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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宗教與社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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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elong 發表於 2009-5-27 09: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iamcaibird 於 2009-6-10 13:38 編輯

上篇

探討科學與宗教的關係,一不能靠列舉事實,二不能以偏概全,以點代面。必須從二者的本質,即從二者最根本的東西入手,進行理論分析,其它看似矛盾的現象,才好以此為據得到解釋。

作為一種社會文化現象,其本質主要表現在它的社會目的以及它所面對的對象,所用的手段。

科學的目的是認識世界,狹義的科學僅指自然科學,以認識自然界為目的;廣義的科學包括社會科學,即包括以認識社會為目的的人類活動。科學是人類活動的一部分,人類的實踐活動不止於認識,而是還要用在科學活動中獲得的認識為自己謀取福利,因此科學也必須變成技術、工程,人類才算實現了自己的目的。

宗教的目的也是要解決人類面臨的問題,為人類謀取幸福。人類創造了宗教,決不是要危害自己。宗教首先和主要的要求,是實行,是做。就實行和做這一內容來說,它相當於認識之後的人類實踐活動諸階段。但是為了做,特別為了讓信徒自覺地、心悅誠服地去做,宗教就必須對這樣做而不那樣做的理由作出說明,說明,就必須有所認識。因此,宗教也必須解決自己的認識問題。

原始的人類,認識和實踐活動混然一體,宗教和科學等文化現象也沒有區分。神靈觀念的產生,主要還是認識中的錯誤,因此也可以說是科學中的錯誤。當人類還無力揭破、或無力徹底揭破神靈觀念錯誤的時候,神靈觀念就因社會因素而不斷得到加強,從而發展成各種各樣的宗教。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宗教是從科學中、更準確地說,是從科學的錯誤中產生的社會文化現象。

科學發展的根本動因,是人類自身的實際需要(包括物質需要和精神文化需要)。人類的需要存在,科學就要發展;任何力量都消滅不了人類的需要,也就阻止不了科學的發展。國家權力和各種社會文化現象,包括宗教,都只能適應這種需要,並且以適應的好壞決定自己的命運。

在人類的各種需要中,物質需要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需要,因而是影響科學、首先是自然科學發展的基本動因。科學發展的程度,一面決定於前代的知識積累,一面決定於社會物質需要的強弱。從古至今,科學的加速度發展,根本原因是人類物質需要的加速度增長。

國家權力和各種社會文化現象,基於自己的需求,也對科學的發展施加著各種各樣的影響。但是他們只能影響科學的發展方向,使某一部分發展而使另一部分不發展,使一部分發展得快些而使另一部分發展得慢些,卻不能根本影響科學發展的速度,更不能根本阻止科學的發展。在科學發展速度這個問題上,誇大文化因素、包括宗教因素的作用是不合事實的。

宗教是人類最早產生的、具有普遍意義的世界觀,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里,是社會最高的、居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而任何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都會,也都必須適應社會的需要,給科學留下一塊能夠自由發展的領地。領地的大小、位置,依具體情況而異。但都要留下這塊領地,則沒有例外。宗教自然也是如此。這不是宗教對科學的特殊加恩,而是人類自身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迫使宗教作出的適應行為。

任何宗教,其目的都不是發展科學,不論是原始宗教還是人為宗教。原始宗教面對的主要是自然界,它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是人與自然界的矛盾。它所用的方法,是「在幻想中征服自然力」(馬克思語),或者說,是藉助神靈去征服自然力。巫術、祈禱,是它的一般手段。它不去促進科學的發展,也不會去促進科學的發展。而由於它把人類的精力引向巫術和祀神,也就把人類精力的一大部分引離了科學。從這一方面說,批評原始宗教阻礙科學的發展,原始宗教不應當感到冤枉。而且由於原始宗教是從科學的錯誤中產生的,並把科學中的錯誤作為教條,當科學繼續發展、克服自己錯誤的時候,必然與原始宗教的教條發生衝突。

