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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加爾文誕辰500周年,思忖著應該寫點兒什麼,正好看到了網上雜誌 Telepolis 的一篇紀念文章,翻譯過來,就省得再費心了。
宗教改革的斯大林
作者:Peter Mühlbauer
譯者:鄉下人進城
16 世紀初,科技進步和活字印刷的推廣,使已經醞釀了幾乎近兩個世紀的脫離羅馬的宗教分離努力獲得了新的衝擊力,同時,諸侯貴族和經濟地位得到提高的城市居民為了自己的利益,使宗教改革者及其追隨者不再像以往一樣很快被軍事解決。教皇Leo十世的大使對德國1521年情況的總結居然是:德國王侯還只是在等待一個「小丑」的出現,以表達他們的分裂願望。
在德國出現的這個小丑是馬丁·路德,而對世界其他地方產生更大影響的,是1509年7月10日在法國東北部出生的約翰·加爾文(參見:http://www.gutenberg.org/author/Calvin+John )。他的父親是教會律師,因為金融衝突而受到教區領導層的懲罰。根據父親的願望,加爾文不是學神學,而是學法律(Henry, Paul: Das Leben Johann Calvins des großen Reformators —— 宗教改革大家加爾文生平. Hamburg: Friedrich Perthes 1835, S. 29 ff;http://books.google.de/books?id= ... summary_r&cad=0 )。加爾文在 Bourges 大學雖然結識了Andrea Alciato (http://www.mun.ca/alciato/index.html )這樣的人物,在學習古老文獻時卻生產了與這些人文主義者有明顯區別的觀念。
早在一個世紀以前,許多人文主義者就已經默默地脫離了宗教,其方式就是少討論神學問題,多關注其他的辯論。如果考慮到這一點,那麼,宗教改革與文藝復興相比就是一個倒退,是向中世紀的退步:宗教改革的理念世界與人文主義相比經常顯得幼稚而非理性,其理論代表滿懷熱情地辯論著當時已經被認為過時和無意義的問題。
作為科班出身的法學家,加爾文在神學上沒多少建樹。在他之前,他得以成名的預定論早已經有眾多的神學家討論過 —— 從奧古斯丁到威克里夫(http://www.glaubensstimme.de/dok ... :inhaltsverzeichnis ),加爾文只不過是對這樣的觀點進行了更詳細一些的闡述。按照他的觀點,亞當和夏娃出於自由意志而不順服神,因此離開伊甸園,由此證明了人性從根本上就是惡的:
人的精神如此完全地離棄了神,以致他們所有的慾望、祈求和行為只是無神的、卑鄙的、骯髒的、不潔凈的、褻瀆的;他的心被罪的汁液如此浸透,以至於它還只能發出腐屍的惡臭。即使偶爾出現善的表象,其『性情』卻依舊籠罩在虛偽和欺騙之中,其精神還在墮落的枷鎖中。
見:Calvin, Jean: Unterricht in der christlichen Religion. Neukirchen-Vlyn: Neukirchener 1997 [1955], S. 199
因為人有這樣的本性,那麼僅僅靠善行不能得福,在加爾文看來就是順理成章了。在他看來,行善充其量只能顯示行善的人屬於被揀選的,而拯救只來源於神的恩典和耶穌的救贖之死。得救的當然不是所有人,而僅僅是少數一些人,而對得救的人,上帝也還是用對得救的信仰來加以慰籍:
經上明確顯現的,這也是我們要說的:上帝在其永久而不變的決定中已經確定,他將讓哪些人得救、將讓哪些人毀滅。我們認為,對被揀選的人來說,這一決定根基於受之有愧的神的憐憫;而對那些被毀滅的人,神經過雖然公義而不可改變卻不可理解的審判之後,關閉生命之門!
