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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家譜中的五位女性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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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線 發表於 2009-8-9 17:3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聖經中的家譜都以男性為主,路加福音中所記載的耶穌家譜也全都是男性。但在馬太所記載的主耶穌家譜中卻出現了四個女子的名字和一個人的妻子,而且三個女子還是外邦人。這到底是什麼原因?我們可學習一下,從中獲得教訓。
一、因信稱義的他瑪氏

  「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太1:3)。猶大是雅各的兒子。當雅各年老體衰,為他十二個兒子祝福時,曾為猶大祝福說:「猶大啊,你弟兄必讚美你,你手必攙住仇敵的頸項,你父親的兒子們必向你下拜。猶大是個小獅子,我兒啊,你抓了食,便上去。你屈下身去,卧如公獅,蹲如母獅,誰敢惹你。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49:8-12)

  這裡應許「細羅」(彌賽亞)必從猶大後裔中產生。猶大的妻子,迦南人書亞的女兒為他生了三個兒子,不幸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們死了。」次子「俄南所作的在耶和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叫他死了。」按理三子示拉應當盡兄弟的本分娶嫂嫂他瑪為妻,為哥哥生子立后,但「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他瑪就回去住在父親家裡。」(參創38:6-11)

  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她為妻,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猶大的妻子死後,他和他的朋友希拉上亭拿剪羊毛去,看見她以為是妓女,因為她蒙著臉,就要求與她同寢,不知是他兒婦。他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什麼給我呢?猶大就將他的印、帶子和手裡的杖給了她,與她同寢,她就從猶大懷了孕。(參創38:12-23)

  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她來,把她燒了。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她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參創38:24-26)

  以上的事可以看出他瑪對猶大支派所產生的彌賽亞所懷有的信心,她也有決心要為猶大支派產生後裔而犧牲自己的青春。上帝不負有心人,終久成為主耶穌家譜中四個女性中的一位。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她確是得到了因信而來的義。

二、妓女喇合的信心

  「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來11:31)

  喇合是耶利哥城裡的一個妓女,當約書亞打發兩個探子去耶利哥窺探時,就住在她那裡。有人告訴耶利哥王說,有以色列人來到這裡窺探此地,耶利哥王打發人去見喇合說,那來到你這裡進到你家的人要交出來,因為他們來窺全地。而喇合卻冒生命危險將二人隱藏,就回答說,那人果然到我這裡來,他們是哪裡來的,我不知道。天黑要關城門的時候,他們出去了,往哪裡去,我卻不知道。你們快快去追趕,就必追上。

  喇合冒極大的風險將二個探子隱藏起來。因為她已堅信上帝已經將迦南地(包括耶利哥)賜給以色列人為業。她也十分關心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的種種情景,她也深信耶和華上帝是上天下地的上帝。因此她恩待上帝的選民接待並隱藏兩個探子。同時她也要求探子說:「現在我既是恩待你們,求你們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並給我一個實在的憑據。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姊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性命不死。」於是二個探子對她說:「你若不泄漏我們這件事,我們情願替你們死,耶和華將這地賜給我們的時候,我們必以慈愛誠實待你。」臨行前兩個探子告誡喇合說:「你要這樣行,不然你叫我們所起的誓,就與我們無幹了。我們來到這地的時候,你要把這條朱紅線繩系在縋我們下去的窗戶上,並要使你的父母、弟兄和你父的全家都聚集在你家中。」喇合說:「照你們的話行吧。」於是打發他們去了,又把朱紅線繩系在窗戶上。(參書2章)

  到以色列人圍繞耶利哥城第七天,這日把城繞了七次。到了第七次,祭司吹角的時候,約書亞吩咐百姓說,呼喊吧,因為耶和華已經把這城交給你們了。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只有妓女喇合與她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她隱藏了我們的使者。(參書6:15-18)

  以色列人奪取了耶利哥后,「約書亞吩咐窺探地的兩個人說,你們進那妓女的家,照著你們向她所起的誓,將那女人和她所有的,都從那裡帶出來。當探子的兩個少年人就進去,將喇合與她的父母,弟兄和她所有的,並她一切的親戚都帶出來,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約書亞把妓女喇合與她父親並她所有的都救活了,因為她隱藏了約書亞所打發窺探耶利哥的使者,她就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書6:22-25)

  喇合雖是一個外邦的女子,而且還是一個罪人,由於她信靠以色列的真神上帝,她同樣蒙主恩眷,不但在耶利哥城遭毀滅時蒙主的拯救,一直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因她的信,後來有幸地成為主耶穌家譜中的一個女性。