人為宗教面對的主要是人類社會,它要解決的主要是人與人的矛盾。從原始宗教向人為宗教的轉變,不是宗教自身要轉變,而是社會需要自身在轉變。人類的發展,使他們自己在面對自然界、要解決人與自然矛盾的時候,必須首先解決人與人的矛盾,人為宗教也就應運而生了。

人為宗教解決人與人矛盾的方法,也是要依賴或藉助神靈的力量。不論各民族、各時代人們對神靈的觀念有多麼不同,但人為宗教的神靈、至少是至上神,作為至善、至美、全知、全能的存在,則沒有區別。人為宗教要解決的是社會的問題,而且又要依賴或藉助神靈,它也不會去促進自然科學的發展,並且和原始宗教一樣,把人類的精力引離自然科學、因而妨礙自然科學的發展,也是必然的。

但是同樣正確的事實是,在宗教作為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的情況下,科學也沒有中止自己的發展。而我們今天的科學和技術,或者說高科技,正是前代科學的繼續。在原始宗教時代,原始的人們也不是事事求神,至少是不能完全依賴神靈。他們也知道,要取得衣食,不能僅僅向神靈祈求,必須自己作出切實的努力。因而,原始的人類,不僅創造了原始宗教,也創造了原始時代的生產和生活的技術,發展了對自然界和社會現象的認識。這類認識,不論今天看來多麼幼稚、粗糙甚至充滿錯誤,但這種認識以及由這種認識所得到的知識,屬於科學的方面,而不屬於宗教的方面,也是確鑿無疑的。

中篇

人為宗教不僅由於社會的需要給自然科學的發展留下了空間,而且由於它自身的需要去發展自然科學的某些方面。雖然它原則上把自己行動的出發點和效果都歸因於神靈的意志,但是它也知道,在行動的始點和終點之間,必須有自己的努力。而且由於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加厚的人類文化積累,人為宗教就不得不對它的實踐行為作出更加合理的說明。這些說明,不僅要依賴對社會的認識,也要藉助和依賴對自然界的認識。要取得這種認識,就必須去發展科學,包括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並且依自己教義的不同,去發展科學的不同方面。古代信仰著不同宗教的不同民族,大多都優先發展了天文學,不僅因為農業是這些民族的主要生產部門,還由於他們的神靈大多與天相關。中國的道教對古代化學致力較多,那是由於他們要肉體成仙。

在人為宗教居社會意識統治地位的時代,人類也要解決自身與自然界的矛盾,而且要求更好地解決人與自然界的矛盾。而此時的人類,雖然對世界的認識已經有了相當的進步,但還不足以從根本上說明社會和自然界。「相當的進步」使人為宗教排斥原始宗教的巫術,「不足以根本說明」使人為宗教也保留著一部分原始的巫術。排斥哪些、保留哪些,要依具體情況而定。

巫術在人為宗教中受排斥和打擊,是普遍現象。在西方中世紀,是基督教對巫師、特別是對女巫的迫害;在中國古代,是宮廷中不斷發生的鎮壓巫蠱事件和國家對妖人、妖術的鎮壓,甚至形諸法律。這些迫害,其現實的和直接的原因是政治的,世俗權力的。其思想原因是科學方面的,是科學的發展使人們認識到巫術的無用。因此,從科學自身來說,可以說是新認識和舊認識的鬥爭。因為巫術的產生,歸根到底,是人類認識的錯誤。

人為宗教中所保存的巫術成分,是這些宗教和科學發展直接衝突的成分。雖然在原則上,人為宗教不是獲取超自然能力,但是由於傳統和信教者層次的差別,使他們至今仍然不能徹底擺脫巫術的困擾。接受新的科學成果,繼續凈化自己,人為宗教還有許多工作要作。這項工作,無論是對於社會,還是對於人為宗教自己,都是有好處的。

