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3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有關西藏的事實---兼駁曹常青的一些觀點

[複製鏈接]

1萬

主題

3萬

帖子

6萬

積分

貝殼光輝歲月

倍可親決策會員(19級)

Rank: 6Rank: 6

積分
6034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新鮮人 發表於 2008-3-23 11: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ZT: 有關西藏的事實 作者:南泥灣

http://bbs2./life/messages/915372.html

送交者: 秦腔 2008年3月21日07:55:15 於

作者:南泥灣

曹常青喜歡引用事實來說明西藏的問題,值得提倡,但這篇"西藏的真相"例舉事實不全,結論太偏,有必要進行反駁,以免誤導。

1.清朝時西藏有沒有事實獨立?

有人說:清朝對西藏只有宗主權而沒有主權,這個說法不對。宗主權是指強國與屬國之間關係。國家主權的核心是國防﹑外交大權。

美國等國的中央政府雖然不掌握各州或各自治國的人事權﹐卻掌握各州或各自治國的國防﹑外交大權﹐所以擁有對各州或各自治國的主權。清朝基本上掌握了西藏的國防﹑外交大權以及西藏關鍵的人事權﹐所以擁有對西藏的主權。

就管理權來說,1653年,順治皇帝頒賜金冊、金印,敕封五世達賴,正式確定了達賴喇嘛的封號。1713年,康熙皇帝冊封五世班禪羅桑益西為「班禪額爾德尼」,正式確定了班禪喇嘛的名號。自此,達賴喇嘛在拉薩統治西藏的大部分地區,班禪額爾德尼在日喀則統治西藏的另一部分地區。1727年,清朝設立駐藏大臣,代表中央監督西藏地方行政;西藏與四川、雲南、青海的區界,就是於此時派員正式勘定的。1721年,清朝中央政府在西藏建立噶倫制度;1750年,再次調整管理西藏的行政體制,廢除郡王制度,建立西藏地方政府(即「噶廈」),規定了駐藏大臣與達賴喇嘛共同掌握西藏事務的體制。

乾隆皇帝頒布了著名的《欽定藏內善後章程》,共二十九條。對駐藏大臣的職權以及官吏應遵守的制度、邊界防禦、對外交涉、財政貿易、活佛轉世等方面做了詳細規定,並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此後一百餘年,二十九條章 程確定的基本原則一直是西藏地方行政體制和法規的規範。 第1條就載明了以「金瓶掣籤」決定靈童的方式。第10條規定:「駐藏大臣督辦藏內事務"。美國聯邦政府雖然派有代表常駐各州(包括夏威夷)﹐但他們無權干涉各州的人事與內政﹐其權力遠遠不如「被架空」的駐藏大臣。

西藏的五個達賴喇嘛﹐有三個是按照章程規定的「金瓶掣籤」認定的﹐有兩個是由清朝皇帝批准免予掣籤的。西藏的最高政教領袖都要按清朝皇帝的旨意產生

2.關於十七條協議的簽訂和執行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派出李維漢、張經武、張國華、孫志遠為全權代表;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權代表是: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晉美(西藏噶廈噶倫),雙方在北京簽署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北京電台在1951年5月27日全文播出"17條入藏協議"內容。

達賴喇嘛和西藏政府得悉條約已經簽署,發了電報表示支持。其正文是:

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
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權代表噶倫阿沛等五人,於一九五一年四月底抵達北京,與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權代表進行和談。雙方代表在友好基礎上已於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簽訂了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擁護,並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保護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謹電奉聞。

西藏地方政府達賴喇嘛
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在1951年至1959年的8年期間可以說是中央政府和西藏達賴有過5年的蜜月期,17條基本得到執行。

1954年和班禪額爾德尼聯袂赴北京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上達賴喇嘛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年輕的達賴喇嘛認為「我愈考慮馬克思主義愈喜歡。……當時我相信,如今我同樣相信,可能以佛教和純潔馬克思主義原則合成一種進行政治很有效的辦法。」(達賴喇嘛,Freedom in Exile (NY: HarperPerennial edition, 第90頁。) 「我每次見到毛澤東他就重新鼓舞我心。」(達賴喇嘛,Freedom in Exile (NY: HarperPerennial edition, 第90頁。)

問題出在1956年以後的幾年,不滿來自廢除農奴制度的壓力和美國CIA的參與。《十七條協議》規定,西藏社會制度必須改革,但這種改革中央不加強迫,由西藏地方政府自動進行。

叛亂起因:

