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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北大醫院醫療糾紛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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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73 發表於 2009-11-6 13: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人是臨床博士畢業,對熊研究員的遭遇深感痛心。
其實,事情很簡單,第一是國內醫療衛生管理有無制度,二是現有制度是否得到執行。從醫學的角度,歸結起來,熊研究員的事故無非是下面幾點:
1.熊研究員住院期間、包括搶救時的主管醫生-於大夫,在當時,無論是否取得甘肅省的證書,其第一身份是在讀學生,所以,其醫療活動應在北大醫院正式教職醫生指導下完成。否則,則是違反制度。如果央視報道屬實的話,其單獨開具死亡證明就不應該。熊研究員-不論她是否是北大本院人員,就是普通病人,選擇到北大醫院住院,是選擇北大醫院水平的醫療服務,而非選擇去接受甘肅省的醫療服務,儘管她不得不有支持醫療教學、支持培養醫學人才的義務和責任。(在此,本人決無貶低甘肅省的醫療服務水平的意思,但是,這是絕大多數患者的心聲。這裡,本人想到了2003年左右北京市衛生局轉發衛生部規範進修醫生醫療行為文件中的一個令人心酸的真實故事,一個邊遠山區的患者,生病之後,拖了很長時間,好容易湊夠錢去縣城看病,一個縣醫院的醫生看過之後效果不好。又過了一段時間,這家人不得不借錢去省醫院看病,誰知挂號后,看病的醫生是來省醫院進修的原來那位縣醫院的醫生,結果,這次看病後,病情還進一步加重了。患者一家無奈,經過近一年的時間準備,傾家蕩產湊錢去北京看病,原以為能見到北京的專家,誰知在北京某著名醫院挂號后,接診的居然還是那位來京進修的那位縣醫院的醫生。那位縣醫院的醫生也很委屈,儘管在省醫院、北京的醫院都進修了,但自身醫療水平畢竟有限,當然,再見到這位患者,這位醫生也只能束手無策。患者一家求醫無門,於是在醫院門口大聲悲呼蒼天無眼。――有點扯遠了)因此,在這裡,必須明確的是,比如搶救時,主管醫生-於大夫等學生醫生是否請正式的高年資醫生來主持搶救。如果於大夫等學生醫生不經請示,擅自行動,那麼勿庸置疑,他們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包括刑事責任,如果他們請示了,本院正式的高年資醫生、主任仍安排他們自行搶救,即使搶救有失誤,那麼責任應是本院的骨科管理人員和相關責任的正式醫生承擔,央視的調查也好,法院的判決也罷,醫療糾紛應該找好對應的責任目標,而非只敢欺負窮學生。
2.如果央視報道屬實的話,熊研究員的術后併發症有發展並嚴重的過程。北大醫院承認肺栓塞是一個相對常見的併發症,但北大醫院回應說是否應行肝素等預防治療尚無定論。這句話頗顯無賴。首先,因為肺栓塞是一個相對常見的併發症,那麼你北大醫院骨科這麼一個有名。有經驗的科室對於術后肺栓塞是否有一套完整的預防、檢查、診斷和相應治療的制度方案?如果有,那麼對於熊研究員的病情演變過程中是否得到充分執行?如果有完善的制度,並在醫療活動中得到充分執行,只是由於熊研究員病情特殊,現有醫學手段能力有限導致不治,那麼則應該承認患者個體差異性和臨床醫療實踐中對疾病認識的局限性,對患者家屬進行耐心解釋后即可。反之,如果大名鼎鼎的北大名牌科室對常見併發症連起碼的診療制度都沒有,這能說明科室的管理和醫療水平有問題。如果科室有明確的條例,而主管醫生,不論是在讀醫學研究生還是本科室的正式醫生沒有認真執行,那麼很明確主管醫生需要承擔責任。從本例來看,如果央視報道的細節屬實,熊研究員逐漸表現出腳、腿進行性腫脹,以至呼吸困難,時間從術后第2天至第5天,主管醫生只給予止痛、吸氧等對症治療,未積極排查病因,很難想象主管醫生是否意識到這是其稱為常見的栓塞併發症。此外,骨科主管醫生即使沒有意識到是栓塞併發症,但是這期間主任是否查房給予指導?而且考慮到患者癥狀進行性加重,骨科醫生也應積極組織會診,明確診斷。從北大醫院的回應看,熊研究員的術后管理上確實存在著問題。當然這個責任應該由相應科室的正式醫生、以及主任來承擔。也不應將矛頭對準正常參與臨床培養的臨床研究生。
3.是否改病歷?醫療病歷的嚴肅性不言而喻。熊研究員去世后未進行屍檢,故而無法斷定肋骨骨折、肝臟破裂等爭執之處是否在病歷上被篡改。但是如果確實查出在化驗單、病理報告等病歷上后修改的痕迹,那麼一切的爭論都沒有必要了。修改病歷不但是輸掉官司的問題,執行者和授意者更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
本人也是自外地進京的臨床博士畢業,對於在北京各大醫學院中苦苦掙熬著的臨床醫學博士們非常理解。臨床醫學博士名雖好聽,實際上就是醫學界的農民工。先不說一把年紀,不顧家庭,到北京打拚,錢少不說,活多不怕,關鍵是臟活累活你來干,到頭來惡名罪狀是你背。與20年前,甚至10多年前的師生關係相比,現在的臨床醫學博士就是醫院的廉價勞動力,臨床工作你要搶著干,醫學知識自己學,論文寫作發表要自己操心。有的臨床醫學博士戲稱起床后一天都在堆笑,對著導師笑,對著主任笑,對著科室里的醫生陪笑,對著護士長要笑,對著實驗室的技術員要笑,對著教育處的老師要笑;只有臨睡覺前的一個多小時,對著自己吼,對著家裡吵;從來沒見誰對這些苦博士們笑。很多主任、老師在臨床醫學博士幹活的時候躲得遠遠的,不履行指導、傳授知識的義務,臨床醫學博士有時不能確診,多請示幾次,即被斥為「能力查」「笨」等;臨床工作不出事,他們就喜笑顏開地分錢;臨床工作出現矛盾或問題,這些人立刻先把責任推倒學生身上。
臨床醫學博士苦,臨床醫學博士累,相應地,在惡劣的醫患關係大背景下,在教育產業化導致的臨床醫學博士培養變成了單純的苦力的背景下,臨床醫學博士這個群體對於患者的態度也變得冷漠、應付以至於少數人的極端的殘酷。我的一個親戚一夜之內死於北京某號稱為中央老幹部服務的著名醫院的急診室,我的一個鄰居的親戚一天之內死於這次聲名顯赫的醫院的急診室。據我所知,正如央視所報道的一樣,2個患者都是因腹痛求診,急診醫生只是給予對症治療,患者疼痛難以忍受,家屬央求醫生給看看時,急診醫生多是冷漠地坐著不動。我的鄰居告訴我,他發現有些時候,越是外地口音的醫生心越硬,你說什麼都不搭理。我的鄰居氣憤地問我,現在的醫生怎麼了?!我無眼以對,只是說,我猜他們怕越多管越招事。
啰嗦了這麼多,只是實在感到熊研究員悲劇的遺憾。醫患矛盾的加劇已經發展到醫務人員的家屬都加入到反目的隊伍中。醫療改革的失敗,實際上是體制上的失敗,這種失敗除了造就了一堆暴富的少數的醫院管理階層和所謂的專家外,更多的偉績是廣大看不起病、看不好病的人民大眾的悲號和大量卑賤的、辛勤的、無奈的基層醫務人員的呻吟。這些悲劇的惡果不應該只記在只是小人物的臨床醫學研究生的身上,而是應該拷問那些高高在上的醫院和科室的管理層。央視的採訪將矛頭選擇於可憐的無助的臨床醫學研究生身上,而非挑戰北大醫院的管理制度、而非暗訪北大醫院的科主任或者院長、黨委書記,實在使人感慨央視也是「柿子專找軟的捏」的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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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海 發表於 2009-11-6 13:19 | 只看該作者
不論身份高低 在醫院是病人 就處於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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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11-7 00:4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辣辣 於 2009-11-7 00:42 編輯

