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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亡三百六十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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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athens 發表於 2008-8-25 01: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狄馬:明亡三百六十年祭

  《領導幹部大講堂·史鑒卷》唐晉主編69.80國家行政學院2008.7

  1644年農曆三月十九日,北京被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軍團團包圍,明朝最後一個皇帝朱由檢倉皇從內宮出逃,在宦官王承恩的陪同下,弔死於煤山。這標誌著明王朝在中國近三百年的統治正式結束。因這一年為舊曆的「甲申」年,所以每到這一年,人們總會有許多值得回味的感慨。第五個「甲申」年,也就是公元1944年,文人郭沫若寫下了他的著名雄文《甲申三百年祭》,重申了「得民心者得天下」,貪賄必然亡國的道理;同時也勸諭新興的工農政黨,切莫驕傲自滿,以免重蹈李自成「其興也渤焉,其亡也忽焉」的悲劇。平心而論,《甲申三百年祭》今天看來仍然以其充溢的歷史關懷和對農民起義「同情的理解」,不失為一篇好文章。而在第六個「甲申」輪迴里,隨著歷史潮流的沉浮變換,對李自成的評價也經歷了一個「天上人間」式的飛躍:在尚「左」的年代里,李自成幾乎就是救苦救難的「聖人」;而自20世紀九十年代以降,李自成又重新淪為「賊」「寇」,成為「暴力」的代名詞。其實就李本人的身世和作為而論,他當然不是推動歷史進步的「英雄」,但也不是天生的暴徒。與張角、方臘、白蓮教、青蓮教以及其後的太平天國相比,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其實是最少宗教色彩的。他的起義完全是因饑饉所逼。

  一

  李自成出生於陝北米脂縣。在明代,米脂縣屬延安府綏德州。這裡地處苦寒的黃土高原,土地貧瘠,降雨稀少,而明末的稅收和「加派」是按畝徵收,不考慮實際產出,這對地廣人稀的陝北來說,就顯得極不合理。而最令當地百姓不能忍受的是,陝北本來地處內陸,居民靠種地為生,基本沒有什麼工商業,但官府的各種「加派」只收銀子,不要糧食,這就等於額外加重了農民的負擔。再加上無休止的徭役和名目繁多的搜刮使得農民大量外逃,而官府為了「完糧」,規定一戶逃則其餘九戶補足,九戶逃則其餘一戶補足,於是,對不想坐著等死的農民來說,剩下的就只有一種選擇,那就是整村整村的逃亡。

  崇禎二年,延安人馬懋才在《備陳大飢疏》里,詳細地記錄了當時乾旱無雨,百姓流離失所,哀鴻遍野的慘狀:

  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間,民爭采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苦而澀。食之,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而食。諸樹惟榆樹差善,雜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其死。迨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山中石塊而食。其石名青葉,味腥而膩,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民有不甘於食石而死者,始相聚為盜……間有獲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於飢與死於盜等耳!與其坐而飢死,何若為盜而死,猶得為飽鬼也。①

  這個古代官吏摧人心肝的奏摺今天讀來仍然使人神搖。三百年前饑民的話直接、痛快,比後世一打學者發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文章更接近真理。因為根據「血酬定律」,既然「飢死」和「為盜」所承擔的「風險係數」是相同的,那麼根據「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當然應當選擇「為盜」,因為「為盜」至少可以吃飽了去死。這個有良知的官員在他的奏疏里繼續寫道:

  最可憫者,如安塞城西有翼城之處,每日必棄一二嬰兒於其中。有號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糞土者。至次晨,所棄之子已無一生,而又有棄子者矣。更可異者,童稚輩及獨行者,一出城外便無蹤影。后見門外之人,炊人骨以為薪,煮人肉以為食,始知前之人皆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數日後面目赤腫,內發燥熱而死矣。於是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矣。②

  馬懋才用「最可憫者」、「更可異者」來備陳當時白骨縱橫,相率食人的慘狀,而這慘劇的發生地「安塞」,正是早期農民領袖高迎祥的祖居地。同時我們也看到,飢荒固然是由乾旱引起的,但只要願意救濟,也不是全無辦法。「相聚為盜」恰好說明有可盜之處,否則「相聚」有什麼用?官府如能「損有餘補不足」,本可以將天災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但他們做什麼呢?