三、緊跟上帝的路得

  伯利恆人以利米勒,因國中遭遇飢荒,就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寄居,後來以利米勒死了,剩下他的妻子拿俄米和兩個兒子。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二個兒子也相繼死去,剩下婆媳三人。

  在摩押地聽到上帝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給他們,拿俄米就要回猶大去。她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上帝恩待你們,象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願上帝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放聲而哭,說,不然,我們必與你同回你本國去。經拿俄米再三申明,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參得1:11-14)

  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他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得1:15-17)

  在這裡我們看到路得堅定不移的心志,也可看到她們婆媳之間的和諧與親密無間的關係。「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得1:18)

  「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麥的時候。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我的僕人在哪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侮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惜我呢。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參得1:22-2:12)

  由於上帝奇妙的引領和安排,及路得緊跟信賴上帝的婆婆,終於如波阿斯所說:「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得2:12)成為波阿斯的妻子。

  一個本是不得入耶和華的會的摩押女子(申23:3),卻因她忠心地跟隨,完全的奉獻,使她不但成為以色列君王的先祖,並有福在基督家譜上有名。由此可看出上帝不看人的血統或外貌,他終要按人的內心來悅納各人。

四、蒙大恩的馬利亞

  童女馬利亞已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上帝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馬利亞對天使說,我還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上帝的兒子。」(路1:30-35)

  一個沒有結婚的女子懷孕生子,在社會上、在親友鄰裡間,會遭受多少的非議與譏諷,這種壓力可想而知。但是「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1:38)並尊主為大:「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他的名為聖。他憐憫敬畏他的人,直到世世代代。他用膀臂施展大能,好狂傲的人,正心裡妄想,就被他趕散了。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他扶助了他的僕人以色列為要紀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路1:46-55)

  耶穌降生時,有天使報喜信給牧羊人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孩,包著布,卧在馬槽里,那就是記號了。忽然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上帝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上帝,在地上平安歸於他所喜悅的人。」(路2:10-14)

  「眾天使離開他們升天去了,牧羊的人彼此說,我們往伯利恆去,看看所成就的事……既然看見,就把天使論這孩子的話傳開了。馬利亞卻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裡,反覆思想。」(路2:15-19)

  「按摩西律法,滿了潔凈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獻於主。……在耶種撒冷有一個人名叫西面,這人又公義又虔誠,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又有聖靈在他身上。他得了聖靈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路2:22-25)「西面走進聖殿,看見一對夫婦在祭司面前奉獻他們的頭生子。一望就知道他們是窮人,但是西面明白聖靈的啟示,他深深感覺到這奉獻與主的嬰孩,就是以色列的安慰者,也就是他素常所盼望見到的那位。西面大喜的向前走來,祭司見狀甚覺驚奇。這時嬰孩已經交還給馬利亞,西面又將他抱過來奉獻與上帝,那時他心中感到從未有過的喜樂,他向天舉起聖嬰救主,說:『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

  正當約瑟和馬利亞站在旁邊希奇他講話的時候,有預言之靈降在這位神人的身上。他給他們祝福,又對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歷代願望50-51頁)

  主耶穌一生所經歷,所遭受的,特別是主耶穌受難在十字架時,馬利亞的心確實是被刀刺透了。但她是甘心樂意的,她確是一位蒙大恩的女子。

五、烏利亞的妻子

  耶穌的家譜中,竟然會出現一個別人的妻子,確是令人驚奇的事。但這也顯明上帝的公義與慈愛。

  「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太1:6)大衛一生最大的罪,就是霸佔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並謀害殺死烏利亞(參撒下11:1-27)。在聖經中我們看到大衛當時的靈性情況低落。「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撒下11:2)大衛就差人去將婦人接來與她同房,她就懷了孕。大衛為了推卸罪責,叫烏利亞從戰場上回來去家中休息。哪知烏利亞卻和他主人的僕人一同睡在宮門外,沒有回家去。有人告訴大衛說,烏利亞沒有回家去,大衛就問烏利亞說,你從遠路上來,為什麼不回家去呢?烏利亞對大衛說,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里,我主約押和我主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決不行這事。」(參撒下11:9-11)雖然大衛當天召烏利亞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但到了晚上烏利亞出去仍與他主的僕人一同住宿,沒有回到家中去。可見烏利亞是一個多麼忠義的人,雖然他的妻子拔示巴給了大衛,但烏利亞的名流傳萬世,並在主耶穌的家譜上有名。






