16-41
路,23:26-49
約,19:17-37。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09-11-11 12:51
關於復活,它並不只是一個信仰問題,更是一個知見問題。這就是說,僅說你相信耶穌復活是不夠的,你還得思考復活究竟是什麼。

關於耶穌受死一事,可疑之處是彼拉多真的在判定耶穌無罪後,還是將他處決了嗎?換言之,羅馬總督會為了猶太人的民意,而踐踏自己祖國的法律嗎?如果了解到羅馬人重視法治的程度,就知道這種可能性真是微乎其微。

至於耶穌的復活,福音書的相關記載十分有趣。在馬太福音裡,抹大拉的馬利亞見到耶穌時,竟然一時沒認出來,還以為他是看園子的。路加福音裡,門徒們見到耶穌,竟以為見到了鬼。你認為這意謂著什麼呢?
作者: 問?    時間: 2009-11-11 21:02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9-11-11 21:04 編輯
關於復活,它並不只是一個信仰問題,更是一個知見問題。這就是說,僅說你相信耶穌復活是不夠的,你還得思考復活究竟是什麼。

關於耶穌受死一事,可疑之處是彼拉多真的在判定耶穌無罪後,還是將他處決了嗎?換言之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11-11 12:51


其實這種爭論我認為是對枝末問題的爭論,根本的問題是聖經是怎樣一本書?到底是神的啟示呢?還是一本普通的書?

當然了,其實更根本的問題是,神和聖經的循環論證是否成立?不過這個問題也還是表面問題,更根本的問題是,人痴迷於某些特殊的個人體驗不能自拔,這才是真正問題的核心。

表面看起來是信聖經,其實說穿了,是信自己的好感覺罷了!信了太深太痴迷,以至於有人試圖去叫醒他,他還以為別人妒嫉他踩著雲彩呢!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1 23:19
關於復活,它並不只是一個信仰問題,更是一個知見問題。這就是說,僅說你相信耶穌復活是不夠的,你還得思考復活究竟是什麼。
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11-10 23:51

我同意你的觀點。
不過,我在這裡與你討論的,是如何來看待聖經上的有關耶穌基督的記載;
仁兄說了,可以相信某些記載。所以,我就與你認真的討論,你認為,哪些可以信,哪些不可以信;同時,我也與你談談,在那些你認為不可以信的問題上,基督徒是如何看的。是嗎?

所以,我會與你認真討論,聖經是如何記載耶穌基督復活的。。。(作為一個法律/法庭文件,來讀啊。。)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1 23:22
關於耶穌受死一事,可疑之處是彼拉多真的在判定耶穌無罪後,還是將他處決了嗎?換言之,羅馬總督會為了猶太人的民意,而踐踏自己祖國的法律嗎?如果了解到羅馬人重視法治的程度,就知道這種可能性真是微乎其微。
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11-10 23:51

這個問題,我們可能要從歷史的角度來看。。。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
耶穌基督真的沒有被彼拉多處死,
你說,羅馬政府,為什麽要去迫害基督徒呢?
他們只要說,他們根本沒有殺死耶穌就成了,是嗎?
(羅馬人迫害基督徒,應該是有其他史書記載的)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1 23:33
至於耶穌的復活,福音書的相關記載十分有趣。在馬太福音裡,抹大拉的馬利亞見到耶穌時,竟然一時沒認出來,還以為他是看園子的。路加福音裡,門徒們見到耶穌,竟以為見到了鬼。你認為這意謂著什麼呢?
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11-10 23:51

好問題。
基督教的信仰,簡單的說來,是這樣的:
1)神造人;
2)人犯罪;
3)神,道成肉身,來到人間(也就是耶穌基督),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叫一切信他,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神的救恩;
4),是將來的事情,神要再來;
所有的人,基督徒,非基督徒,都要復活,
在神的審判台前,接受審判。
信耶穌的,上天堂;
不信耶穌的,下地獄。。。

好啦,這個信仰,大家會問,
1)人,死了以後,燒成灰,撒在大海里以後,
神再來的時候,會復活嗎?

