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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國內論壇全面封殺楊佳案的討論了 [列印本頁]

作者: tcjingda    時間: 2008-7-19 20:36
標題: 國內論壇全面封殺楊佳案的討論了
剛從凱迪過來,所有楊佳案的討論都被上鎖或刪貼,強制沉底。

上海閘北襲警案及疑犯楊佳成為輿論特別是網路輿論的熱點,是理所當然的。近日,對楊佳的作案動機以及對上海警方宣布的有關信息特別是對辦案方式與手段的質疑也越來越多。請先看光明網友發表的后又被眾多網站轉貼的一篇評論。

  《對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承辦楊佳故意殺人一案的十四點疑問》

  (2008年07月17日 00:09:59)

  1、楊佳沒有固定工作是可能的,但沒有固定工作並不必然的就會去行兇殺人,而該局新聞發布會上卻出現了楊佳「無正當職業」的說法,此說法具有明顯的影射成份。不知該局掌握著楊佳從事著何種「非正當職業」的事實?

  2、楊佳有無刑事責任能力,應由辯護律師按程序提出、由司法機關委託具有公信力的機關鑒定,上海市公安機關此時單方委託所作出「有刑事責任能力」之鑒定即不具有公信力,也與其公布的事實互相矛盾;且其所聘用人員多為上海司法系統人員,無獨立性即無公正性;

  3、案發後上海市公安機關通過北京市公安機關把楊佳母親帶走,以禁止其與任何人接觸;楊母並沒有參與作案,也不可能支持兒子楊佳行兇殺人,公安機關對楊母採取強制措施無法律依據,具有很強的封口掩蓋真相之嫌疑;

  4、案發後閘北區檢察機關所指派的律師謝有明會見楊佳達兩個多小時,後來謝律師接受媒體採訪時反覆強調楊佳思維嚴謹、素質高、法律意識強,卻拒不肯講楊佳的作案動機,也不肯講閘北公安機關是否有過錯:不知謝律師是在為楊佳提供服務,還是在為判楊佳死刑製造輿論?

  5、謝有明身為閘北區政府法律顧問,同時又擔任行兇刺殺閘北區公安警員的楊佳的辯護律師,有違《律師法》及律師職業規範;僅其「像楊佳犯罪情節這麼重……,估計是死刑」之說法已喪失犯罪嫌疑人辯護人的資格,證明其在配合公安機關,正在以辯護人的身份侵犯楊佳的權益;

  6、如謝有明律師所講,既然楊佳「法律意識強、自我保護意識強、邏輯嚴密、素質高」,那麼楊佳僅僅因受到幾個小時的盤查就向該局索要3萬元精神損害賠償,豈不是無理取鬧?該局怎麼可能會對無理取鬧行為作出讓步並派員上門到遠在幾千里之外的北京去「協商」、「解釋」?楊佳如此一個「頭腦冷靜、邏輯清晰、思路嚴謹、自我保護意識強、精神狀態正常」的人,去殺害多名警察的根本原因又是什麼?

  7、上海市公安機關拘留「造謠發帖者」郟先生,令人不能理解:如果其所言之事實不存在,則根本不足以損害閘北區公安分局的形象,事實完全可以由楊佳本人及其家人澄清;既然該局沒有致殘楊佳,帶領楊佳作個鑒定就能證明真相;而現在我們看到的是,該局先稱楊佳是報復行兇,后又稱不是(報復行兇),卻先行把知道事實真相的楊佳母親予以隔離,又把發布消息郟先生拘留,如此作法令公眾無法掌握真相,使公眾無法不產生懷疑;

   8、郟先生在蘇州,發帖地點也是在蘇州家中,如果其所發之帖有違法之處,也應該移交蘇州警方調查處理;上海警方僅因郟先生髮出了對警方不利的帖子就直接動用警力拘留郟先生,已超越管轄許可權,且屬於「自己作自己案件的警察」;在這裡,閘北公安機關是被指證之主體,只能證明自己的清白無辜、而不能對指證人施加強權,施加強權則具有「殺人滅口」之嫌疑;

  9、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義務作證,楊母與楊佳生活在一起,知悉楊佳與閘北公安分局糾紛的全過程;郟嘯寅是主動道出楊佳襲警動機的人,在事件未經法庭調查核實之前任何一方均無理由妄作斷言,其兩人都是刑事訴訟中的證人, 上海警方隔離楊母、刑拘郟嘯寅是在對證人採取強制措施,是妨礙證人作證、掩蓋真相的行為。

  10、既然該局執法中沒有對楊佳實施違法行為和造成侵害結果,為何楊佳會作出如此極端大案?是楊佳精神失常,還是該局說謊?

