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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宗源書記一到甕安縣就立即趕到「6-28」事件現場察看;直接深入群眾了解情況;看望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為什麼不首先去看受害人家屬?)
石宗源指出,「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簡單,但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員煽動利用,甚至是黑惡勢力人員直接插手參與的,公然向我黨委、政府挑釁的群體性事件。情節惡劣,破壞嚴重(別有用心的人他們的目的是幹什麼?在那裡窮鄉僻壤的地方搞煽動目的何在?是黑社會煽動的?當地幾萬人相信黑社會不相信"人民警察"這話說出來,你不感覺到丟人嗎?人民都是腦殘嗎?)
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在座談會上踴躍發言,......紛紛要求黨委和政府要嚴厲打擊破壞分子,維護社會穩定和諧.(大前提已經擺出來了,要對人民下手了嗎?)
向全縣廣大群眾做好深入細緻的宣傳教育工作,說明事實,穩定人心,是從根本上平息事態.(事實是什麼?是以前當地公安的定性?還是你們重新調查的結果?)
分片包干,承包到戶,以事實真相說服群眾,以穩定大局教育群眾,以一人一戶、一村一鄉.(群眾只相信自己看到的事實,你們到底是去說什麼事實?還是去挨戶看管實行特務管制?)
但從這起事件來看,從一起單純的民事案件釀成一起嚴重的打、砸、搶、燒群體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層次的因素。(民事案件?重新徹查過嗎?被害人落水而死,肚子里沒水,身上有傷痕,憑什麼說是民事案件而不是刑事案件.一個書記既是法官又是警察?直接定性了,太完美了.)
一些社會矛盾長期積累,多種糾紛相互交織,一些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一些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礦群糾紛、移民糾紛、拆遷糾紛突出,幹群關係緊張,治安環境不夠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門在思想意識上,幹部作風上,工作方式方法上,還存在一些這樣那樣的問題,群眾對我們的工作還不滿意。由此暴露出的問題應引起我們的反思,要以這起事件為鏡子、為推動,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更加紮實有力地開展好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切實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切實改進黨員幹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真正在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進程中,發揮好黨的基層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要做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忠誠實踐者,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不是空喊口號,要落實到行動上,要以人為本,要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要正確處理好維護社會穩定和加快經濟發展的關係。要繼續提高領導水平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既要做好當前的維穩工作,又要做好「6-28」事件的善後工作。
(唯一肯定一點,這些話算是中肯了.但是既然知道是你們長期工作問題,作風問題,為什麼把群眾逼到這個地步才抓?以前怎麼不抓?明明知道是自己常年苛政所造成的惡果,逼著群眾相信所謂的"不法份子""黑社會"的煽動,當地政府有何責任?)
要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對旁觀協同者,以批評教育為主,對組織、策劃和施暴者,要重拳出擊,絕不能手軟,努力建設一個平安的甕安(組織策劃者施暴者,請你看看照片和視頻,請你把全縣人都抓起來吧,因為人太多了,去多建幾十座監獄吧,或者直接把甕安變成監獄如何?我操你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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