喇合:神的恩典奇妙

  (經文:希伯來書十一31;約書亞記二1-24,六17、20-25)

  神不會寬容罪惡,但他卻設立了一條途徑,讓有罪和跌倒的人可尋求拯救,藉此脫離刑罰和罪的權勢,那就是信心之道──就是相信那位甘願為我們的罪流下寶血的主。在本課查考的經文中,我們將看見喇合用來確保她本人及其家人平安的「朱紅線繩」──翻閱約書亞記二章12和18節,六章25節;和比較希伯來書十一章31節──正巧妙地預表了主的寶血。當我們讀到這節經文:「妓女喇合(即任何人!)因著信…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來十一31)的時候,是否感到非常詫異呢?一個罪人真的能夠從死囚榜,搖身一變登入名人榜?這確是事實!──翻閱歌羅西書一章13節。神的恩典是否會保守一名妓女在迦南地安然生活,還使她成為基督的祖先?這確是事實!──翻閱箴言二十八章13節,並且把它視為神拯救人的一種方法。現在讓我們看看喇合的信心──她如何開始有這個信心、她的信心怎樣發揮作用、她如何顯明她的信心,和她的信心為她成就甚麽。

  喇合即如我們每個人一樣是罪人,但她卻因著信,靠著恩典得救。 這當然是罪人得救的唯一途徑──翻閱以弗所書二章8至10節,和比較提多書三章5節。喇合是一個異教徒,她和她的同胞都是拜偶像的,他們都生活在屬靈的黑暗裡──翻看約翰福音三章19至21節。她是一名妓女( 原文的那個字亦有可能解作旅店的店主),但神愛她──翻閱約翰福音三章16節,和比較路加福音七章36至50節和約翰福音八章3至11節──還有羅馬書三章22至23節及雅各書二章10節。我們此刻就如她昔日一樣,逼切需要神的恩典!她在她那間在城牆邊上的房子招待旅客──翻閱約書亞記二章15節。

  喇合即如我們每個人一樣是罪人,但她卻因著信,靠著恩典得救。這當然是罪人得救的唯一途徑──翻閱以弗所書二章8至10節,和比較提多書三章5節。喇合是一個異教徒,她和她的同胞都是拜偶像的,他們都生活在屬靈的黑暗裡──翻看約翰福音三章19至21節。她是一名妓女( 原文的那個字亦有可能解作旅店的店主),但神愛她──翻閱約翰福音三章16節,和比較路加福音七章36至50節和約翰福音八章3至11節──還有羅馬書三章22至23節及雅各書二章10節。我們此刻就如她昔日一樣,逼切需要神的恩典!她在她那間在城牆邊上的房子招待旅客──翻閱約書亞記二章15節。

  喇合向探子承認她的信仰。她不是暗自在心中相信便算了。留意單純理智上的相信與真心相信有甚麽分別。在約書亞記二章10節記錄了她說:「我們聽見…」( 可能很多耶利哥城的居民都聽見),但是在第9節,她卻說:「我知道耶和華…」。耶利哥城中有很多居民聽聞過主和他顯能力的事,而且可能都相信真有其事,可是,只有喇合相信他和信靠他。現在我們翻到羅馬書十章9至10節,特別留意「心」這個字。單單在頭腦上相信神是不夠的;我們必須信靠他──這便與我們的心有關。我們心中相信之後,還需要口裡承認,和在生活中表明我們的信心──翻閱馬太福音十章32至33節。

  喇合以她的行為證明她的信心。行為是信心的憑證──翻閱雅各書二章25節,和比較以弗所書二章10節及腓立比書二章12至13節。真正的信心是看得見的。喇合以行動證明她的信心,包括把探子藏起來(書二1、4和6);在探子面前承認信神(9-12節);和送探子走(16節)。不過,最能夠和最明顯證明喇合信心的,是在約書亞記二章18節提及的紅色線繩,那就是她相信探子的話的「實在證據」(12節)。只要她將紅線掛在窗戶上,她便知道自己平安──比較約書亞記二章21節和出埃及記十二章12至13節。罪人唯有靠賴耶穌的寶血才得平安──翻看約翰壹書一章7節。

  喇合的信心使她徹底改變。她的生命因著信主而完全改變。她要成為信徒,就意味著她要離開將要滅亡的耶利哥城,與她的同胞(迦南人)分開,把自己的命運交在神的百姓手中。她本人固然要離棄偶像轉向神,生命中的一切都變成新的了──翻閱和比較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及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9節。神的恩典若確實在人的心裡工作,就必然使人的生命產生真正的改變。