  ……有司悚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如一戶只有一二人,勢必令此一二人賠一戶之錢糧;一甲只有一二戶,勢必令此一二戶而賠一甲之錢糧。等而上之,一里一縣無不皆然。則現在之民只有抱恨而逃,漂流異地。此處逃之於彼,彼處復逃之於此。轉相逃則轉相為盜,此盜之所以遍秦中矣。③

  即使百姓相率為食,「有司」還在「嚴為催科」!這說明世界上根本沒有純粹的天災,無論水旱蝗害,事實上都和專制政府的黑暗和貪婪分不開。延安府的李自成和張獻忠就是在這樣的情形下起來造反的。尤其是在崇禎十三年九月,李自成的農民軍被官軍打得大敗,當他率眾從巴西魚腹諸山中逃出,進入陝南的時候,身邊的部眾不足數百。可當十一月間,他突然率部進入河南以後,很快聚眾達數十萬。這和當時河南的災荒有關,但災荒不可能年年有到處有,只要措置得當,也不至於遍地柴薪。而當時的朝廷和官府就像後來的獨裁者一樣,一有「人禍」便諉過於天,不但不想法救濟,反而加征三餉(遼餉、剿餉、練餉)不斷,明徵之外有「私派」,「私派」之外還有「火耗」,弄得民困財盡,千里榛莽。這時李自成的「三年免征」、「平買平賣」、開倉賑災就大獲中原人心。時人鄭廉在《豫變紀略》里詳細記錄了李自成當時大賑饑民的盛況:「向之朽貫紅粟,賊乃藉之,以出示開倉而賑饑民。遠近饑民荷鋤而往,應之者如流水,日夜不絕,一呼百萬,而其勢燎原不可撲。」你也許可以說這是「收買人心」,是「作秀」,但崇禎和他的官府為什麼不「收買人心」?為什麼不「作」這樣的「秀」?因而,就本質而言,與其把農民軍稱作「農民革命軍」、「義兵」或「賊」、「寇」、「匪」、「盜」,還不如直接把他們稱作「饑民」更接近事實些。「饑民」當然不是驕傲的資本,但也不是天生的恥辱;搶糧(農民軍自己稱「打糧」)肯定不是一種榮耀,但當各種通過誠實勞動糊口的途徑被一一堵死之後,搶糧吃幾乎就是一件無可非議的壯舉,至少不比那些將別人碗里的飯奪走的人更無恥。

  也就是說「造反」的目的不是效忠某個個人或某種「主義」,而是效忠自己的腸胃。簡單地講,就是為了請客吃飯。明末的農民起義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即幾乎所有的起義軍首領都有過招安、投降的經歷。桀驁如張獻忠者竟然也在崇禎十一年正式受撫,接受了熊文燦給他的副將頭銜。當一個叫林銘球的巡按御史來到谷城時,張按照官場禮儀,立即向他行跪拜禮。史家在處理這一檔史實時,或者假裝不知道——實在繞不過去,就說這是一種「策略」;或者說這是「農民階級的二重性」。實際上,這恰好說明這些起義的農民領袖,包括李自成在內,都不是真心造反,至少在起事之初,他們誰也沒有想過要「取而代之」。這樣,當官軍剿撫並用,答應給他們牛犁耕種,並讓他們的妻小吃飽時,手下將士便人心離散,渴望過正常人的生活。