見:Calvin, Jean: Unterricht in der christlichen Religion. Neukirchen-Vlyn: Neukirchener 1997 [1955], S. 622
這位法學家令人詫異地認為,在人看來獨斷專橫的揀選和毀滅,正榮耀了神的大能(Calvin, Jean: Unterricht in der christlichen Religion. Neukirchen-Vlyn: Neukirchener 1997 [1955], S. 615 )。有人認為,這種相對不依據行為而且勝者事先就已經確定的拯救選秀不公正,針對這種指責,加爾文的回答是引用保羅的話: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羅馬書9:15
在這方面,加爾文的思維要比路德更徹底一些。路德雖然相信上帝知道人的命運,卻不相信神意的預訂。按照加爾文的看法,如果說上帝不是從一開始就知道並且預先決定哪些人得救與否,那就是削弱上帝的大能。
詮釋上帝,改變世界
這位宗教改革家如果僅只是留下了他的著作,那他或許不會像現在一樣重要。但是,加爾文也取得了政治權力:在日內瓦,他得以按照自己的設想建立理想的政體,其結果與霍梅尼返回伊朗后建立的政治體系有驚人的相似之處。
加爾文認為,聖經給他的印象是西塞羅或德摩斯梯尼等人的古典文獻無法比擬的,這就足以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所以,聖經不僅必須成為道德指南,而且也必須成為最高法律,成為政治也必須服從的法律,即使世俗秩序也只能建立在聖經的基礎上。在這方面,他與其他神學家不同,把舊約和新約擺在了相對同等的地位。儘管印刷術和書籍得到普及,對聖經的解釋權還是保留在神職人員手裡,所以,加爾文認為,神職人員要告訴世俗的統治者在理論上和實踐上該做什麼。
在加爾文統治之前,日內瓦由一位主教統治,而在主教的任命問題上,薩伏依公爵有很大的影響力。當市政府擴展自己的權力的時候,主教試圖通過一種特殊狀態法加以阻止,宣布城市叛亂,並要求薩伏依公爵援助。在隨後的軍事衝突中,日內瓦得到了抗議宗治下的伯爾尼的支持,天主教方面把自己的對手統稱為 Eidgenossen 【= 同盟;今天是瑞士人的通稱 —— 鄉下人注】,這一辭彙在法語就變成了 Huguenots (胡格諾)。伯爾尼軍隊打敗公爵的軍隊后,主教逃跑,市政府引入新教。
直到這時候加爾文才到達日內瓦,他當時實際上是路過。與已經住在日內瓦的紀堯姆·法萊爾一道,他開始了反對舊信仰和惡習的宣傳。1538年,主張信仰自由的「放蕩派」和舊教徒在市政府形成多數,因此,宗教改革家離開日內瓦,前往斯特拉斯堡(Cottret, Bernard: Calvin. A Biography. Grand Rapids, Michigan: Eerdmans 2000 [1995], S. 185 ff. )。
但是,這一政治聯盟持續時間不長。當加爾文最重要的三個對手因為謀殺、造假幣和背叛而被判死刑、第四個逃跑之後,法學家加爾文回到日內瓦。原來的主教也試圖返回日內瓦,日內瓦人把宗教改革家看作可以攻毒的毒,這也是他受到重新接待的原因之一。
基督教的瓦哈比
重返日內瓦后,加爾文先是保持了一些節制,但很快就以更大的熱情開創事業:通過加爾文,日內瓦市民雖然擺脫了天主教昂貴的浪費(據同時代人講,加爾文生活簡樸,吃得很少),但是,加爾文的統治很快就變得比天主教更壓抑。他的改革在很多方面都讓人想到 Muhammad ibn Abd al-Wahhab ,後者是瓦哈比主義的創始人,他在沙地家族的協助下於18世紀建立了一個恐怖統治,試圖消滅舞蹈、煙草和聖者敬拜。
日內瓦的禁忌清單越來越長,甚至誘惑偷懶也被視為犯罪。劇院開始的時候僅僅允許上演宗教劇目,後來被完全禁止;老少婚配被禁止;婦女如果蓋頭或髮型不合適要坐牢;起名字不許再用聖徒的名字,而是要用聖經里出現的名字 —— 一位父親想給兒子起名為 Claude,由此被判四年徒刑。加爾文甚至想讓日內瓦的飯店變成「修道院」,讓市民用讀經取代茶餘飯後的娛樂。不過,他的這一努力取得效果只是短期的。
在他建立的全面監視的神權國里,一個不同人員組成的聯盟監視著所有的家庭,市民不僅僅星期天有到教堂的義務,而且有義務每星期上3-4次教堂。為了防止動亂,對神職人員不敬的言語也是要被懲罰的犯罪行為。誰要是想用語言表達反抗,加爾文就禁止他思維:
作為人去研究按照神意應該隱藏在神自身內的東西而不受懲罰,這是不合理的。