  喇合的信心使她願意主動幫助她的朋友和家人得救。約書亞記二章12至13節清楚說出這點。這位婦人對家人和朋友能否得救,表現得極其關心,實在令人感動!她就如以斯帖──翻閱以斯帖記八章6節;又如安德烈──翻看約翰福音一章40至42節;她也像腓力──翻閱約翰福音一章43至49節;她還跟撒瑪利亞的婦人十分相似──約翰福音四章28至30節。我們是否真正關心身邊未認識救主的家人和朋友?我們是否希望他們得救?

  喇合的信心為她帶來尊貴的身分,使她成為神施恩的特別管道。神的恩典真是非常奇妙!喇合如今與永活主建立了關係,神賜她一位敬虔的丈夫,後來她生了波阿斯,他就是大衛王的曾曾祖父──翻閱路得記四章21至22節,比較馬太福音一章5至6節和16節。在結束這次查經之前,記得翻閱以下的經文:約書亞記六草21、22、23和25節,和以賽亞書一章18節:

  「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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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8-9 18:13 | 只看該作者
  以上的事可以看出他瑪對猶大支派所產生的彌賽亞所懷有的信心,她也有決心要為猶大支派產生後裔而犧牲自己的青春。上帝不負有心人,終久成為主耶穌家譜中四個女性中的一位。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她確是得到了因信而來的義。
流水線 發表於 2009-8-9 17:34

你不覺得這種說法太過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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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8-9 21:55 | 只看該作者
2# Dhammapala

D兄好。

我完全能夠理解,體會你的想法,因為你的想法,也是我們常人去思考的問題。這樣「不道德」的事情,為什麽還要說得這樣的冠冕堂皇呢?

這也是基督徒常常面臨的困惑。我們一起來思考一下,好嗎?

聖經,非常有意思。
聖經上,關於歷史人物的記載,沒有去修改,而是讓我們看到他們的偉大,也看到他們的軟弱,他們的犯罪。大衛是一個例子,他瑪氏也是一個例子。
在人看來,他瑪氏所行的,是不合適的。
但是,她是記載在耶穌家譜中的五位女性之一。
那麽,她為什麽會被記載在耶穌的家譜中呢?(請暫時用基督教的思維,能夠被記載在耶穌的家譜中的,也就是相當於進入了神的 名人錄,不管你我是否喜歡,在神的眼裡,他們是值得紀錄的。)

我們站在他瑪氏的位置,來思考一下,她的可能的動機。。。

她,是一個女人。作為女人,為家庭生子,是許多民族的女人的一個「擔子」。(我們暫時站在歷史的角度,來思考啊);
她,同時還知道,他不是為一個普通的家庭生子,他是為雅各所祝福的,要誕生彌賽亞的家族,而生子;
而她面臨的情況呢?
兩種選擇,或者,聽任命運的安排;或者,主動的出擊,即使「犯罪」,也要完成「使命」。

--------------
當然,下面一個問題,就是,那麽,這裡是否在鼓勵「人們」去「犯罪」呢?

不是,絕對不是;
聖經告訴我們,神,從來不試探人;
人,都是被自己的罪,所試探。
所以,一個人犯罪,絕對是因為他自己的罪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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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8-9 22:37 | 只看該作者
如果說信仰與現實可以切割得這麼徹底,用佛教的話來說,這叫『解行不相應』。我從創世紀38章看不出他瑪有主帖所說的那些"高貴的"動機,我寧願相信是猶大言而無信,害他瑪守活寡,他瑪因而設計羞辱自己公公。你不妨想像一下,當猶大怒吼著要把他瑪燒死,而看見他瑪拿出自己交給那個"妓女"的手杖、印章等物時,他臉上那尷尬的表情以及旁人的訕笑。簡單的說,他瑪扮成妓女的目的是要報復,得了公公的種,生下雙胞胎只是附帶效應。猶大那句「她比我更有義」不難理解,因為自己不守信用,又去嫖妓,那句話實際上說的是「我比她更不義,更不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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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8-9 22:4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9-8-9 09:50 編輯

4# Dhammapala

說得好,你這裡,都讓我們看到了,人的「不義」。所以,聖經告訴我們,人是」不虔不義「的。(羅1:18),不虔,對神;不義,對人。

但是,這些不義的人,都在「公義」的神的手中。。。。
神,記載這些「不義」的人的不好的行為,一定有其目的,這個目的之一,就是教導我們,包括這些我們讀經,讀神的話語的後人,是嗎?