(是的,會。請看:

(啟)20:11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
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20: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20: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

2)那復活的身體,到底是怎樣呢?
正是耶穌基督的復活的記載,讓我們知道了,將來複活的身體,可能是怎樣的。
--不是靈體,是能夠承受神的國的「肉體」;
(路)24:39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能夠吃東西:
24:42 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有古卷在此有和一塊蜜房)
24:43 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
--能夠穿透物質的牆,進入封閉的門徒所在的房間:
(約)20:19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3)我們復活后的「身體」,我們還認識嗎?
上面的經文,回答了這個問題。
瑪利亞剛見到耶穌的時候,沒有認出來;(可能有某些改變)
但是,當耶穌叫瑪利亞的時候,瑪利亞,就認出來了(還是有我們能夠認識的特徵)


也就是說,這些記載,讓我們知道,將來的復活,不是一個童話。。。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1 23:40
表面看起來是信聖經,其實說穿了,是信自己的好感覺罷了!信了太深太痴迷,以至於有人試圖去叫醒他,他還以為別人妒嫉他踩著雲彩呢!
問? 發表於 2009-11-11 08:02

問號,其他的觀點,我可能同意你,只是這一點,你在用你自己的「感覺」去體會基督教。
基督徒,不是相信自己,而是相信聖經。
比如說,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徒不能追求世界,不能追求名譽,地位。
按照人來說,許多人,都以這個作為追求的目標,尤其是我們這些出國的人,
是嗎?
今天晚上,我們有時間。
我是去實驗室幹活,還是出去探訪呢?(這個探訪,可能沒有任何人知道啊);

相信自己,就去實驗室幹活。。。是嗎?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不去幹活,難道等天上掉餡餅?

相信聖經,我去探訪。。。
先求神的國,神的義,其他的,都會加給我們。

-----------------
基督徒的信,不是在嘴巴上,而是在行為上,尤其是自我的想法,與聖經的教導,衝突的時候。
作者: 問?    時間: 2009-11-12 02:12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9-11-12 02:13 編輯
你在用你自己的「感覺」去體會基督教。


這不是我自己的感覺,而是基督徒的見證告訴我的。。。
作者: 從不迷路    時間: 2009-11-12 03:40
今天晚上,我們有時間。
我是去實驗室幹活,還是出去探訪呢?(這個探訪,可能沒有任何人知道啊);

相信自己,就去實驗室幹活。。。是嗎?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不去幹活,難道等天上掉餡餅?

相信聖經,我去探訪。。。
先求神的國,神的義,其他的,都會加給我們。
-----------------
基督徒的信,不是在嘴巴上,而是在行為上,尤其是自我的想法,與聖經的教導,衝突的時候。Servant 發表於 2009-11-11 23:40


我要是老闆,千萬不敢招你這樣的學生,不去實驗室幹活,就等神把學位加給你得了。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2 04:00
這不是我自己的感覺,而是基督徒的見證告訴我的。。。
問? 發表於 2009-11-11 13:12

原來如彼。
你可以這樣看,基督徒的見證,只是他們信仰的一個方面。
就說我自己,我說了許多,為什麽信神。但是,能夠堅定的信下去,光靠自己的感覺,是行不通的,尤其是在遇到困難的時候。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2 04:01
我要是老闆,千萬不敢招你這樣的學生,不去實驗室幹活,就等神把學位加給你得了。
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11-11 14:40

這個,只是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啊。。。
作者: 從不迷路    時間: 2009-11-12 05:25
11# Servant

指導思想如是的話,平時的表現不過是極端情況的某個比率。所以我斗膽推斷一下,你現在的工作效績肯定不如信基督教之前。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2 09:13
11# Servant

指導思想如是的話,平時的表現不過是極端情況的某個比率。所以我斗膽推斷一下,你現在的工作效績肯定不如信基督教之前。
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11-11 16:25

Yes or No.
大多數的方面,不如以前;
某些方面,還可以。
也能夠理解,時間,經歷,金錢,都在不同的地方啊。。。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09-11-12 09:54
這個問題,我們可能要從歷史的角度來看。。。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
耶穌基督真的沒有被彼拉多處死,
你說,羅馬政府,為什麽要去迫害基督徒呢?
他們只要說,他們根本沒有殺死耶穌就成了,是嗎?
(羅馬人迫 ...
Servant 發表於 2009-11-11 23:22

羅馬帝國迫害基督徒,那是基督教西傳後的事,因為羅馬朝野害怕基督教會動搖國本,情勢有些類似中國晚清時期的情況,差別在於19世紀的大清帝國已經衰敗,而當年的羅馬帝國正如日中天。