隨著科學新成果的不斷出現,還會不斷發展出一些新的巫術。這是宗教和科學的長期矛盾之一。宗教不能不接受科學的新成果,但由於自身的利益,它又不可能原原本本地接受科學的新成果,而一定要對科學的新成果加以改造,甚至把新的科學成果變成新的巫術。在新的巫術中,科學新成果的效能被加以誇大,或是被加以歪曲。在這裡,科學的發展迫使宗教改變了自身,而宗教又把科學使勁地加以扭曲,納入自己的軌道。這種情形,即使在科學技術高度發展的、或者說是高科技時代的今天,也無法避免。因為先進的科學成果,任何時代都只能是少數先進分子的發現,並且只能被少數人所理解、所享用。就像人的身體在發育過程中會經過生物進化的一切階段一樣,人的意識,從小到大,也會經歷人類意識發展的各個階段。社會教育,會使人們在極短的時期內走過人類千萬年裡經歷的思想道路;教育的缺陷,也會使某些人停留在過去的某一階段,比如停留在原始巫術階段,把最落後的東西當成未來的曙光。

古代國家把這些經常、不斷產生的以巫術為基礎的宗教行為或宗教團體稱為妖術和「邪教」,所謂邪教,和當前世界性的所謂「新宗教運動」同一性質。在我們看來,所謂「新宗教」,科學的說法應當是「巫術性宗教」,或簡稱「巫教」。

科學的目的是認識,人的需要不斷發展,認識也就不斷發展。由於發展,原來是新的科學發現後來成了常識,而科學自身又需要向著新的領域進軍。因此,發展、創新,是科學的生命。宗教教義則要求穩定,不斷而迅速變化的教義得不到群眾的信仰。因此,人類在科學活動中所獲得的認識,無論是正確還是錯誤,到了宗教那裡,都要被固定下來,變成穩定少變的教條。科學認識中所發生的錯誤不必說,科學認識中正確的部分,也要隨時代的前進而成為過時的或錯誤的,並且可能與新的認識成果發生衝突。

太陽中心說出現之後宗教裁判所對科學家的迫害,不是「宗教和科學」的衝突、或宗教對科學的迫害,而只是宗教(基督教)中以舊科學為基礎的教條與新科學的衝突,是「教會」對新派科學家的迫害。而教會之所以迫害新派科學家,主要是由於新派科學家堅持新的科學主張。因此,那次衝突,歸根到底,乃是新科學和舊科學的衝突。在這場衝突中,歐洲基督教會扮演了舊科學守護神的角色。

基督教會自薦作舊科學守護神的事件表明,宗教(不僅基督教,其它人為宗教也一樣),也可以容納科學。而在基督教會迫害新派科學家的時候,他們還給新的科學加上一個荊棘作的王冠:偽科學。好象他們所維護的不是過時的科學,而是科學本身。

宗教由於自身的需要,必須去接納某些科學成果;宗教由於本身的性質,它也必須把科學的結論做成教條,這些教條,或早或遲,不可避免地要和新科學發生衝突。衝突的結果,當時要依雙方力量對比的情勢而定,長遠則必然是新科學的勝利。

近代自然科學產生在歐洲,所謂科學與宗教的衝突,也主要發生在歐洲,發生在近代科學與基督教之間。這場衝突,以科學的勝利而告終,更正確地說,是以新科學的勝利而告終。在新科學產生之前,基督教就給科學保留著一塊不大不小的領地,在教會的學校里講授著亞里士多德的學說。在新科學未出現之前,就有一批教徒,甚至宗教職業者為著宗教的目的,即為著讚美上帝,而從事科學工作。哥白尼就是其中的一位,是一位神父。基督教不僅可以容忍他們的工作,而且是必須有他們的工作,或者說,他們的工作,是中世紀基督教會工作的必要組成部分。中世紀基督教會所不能容忍的,是他們的工作所得出的新成果。所以太陽中心說遭到排斥,伽利略等遭到迫害。