也可能如你所說,他瑪氏不一定有這麽「高」的想法;但是,也可能有啊?
聖經的目的,不是要告訴我們,他瑪氏如何如何,更重要的是教導我們,該如何,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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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8-9 22:50 | 只看該作者
另外,聖經是神的話語;
猶太人,是神的選民。

如何來理解呢?

我們先來看選民。
神,是看不見的;為了讓世人知道神的美意,神,就揀選了猶太這個民族。(其實,猶太人,是一個人的後裔,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是嗎?

這個選民,如同當年的深圳。
大家都不知道,上面的意思,到底如何;
深圳,就是一個樣板;
其他的人,能夠從這個樣板中,知道上頭的意思。

同樣,猶太人,就是神的一個「樣板」。
我們從他們的身上,尤其是他們與神的「交流」中,能夠體會/明白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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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8-9 22:57 | 只看該作者
如果說信仰與現實可以切割得這麼徹底,用佛教的話來說,這叫『解行不相應』。
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8-9 09:37

我可能沒有完全明白你這句話,是什麽意思,能否舉個例子嗎?
我個人覺得,基督教好像是「切割」的非常徹底。(也許我們的「徹底」和「切割」的定義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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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8-10 00:30 | 只看該作者
2# Dhammapala
她,同時還知道,他不是為一個普通的家庭生子,他是為雅各所祝福的,要誕生彌賽亞的家族,而生子;
而她面臨的情況呢?
兩種選擇,或者,聽任命運的安排;或者,主動的出擊,即使「犯罪」,也要完成「使命」。
Servant 發表於 2009-8-9 21:55


神命她主動出擊和公爹睡覺沒有?她為什麼不等待神帶給她機會懷這個家族的血脈?
我自己覺得不迷路,可有人叫我小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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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8-10 00:4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9-8-9 11:52 編輯
神命她主動出擊和公爹睡覺沒有?她為什麼不等待神帶給她機會懷這個家族的血脈?
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8-9 11:30

好問題。
類似的問題(不一定這樣的激烈啊),在基督徒的成長的過程中,會遇到。
我們如何知道,哪條路,是神要我們走的呢?

基督徒,也是在慢慢的失敗中,在慢慢的「走錯路」中,學會「少走錯路」。

回到具體的「選擇」,我們相信,如果神不同意,他會「攔阻」我們的選擇;
如果神,沒有攔阻,一定有其美意。
(說一個簡單的可能性。他要讓我們自己去在「錯誤」中,認識到自己的無能為力,自己的錯誤,來回到神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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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8-10 01:00 | 只看該作者
9# Servant

你是說,沒必要等待神的具體啟示,行自己所認為是符合神意的就可以了?
我自己覺得不迷路,可有人叫我小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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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8-10 01:06 | 只看該作者
9# Servant

你是說,沒必要等待神的具體啟示,行自己所認為是符合神意的就可以了?
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8-9 12:00


我沒有說這個意思。
我是說,作為每個基督徒,如何來作決定,尤其是如何明白所做的決定,是否符合神的心意,是一個漫長的成長過程。
我們有許多成功(是個好的基督徒)的例子,更有讓我們痛心的失敗的(覺得我們所做的,不是一個好的基督徒,而在當時,可能也覺得自己作的對,是按照神的旨意去作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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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8-10 01:10 | 只看該作者
11# Servant

不行出來,如何得神的「獎勵」和「懲罰」來提高呢?
我自己覺得不迷路,可有人叫我小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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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8-10 01:13 | 只看該作者
12# 從不迷路

話中有話?
是啊,基督教,是一個行的信仰;
是一個在失敗中,長大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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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8-10 01:20 | 只看該作者
13# Servant

所以,如何行? 一切等待神的具體啟示?那麼這個女子就沒有。可以順自己揣摩的神意自己找個辦法(哪怕是犯罪的辦法比如這個女子的亂倫)去行?

談談你是如何行的?
我自己覺得不迷路,可有人叫我小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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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8-10 01:26 | 只看該作者
13# Servant

所以,如何行? 一切等待神的具體啟示?那麼這個女子就沒有。可以順自己揣摩的神意自己找個辦法(哪怕是犯罪的辦法比如這個女子的亂倫)去行?

談談你是如何行的?
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8-9 12:20


關於基督徒該如何行,應該是教會牧師的主要目的,是嗎?