  因此,革命(本文指用群體性的暴力活動來顛覆、破壞現存秩序、制度的行為)雖然有多種,但就它的發生動機來看,大致有兩類:一類是在一種新的制度、理念的引導下,通過有共同理想的隊伍,來達到實現社會正義的目的,一類是在飢餓、困頓、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被迫起來尋找出路的。一類是由良知和頭腦引導的,一類是由肚皮和腸胃引導的;因而,一類可以叫「良知革命」,一類可以叫「肚皮革命」;「良知革命」的背後是一套新的政治理念,往往能通過一個國家的試驗給整個人類提供一種新的制度模式,「肚皮革命」因為缺乏新的制度想象力,所以完成的基本上是一個簡單的「改朝換代」,即「屁股變了,龍椅沒變」;前一類像英國1688年的「光榮革命」、美國獨立戰爭以及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而後一類則幾乎可以囊括中國歷史上大大小小所有的農民起義,李自成領導的當然也不例外。

  誠然,革命,尤其是「肚皮革命」,打斷了社會的正常積累,浪費了既有的物質資源,破壞了既定的文化創造秩序,不說別的,單是革命要死人這一點就足以使我們認定,改良比革命好,這不需要討論,需要討論的是,李自成怎麼「改」崇禎的「良」?是通過立法?選舉?還是彈劾?罷免?如果這些都不可能,而且也不能造反——因為造反是一種暴力行為,那麼,對李自成來說,剩下的恐怕就只有一條路,那就是等死,如果等死也算一條路的話。

  實際上,朝廷和官府正是這麼看待這些起義軍的。兵部尚書楊嗣昌為了捉拿張獻忠,曾張榜通衢,上附一首他自作的《西江月》,劈頭兩句就是「不作安安餓殍,效尤奮臂螳螂」。不說他殘酷鎮壓農民軍,單憑這兩句,我覺得他最後自縊身死,就是死得其所。張獻忠固然不是善類,但楊嗣昌說的就更不是人話。一個兵部尚書,朝廷重臣,歷來以「父母官」自居,竟然要「子民」「作安安餓殍」!

  中國要想走出「以暴易暴」、「治亂循環」的怪圈,就必須拋棄幾千年來「只換屁股,不換龍椅」的革命方式,必須尋求一種和平漸進的方式來切入世界文明進步的潮流,這沒有錯。問題是我們在拋棄傳統思維模式,尋求外部資源的過程中,是否一定要將幾百年前這些走投無路被迫鋌而走險的祖先妖魔化?我們是否能在否定他們解決問題的方式的同時,能對他們在反抗壓迫與暴政角逐的過程中所彰顯的人格力量、生命意志給予適當的尊敬?一句話,我們在品評這些逝去的英雄時,能否多一點理解,少一點苛責?多一點設身處地的悲憫,少一點站著說話不腰疼的高談闊論?聖經上講,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當提倡「非暴力」的人分不清施暴者和反抗施暴者,一例嘲笑挖苦以自高時,我覺得這對後者本身就是一種「暴力」,一種「語言暴力」。

  在這兒,一些「非暴力」的提倡者混淆了兩種倫理關係,即針對自己的暴力和針對別人的暴力。一個人可以放棄「針對自己的暴力」的暴力反抗權,採取他認為合適的方式,包括投降、順從、談判甚至「認賊作父」等一切「非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但當這種暴力針對的是第三者,任何人都無權要求受害者——即「他者」——「放下武器」。具體到李自成的問題上,就是一個人可以當飢餓和公開的搶掠襲來時選擇「逆來順受」,但無權要求別人「坐以待斃」。不管他用多麼好聽的理論來勸阻別人「告別革命」,在我聽來,都像新版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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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sxws 發表於 2008-8-25 08:44 | 只看該作者
民以食為天啊。餓死才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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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_fuqiang 發表於 2008-8-26 11:34 | 只看該作者