見:Calvin, Jean: Unterricht in der christlichen Religion. Neukirchen-Vlyn: Neukirchener 1997 [1955], S. 616
當醫生Jérôme-Hermès Bolsec 於1551年發現預定論將會把上帝變成罪的製造者的時候,他徑直被驅逐出城。「放蕩派」的領袖之一Jacques Gruet 就沒這麼好的運氣了。他因為據說是威脅加爾文的一封信的作者而被捕,搜家的時候雖然沒有發現這樣的證據,卻發現一些文章,其中稱加爾文是偽君子,此外還有嘲諷聖經來源於神和靈魂不死的說法。於是,Gruet 被指控是這些手跡的作者,一個月的時間內每天被上刑兩次,直到他承認了這一切,此外還供認參與了國外的顛覆陰謀。隨後,他雙腳釘在斷頭台上,被斬首(Parker, T. H. L. (2006), John Calvin: A Biography, Oxford: Lion Hudson 2006 [1975], S. 136 ff. )。
Gruet 遠遠不止是個例:僅僅一年之內就燒死女巫14次,幾十個人因為信仰罪被處死。他自己儘管受到天主教方面的死刑威脅,卻激烈地為對偏離信仰者施加死刑而辯護:
聲稱異端和褻瀆神的人受罰不公正的那些人,有意識地並自願地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這樣的事情不是人世間的事,而是:告訴我們他的話語的,正是神,而他永遠託付給他的教會的,對我們不是隱藏的(……) 如果不是為了讓我們意識到,只要我們不是在一切人的服事上顯現給神應得的敬畏,那麼神的榮耀就受到損害,如果不是為了讓我們意識到這一點,那麼毫不留情的嚴厲是為了什麼呢?—— 是的,我們必須如此注意神的榮耀,以至於要把對人的情緒從我們的思維中幾乎完全消滅掉【鄉下人註:表達雖然晦澀,意思卻明白無誤:為了神的榮耀,就不能有人性,殺人就要不手軟】
Calvin, Jean: Defensio orthodoxae fidei de sacra Trinitate contra errores Michaeli Serveti Hispani. Genf 1554, S. 24 - 30
但是,這位宗教改革家並不能總是隨心所欲的實行懲罰:有幾個男孩兒玩不正經的遊戲被抓獲,加爾文要求溺死他們,但他們最後得到的懲罰僅僅是一頓痛打。
加爾文及其同道很重視「罪人」認同對自己的懲罰,所以,日內瓦城志中的記載(http://www.br-online.de/wissen-b ... vinn_manuskript.pdf)有時候讀起來就像是蘇聯1930年代的法庭審判報道:
一個貨幣兌換商因通姦背叛死刑。他在死刑執行前讚美神和自己所得到的公義。
與宗教裁判所的合作
加爾文最著名的受害者,可以說他的托洛茨基,應該是塞爾維特了。這位血液循環的發現者想到日內瓦討論神學問題,並事先詢問了加爾文,而加爾文根本就不想用語言來解決爭端。他在1546年2月13日寫信給法萊爾說:
塞爾維特最近給我寫信(……)還寄給我一本可觀的書,全是他瘋狂的胡言亂語(……)。如果我同意,他要到這裡來。但是我不想給他任何承諾,因為,如果我的權威還管點兒用的話,他到了這裡,我就不會讓他活著離開。
塞爾維特沒有到日內瓦,於是,加爾文向里昂的宗教裁判所控告他是一本匿名出版的書的作者,這個西班牙人在書中用了他給加爾文的書信中所表達的一部分想法。當塞爾維特否認指控的時候,加爾文把這些信提供給宗教裁判所,使已經潛逃的塞爾維特被缺席判處死刑。而潛逃的塞爾維特偏偏要經日內瓦逃往那不勒斯,結果被辨認出來,遭到逮捕。在隨後的審判中,對他的控告包括,儘管聖經說是流著奶和蜂蜜的地方,他卻接受斯特拉波(前63 – 后23年,古希臘史學家和地理學家)的說法,說猶大地是個不毛之地(Bury, John Bagnell: A History of Freedom of Thought. New York, o.J., S. 64,http://www.gutenberg.org/etext/10684 )。
塞爾維特在日內瓦也被判處火刑,他與自己的著作一道被綁在火刑柱上,事先沒有被掐死。據說火燒了半個小時后他才死去。法國的宗教裁判所要求引渡未果,作為替代品燒掉了一個草人。
德文原文網址:http://www.heise.de/tp/r4/artikel/30/3065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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