1# wendy73


問題的焦點不是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已經一審判決. 現在的焦點是非法行醫. 你認為你在讀博時的醫療實踐活動是非法行醫嗎?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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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11-7 01:21 | 只看該作者
1# wendy73
問題的焦點不是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已經一審判決. 現在的焦點是非法行醫. 你認為你在讀博時的醫療實踐活動是非法行醫嗎?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11-7 00:40



正如你所說的CCTV的針孔錄像頭針對的是讀博的研究生, 而且暗訪的畫面不加馬賽克,真實姓名面貌全部公佈於眾,必將嚴重影響這位博士生今後在上級醫師指導下的醫學實踐. 甚至有可能斷送了他一輩子的前途, 是極不人道.也是十分錯誤的. 這種違反基本職業道德的做法. 使我難以想象這位記者具有職業道德.. 因為被偷錄像的人僅僅是一個博士生. 一個和整個醫療糾紛全案無關的第三者.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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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9-11-7 02:4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大千世界 於 2009-11-7 03:04 編輯

1# wendy73


慘被人肉搜索的博士生於崢嶸: 看不到什麼不良記錄. 好像是一個很不錯的青年醫師.

http://news.9ask.cn/yljf/yljftt/200911/263762.html

於崢嶸人肉搜索
文章來源:中顧網 作者:佚名  更新時間:2009-11-5 11:58:55
於崢嶸,北京大學第一醫院骨科,醫學博士,主治醫師,畢業於北京大學醫學部。


  於崢嶸,北京大學第一醫院骨科,醫學博士,主治醫師,畢業於北京大學醫學部。研究方向:脊柱外科、創傷骨科。華裔骨科學會脊柱外科分會會員。擅長脊柱外科退行性疾病、脊柱創傷、四肢創傷的診治。微創完成腰椎TLIF手術、脊柱骨折複位固定手術及四肢骨折MIPO固定術。開展脊柱壓縮骨折經皮椎體成形術(PVP)、后凸成形術(PKP)。科研課題「腰椎內固定術后鄰近節段退變的原因」、「脊柱外科手術后靜脈血栓栓塞的風險與預防」等多篇文章發表於《中國脊柱脊髓雜誌》等核心期刊。「脊柱手術后靜脈血栓栓塞的風險與預防」被授予2008年「全國醫藥衛生優秀成果獎」二等獎。《脊柱外科術后靜脈血栓栓塞防治的前瞻性研究》被評為中華醫學會第九屆骨科學術會議暨第二屆國際COA學術大會優秀壁報。多次參加COA、BOA大會,並作大會發言。2005年參加華裔骨科學會高級進修班暨第二屆中國脊柱側凸國際研討會。2007年獲后凸成形術(PKP)國際認證。2008年參加AO頸椎病高級培訓班、AO開放骨折手術治療高級培訓班。目前開展的研究課題「脊柱外科術后血栓栓塞預防的前瞻性研究」為脊柱外科術后血栓栓塞的預防提出危險分層,並進行針對性預防,處於國際領先水平。

  科室介紹:北京大學第一醫院骨科成立於1947年,經過多年的發展,現有3個達到國際標準的現代化病房,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17人、中級職稱者9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者12人,為北京大學博士學位授予點,國家211工程重點學科。共有開放床位86張,醫院配備有國際一流的超凈層流手術室。為適應學科發展的需要,1993年設置三個專業組:脊柱外科、關節外科、骨腫瘤外科。

  脊柱外科技術優勢及特色:①退行性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腰椎管狹窄、退變性側彎等疾患的診治在國內處於領先水平。②脊柱外科微創技術。③人工頸椎間盤置換術、腰椎棘突間固定術等非融合手術常規開展取得良好臨床效果。④脊柱創傷:在急性頸椎、胸椎、腰椎骨折脫位脊髓損傷方面有豐富治療經驗。

  關節外科專業特點:關節外科專業是國內較早開展人工膝、髖關節置換術的科室之一。目前全面開展人工膝、髖、肘、踝、肩關節置換術,對髖關節發育不良、先天性髖關節高位脫位等疾病的治療居國內領先水平。成功施行國內首例計算機輔助設計仿生半骨盆置換術,避免了傳統人工半骨盆置換術假體設計困難、手術操作複雜、術中出血多的難題。與國內外著名關節廠商合作,可以為特殊病例設計、定製合適的關節假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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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09-11-7 03:03 | 只看該作者
於崢嶸好像只有搶救的責任。診斷和手術都是北大第一醫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做的。

好像這裡有幾個問題:
1。於崢嶸搶救當時有沒有醫師執照
2。如果沒有於崢嶸搶救有沒有指導醫師在場,是從一開始,還是中間來的。
3。於崢嶸是否因為經驗不足而延誤了搶救。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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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endy73 發表於 2009-11-7 03:40 | 只看該作者
小辣辣 "問題的焦點不是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已經一審判決. 現在的焦點是非法行醫. 你認為你在讀博時的醫療實踐活動是非法行醫嗎?"
不惑之禍 "於崢嶸好像只有搶救的責任。"
實話說,我很幸運,我讀臨床碩博時就在參加工作的醫院,沒有動窩,所以,各種證書沒有變動。
很理解小辣椒的激動心情,這是真正在國內參加過工作的醫生的真正感情。不知二位是否昨天去國內網站看熊研究員的家屬在二審時說的話,其中有一句話我認為是客觀存在的。就是原來是「老師帶學生」,現在是「學生代老師」。當然,不要誤會,我在帖中說過,現在的臨床型研究生也很難,老師經常躲一邊,不論是與患者、患屬溝通問題,還是專業診療的問題,你按規定多請示幾次,所謂老師保准翻臉,輕則當場通吃你「笨、累贅」等,重則在你的輪轉評語上胡寫幾筆,或者去主任哪裡吹陰風,以至你留在實習醫院的夢想泡湯。相比較之下,我讀書的時候,我知道北京市屬醫院對這方面相對比較注意,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提醒、檢查下屬醫院一次。弄得實習醫生都差點沒有機會參與值班工作。
但是法規就是法規,現在的關鍵是不論是術後期間還是搶救期間,於大夫等學生醫生是否及時請示,還是玩忽職守、擅自行動。如果是個人行為,則需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不是,則象本人帖子中說得,應該是北大醫院骨科和醫院承擔其相應的責任(北大醫院骨科是否有醫學責任,本帖中已經列出)。
鑒別方法很簡單,查看病歷-比如術后每日查房,你什麼時候發現的腳腫、腿腫以至呼吸困難,然後,你是否請示上級醫生,最後,誰下的決定給予何種治療;比如搶救,值班醫生什麼時候發現什麼癥狀,啟動搶救程序,同時向誰請示了,上級醫生什麼時候下的什麼決定,應該都在都在病歷中完整表現出來,這是實習醫生的基本功,沒有任何理由推脫。
所以,本人不明白的是,在醫學法規明確的背景下,這麼簡單的事,為什麼搞得這麼複雜。同時,央視記者,不知道是不懂,還是故意,將矛盾的焦點對準在讀學生醫生,尤其是與本案無關的在讀博士生,這點實在讓人感到太卑鄙了。有本事,你去暗訪科主任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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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09-11-7 03:58 | 只看該作者
7# wendy73