聖經的記載顯示,彼拉多查不出耶穌犯罪,而且他有權釋放耶穌。我認為,憑羅馬人的法治水平,耶穌是被釋放了,但猶太人想用私刑對付他。抹大拉的馬利亞會把耶穌當成園丁,是因為耶穌當時易容變裝。常識上,易容變裝是為了避人耳目;羅馬總督已經宣判耶穌無罪了,耶穌還要躲避誰呢?答案是他自己的同胞,也就是猶太人。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09-11-12 10:06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09-11-12 20:07 編輯
那復活的身體,到底是怎樣呢?
正是耶穌基督的復活的記載,讓我們知道了,將來複活的身體,可能是怎樣的。
--不是靈體,是能夠承受神的國的「肉體」;
(路)24:39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能夠吃東西:
24:42 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有古卷在此有和一塊蜜房)
24:43 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
--能夠穿透物質的牆,進入封閉的門徒所在的房間:
(約)20:19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Servant 發表於 2009-11-11 23:33

從福音書的記載來看,你的第一項論述就錯了。屬血氣的不能承受神的國,因此復活的不會是所謂的「能承受神國的肉體」,而必然是屬靈或者說屬天的身體。由此看來,尼哥底母不懂的事,二千年後的今天,你們依然不懂。

其次,耶穌讓門徒摸他的身體,又當場吃下一片魚,這是在證明他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他歷劫歸來,門徒以為見到了鬼。於是他用這最實際的方式,證明他沒死。這才是合乎常理與經驗的解釋。此外,穿牆透壁不能證明耶穌死而復生,因為耶穌原本就有超常的能力。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3 01:08
屬血氣的不能承受神的國,因此復活的不會是所謂的「能承受神國的肉體」,而必然是屬靈或者說屬天的身體。
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11-11 21:06

正好與仁兄認為的相反。
因為,這個時候,看到的耶穌,是死而復活的耶穌。
聖經明顯告訴我們,耶穌不要瑪利亞碰他的身體,因為,他還沒有上天去父那裡。(約20:17)
所以說,以後門徒們見到的,是復活後身體。
這個身體,至少與平常的不同,那就是能夠穿透物質的牆。。。

是的,我們的肉體,不能承受神的國。
而耶穌基督復活的「身體」,是能夠承受神的國的身體。
他是用這個身體,被天使接上天的,並且告訴我們,他還要這樣的來,接門徒回天家。(徒1:9-11)
你說呢?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3 01:10
14# Dhammapala

是啊,對於聖經上的記載,我們有兩種對待的方式,
1)相信那些是真實的記載;
2)相信這些記載是錯的,然後,我們自己想出一種「這些記載」可能是錯的解釋。。。

我們是否認真的思考過,這些所謂的「聖經的記載是錯的」解釋,是否站得住腳,是否有可能互相矛盾呢?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3 01:15
仁兄好。我還是回到這個貼的主題,先討論耶穌基督的受死,好嗎?

仁兄,還有其他的各位看官,大家就站在一個「陪審團」的位置,來一起看,聖經上所呈現的「證據」,可否得出某些結論。(如同在法庭上啊),好嗎?

如果大家有不同的看法,也請提出來,如同「陪審團」一樣,好嗎?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3 01:17
這是我找到的一個有關「Reasonable Dount」的定義。這就是「陪審團」所用的,大家可以體會一下。

REASONABLE DOUBT - The level of certainty a juror must have to find a defendant guilty of a crime. A real doubt, based upon reason and common sense after careful and impartial consideration of all the evidence, or lack of evidence, in a case.

Proof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therefore, is proof of such a convincing character that you would be willing to rely and act upon it without hesitation in the most important of your own affairs. However, it does not mean an absolute certainty.

因為,聖經上的所有記載,我們都不可能「絕對」的證明,所以,我們只能基於一些記載,和我們的常識,來作一些推斷,和證明。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09-11-13 08:38
正好與仁兄認為的相反。
因為,這個時候,看到的耶穌,是死而復活的耶穌。
聖經明顯告訴我們,耶穌不要瑪利亞碰他的身體,因為,他還沒有上天去父那裡。(約20:17)
所以說,以後門徒們見到的,是復活後身體。 ...
Servant 發表於 2009-11-13 01:08

有趣的是耶穌不讓馬利亞碰他的身體,路加福音裡的耶穌卻要門徒摸他的身體,我想可能是馬利亞正逢經期吧

假設我被捕、遇上船難或撞上像911攻擊那種事件,親友們都以為我死了,可我又現身了,看見他們哭哭啼啼的,我說『我還沒去見上帝呢!』你認為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復活了?還是我還沒死呢(你們哭個啥勁?)!