你造你的反,但是不能傷及無辜

張獻忠之輩在四川殺的無辜平民比無良官員要多得多,你可以殺官兵,殺皇上,但是其他的百姓也是受害者,他們何辜?你李自成推翻明朝有理,但是進了北京后你們作法還不如明朝腐敗政府。以暴制暴雖非善類,但是以暴制非暴肯定是大惡。明政府統治下之所以有百姓造反,是他們不夠先進,不會搞農村戶籍制度,不搞東方紅太陽升,不會抓革命促生產,不會宣傳中國人民在萬惡的滿清攻擊下站起來了。陝西當時餓死的有3000萬?最多不過幾十萬而已,明朝政府對破壞革命的反革命分子鎮壓不夠堅決,沒有痛打落水狗,結果李自成、張獻忠之輩又翻身了。蔣介石也同樣犯了類似的錯誤,偉大的毛就知道痛打落水狗。
當你要革命時候,當話語權掌握在手時候,就是造反有理。當你槍杆子在手時候,其他人造反就是反革命,要堅決鎮壓,因為我們需要和諧社會。但是這種暴力來的政權連自己都知道合法性成問題,從什麼西方古籍裡面找根據,以此來阻礙選舉這個目前人類社會最民主的手段。
不要在唱什麼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的高調了。唱高調的幹得最多的是卑鄙無恥的事情!我給你說說你先烈的英雄事迹:
黃巾起義:漢人從人口幾千萬到三國的幾百萬,沒有黃巾就沒有三國,就沒有司馬氏,更沒有五胡鬧中華!漢朝再濫,五胡也不敢入中華!你告訴我黃巾起義殺了幾個貪官?
黃巢起義:我花開后百花殺,把個基本上安居樂業的唐朝殺了幾個來回,百姓死的差不多了,軍閥也開始混戰了,最終落了個被契丹人佔了便宜。你知道黃巢部隊吃什麼?人糜!把百姓抓過來用石磨加工!
水滸英雄:你看到他們吃什麼?都是到酒店吃飯,兩斤牛肉,酒隨便喝。生辰綱也是幾人分了。武松、李逵殺幾個貪官,死在他手下的無辜百姓多少?
李自成、張獻忠:四川人是否仍然知道「七殺令」?殺來殺去,把個萬惡的滿清搞進關,來了幾個揚州十日,嘉定三屠。你方殺類我方上場,人口從上億到康熙的二千萬!
太平天國:洪秀全們把江南百姓都送入天國去了,人口也至少少幾千萬。
義和團:殺了幾個洋人?幾萬人圍攻大使館都攻不下來,倒是殺了不少信教的同胞。
XXX起義:內戰死了2000萬以上,58-60謊言造成餓死3000萬以上,文革造成的文化、誠信破壞遺害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消去。
這些就是你推崇的造反英雄們的歷史功績。他們殺的無辜百姓比該殺的更多,沒有他們就沒有五胡鬧中華,就沒有五代,就沒有滿清入關,就沒有餓死的比死在日本人屠刀下還多的XX主義。
我同情他們為了糧食而殺官造反,但是當他們傷害無辜百姓時候,他們已經不值得同情了,因為他們都變成了殺人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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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說真話 發表於 2008-8-26 16:01 | 只看該作者

何時才輪到人民來書寫歷史

中國歷史就是一部血淚史,我們幾時總結過教訓了?還不是過一陣就推倒重來!把農民利用完了再次踩在腳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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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eng 發表於 2008-8-28 00:4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大家說真話 於 2008-8-26 16:01 發表 [明亡三百六十年祭 - 社會縱橫 -  backchina.com]  
中國歷史就是一部血淚史,我們幾時總結過教訓了?還不是過一陣就推倒重來!把農民利用完了再次踩在腳下而已。

一類是在一種新的制度、理念的引導下,通過有共同理想的隊伍,來達到實現社會正義的目的,
樓主: 如果這個理念本身就有問題, 又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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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說真話 發表於 2008-8-28 17:58 | 只看該作者

少數人富裕不是目標

好的制度必須能發揮大部分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是一個多贏的局面,而不是由上層的少數所謂精英及知識分子來決定其他人的命運,目前來看,顯然中國人的潛力遠未得到挖掘。
首先應該讓憲法所規定的自由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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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8-8-28 20:2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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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曰: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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