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宗教本質上是感性的而非理性的。人們在教堂或教會裡體驗的不是理性而是感情。我自己多次去教堂,在教堂里群體唱聖歌的時候,神聖的音樂帶領我的感情上升,讓我感到自己的靈魂在上升。我的感覺都是感性的。感性是人的第一感覺,理性是第二的。數學作用於我們的理性,而藝術,包括詩歌,繪畫,音樂等都作用於我們的感性。宗教也是如此地作用於我們的感性。無法想象一首純智力的詩歌會感動人,無法想象一個數學公式會打動人的內心,會讓人顫慄。但是當你站在教堂里,仰望天空,你感覺到自己的渺小,當聖歌響起,你感到美,清純,感到從現實升到一個不同的高度。宗教如同藝術,打動你的是感情,打動你的是你感到卻說不出來的東西。一個人感到神的愛。至於神的愛是否真的存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感到神的愛,這種主觀的感性的經驗不需要理性。因此一個非常理性的人,不那麼容易接受宗教。他會對自己的感性進行分析和質疑。英文說,「Seeing is believing-看見就是相信。或者說經驗到的就是值得相信的。可是對理性非常強的人來說,經驗到的不一定是值得相信的。理性強的人不見得一定是受過教育的人。我一生中見過很多普通的人,他們沒有讀過很多書,但是他們有常識,生活的常識,很有理性。我也見過很多受過教育的人,非常感性,所以,不能把理性與教育水平相等。雖然,受過很多教育的人傾向於理性,因為教育本身就是理性行為。
二。宗教有共同的特性就是對永恆的思考。因為神在每一個人心中播下了永恆的種子。生命之所以有意義,因為神賦予生命以意義。
.神將『永遠』安置在人心裡」(《傳》3:11)。因此,人心企盼永恆,想要追本溯源:「這世界怎麼來的?我又是怎麼來的?我為何存在於此?又要往何處去?」。這是我們內心的終極關切,更是心靈深處的悸動。「Who Put Me Here?」。這是十七世紀法國科學家帕斯卡的名問.(摘至天地之初:by 呂沛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