1959年(藏曆土豬年)「破九跳神大會」時只有西藏軍區政委譚冠三和副司令員鄧少東在拉薩,他們應邀前往布達拉宮。達賴喇嘛在他的卧室會見他們時主動提出:「聽說西藏軍區文工團在內地學習回來后演出的新節目很好,我想看一次,請你們給安排一下。」譚政委和鄧副司令員當即欣然應允,並告訴達賴喇嘛,這事很好辦,只要達賴喇嘛確定時間,軍區可以隨時派出文工團去羅布林卡為他演出專場。達賴喇嘛說,去羅布林卡不方便,那裡沒有舞台和設備,就在軍區禮堂演出,他去看。事情就這樣說定了。

1959年3月10日上午8點多鐘,西藏拉薩街頭一片混亂,人們哭喊著奔走相告:「到羅布林卡去保護如意至寶[此處指達賴喇嘛]吧!漢人要把他劫走了。」這喊聲對篤信佛教的藏族人民簡直是一聲炸雷。於是,人們懷著震驚、惶惑、恐怖的心情,湧向羅布林卡,以保護達賴為名,包圍了羅布林卡,揭開了武裝叛亂的帷幕。這就是後來不久發展成為大規模全面武裝叛亂的1959年「3月10日事件」。

在西藏政府某些嘎倫的直接參与下,數千喇嘛和武裝藏人借達賴喇嘛計劃赴西藏軍區機關看戲之機,演出勤王戲,要求西藏獨立,劫持達賴喇嘛出逃。中央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與此同時,中央在西藏進行了民主改革,4月毛澤東提出對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採取贖買政策,廢除了封建農奴制度。

當達賴喇嘛出逃到印度后,他首次於1959年6月20日正式拒絕"17條入藏協議",說那是個在"武力逼迫下強加到西藏政府和人民頭上的條約"。

所以達賴等違反17條在先,中央廢除在後。

3.農奴制度

農奴主階級佔西藏人口5%,包括三大領主(地方封建政府、貴族和寺院)及其代理人,他們佔有西藏全部土地、山林和大部分牲畜、農具、房屋、其他生產資料。農奴階級佔西藏人口90%,人身依附於農奴主。

地方政府占實耕土地的31%,貴族佔30%,寺院佔39%。「政教合一」的西藏地方封建政府,對貴族和寺院領主有封賜、沒收和調整土地的權力,有對非耕地開荒的批准權及對土地糾紛的裁決權,還有對所有耕地攤派或增減差役的權力。


4.達賴的幾個謊言

達賴喇嘛在1988年的歐洲議會演說中稱:「中共於一九四九年強行侵略西藏。嗣後西藏就進入歷來最黑暗的時代,一百多萬西藏人民死於中共的佔領,數以千計的寺廟被夷為平地,一整個世代就在教育、經濟機會和國家特質感覺被剝奪的情況下長大。雖然目前的中共領導階層實施了一些改革,不過也將大量的漢人移入西藏,藏人變成少數民族。」

1989年他在耶魯大學的演說中提到「自從中國於一九四九年入侵西藏迄今,120萬西藏同胞已經喪失生命」。

同樣在1988年的歐洲議會演說中,達賴喇嘛說:「西藏的歷史有兩千多年,而且是獨立的歷史。自從西元一二七年建國以來,西藏從來沒有把主權交給任何一個外來勢力。我們的鄰國蒙古、滿人、漢人、英國人、尼泊爾的廓爾喀人都曾想影響我們,那些時間都很短暫,而西藏人民從來沒有接受他們,把我們的主權讓給他們。」

一九九二年達賴喇嘛聲稱「 我相信在不遠的一天,我們的人民和蒙古、東土耳其斯坦 (現稱新疆) 都要完全自由地重新回到各自的國家。」


事實是怎樣的呢?

主權問題上面我已經說過,再說一下人口。

1953年,中國進行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當時由達賴喇嘛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申報西藏人口為100萬。1964年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西藏人口為125.1萬,其中藏族人口120.9萬,占人口總數的96.63%。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西藏人口為189.2萬,其中藏族人口178.6萬,占人口總數的94.4%。1990年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西藏人口為219.6萬,其中藏族人口209.6萬,占人口總數的95.46%。漢族和其他民族人口始終佔5%左右。

以上資料主要來自網上,非本人原創。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

730

主題

6364

帖子

9186

積分

五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9186
沙發
buweizhai 發表於 2008-3-23 13:10 | 只看該作者
你給出的都是有據可查的。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13

主題

3746

帖子

861

積分

貝殼網友七級

Rank: 3Rank: 3

積分
861
3
fsspider 發表於 2008-3-23 13:3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83

主題

2631

帖子

739

積分

貝殼網友六級

倍可親智囊會員(十八級)

Rank: 3Rank: 3

積分
739
4
zzbgw603 發表於 2008-3-23 14:04 | 只看該作者
事實勝於雄辯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1 07:5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