看來你是內行。中國的法院太不負責任了,經過一審調查,這些關鍵細節都沒有說明。
看了判決書也沒有搞明白於崢嶸和李淳德誰應該負責手術后的查房。
於大夫是因為值班才參加搶救,還是於大夫因為負責病人而參加搶救。

其實國內這種現象都是明擺著的,博士生研究生就是導師的廉價勞動力,沒有叫你到家裡幹活就算不錯的了。(不是有個導師要求學生教自己孩子英語)。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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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11-7 05:0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辣辣 於 2009-11-7 05:17 編輯

7# wendy73


我對CCTV的不滿是它的矛頭所指不是該院的院領導和骨科領導. 而是幾名以博士生身份參加住院醫工作的博士生. 你一定看過本版的二審記實. 即使不是博士生. 醫療糾紛的責任也應主要是主治醫的. 住院醫只是做具體工作而已. 不是患者治療的決策者.由於告的理由是非法行醫, 因而居然於崢嶸這個博士生出現在被告席上, 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原告的目的很清楚. 如是非法行醫, 就不是醫療糾紛. 不是醫療糾紛就不需要經過醫療事故鑒定. 因此他和CCTV都一口吃定是非法行醫. 也就是二審的焦點. 你不感覺得這個焦點很可笑嗎? 至於臨床博士生和導師的關係. 不在此話題以內. 而且不同的導師也顯然是不一樣的. 沒必要在此討論. 在這兒討論的應僅是臨床博士生做住院醫工作是還是不是非法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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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11-7 05:30 | 只看該作者
於崢嶸好像只有搶救的責任。診斷和手術都是北大第一醫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做的。

好像這裡有幾個問題:
1。於崢嶸搶救當時有沒有醫師執照
2。如果沒有於崢嶸搶救有沒有指導醫師在場,是從一開始,還是中間來的。 ...
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09-11-7 03:03


你的問題在華盛頓人的二審庭審記實中大部都有說明. 我的認識是他大概是從甘肅考上北京大學醫學部的博士生. 當時他只有醫師資格證書. 沒有拿到執業證書. 但我認為即使什麼都沒有博士生做病房住院醫也不是非法行醫.

於崢嶸只是參與搶救. 當時指揮搶救的是該科主任. 但顯然搶救記錄是他書寫的. 書寫搶救記錄者必然不是主要搶救者. 而是助手.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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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11-7 05:4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辣辣 於 2009-11-7 06:50 編輯
7# wendy73

看來你是內行。中國的法院太不負責任了,經過一審調查,這些關鍵細節都沒有說明。
看了判決書也沒有搞明白於崢嶸和李淳德誰應該負責手術后的查房。
於大夫是因為值班才參加搶救,還是於大夫因為負責 ...
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09-11-7 03:58


因你不是醫生.所以會有這些問題.

1. 住院醫是在主治醫師領導下做具體工作的. 醫療決策都是由主治醫師定的.
2. 手術後於崢嶸和李淳德兩人都需要查房. 但責任是不一樣的. 住院醫查房是觀察病情變化並加以記號. 並在上級醫師查房時進行彙報. 而李淳德查房時需決定治療方針.
3, 於崢嶸需要每天查房, 而且應每天記病程日誌, 但李淳德就不要求每天查房了..
4, 於崢嶸是該患者的住院醫. 不管是否值班. 搶救時他都應在場.
5. 從二審記實中原告說手術后前三天見到李淳德查房. 以後他就沒再見到. 原告如不是陪住. 沒見到不等於沒有查房. 因外科醫生經常要上手術. 所以主治醫的查房往往很早. 甚至是早晨七點前就查房了.這在病程日誌中應該有記錄./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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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endy73 發表於 2009-11-7 06:04 | 只看該作者
Re:在這兒討論的應僅是臨床博士生做住院醫工作是還是不是非法行醫.
我覺得我說得很清除了,如果於大夫等學生醫生只是盡自己的本分,在上級醫生指導下工作,則談不上非法行醫;而這一點,必須要從病歷記錄上表現出來。
如果學生醫生自行其事,-那就是違法。-小辣椒,你別生氣,我所知道的就是,有的時候,學生醫生因為怕被老師罵或者一偷懶,就自作主張,這個不是偶然現象。央視節目中急診科的劉博士就是這種倒霉例子。
如果學生醫生是在上級正式醫生指導下工作,但沒有在病歷中表達出來。那對不起,即使是你的醫學素養有待提高,但是遇到這種上庭病例,也應該負部分責任。我所知道的案例,這種情況,也是判作承擔部分「非法行醫」。
最後,我說過多次,央視的切入點是正在學習過程中臨床型研究生這一弱勢群體,央視的節目負責人完全有條件澄清本帖中臨床型研究生是否需承擔責任的問題(即其所說的非法行醫),但他們沒有,針孔攝像機不敢暗訪主任、院長,而是對準與本案無關的醫學博士生,在痛罵其卑鄙之餘,不知其這樣做是故意還是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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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7 08:4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09-11-7 09:19 編輯

看了兩位在國內做過臨床技能博士生的帖子, 再回頭看CFCTV的新聞的確感覺CCTV的報道完全不在狀況, 請看它們的題目:
北大教授接受手術時死亡 主治醫生無行醫資格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21:52   央視《經濟半小時》
http://news.sina.com.cn/c/2009-11-03/215218967870.shtml

顯然主治醫生是該院的骨科主任, 怎麼可能會沒有行醫資格? 他所謂的無行醫資格的當然是作住院醫工作的於博士生. 從兩位的帖子中知道真正對患者負責的應是他的上級醫生. 也就是真正的主治醫生. 可肯定的是他們錯把主管醫生(住院醫生)和主治醫生混為一談. 連這麼一點基本知識都缺乏的情況下. 怎麼可能寫出準確的報道. 原諒他們的無知吧. 事已至此. CCTV又不願認錯的情況下. 但求事態不要繼續發展. 稀里糊塗讓它過去吧.