有時候,解經是要用一點常識的。脫離常識與經驗,白的都可能看成黑的。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09-11-13 08:50
是的,我們的肉體,不能承受神的國。
而耶穌基督復活的「身體」,是能夠承受神的國的身體。
他是用這個身體,被天使接上天的,並且告訴我們,他還要這樣的來,接門徒回天家。(徒1:9-11)
你說呢?
Servant 發表於 2009-11-13 01:08

這就是知見的問題了。福音書只提到兩種復活,而你這種論述屬於哪一種呢?耶穌答復撒都該人以一女先後配嫁兄弟七人為喻的詰問,以及與尼哥底母的對話中,都清楚指出重生(復活)的不是任何形式的肉體。我以前提過,重生就是轉生。至於說耶穌要來接門徒去天國,那是宗教文學,耶穌不也說過天國就在人們的心裡?

福音書裡有許多耐人尋味之處,並不是用保羅神學就能解讀得了。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3 09:00
有趣的是耶穌不讓馬利亞碰他的身體,路加福音裡的耶穌卻要門徒摸他的身體,我想可能是馬利亞正逢經期吧

假設我被捕、遇上船難或撞上像911攻擊那種事件,親友們都以為我死了,可我又現身了,看見他們哭哭啼啼的,我說『我還沒去見上帝呢!』你認為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復活了?還是我還沒死呢(你們哭個啥勁?)!

有時候,解經是要用一點常識的。脫離常識與經驗,白的都可能看成黑的。
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11-12 19:38

達兄啊,我完全同意你所說的,要用一些常識。不過你的解經也太。。。

我們能否暫時放下對「復活」這個事情的意義的看法,而直接討論耶穌基督的受死,好嗎?

能否說說,根據聖經的記載,你可否認為,耶穌基督是「死」了,(也就是說,存在「假死」的可能性,不大)。
否則,說說你的理由,好嗎?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3 09:02
21# Dhammapala

我們還是來讀經,好嗎?
能否說說我第一貼的問題?如何看待耶穌基督的受死?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09-11-13 11:31
平心而論,我個人是有些質疑耶穌受死一事,理由是堂堂一個羅馬總督極不可能為了順從猶太人的民意,而踐踏自己國家的法律,尤其是他都公開表示查不出耶穌犯罪事證。再者,耶穌被捕時,其門徒都四散逃跑(馬可福音14:50),可知隨後發生的事,門徒沒有目睹,但有傳聞。

除了以上點外,就是我先前說過的,耶穌被捕後,再度在門徒之中現身時所發生的事在在顯示他歷劫歸來,沒有受死。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3 21:40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9-11-13 08:56 編輯

24# Dhammapala

達兄,我們這樣來設想一下,按照你的思路。。。

彼拉多,是一個比較正直的官,他不會隨意的殺沒有犯罪的人;
但是,他面臨的是一個特殊的情況。(他管理的,不是羅馬人,而是猶太人)
他所管理的猶太人,告耶穌基督,說他違反了猶太人的法律,一定要致死他。

他,有兩種選擇,一種,如仁兄所說,按照他自己的意思,不「冤枉」好人。。。但是,其結果,可能是猶太人的起義,暴亂,他自己丟官。。

一種,按照聖經所記載的,順服了猶太人,為自己的行為洗手,宣布,流血的罪,不在他。。。。請看:

(太)27:24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27:25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27:26 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你覺得,按照人之常理,按照一般的人,會如何作呢?(他的目的/任務,是維持好那個地方的治安啊。。。)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3 21:47
24# Dhammapala

我請仁兄看看聖經是如何記載的,是否有些確證:

1)馬可福音的記載:
「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什麼。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已初的時候。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從那裡經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是譏誚他。從正午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叫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譯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看哪!他叫以利亞呢!』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把他取下。』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3 21:54
24# Dhammapala

2)約翰所記載的「驗屍官的報告」:
(約)19:31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19:32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
19:33 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
19:34 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
19:35 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這裡,有三個事情,請仁兄和其他看官注意:
1,驗屍官來到耶穌那裡,見他已經死了。
驗屍官,應該是非常有經驗的。他們的判斷,應該是比較可靠的;

2。19:34,一個兵,扎他的肋旁,有血和水流出來。。。
這個,是一個當事人/約翰所見的,他不明白,只是記載下來。。。
我們來看一看一個生理學家的論述:

賀敦(Samuel Houghton)醫生,是愛爾蘭都柏林大學的聞名生理學家,他對耶穌之死有如下的看法:

「當兵丁用矛扎耶穌的肋旁時,他已經死了,於是有血和水流出來,這現象若不能用自然因素解釋,便是一件神跡。約翰想到這件事時,他也覺得此事若非神跡,必然也是極不尋常的一個現象。我們由他寫福音書時所用的語氣中可以看出來,尤其是因為他強調說,『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