在新科學不斷勝利進軍的情況下,基督教仍然保留著他們容納科學的傳統,一些基督教信徒仍然把從事科學看作是讚美上帝的良好手段。他們一面從事著自然科學的研究,一面保持著對宗教的虔誠,甚至把宗教的虔誠用於科學的研究。然而他們的工作也和以前一樣,必須在和基督教教義不相衝突的情況下,才能得到允許甚至讚美。假如科學只能在宗教所劃定的圈子內活動,科學也就難得有重大發展。這只是宗教對科學的有限容納,說不上什麼宗教對科學的促進。

哥白尼之後的新科學勝利的重大成果之一,是梵蒂岡大公會議宣布為他們迫害過的科學家平反昭雪,儘管這種昭雪在科學看來是來得太遲。然而它畢竟表明,在經過了一段漫長的歷史時期之後,基督教終於容納了哥白尼以來的新的科學成果。

分析歷史上宗教和科學的關係,可以看到,宗教,主要是人為宗教,所從事的科學工作,僅是科學中的一部分,僅是與該教教義有關的那一小部分。因此,與宗教發生衝突的,也只是科學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科學。與宗教教義無關、因而也不與教義相衝突的領域,仍是科學得以比較自由發展的場所。作為人為宗教,它不追求對自然界的一切都作出解釋,甚至可以根本不追求對自然界作出說明,而只把精力關注於社會問題。那麼,宗教與科學也會像不同社會制度國家之間的關係一樣,和平共處下去。當今的世界,大體上就是這樣一種情境。

無論是歷史還是現實,與科學發展有關的社會因素不僅是宗教,甚至主要不是宗教。政治、經濟、戰爭、法律,甚至文學、藝術,都以這樣那樣的方式與科學發生某種關係,給科學以促進或阻礙。其中某些因素與科學發展的關係,和宗教與科學相比,往往要大得很多。過高地估計宗教在科學發展中的作用是不合實際的。

對宗教和科學關係的特別關注,開始於中世紀基督教會對新派科學家的迫害。在那時及其以前,宗教是社會的統治意識,一切其它社會現象都要以宗教為參照來決定自身的價值;現在情況不同了,科學的社會地位升到了宗教之上,宗教的存在也要以它對科學的態度來決定自身的價值。現在我們來討論這樣的問題,其立足點就在於此。對於我們來說,這種情況是令人高興的。

下篇

科學經過了血與火的磨難,以自己頑強的奮鬥和超常的智能,使自己成為各種社會文化現象中最重要的現象。科學使人類具有巨大的智能和力量,這智能和力量使人類成為這個星球上唯一的、幾乎可以為所欲為的生物,使人類極大地改變了地球的面貌,並且還企圖向別的星球進軍。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里,人類對自己從科學中獲得的智能和力量感到無限的興奮和鼓舞,因而對科學充滿了讚美和感謝之情。人類甚至認為,科學,就等於正確。它不僅是全知的,而且是全能的,甚至還是至善、至美的。科學,代替了上帝和宗教。把科學說成宗教是錯誤的,但人類此時把以前崇拜上帝的感情許多移向了崇拜科學,把以前為上帝獻身變為為科學獻身,則是歷史事實。

但是這樣的時間似乎沒過太久,人類就發現,科學不等於正確,科學帶給人類的,並不全是幸福。科學帶給人類的能力,一大部分成了人類自相殘殺、甚至毀滅自己的能力;科學使人類極大地改變了自然,同時也使人類極大地破壞了自然,這種破壞開始威脅人類自身的生存。資源將會枯竭,人類的生存環境將會破壞。人類已經看到由於環境的破壞如何造成了許多物種的滅絕,因此擔心,這種命運也將落到人類自己身上。於是,批評科學的聲音逐漸多起來了。