另外我明顯感覺到北大醫院. 這家百年老店. 可能一貫順風順水. 在處理和電視台的矛盾上顯然不夠老練. 而衛生部及中國醫師協會就精明多了. 我想應是他們經常接觸該類問題. 所以衛生部一紙公文, 很明確地說明學生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從事醫療活動, 不屬非法行醫. 而中國醫師協會雖只表示了關注. 但對CCTV的批評可以說不能再重了. 把加大醫患矛盾的帽子戴上. 也就是CCTV破壞了國內的和諧. 這頂帽子CCTV可不願戴的. 所以我預料結果必然是不了了之. 原告可能會得到一些更多的和解費. 當然不會滿足他的獅子大開口. 但也必然會有大幅度的增加. 原告就是想多要錢而已. 多給他一些. 他也不會太鬧了.
中國的問題就是這樣. 奈何.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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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endy73 發表於 2009-11-7 12:12 | 只看該作者
從我當年讀博的經歷來講,我覺得臨床型研究生的難處是現實問題。將心比心,我覺得熊研究員的丈夫-王先生的感情也可以理解。夫人住在本院,本是小手術,幾天之後卻是陰陽兩隔。而且主管大夫還是個毛孩子學生。因此,傾盡全力也要討個說法,最好能把心中的罪人-學生醫生送入監獄,最次,也要將這些人搞臭。
既然事情已經上了法庭,就應該依法審理,昨天看了國內關於二審前後的一些信息,覺得:
1.修改病歷。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沒有,涉案的骨科主任還是承認修改病歷了。不論他是什麼理由-諸如,改正原病歷中不符或不正確之處;按照我上學時的規定,實習醫生或者臨床型研究生寫完病曆日志后當日內,本院正式醫生必須審閱完畢並簽名記錄,主任查房后次日內必須審查完查房意見記錄並簽名;引用我曾接觸的一個相似案例主審法官的話「你早不改,晚不改-患者死了你再改?-晚了!」此外,我記得衛生部當時三甲醫院檢查規定中指出,因各種原因,需修正原病歷中信息,必須單獨輸入病歷中,不得覆蓋原病歷記錄,負責視為違法。
在修改病歷方面,顯然北大醫院是有問題,而且這個責任是應由科主任承擔。比如,原骨科主任說修改病歷中一處,原文為腰椎滑脫1級,他說根據實際情況改為2級。這是明顯的胡說八道。比如影像科等輔助術前檢查考慮是腰椎滑脫1級,你骨科大主任-知名專家根據患者的實際臨床情況診斷為2級,或者說你手術中發現是2級,這都很正常。但是你的發現或者新診斷必須在病歷相應處必須出來,比如說術前討論-學生醫生彙報說患者影像診斷是腰椎滑脫1級,你李主任引經據典說這是2級;或者說手術記錄,手術醫生髮現是2級。從手術完成到患者死亡,超過5天多的時間,你非等到患者死亡后你再改病歷稱其是腰椎滑脫2級-你李主任早幹什麼去了?!這個術後期間,李主任是否確實認真診治患者的術后併發症同時指導學生醫生,包括檢查病歷嗎?如果你早發現病歷中需要修改診斷,你通知主管醫生或者親自做了嗎?
2.主管醫生vs主治醫生。我猜測熊研究員的丈夫-王先生一個憤怒之處在於:夫人是本院醫務人員,生病住院,除了手術外,一直是個毛孩子學生醫生管理,這樣對待本院工作人員患者,太不認真負責了。而北大醫院的意思是,涉案的於大夫,當時儘管是學生,因已有醫師資格證書,(或者內定留校),所以應該可以當作是正式醫生來用。於大夫在二審后的介紹中說他當時一直是在上級正式醫生指導下工作,但上級正式醫生是誰、什麼等級並沒有說。故北大醫院糾纏於各種衛生部的文件以及於大夫醫師資格證書的時間問題。至於央視為什麼把主管醫生和主治醫生逐漸混淆,最後矛頭直指弱勢的臨床型研究生而非責問北大醫院的院領導和骨科領導令人費解。
由此,我想起在一個相關規定,在2001之後,北京市衛生局(本人當時是在一家北京市衛生局管理的市屬醫院中)多次發文重申對於住院患者完善三級醫師管理制度,即對於每一個住院病人,都必須有一個住院醫生、一個主治醫生、一個(副)主任醫生管理,中間還要有總住院醫查房意見。這個規定是針對當時很多大醫院中隨職稱晉陞,住院醫生相對較少,中高級職稱的醫務人員的情況,因此,按照此規定,很多實際已經獲得中高級職稱的也不得不作為住院醫和主治醫使用。這樣,最大程度保證了住院患者的三級醫師管理制度。住院患者的三級醫師管理制度是一個老制度。因此,即使是在教學醫院,即使因為各種原因,真正與有的患者密切聯繫的是實習醫生或者是臨床型研究生,住院患者的三級醫師管理制度從體制確保了住院患者能夠得到所入住醫院的正式醫生診療的機會。本人出國前不清楚這個制度在北大醫院等部屬醫院中的情況,因此,不論是原、被告任何一方公布病歷,或者請於大夫說出他的上級住院醫生、主治醫生,那麼是否是於大夫等學生醫生「非法行醫」就相對清楚了。
3.根據我國有中國特色的法律規定,涉及醫療的案件舉證倒置。即由涉案的於大夫等學生醫生自己證明自己的清白。本人在前帖中已經說過,學生醫生保護、證明自己的辦法就是病歷記錄。比如一個實習生的最簡單的術后查房記錄格式如下:
具體時間
患者主訴。生命體征。醫生檢查情況。最新相關化驗檢查情況。
指出病情有無新變化。
第一診斷和依據
鑒別診斷和依據
經請示某某(正式上級醫生),考慮是(病因),給予(具體診療措施)。並通知家屬。
最後 上級正式醫生簽名/實習醫生或者研究生簽名
儘管是老生長談,但是如果你(實習醫生或者臨床研究生)的病歷中沒有「經請示某某(正式上級醫生),或者某某(正式上級醫生)決定」這樣的描述。那麼你怎麼證明不是你(實習醫生或者臨床研究生)自作主張呢,又怎麼除外你不是非法行醫呢。-大家不要以為好笑,我所說,都是我以前總結的真實案例中的事實。我遇到的一個2000年左右的個例,當事的學生醫生就是沒有在病歷記錄中寫上述字眼,儘管上級醫生及時地在其病歷記錄中籤名,主審法官仍要認定其是非法行醫,還好護士記錄中具體用藥醫囑中有該上級醫生的同時簽名才算逃過一劫。
到了現在,原被告雙方都尋求媒體支持,其實不妨把相關證據,包括病歷公佈於眾。事實真相併不是靠任何一方哭天抹淚就能掩蓋的。真理還是應該越辯越明。
4.熊研究員的術后治療中的醫療過錯。本人是搞血管的,說實話,覺得這個堂堂有名的北大醫院骨科在這個術後過程中還是有些問題。看起來,這麼大的骨科對自稱為常見的併發症之一的肺栓塞認識速度和處理力度明顯不足。剛又問過一個搞放射的朋友,他說北大醫院的發射科也是全國知名的重點科室,此外,中華放射學雜誌以及相應的放射學期刊在2002-2005期間有多篇文章介紹肺栓塞的危害和如何診斷,還辦過專刊。不多說了,涉及自己熟悉的專業可能都認為簡單。但是,正如前帖中提到的,你這個骨科的術后管理制度有沒有問題,這個患者癥狀持續性加重,你的常規對症治療明顯無效的情況下,即使你水平有限,干外科的可能想不到肺栓塞都不要緊,關鍵是你是否有制度,積極想辦法去處理,你可以早組織院內會診而不是非要等到搶救時再請,你可以去請教更有經驗的協和醫院、北醫三院等醫院其他專家。此外,患者家屬提出的最新證據包括於大夫作為合作作者的論文中包括了熊研究員的病例。這篇文章我沒有看過,不知道患者家屬是如何發現論文中提到的病例就是熊研究員的病例,而且北大醫院方面也沒有否認。按照美國方面的規定,如果發表論文中具體提及的病例有暴露患者個人信息的可能時,必須徵得患者及家屬的簽名同意。我不知道中國方面現在是否有這個規定,儘管熊研究員的這個病例對於於大夫本人是個終身難忘的血的寶貴經驗,但我個人認為,在相關病例還在法律訴訟過程中的時候,論文中又沒有明確強調非抗凝組設置的具體背景和教訓,實在是對死者和在世的家屬的心情欠缺尊重和悔意。
最後,對受這次暗訪無辜受累的臨床型研究生深表同情。中國的醫改,該下地獄的是部里和醫院那些管理階層,倒霉的是卑賤幹活的的基層醫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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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1-10-20 10:2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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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1-10-20 23:3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康人家 於 2011-10-20 23:35 編輯