「根據我對人與動物的觀察及所做的種種試驗,我個人得到如下的結論──當我用一把與羅馬兵丁所用之矛大小相仿的一把大刀,刺入屍體的左肋時,通常會有三種可能的情形發生:

1.除了稍有血滴流出來,不會有什麼從傷口流出。

2.會有許多血流出來。

3.先有許多水由傷口流出來,最後才帶幾滴血流出來。

「在這三種情形下,第一種最常發生,第二種多發生在溺斃或強烈的鹽基酸中毒死後,這點我們可以用動物作實驗,這也可能就是被釘十架之人致死的原因。第三種情形發生在得肋膜炎、心裡炎和心臟破裂之後。以上三種情形均是一般致力研究此事的解剖學家所熟悉的現象。但另有兩種例子,雖然如今已有生理學的原則可以解釋,然而除約翰福音外,其他福音書中均無記載,我個人也沒有機會親自看見這些現象。

4.有大量的水,再繼之有大量的血由傷口流出。

5.有大量的血,再繼之有大量的水由傷口流出。

因釘十字架而死時,會引起肺部充血,這與溺斃和鹽基酸中毒死的現象頗為相似。第四種現象發生在受刑者在釘十字架前──得肋膜炎:第五種現象則發生在釘十字架上的犯人因心臟破裂而死之後。根據耶穌受難前數日的生活,我們知道他沒有得肋膜炎的可能;同時當兵丁用矛剌入耶穌肋旁時,是血先流出,水再流出,可證明他不是因得肋膜炎而死。由此可見,耶穌必然是因十字架苦刑與心臟破裂而死。」


基於這些,還有聖經的其他記載,仁兄是否還相信,耶穌是「假死」?
作者: Servant    時間: 2009-11-14 21:48
27# Servant

達兄,有關你所說的,「耶穌基督其實是「假死」」,是否可以被排除?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1-11-17 08:27
有關耶穌基督的復活,提上來再看看。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1-11-17 13:58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11-17 08:27
有關耶穌基督的復活,提上來再看看。

要從頭開始看?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1-11-17 22:39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11-17 08:27
有關耶穌基督的復活,提上來再看看。

還是別看了,耶穌強調肉體復活,基督徒不信這個肉體會復活,要按「靈義」理解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1-11-18 00:24
回復 問? 3樓 的帖子

你是說了問題的本質,但你沒法證明。這只是斷言。要證明只能從說神的人把神說得自相矛盾這一點去考證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1-11-18 00:34
回復 Dhammapala 21樓 的帖子

福音書裡有許多耐人尋味之處,並不是用保羅神學就能解讀得了

保羅賤賣了福音。所以都歸向了他。猶太人,耶穌都說外邦人是狗。只有外邦人承認自已是狗的才能得到麵包渣。保羅他自已就是外邦人。
作者: Household    時間: 2011-11-18 01:04
一個好的宗教應當抓住人的三種情緒:愛,恐懼和憤怒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1-11-18 02:38
Household 發表於 2011-11-18 01:04
一個好的宗教應當抓住人的三種情緒:愛,恐懼和憤怒

不對,一個宗教能發展的關鍵是滿足人們的炫耀欲和高人一等的慾望。 愛,恐懼和憤怒只是具體的洗腦方式。
作者: 催肥    時間: 2011-12-3 05:04
·八戒· 發表於 2011-11-17 10:38
不對,一個宗教能發展的關鍵是滿足人們的炫耀欲和高人一等的慾望。 愛,恐懼和憤怒只是具體的洗腦方式 ...

不對,一個宗教能發展的關鍵是有本事弄到足夠的資金。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1-12-5 20:36
催肥 發表於 2011-12-3 05:04
不對,一個宗教能發展的關鍵是有本事弄到足夠的資金。

資金是基礎,慾望是目的。
作者: 催肥    時間: 2012-1-5 12:29
Household 發表於 2011-11-17 09:04
一個好的宗教應當抓住人的三種情緒:愛,恐懼和憤怒

然後。。。。。。。。

聚財!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5 12:33
本帖最後由 青貝殼 於 2012-1-5 12:37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1-12-5 20:36
資金是基礎,慾望是目的。


但.......很有可能資金是目的哦。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2-1-5 20:30
青貝殼 發表於 2012-1-5 12:33
但.......很有可能資金是目的哦。

沒關係,那是神的恩典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