  11、既然該局稱楊佳曾投訴說「遭到民警毆打」,此說法已與郟先生所發布的「楊佳被警方致殘」吻合了,至少說明郟先生的說法不是憑空捏造的,該局為何氣極敗壞的搶先對郟先 生採取強制措施?

  12、該局能公布2007年開始盤查楊佳時的錄音,自然也應該全部公開當時楊佳在派出所接受詢問及滯留全過程的錄音、錄像;掛一漏萬的予以公布、而不能全部公開錄音錄像、無法令公眾信服;

  13、既然楊佳2007年10月在上海沒有受到該局的侵害,為何該局兩次派督查人員千里迢迢到北京與楊佳「解釋」、「協商」?

  14、楊佳向該局提出的3萬元精神損害賠償理由是什麼?既然該局執行職務沒有任何不妥和違法之處,為何曾又同意賠償楊佳1,500元?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據稱本帖作者系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代理過眾多的疑難案件,並多次接受媒體採訪和點評案件。且不管作者身份是否屬實,其發出的十四點質疑確是個個直指要害。針對上述十四個問題,我們簡直看不出有關部門能有什麼可以充分合理解釋的理由。

  我們知道,往往地,當某個事件被公眾廣泛質疑,有關部門無力招架,眼看事態發展難以「收拾」時,它們便會使出最陰的一招:封鎖輿論,審查網路,刪除帖子與留言,並為這個事件的關鍵詞設置網路「過濾」。先躲過這一「難」再說,至於這麼做對執政黨的形象、政府公信力的長遠傷害,那管不了這麼多了。

  上海閘北襲警案發生當然是個悲劇,六名警察被害當然應該哀悼,殺人兇手也當然該被繩之以法。但是,悲劇既已發生,我們仍需冷靜嚴守法律底線,按章辦事。上海警方著力維護自己的形象的「努力」當可理解,但法律的公正、法律的尊嚴的價值遠遠大於上海公安的形象,並且,如只靠「法外手段」維護自身形象,往往引發更大質疑,最終事與願違、得不償失。所以,我們希望上海警方能夠虛心聽從合理的批評建議,把這次震驚海內外的閘北襲警案的辦案方式與過程以公正公平公開的良好形象留給世界、留給歷史、留給後人。那將會是中國司法公正進程的又一個重要里程碑。

  也因此,希望「閘北襲警」「楊佳」等詞不會成為下一個網路「過濾詞」,特別希望對楊佳有無受虐待而喪失生育能力這一關鍵問題做出公開公正的司法鑒定,希望能看到楊佳說話,也希望此案能繼續讓公眾持續廣泛關注、自由質疑。這也將是中國公民社會健康發育的又一個顯著標志。
作者: tcjingda    時間: 2008-7-19 20:38
中國政府近期對國內大片定性前後的慣用手法
作者: Hanxin    時間: 2008-7-19 20:44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WinterDog    時間: 2008-7-19 21:17
凱迪過來的,恩,很好~  說明了一切~

凱遞能全面代表國內論壇?
作者: tcjingda    時間: 2008-7-19 21:29
只好以跟貼形式發出來
作者: letmegogo    時間: 2008-7-19 22:49
司法公正在此案件中顯地尤為重要。
至今為止發生的各種案件其社會影響均不如此案。
而楊佳案的處理手法和處理結果直接關乎著中國司法,立法,行政是否公正有效,全世界都在矚目此案。中國政府向世界發出何種信息,將在今後很長一段時期內對中國的國際形象和中國政府的公信力和公正性產生影響。抹黑還是添彩,何去何從,中國政府必須作出抉擇。
鑒於此案已遠遠超出了閘北公安分局乃至上海市公安局的能力範圍,建議應交由全國人大代為執行。

[ 本帖最後由 letmegogo 於 2008-7-19 22:51 編輯 ]
作者: lxs628    時間: 2008-7-20 00:40
傻逼一個,殺了就行了。討論什麼,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要討論的是如何向美國警察學習,誰敢有不軌行動就拔槍斃了好不好。
作者: 嘟嘟1218    時間: 2008-7-20 00:42
國家安全, 與民主自由無關!
作者: 愛國有理    時間: 2008-7-20 15:53
標題: 回復 4樓 WinterDog 的帖子