也請看當時的一些旁觀者的帖子:

北大醫院真的非法行醫么?-央視報道的北大醫院事件是2009年最大的魔術
時間: 2009年11月20日
央視報道的北大醫院事件是2009年最大的魔術

-----本文轉載自丁香園


眾所周知2009年中央電視台的春節聯歡晚會上,劉謙的魔術備受矚目,全國開始了魔術熱。人們都知道魔術是假的,魔術過後觀眾都有一種好奇感,想知道魔術的奧秘。

  全國都知道央視經濟半小時11月3日關於北大醫院非法行醫的報道在全國產生了轟動效應,這種效應是每個記者,每個欄目組都夢寐以求的。研究這種成功的原理,對新聞媒體的發展很有意義。這裡公開宣布產生這種轟動效應的基本原理是應用了魔術技術。

  想不到高超的魔術表演在中央二套經濟半小時的關於北大醫院教授死亡一案的報道上出現了,億萬人做夢也想不到這也是一場魔術,但這場魔術表演的太逼真了,太精彩了,讓人們認為這都是真的,因此讓很多人不能不信,讓很多人憤怒不已,然而,其實這也是一場魔術。

  這個精彩的魔術是由北大教授王建國編劇,並主演,由中央電視台經濟半小時記者莊嚴及有關人員參與的2009年第一大鬧劇。

  魔術都知道是假的,表演完后都想知道其中的奧秘,你肯定不會理解新聞里怎麼會有魔術技術?本人把這個節目定性為魔術,當然也是假的,也有其中的奧秘。經過本人深入研究,發現中央電視台的這個節目造成轟動效應,表演如此成功的原因是採用了「三變二偷一忽悠」的辦法,現公開介紹如下:

  這篇文章是本人於11月10日發的《央視關於北大醫院教授死亡的報道存在錯誤》的深入和補充,最好先看那篇再看這篇,有個連續,有個過渡。

  本篇只談熊卓為死亡有關的案件,電視中涉及的其他案件,本人不熟悉,不涉及。

  一、「三變」——創造轟動效應

  在央視11月3日經濟半小時的節目里,對北大醫院用「三變」的方法,把學生參與治療的輔助治療,輔助主刀,輔助搶救的事實,變為學生主治、學生主刀、學生搶救,從而達到創造人人關心北大醫院非法行醫,關心學生治死教授事件的轟動效應。怎麼變的呢?介紹如下:

  1、變教授主治為學生主治

  (1)、什麼叫主治,在對一個患者的診斷治療中起關鍵作用的醫生,稱為主治醫生,這個概念應該是非常清楚的。

  主治包括診斷、手術、術后恢復治療方案、搶救。

  (2)對於熊卓為而然,診斷、手術和術后恢復治療方案三個關鍵環節是骨科主任李淳德教授做的,搶救現場更是有多位專家教授,央視經濟半小時的報道中提到的三個學生,根本不是主治,診斷、手術、術后恢復治療方案、搶救都是教授做的,怎麽能說這三個學生是主治呢?其中於崢嶸和肖建濤當時已經分別是醫學碩士畢業和醫學博士畢業,段鴻洲當時也已獲得醫學學士學位,正以研究生的身份參加正規的住院醫師培訓,也不是什麼實習醫生。特別是於崢嶸當時已經取得了《醫師證》,一次考試發兩個證,執業醫師證晚發了,怎麼能說是非法行醫呢?

  王建國明知道診斷和手術都是李淳德教授做的,也知道搶救現場多人參加,為什麼還說學生是主治呢?根本原因就是王建國找不出專家教授的毛病,想獲天價賠償,必須從製造假象開始,向學生開刀,故意編造學生主治的謊言。

  2、變教授主刀為學生主刀

  (1)、節目中王建國的一段話「這種大醫院,這是全國最好的醫院之一,怎麼可以出,出這種ABC,這是犯的一種最低級最ABC的一種錯誤,你去想,一個人的生命去交給一個沒有資質的人這是什麼意思?這就好比我把我自己交給街上一個人要他給我開刀是一樣的,隨時都可能損失生命。」

  王建國知道學生參與手術,是完全可以的,為了把非法行醫的帽子給北大醫院扣2上,第一步就是要把學生參與手術,變成學生主刀。王建國明知道給熊卓為手術的不是學生,而是教授。這裡故意迴避不談,而是故意煽動,把學生參與,變成學生主刀。達到轉移視線,讓觀眾感到北大醫院是非法行醫的目的。

  王建國不但故意把教授手術說成是學生主刀手術,而且把有醫師證的於崢嶸當作「好比我把我自己交給街上一個人要他給我開刀是一樣的,隨時都可能損失生命」這種比喻完全是歪曲,是煽動,是非常明顯完全錯誤的比喻。

  (2)、暗訪中只強調有個學生要去參加手術,只是參與,但節目里不強調他不是主刀,故意讓觀眾造成是學生手術主刀的假象。

  記者「在醫生值班室,我們遇到了一位正準備上手術台給病人做手術的北大醫學院的學生。

  記者:「剛才那小夥子考執業資格證嗎?」

  北大醫院骨科實習生:「他應該是明年就可以考。

  記者:「但他今年就已經在做臨床的工作了。」

  北大醫院骨科實習生:「對。」

  記者:「醫院允許這麼做?」

  北大醫院骨科實習生:「對,在這兒實際上可以,就是收收門診過來的住院病人,看病例,開遺囑,上手術。」

  半小時觀察:誰來保護我們的看病權?

