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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離民意的網店新規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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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8-8-4 23: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8年08月02日10:10   長城在線  陳才

從8月1日起,北京的營利性網店必須先取得營業執照后才能經營。在新浪網進行的一項15625人參加的在線調查中,有85.5%的網友認為新規定會阻礙中國電子商務發展,關於「你是否贊同網上開店要辦證照」的調查,87.69%的網民表示「不贊同」,只有7.69%的網民表示「贊同」。(8月1日《中國青年報》)


87.69%的網民「不贊同」網店新規,可見對這條新規的出台還有大量的抵觸意見。無論是從監管技術、行政效率角度,還是從市場發育成熟度來說,現在實施類似新規,對市場的傷害都要大於對市場的促進;對於這種低成本的創業模式,政府部門應該儘力呵護其成長,而非在「加強監管」的名義下與民爭利,扼殺其成長的活力與空間。

此規定甫一出台,立即在網路及電子商務界引起巨大反響,不僅多數網民明確表示反對,呂伯望、姜平奇、闞凱力等專家學者也紛紛表示質疑。在近日的一次研討會上,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也站出來為網民說話:「互聯網創業讓創業、就業的門檻更低,惠及更多人,更好地解決了公平問題,應該重點保護,而不是變相收費扼殺。」其實,專家反對還傳遞了一個重要信息,那就是在規定出台前,一些經濟學家和業內專家也被蒙在鼓裡,對規定的起草、討論和出台過程知之甚少,更別說聽取公眾意見、召開聽證會之類。

揆諸現實,類似的情形並不少見。「未獲初中畢業證不辦結婚證」、「城管情緒不佳可休假」、「違背生活作息規律不能租房」、「早餐攤點禁止坐吃」等,這些規定一出台,往往讓民意感到錯愕。一些規定雖則施行了,實際效果卻叫人難以恭維;一些規定迫於民意壓力,匆匆亮相后又草草收場。這些「短命規定」帶來的直接後果是,行政成本增加、政府公信力受挫。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一是在應該由相關部門擔責的時候搞「懶政」,二是在有利可圖的時候「與民爭利」,要達到這兩個目的,都需繞開民意,自行其是。

一些部門在決策過程中閉門造車,「拍腦袋」,出台的規定缺乏科學依據和可操作性,也就自不待言。尤其是在「部門權力利益化、部門利益法律化」情況下,許多規定更需繞開民意,才能達到強化部門利益的目的。筆者注意到,北京的網店新規,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為了「貫徹落實《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加強電子商務監督管理的意見」而頒布的。

民智不可欺,民意不可違。進入互聯網時代,民意更不會甘於扮演「沉默的大多數」,相關部門若是慣性使然繼續忽視,任何好的決策也可能引發民眾的質疑。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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