作者: laodai    時間: 2008-7-20 16:42
這個說法是不是能歸入「謠言」一類,只要在網上「百度」一下就有答案。

今天《南都》還發表一篇文章,題目是《期待楊佳襲警案審成沒有懸疑的鐵案》。
作者: 老周    時間: 2008-7-20 22:37
原帖由 lxs628 於 2008-7-20 00:40 發表 [國內論壇全面封殺楊佳案的討論了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傻逼一個,殺了就行了。討論什麼,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要討論的是如何向美國警察學習,誰敢有不軌行動就拔槍斃了好不好。


強烈同意,為一個典型的弱智費什麼勁。
作者: 老周    時間: 2008-7-20 22:44
原帖由 laodai 於 2008-7-20 16:42 發表 [國內論壇全面封殺楊佳案的討論了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這個說法是不是能歸入「謠言」一類,只要在網上「百度」一下就有答案。

今天《南都》還發表一篇文章,題目是《期待楊佳襲警案審成沒有懸疑的鐵案》。


您也真是的,在凱迪玩的,不造謠到是奇怪了。
我是跟著您進這貼的-----
作者: laodai    時間: 2008-7-20 22:45
驗證這種帖子提供的所謂信息,方法就這麼簡單,偏偏有人為它鼓噪。弄得不好,又是一陣街罵。
作者: thinkwhy    時間: 2008-7-21 00:46
今天我們為這個楊佳這個弱智尋求公道,就是為了避免那一天你和你的家人被人家當弱智給斃了。

原帖由 老周 於 2008-7-20 22:37 發表 [國內論壇全面封殺楊佳案的討論了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強烈同意,為一個典型的弱智費什麼勁。

作者: 格林    時間: 2008-7-21 01:32
象這種有爭議的案子,可以考慮學美國,由民間遴選陪審團,有罪無罪由陪審團來定。政府就可以少擔罵名了。
中國政府可以不走西方的民主道路,但西方有些民主手段確實是很實用的。尤其是現在這個執政黨動輒被砸得滿頭包的年代。。。。。。
作者: 活著    時間: 2008-7-28 11:08
希望此案能繼續讓公眾持續廣泛關注
作者: 笑笑笑    時間: 2008-7-28 14:16
原帖由 tcjingda 於 2008-7-19 20:36 發表 [國內論壇全面封殺楊佳案的討論了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剛從凱迪過來,所有楊佳案的討論都被上鎖或刪貼,強制沉底。

上海閘北襲警案及疑犯楊佳成為輿論特別是網路輿論的熱點,是理所當然的。近日,對楊佳的作案動機以及對上海警方宣布的有關信息特別是對辦案方式與手段 ...



不是吧!在百度上輸入「凱迪 楊佳」 結果是:找到相關網頁約12,500篇,用時0.020秒



[ 本帖最後由 笑笑笑 於 2008-7-28 14:23 編輯 ]
作者: 大道無邊    時間: 2008-7-28 14:17
標題: 這種事情不能被過渡宣揚
  開了頭就不容易控制
作者: 大道無邊    時間: 2008-7-28 14:18
標題: 楊佳其實是個弱者,所以才有不同聲音
  渲染過渡別最後成了抗拒暴力執法的典型人物了!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8-7-28 19:40
原帖由 lxs628 於 2008-7-20 00:40 發表 [國內論壇全面封殺楊佳案的討論了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傻逼一個,殺了就行了。討論什麼,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要討論的是如何向美國警察學習,誰敢有不軌行動就拔槍斃了好不好。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8-7-28 19:41
原帖由 笑笑笑 於 2008-7-28 14:16 發表 [國內論壇全面封殺楊佳案的討論了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不是吧!在百度上輸入「凱迪 楊佳」 結果是:找到相關網頁約12,500篇,用時0.020秒



這些小丑都是聾子,瞎子,只會陶醉在病態的妄想中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8-7-28 19:43
原帖由 格林 於 2008-7-21 01:32 發表 [國內論壇全面封殺楊佳案的討論了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象這種有爭議的案子,可以考慮學美國,由民間遴選陪審團,有罪無罪由陪審團來定。政府就可以少擔罵名了。
中國政府可以不走西方的民主道路,但西方有些民主手段確實是很實用的。尤其是現在這個執政黨動輒被砸得滿頭 ...



建議可以從「民主國家」---日本做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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