  看到我們記者的暗訪,尤其是最後看到那位還沒有考取醫師資格的學生正在準備去做手術,我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了,我真是很擔心那位躺在手術台的患者。」

  學生參與和學生主刀是有本質區別的,王建國和記者在這個問題上故意製造假像的同時,用煽動的語言讓觀眾十分相信是學生主刀,學生非法行醫,學生治死了老師,挑動老百姓對北大醫院的強烈不滿。

  3、變教授主救為學生主救

  (1)電視里王建國說,「記者在熊卓為的病歷記錄上看到,負責觀察,診療,搶救的主治醫生叫段鴻洲、於崢嶸和肖建濤,最後的死亡證明,也是於崢嶸開的。而王建國告訴記者,這三個人,竟然都是沒有行醫資格的北大醫學院的在校學生。」

  就是這樣一段話,把北大醫院領導和專家放棄春節休假,舉行了歷史上少有的最大規模的搶救活動,說成了只有3個學生「負責,診療、搶救」,如果當時王建國不在場,說這話還有情可原,可是當時王建國始終在場,目睹了這一切,為了陷害北大醫院,陷害三名學生,竟然不顧事實真相,公然在中央電視台里公開欺騙,作為一名北京大學的教授,實在讓人遺憾!

  (2)阜外心血管病醫院院長鬍盛壽說:「搶救的過程當中,又使用非醫療人員進行搶救,導致搶救失敗。」胡盛壽當時也在場,也目睹了搶救現場的一切,有那麼多專家學者在場,學生在現場只是零工、力工,怎麽能說是「非醫療人員進行搶救,導致搶救失敗」呢?

  他們這樣說的目的,就是人為製造只有3個學生搶救教授的假象,矇騙觀眾,喚起人們對北大醫院的痛恨,激發觀眾對熊卓為的可惜,達到天價賠償的目的。本人感覺手段有的卑鄙,做法有點可恨,語言有點惡毒,心地有點不良。

  由於王建國和中央電視台記者採用了如上述所述的三個魔術手法,把學生參與輔助治療,變成了主治,把學生參與手術,變成了學生主刀,把學生參與救治變成了學生主救。於是北大醫院學生治死老師,北大醫院非法行醫嚴重的罪名成立。天價賠償可得。

  二、「二偷」——掀起譴責高峰

  在魔術表演中有公開的偷,也有隱蔽的偷,這個電視節目,也是如此,公開的偷是偷錄,隱蔽的偷是「偷換」。

  1、偷錄

  偷錄在我國法律上,只要是合法的,都是允許的,偷錄是能快速真實獲得信息的一個途徑,本人不反對合法的偷錄。但是對於民眾關心的問題和會引起重大後遺症的事件,偷錄后的公布,要非常慎重,要與有關部門溝通。這次偷錄的公布,就有明顯瑕疵,造成最高的新聞媒體,最高的衛生行政機關,衛生部,最高級的醫院之間的公開論戰的混亂局面。

  2、偷換概念

  在電視報道中,存在20處偷換概念問題,可謂魔術比18搬武藝還多:

  (1)把學生輔助治療」偷換「成學生主治」

  (2)把「學生參與手術」偷換成「學生主刀」,

  (3)把「學生參加搶救」偷換成「只有學生搶救」

  這三個前面已有說明,此處從略

  (4)把「偶然現象」偷換成「必然出現」

  熊卓為出現肺栓塞的現象是偶然的現象,還是必然現象,是區別醫院有沒有責任的關鍵問題,如果術后抗凝是必須的,那麼醫院肯定有錯,如果不是必須的,那麼醫院可能沒錯,也可能有輕微的錯。

  如果是必然出現,為什麼教材沒有規範?如果是常規,為什麼論文能發表,甚至連心血管內科教授的熊卓為本人也不知道?還對自己誤診為「體位性低血壓」?如果是必然出現,全國骨科手術幾十萬例患者中年齡不足50歲的出過肺栓塞的有幾例?可是節目里把這種偶然現象當作必然會出現的現象。這句話是在北京阜外心血管醫院院長鬍盛壽的口裡說的「這個整個給她做完手術以後,術后的處理常規有問題,他沒有給她抗凝治療,明明一個高凝狀態,做骨科手術長期卧床,不給她吃抗凝葯,這是直接導致她肺栓塞形成的原因」,

  把偶然的醫療意外偷換成必然出現,顯然是栽贓陷害。

  (5)把「短期卧床」偷換成「長期卧床」

  在電視節目里,這句話是王建國通過北京阜外心血管醫院院長鬍盛壽的口裡說的「做骨科手術長期卧床,不給她吃抗凝葯,這是直接導致她肺栓塞形成的原因」,什麼叫「長期」卧床?手術后第三天就下床,這叫長期嗎?把術后卧床共二天偷換成「長期」,其目的是把造成肺栓塞的責任推給醫院。「把『致死』偷換成『治死』」

  臨床調查表明,全國骨科手術患者很多,有的術后癱瘓多年,也沒出現肺栓塞現象。長期卧床,不是肺栓塞的必然原因,更何況只有2天就開始下地活動。

  (6)把「致死」偷換成「治死」

  熊卓為的死是肺栓塞致死,造成肺栓塞的原因是醫療意外,可是節目里把肺栓塞致死,偷換成學生治死。什麼叫「治死?是診斷錯誤、手術失誤、用藥錯誤造成的死亡才叫「治死」。「致死」和「治死」有本質的區別,故意偷換,目的不純。

  (7)把「技術問題」換成「非法行醫問題」

  出現手術併發症肺栓塞是醫療學術上的問題,可是在節目里被偷換成是三個學生非法行醫造成的問題。

  (8)把「博士畢業和碩士畢業的學生」偷換成「普通醫科院校沒畢業的實習生」,

  「王建國告訴記者,對於於崢嶸等三名沒有醫師資格的學生行醫的事實,北大第一醫院並沒有否認,但是院方強調,病人死於術后併發症肺栓塞,跟學生行醫沒有直接關係,」

  只強調學生行醫,把已經取得碩士畢業證、有《醫師證》的於崢嶸和已經取得博士學位的肖建濤,偷換成了普通醫學院校臨畢業前,進醫院實習的實習生,目的是想製造學生行醫,治死教授的假象。

  北大醫院涉及本案的三個學生,與本科沒畢業的實習學生,二者是有明顯本質區別的。

  (9)把「臨床死亡」偷換成「昏迷」

  電視中這樣介紹「但是一位朋友的話,讓王建國的悲痛變成了無比震驚。這位朋友叫胡盛壽,他是王建國妻子熊卓為的同學,現任北京阜外心血管醫院院長。在熊卓為陷入昏迷的最後階段,心急如焚的王建國找來了胡盛壽參與搶救,這位國內知名的心腦血管專家在北大第一醫院的手術室里見證了熊卓為生命中最後的時刻。