當前對科學的批評主要出現在科學高度發達的國家和地區,一些人認為,科學的發展已經到了盡頭,不能再發展了。如果說科學在以前的發展於人類主要是功,帶給人類的主要是福,那麼今後科學的發展將主要是禍。機器人將毀滅人類,發展應該有個極限等等,是這種聲音中的最響亮者。有些批評在於道德、倫理方面,認為科學可以給人提供力量和智能,但不能給人提供道德。在這樣的批評中,宗教似乎又顯示出自身特有的價值。不僅宗教自身,甚至宗教以外的人們也有不少人認為,宗教可以給人類提供道德,而道德將給科學指明方向。這就是說,科學只能「拯救」人的肉體,只有宗教才能拯救人的靈魂;科學給人類帶來物質文明的同時也帶來了惡,只有宗教才能給人以善。

人們在這裡首先是把科學和技術混為一談,又把技術和工程、工業、和工業中的不負責任行為說成是科學的罪過。生態環境的破壞,首先是由工業中的不負責任行為造成的,而認識到這種行為危害的,也是科學。科學在未認識到技術和工業的負面效應的時候,它或許應對環境的破壞負一定的責任,在它已經認識到這種負面影響時,人們仍然要不計後果地發展工業,那就不是科學的責任,而是某些利益集團的罪過。而且要消除工業對環境的破壞,歸根到底,要依賴科學自身,依賴科學自身對工業與環境關係的認識,依賴科學提供消除有害後果的方法。

人類道德,從古到今不斷發生著變化。在道德的演變中,科學無疑起了重要的作用。由科學而技術、而工業,極大地改變著人們的生存條件,也改變著人與人的關係。在過去認為是不道德的事情,在現在或許認為是道德的;反之亦然。如今自薦為道德之源和道德守護神的宗教的道德,也隨著科學的發展而發展變化。在當前的社會裡,各個宗教教門對其它宗教教門的排斥態度已經緩和,宗教戰爭之類的事情可說是不會再重演了。過去被認為是不道德、並被嚴厲禁止的行為,如今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容忍。舊的道德原則不斷讓位給新的原則,並且逐步為宗教所接受。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正是科學,給人類提供著新道德,正如它給人類提供新的生產、生活手段一樣。

宗教讓科學負責給人類提供物質文明,而由它來向人類提供精神文明。從歷史的發展看問題,這是宗教自身的一種值得歡迎的進步,因為它不再謀求君臨一切文化之上的地位。人類應該歡迎宗教的這種進步,宗教、更正確地說是宗教組織,也應該認真地為當前的社會履行這樣的責任,為人類,也是為自己。

但這裡要避免一種錯覺:只有宗教才能為人類提供道德。因為沒有宗教,人類照樣有道德,這一點,也是不證自明的。而當前宗教自甘在科學、在政治、法律等社會生活領域之外,專管道德,也僅是它從社會生活的頂巔跌落下來之後,而作的一種自我調整,以使自己適應新的情況。我們也不應忘記,宗教在它處於社會生活頂巔的時候,曾經造成過怎樣的道德墮落。