至於我自己如何行,就不要在這裡說了,我做的非常之不好。(所以,基督徒在這裡,不是在指責誰誰誰,而是把聖經的教導,轉述給大家。基督徒自己,與許多的朋友,也許是50步和100步的區別。所不同的是,他們承認這點,願意接受耶穌基督,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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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8-10 08:01 | 只看該作者
神命她主動出擊和公爹睡覺沒有?她為什麼不等待神帶給她機會懷這個家族的血脈?
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8-10 00:30

主動出擊的後果難料,撒拉就是主動出擊,將自己的貼身丫頭給老公當妾,生下以實瑪利,結果基督徒卻給它負面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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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8-10 08:1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09-8-10 08:18 編輯
我可能沒有完全明白你這句話,是什麽意思,能否舉個例子嗎?
我個人覺得,基督教好像是「切割」的非常徹底。(也許我們的「徹底」和「切割」的定義不同啊)。
Servant 發表於 2009-8-9 22:57

『解行不相應』就是信仰與現實生活一分為二,互不相關。提摩太後書3:16說聖經是用來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的。珥和俄南因為行為不端而被耶和華處死,這都不難理解,可接下來他瑪和公公亂倫卻受到獎賞,神智清爽的人當然會質疑這其中的道德標準和善惡邏輯是什麼。如果說因為名字寫進了耶穌的家譜,壞人就能變義人,那麼你是否也同意拔示巴也因信稱義了?附帶說明一點,烏利亞根本沒有把自己老婆送給大衛,拔示巴先給他戴了綠帽子,然後大衛又設計謀害了他。本來按律法(利未記20:10),大衛和拔示巴都該處死,結果他們不但在一塊兒過上了,如今又有基督徒抺黑,說烏利亞把自己老婆送給大衛。這也欺人太甚了吧?
清涼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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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8-10 09: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9-8-9 20:52 編輯

17# Dhammapala

D兄好。
我可能還是沒有完全明白,你的信仰與生活,互不相干,的意思。基督教可不是這樣說的。聖經的經文,有許多種讀法,一種,就是這些具體的經文,如何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中。
我還是回答你的具體的問題吧。
你說了幾個比較難思考的問題。為什麽這些在人看來,是非常之「惡劣」的人,會記載在神的「名人冊」上呢?

我可能也不知道其答案,只是說說,我個人的一些思考。

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思考:
一個,就是上面所說的,他們儘管有「很不好」的行為,但是,他們信神;
神,讓我們一方面,看到他們是信心的巨人,如大衛;另外一方面,也讓我們看到他們是「有罪性」的人,他們也會犯罪;
另外一個方面,就是,我們可以思考一下,自己的行為,與他們的行為相比,真的比他們(比如大衛)好些嗎?
也許,我們沒有犯那樣的「大罪」,但是,我們是否能夠達到神的聖潔的標準呢?
(請注意,神的標準,不是我們犯罪的多少,而是我們是否犯罪;
只要犯了罪,哪怕是小小的一條,我們就犯了眾條,我們就不聖潔)
也就是說,我們這些沒有犯那些「大罪」的人,其實,犯了至少一條「小罪」;所以,在神的審判台前,我們的結局,都是一樣的,都是死,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
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說,我們論斷/覺得,大衛如何如何的不配在神的名人冊上,其實,我們是在自覺不自覺的「行使」/「審判」大衛,而且,是用「人」的標準,在審判。
如果你看清楚了這點,而且明白,「人的標準」是變的,是靠不住的,就容易理解上面的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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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8-10 09:4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9-8-9 20:52 編輯

D兄,再補充一個,有關舊約的人,如何如何不好的人,能否得救/如何得救 的問題。

這個問題,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思考,來「辯護」;

我個人,是從「神的公義」的角度來思考。

神,是公義的;
神告訴我們,他按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
所以,任何人,無論是舊約的人,還是新約時代的人;
無論是信主的基督徒,還是不信主的慕道朋友;
無論是聽過福音沒有信主的,還是我們的那些從來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祖輩,
他們靈魂的歸屬,一定是「公義」的。

只要我們有這個信心,我們就可以回答我們「思考中」所出現的「問題」,因為,我們的那些有問題的「思辨」中,有許多許多我們不確定的「假設」。
只要這些「假設」中有「錯誤」,我們就能夠得出不同的結論。

不變應萬變的方式,相信,任何人的靈魂的歸屬,是按照他們的行為所該得的,因為,神是公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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