  王建國:「他出來就告訴我,他說建國她(熊卓為)說沒有救了,他說太晚了,他說救得太晚,他說沒有救了,他說有幾道關卡,他說任何一道如果堵住了都不會死,都不會死掉。」

  王建國把胡盛壽找來是參與搶救的,如果是熊卓為在昏迷狀態時胡盛壽趕到,他為什麼放棄不管,沒搶救過來?而說太晚了。實際情況是在熊卓為出現心肺停止工作后立即送重症監護室搶救,當時根本不是昏迷狀態。什麼叫昏迷狀態?昏迷的別名叫神志喪失,或意識喪失,是心跳呼吸正常,神經系統不正常了,沒感覺了,才叫昏迷狀態。而熊卓為當時是心跳停止,呼吸停止,是臨床死亡狀態。可是電視節目里有意把處於臨床死亡狀態偷換成是昏迷狀態,其用心是把死人說成活人,是搶救不當造成患者死亡。

  (10)把「搶救時間過長造成的骨折等傷害」偷換成「非常非常粗暴的搶救致死」

  電視里這樣說:王建國的訴訟代理人卓小勤:「搶救過程當中是非常非常地一個粗暴的一個搶救,然後造成肋骨胸骨骨折,然後刺破心包,刺破心臟,同時又造成肝臟破裂,最終還是由於肝臟破裂大出血無法止血而放棄搶救。」

  正常的心肺復甦的時間一般是半小時,國內外的心肺復甦案例表明,半小時內不復甦的,99.9%的沒希望了。但也有極少例外出現過1小時外心肺復甦的案例。在場的教授應該掌握時間,不應該聽患者家屬吵鬧,最多在1小時停止心肺復甦,宣布徹底死亡。超過一小時后,由於肋骨長時間反覆按壓,超過本身疲勞極限,極易發生骨折現象,這種情況如果在場的人在搶救半小時後向王建國說明,王建國同意繼續,最多到一小時。可是教授和學子對教授的愛,進行長達數個小時的心外按壓人工呼吸,造成肋骨骨折,並傷害到心臟,北大醫院對熊卓為的愛,變成了王建國對北大醫院的恨,故意把搶救時間過長造成的傷害偷換成暴力搶救,其用心險惡。

  由於心肺復甦是個體力活,一個年輕人最多也就能堅持10多分鐘,現場是多人輪換進行的,於崢嶸是第三個上的,在他之後又進行了多人循環,如果一開始是「非常非常粗暴的搶救,造成肋骨骨折,並傷害到心臟,那麼心肺復甦的工作早就不能進行了。而肋骨骨折發生在三小時后,不能繼續心肺復甦了才停止的。

  (11)把「死人」偷換成「活人」

  正常人都知道心肺復甦是在人心肺都停止工作后的應急搶救措施。這時的病人,叫臨床死亡。如果不立即進行心肺復甦,肯定死亡,進行正確的心肺復甦,視不同情況,不同病種,有1%到10%的復甦可能。被復甦的人,實際是指剛剛死亡的人,而不是活著的人,可是電視里王建國說「如果當時不把心臟按破,不把肝臟按破,把那個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會死。」王建國說這段話的意思非常明顯,熊卓為沒死,是你們「把心臟按破,把肝臟按破」,造成死亡的。這是明顯的顛倒黑白。可是王建國的這幾句一點沒有科學道理,完全是想當然,完全是陷害的話卻讓億萬人氣憤萬分。使我感到北京大學的教授太了不起了,這樣沒有科學的話中央電視台可以任意播放?可以讓王建國如此煽動?

  (12)把「心肺復甦是當時的最佳方案」偷換成「手術、開胸、取血栓是最佳方案」。

  古今中外的醫療實踐證明,在患者出現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的時候,最及時最有效的挽救辦法就是心肺復甦,其他什麼方法都來不及。可是王建國卻把心肺復甦是當時的最佳方案偷換成手術、開胸、取血栓是最佳方案。他說「如果當時不把心臟按破,不把肝臟按破,把那個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會死。」,你以為取血栓是取褲腰帶那麼簡單嗎?別說當時還沒十分確診是肺栓塞,即使確診是肺栓塞,開胸取血栓也不可能肯定救活。正常情況下一切手術都必須在患者有心跳有呼吸的活人做的,國內外沒有一例說是給沒心跳,沒呼吸的人做手術的,如果有,那是屍體解剖。還有一個可能的辦法是體外循環,但成功的可能性也不高,由於心跳停止時間過長,即使心肺復甦成功,90%是植物人。這是最基本的常識,然而就這個不懂常識的人忽悠了大量的人。

  (13)「把搶救失敗偷換成搶救致死」

  胡盛壽說「搶救的過程當中,又使用非醫療人員進行搶救,導致搶救失敗」

  王建國說「如果當時不把心臟按破,不把肝臟按破,把那個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會死。」

  二人的合力證明一個道理,是學生非法搶救,心臟按破,肝臟按破才致人死亡。搶救分為很多種疾病的搶救,在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的搶救中,只存在搶救的成功和不成功,不存在心肺復甦搶救致人死亡的結論,因為他已經是死亡狀態。

  他們把熊卓為的死說成是搶救治死,很明顯是嫁禍於人,獲取賠款。

  (14)「把法大鑒定書偷換成標準的證據」

  法大的鑒定書有一部分是正確的,有一部分是不完整不全面的,還有一部分是錯誤的。可是王建國把這個鑒定當作聖旨,是標準的證據,這就錯了。王建國這樣做,都是為了證明他自己是完全正確的。如果心理有底,為什麼二審不同意做醫療事故鑒定?

  (15)把「任何人通過兩天培訓合格的,都可以進行的心肺復甦的行為偷換成必須是醫療人員」

  王建國為了證明北大醫院非法行醫,不折手段,甚至三名學生在教授指導下進行的人工呼吸也列為非法行醫。

  聯合國訂的「世界急救日」的口號是「急救為人道,人人學急救」, 為了奧運會的成功,中國緊急培訓了兩萬人,其中包括志願者,市民、學生、***、計程車司機,其中僅***就一萬人,你可能不信,看下面的報道吧!