人們在主張科學管物質文明,宗教負責道德的時候,最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不把社會科學當作科學。假如人們認真而不是敷衍地把經濟學、政治學、歷史學、倫理學、法學等等當作科學,那麼,人們將會承認,社會科學的研究將為人類的道德建設提供最可靠的指導,比宗教要可靠得多的指導。如果說自然科學的發展,使宗教可以不必操心人類的物質生活,社會科學的發展,也將使宗教可以不必操心人類的精神生活。科學需要獻身精神,但獻身精神並非一定要藉助宗教;人類需要道德,但道德並非只有宗教才可以提供;人的精神要有個歸宿,但不必歸宿於宗教。不信宗教者照樣可以高尚,甚至可以比信教者更加高尚;他們的精神,也可以有所歸宿和安寧。對於我們來說,精神的這種歸宿是比信教更好的歸宿。羅素在他的《哲學史》中,高度讚揚蘇格拉底臨刑時的從容和高尚,但是認為,假如他知道死後是個無,死後並不能和泰勒斯、荷馬等人更好地討論學問,他將更加偉大。
(以下為另文轉貼)
高科技為宗教提供了最新的傳教手段,使傳教者不必再像過去那樣的耳提面命。高科技為一般社會生活提供的方便,同時也可以為宗教生活所使用。這是高科技給宗教帶來的福音。適應高科技的發展,宗教也必然或遲或早會對自己的教義作出調整,各種宗教組織也或遲或早會為自己找到較好的社會位置。而在所有的社會位置中,依靠自己的組織力量,把促進人類向善作為神的意志,為建設良好的社會道德服務,無疑是最好的位置,是宗教在當前社會條件下最好的歸宿。我們看到,不少宗教組織正在向著這個方向努力,「道德宗教」的提出就是這種努力的重要標誌。在這裡僅僅要避免的是,世俗的人們忽視自身創立道德的能力,而認為必須向宗教去索取。

因此,科學只能斷言「是什麼」,而不能斷言「應當是什麼」,可是在它的範圍之外,一切種類的價值判斷仍是必要的。而與此相反,宗教只涉及對人類思想和行動的評價:它不能夠有根據地談到各種事實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然而,儘管宗教的和科學的領域本身彼此是界線分明的,可是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牢固的相互關係和依存性。雖然宗教可以決定目標,但它還是從最廣義的科學學到了用什麼樣的手段可以達到自己所建立起來的目標。可是科學只能由那些全心全意追求真理和嚮往理解事物的人來創造。然而這種感情的源泉卻來自宗教的領域。同樣屬於這個源泉的是這樣一種信仰:相信那對於現存世界有效的規律能夠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說可以由理性來理解的。

我不能設想一位真正科學家會沒有這樣深摯的信仰。這情況可以用這樣一個形象來比喻:科學沒有宗教就象瘸子,宗教沒有科學就象瞎子。

(以上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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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9-5-27 09:48 | 只看該作者
被叫作宗教,就是不科學的東西吧。人類發展的某個階段,是需要點荒唐愚昧的東西使軟弱的人有什麼東西自慰一下的,否則他們一知道人死了就是死了,可沒法活呢。但我相信,早晚大家都會象我們一樣過掉這一關的,那時宗教就沒市場了,現在么,只要不害人,就讓他們有控制地存在著啦。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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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5-27 10:37 | 只看該作者
可是科學只能由那些全心全意追求真理和嚮往理解事物的人來創造。然而這種感情的源泉卻來自宗教的領域。同樣屬於這個源泉的是這樣一種信仰:相信那對於現存世界有效的規律能夠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說可以由理性來理解的。

我不能設想一位真正科學家會沒有這樣深摯的信仰。這情況可以用這樣一個形象來比喻:科學沒有宗教就象瘸子,宗教沒有科學就象瞎子。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27 09:06


首先,你這裡的理性是什麼理性?邏輯理性還是人文理性?

所謂「有效的規律是可以由理性來理解的」是個信仰,你可以這樣認為。可是它是宗教嗎?由此就套用科學沒有宗教就像瘸子,可不是一般的牽強。
我自己覺得不迷路,可有人叫我小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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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peace 發表於 2009-5-27 12:44 | 只看該作者
"科學沒有宗教就象瘸子,宗教沒有科學就象瞎子」是愛因斯坦說過的名言。在這種思想影響下,愛因斯坦反對量子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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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5-27 22:0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自由之靈 於 2009-5-27 09:13 編輯