  「中新網北京12月13日電 (記者於立霄)二00八年奧運之前,北京一萬名***將接受急救培訓,力爭在處置突發事件時以及奧運會期間,最大限度地對傷者進行現場救護。十三日,北京市紅十字會與警方聯手合作的「紅十字急救員培訓」正式啟動

  據介紹,北京市紅十字會專家將講授徒手心肺復甦術、急症現場處理、創傷救護等方面的知識,以及***自身遇到意外傷害和突發災害時的自我保護、自救互救等技巧。專家稱,通過兩天的培訓,成績合格的***將獲得北京市紅十字會頒發的紅十字初級急救員證書。

  (http://news.qq.com/a/20061213/002714.htm)」

  可是王建國引用了胡盛壽的話「搶救的過程當中,又使用非醫療人員進行搶救,導致搶救失敗」

  胡盛壽的這段話沒明確提三個學生非法行醫,而是用了另外一個辭彙「非醫療人員」代替,那麼什麼是非醫療人員呢?指的是非衛生技術人員。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對這一用語的含義專門有一個解釋,衛生技術人員: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或者職稱的人員。根據這個解釋,實習醫生尚未按照國家規定取得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或者職稱,當然不是衛生技術人員,也就是非衛生技術人員。

  ***培訓兩天發證就可以進行搶救,而獲得醫師證的於崢嶸、醫學博士生的肖建濤在教授的指導下進行人工呼吸硬說熊卓為的死是「非醫療人員」參加搶救造成死亡。如此公開顛倒黑白,允許在中央電視台里血口噴人,中國還有公理存在嗎?公開說,我已經辦好了護照,如果王建國完全勝訴,我肯定出國逃難,中國不久就會完蛋。

  (16)把「北京阜外心血管醫院院長的講話」偷換成「最科學的判斷」

  電視節目里,王建國為了證明自己觀點是正確的,拿出來第三高手,公開了他和現任北京阜外心血管醫院院長鬍盛壽的電話錄音,想拿第三高手的話證明王建國觀點的正確性,這招確實挺靈,矇騙了很多人。如果這位院長的話高明,王建國計劃正確,可是在明白人眼裡胡盛壽在一百多字的發言中存在四個明顯錯誤,後果是,偷換不成,倒失一把米。

  胡盛壽可能不服,偷換的案例中有多處是你說的。

  (17)把「原始病歷的原始修改」偷換成「原始病歷的事後修改」

  電視里王建國列舉了幾個圖片,證明北大醫院為了逃避責任,塗改病歷。其實,圖片中的修改,恰恰證明北大醫院沒改,這個問題內容太多,全寫這個博客就超字數了,現象內容本人發表《關於本案中北大醫院修改病歷問題的答全國網友問》,請您看我是如何解密的。

  (18)把「最後的診斷」換成」原始的診斷」

  肺栓塞的診斷是在搶救現場近20名專家教授的初步診斷,最後打開胸腔取血栓,證明確實是肺栓塞治死,這個結論無論從理論上到臨床取血栓驗證,熊卓為死於肺栓塞確定無疑。的這是最後的診斷,本人查閱國內外有關資料全世界骨科手術千千萬,熊卓為這個年齡段的人手術后卧床僅2天就出現肺栓塞初期癥狀的極少見。可是王建國把這個最後的診斷偷換成原始的診斷,用最後的診斷結果否定原先的治療方案,顯然是錯誤的,不應該的。如果肺栓塞是骨科手術后的必然結果,那麼出問題也不應該是三位學生的錯,應該是李淳德的錯,他手術后沒向學生交代。

  實際上熊卓為的死完全是因此意外對於王建國是意外,對於熊卓為也是意外,她是心血管內科教授,也想不到會出現肺栓塞,對於學生,對於李淳德教授,對於胡盛壽等人來說,都是一個意外。用最後的診斷去衡量整個醫療過程的做法,是錯誤的。

  世界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帕瓦羅蒂死於胰腺癌,可是他去過很多世界著名大醫院,都沒診斷出來,最後發現已經是晚期,可是帕瓦羅蒂和他的親屬理解醫學不是萬能的,並沒有親屬所有誤診的醫院。可是王建國教授卻用最後的診斷去要求醫院必須救活一個因病情意外而死去的人,簡直是無稽之談。

   (19)把「正常的死亡記錄」偷換成「醫院病歷記錄混亂」

  請看這段話「在被修改的面目全非的病例中,王建國他們發現了很多前後矛盾的疑點,比如,死者的死亡時間竟然有三個。臨時醫囑單上記錄, 1月31號的上午3點30分,屍體處理一次,顯示病人已經死亡,但是在死亡志裡邊記錄的則是上午4點50分,搶救無效呼吸心跳停止,而在證明熊卓為死亡的心電圖上,心跳呼吸停止的時間則是6點53分。

  王建國:「這叫什麼事,這都是奇聞了,這麼好的醫院,你怎麼會搞出這種事來。」

  王建國認為這裡的三個時間是醫院搞鬼,其實這三個時間恰恰是醫院認真負責的真實記錄。從熊卓為停止呼吸心跳那時起,心電圖檢測就可以宣布死亡。心電圖檢測只是一個循證醫學證明死亡的一個證據。還記得國內出現過因心電圖斷線造成誤診,把活的患者誤認為死亡而被送到太平房的案例吧,那是明顯的不負責任,把心電圖的診斷當作死亡的唯一標準。而北大醫院的專家們明顯是非常負責的,在最後才做心電圖,肯定是一條線,根本沒必要做,做只是一個證明死亡的證據,而王建國把醫生的愛當作醫生搞鬼,醫生實實在在太冤屈了。

  (20)把「搶救無效死亡」偷換成「搶救無效呼吸心跳停止」

  上例中王建國把「搶救無效死亡』偷換成了」搶救無效呼吸心跳停止」,明明是呼吸心跳停止才用人工呼吸緊急搶救,這是人人皆知的事,可是他故意偷換成「搶救無效呼吸心跳停止」,故意製造是因為搶救無效心肺才停止的假象。光天化日之下在中央電視台里撒謊,真不愧是北大教授,手段如此高明。

  20偷換呀,比十八般武藝都多呀,這麼多絕招都用上了。魔術怎能不成功。但魔術畢竟是魔術,經過本人上面的揭秘,全國人民是會明白的!

  三、「一忽悠」——點燃觀眾怒火

  經過前面的鋪墊,在觀眾的心裡,對學生主治,學生主刀,學生主救堅信不疑,對北大醫院非法行醫的行為譴責不已,在這個時候只要星星之火,就可以燃遍中國大地。王建國的這把火,不只是星星之火,而是一把烈火,迅速燃遍中國大地。

  這把烈火就是王建國的哭訴,

  不寫了,文字超了,若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接續的題目是 《王建國忽悠億萬人》

  本文中的人工呼吸是指人工呼吸和心外按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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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1-10-20 23:40 | 只看該作者
新鮮人 發表於 2011-10-20 10:24
請對照今日我的帖子。

2年前的陳糠爛谷,你吃起來就那麼香?
你還想泛起多少舊賬?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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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1-10-21 00:15 | 只看該作者
Hanxin 發表於 2011-10-20 23:40
2年前的陳糠爛谷,你吃起來就那麼香?
你還想泛起多少舊賬?

這肯定是媒體受賄事件,但是一年多了,謎底始終沒有揭開,一個不公開的道歉,一場聯歡會,就把這場魔術掩蓋了?? 你不是一直主張反貪嗎?? 這場魔術沒有貪污受賄是不可能演出的。可惜一個不公開的道歉,就草草了場了。這是現實中國的可悲!!!

一直被朋友稱為小博士。其實就是書讀得多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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