科學和宗教都是人類的需要,也是促進人類發展的兩股巨大力量。

但在真理的概念上,科學與宗教有著深刻的區別:統一的、超越特殊文化背景的,在世界任何地方的實驗室都可以復現,是科學的標誌;相反,信仰主義是非理性的。

在世界觀、認識論和方法論,如是否有個創世的上帝存在,量子力學與自由意志、靈魂、來世,超自然現象等問題,以及科學哲學、道德判斷與科學探索範圍等問題上,科學與宗教存在著對立與衝突。在現實中,科學已經部分地佔領了神學曾經佔領的領域,那是因為科學的認識否定了神學的錯誤,宗教不得不讓步,改變自己。1984年羅馬教廷正式為伽利略冤案平反昭雪,而教皇約翰·保羅二世也於1996年秋天謹慎地表示進化論不再僅僅是個假說,而是理解地球上生命的最好解釋。神學家也認識到,只有適應科學發展,變形自己的理論,才能繼續存在下去(如神創論變形為智能設計論)。

不妨可以這樣說,宗教需要不斷地以科學的新成果修正自己,才能發生存和發展;而科學的進步則不必依賴宗教。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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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蟋蟀 發表於 2009-5-27 23:36 | 只看該作者
請問kylelong,這是你的原創舊作,還是轉帖?
http://www.confucius2000.com/confucian/rujiao/kxyzjjl.htm
歌唱著的蟲蟲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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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28 02:10 | 只看該作者
3# 從不迷路


1,純自然科學的理性,是邏輯理性;廣義上的科學理性,是人文理性。

2,對科學的感情,的確來自某種信仰。而這裡的信仰,不是大眾所理解的某種具體的宗教。另一方面,哲學上的宗教,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也不是某種具體的宗教。抽象的宗教,是包括有神與無神的,或者根本與神無關,是一種心靈上的實體。

3,「科學沒有宗教就像瘸子」,正是由於在信仰「科學」的過程中,由人文理性產生了某種「宗教情懷」,而不能將科學看成與道德等情感完全隔離開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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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28 02:17 | 只看該作者
2# 人間的盒子


抽象的、哲學的宗教概念,不是迷信,是一種心靈的實體。科學與宗教,不是對立的兩個方面,因為科學本身就包括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而大眾所認同的宗教,往往就是「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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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28 02:17 | 只看該作者
4# home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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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28 02:20 | 只看該作者
5# 自由之靈


你在回復中探討的宗教概念,就是「神」,而不是哲學概念上的宗教。對於宗教的哲學概念,參見上述我的有關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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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28 02:59 | 只看該作者
6# 龍蟋蟀


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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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5-28 04:2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自由之靈 於 2009-5-27 15:28 編輯

10# kylelong
何謂宗教?引一段維基的定義:http://zh.wikipedia.org/w/index. ... amp;variant=zh-hans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意識形態。主要特點為,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著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該神秘統攝萬物而擁有絕對權威、主宰自然進化、決定人世命運,從而使人對該一神秘產生敬畏及崇拜,並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在人類早期一些社會中,宗教承擔了對世界的解釋、司法審判、道德培養和心理安慰等功能。」

明顯地,宗教不僅僅是心靈上,或是精神上的追求。它首先要假定有一個超自然的力量,這種力量對宇宙萬物和人世的命運起著決定力量。宗教不等於神,但沒有對神的承認是稱不上宗教的。哲學上的宗教可以泛指一切宗教,但也是有其特定涵義的。比如神就是宗教里不可缺少的元素。

我的回帖並未把宗教和神等同。只不過以基督教為例而已。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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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28 04:26 | 只看該作者
4# homepeace


愛因斯坦並沒拒絕接受量子力學,只是認為它不完備。主要是它明顯的缺乏因果性,以及與宏觀物理學原理的不相容。我們的宇宙都是該被完美的物理理論所描繪出的,而量子理論出現了不可預測性,這讓愛因司坦困惑終生。 愛因斯坦認為,量子力學只不過是對原子及亞原子粒子行為的一個合理的描述,是一種唯象理論,它本身不是終極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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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28 12:04 | 只看該作者
12# 自由之靈


1,對於宗教,不同學派、不同社會、不同哲學家都有不同解釋。什麼是宗教?至今仍是一個熱烈爭論而沒有一致答案的問題,任何一個宗教學家的回答都難以取得學界的共識。所以許多宗教學論著乾脆把這個問題拋開,僅僅按照自己的理解進行撰寫。由於多數宗教學著作描述的對象都是已被公認的宗教,所以這些著作的合理性一般不會遭到責難。

2,宗教最基本的一條,就是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但是,這就是一個抽象的定義。如果將這個「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具體化了,那就是具體的某種宗教了,而不是哲學概念上的宗教了。

3,宗教分有神論和無神論。在無神論中,是沒有神的。

4,宗教在不斷發展,而不是固定不變的。因此,對於宗教的概念也不是固定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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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9-5-28 14:33 | 只看該作者
12# 自由之靈


跟我想得差不多。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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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5-28 20:3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自由之靈 於 2009-5-28 07:36 編輯

14# kylelong
3,宗教分有神論和無神論。在無神論中,是沒有神的。

無神論也是一種宗教?  可否說說為什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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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5-28 20:34 | 只看該作者
15# 人間的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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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28 21:03 | 只看該作者
16# 自由之靈


舉一個例子,佛教被有些人認為是一種有神論的宗教,但多數人認為佛教是無神論的宗教。

「有神論"和「無神論"的所謂的「神",不是指一般的神,而是指作為世界本源的「精神實體"或「創造世界"、創造人類的大梵天、濕婆、上帝之類的神,是掌握世界成毀和人類苦樂命運的神。佛教不承認作為世界本源的精神實體和創世造物主的存在,主張業力創世,因此,佛教的基本精神屬於無神論。「業"指行為活動,指人類的各種活動。但「業"是有意識的活動,即意識支配下的活動。眾生共同的環境器世界是共同的業力形成的,個體的五蘊之身是各自的業力形成的,欲界、、無「三界"的環境和生命均屬業力的造化,故說「三界唯識"。「三界唯識"的「識"是指眾生的「意識",因為造業離不開意識,所以,只說業的主體意識,不說業力----這是中觀家對「三界唯識"這句話的解說,唯識宗對「三界唯識"這句話有不同的理解。但若過分誇大意識的作用,就會滑向外道的「 神我觀"和「絕對精神"的錯誤深淵。佛教這有無數的佛菩薩和諸佛菩薩化身,也有眾多欲界、、天人、阿修羅、無天、餓鬼道眾生、葯叉、世間眾神、幽靈等等。有的可見,有的肉眼不可見。這類生靈構成了非人類的隱形生靈世界,其中除佛菩薩的化身外,都是眾生。

簡單一句話:佛教認為,眾生通過自己的修鍊,將自己超凡脫俗,自己就是佛了。

謝謝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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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28 21:10 | 只看該作者
宗教一直在發展。遠古的宗教,就是一種殘暴的統治方式;中古的宗教,在西方被日心說和進化論所推翻,得到一次飛躍的進步;在東方受到儒教、道教等影響,也獲得一次飛躍的進步;現代的宗教,被現代自然科學、社會學科,尤其是商品經濟「洗禮」了無數次,剩下的已經不多了。而那些剩下的東西,則是人類的精華,所謂「大浪淘沙」就是這個道理,存在就是合理。

社會在發展、科學在發展、宗教也在發展,人類的思維,尤其是對宗教的理解,也不能停止在舊有的那種思維模式上,而要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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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5-28 22:06 | 只看該作者
18# kylelong
哦,你說的是佛教。那佛教里創造人類的大梵天,濕婆,上帝之類的神不是超自然的,並且掌握世界和人類命運的神嗎?那是不是符合「神」的定義?
不太明白為什麼佛教屬於無神論?是因為那裡的神不是人格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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